改革开放后中国电影制度变迁过程分析(1978~2004)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改革开放后中国电影制度变迁过程分析(1978~2004)

作者:罗永

来源:《美与时代·城市版》2016年第01期

摘要:以1978~2004年间中国电影制度变迁为具体个案,将其分为调整和转型两个阶段。通过对两个阶段的行动者、制度逻辑和制度环境的分析,揭示出中国电影制度的变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既受已有制度的路径依赖的限制,也受宏观环境的制约。分析我国电影制度变迁不能脱离我国整体经济制度变迁这一大背景,电影制度的变迁是嵌入于整个国家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的。

关键词:制度变迁;电影制度;行动者;制度逻辑;制度环境

自改革开放以来,新中国电影工业开始打破旧的计划经济体制,经过漫长的变迁过程,到2004年,这一制度逐渐形成市场化的运作机制。那么,这套制度是如何起源和演变的呢?本文试图对此做一学理上的阐释,一方面旨在从制度变迁角度推进电影史研究,一方面以中国电影制度变迁的具体个案研究深化我们对中国制度变迁的认识。

一、研究框架

本文的理论假设主要来自两个启发。第一,经济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命题:经济行动是一种社会行动;经济行动是嵌入于社会结构中的;经济制度是社会建构的。第二,周雪光(2010)提出的研究制度变迁的“多重制度逻辑”分析框架和李汉林等(2005)提出的研究制度变迁的社会过程的倡议。综合来说,研究一项经济制度的变迁,首先要对其演化的过程进行详细的考查,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才能理解各个因子是如何建构这项制度的,也才能理解制度的变迁。具体到本文的研究主题,笔者认为:第一,电影制度嵌入于社会结构,它是行动者、制度逻辑与制度环境互动的产物;第二,电影制度的变迁是各行动者在特定的制度环境下,围绕制度逻辑互动的制度变迁过程。

本文所指的电影制度包括电影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制片制度和发行放映制度三个维度。电影制度的变迁即指电影制度在这三个维度的变迁。本文将电影制度的变迁分为调整和转型两个阶段过程。通过对两个阶段的行动者、制度逻辑和制度环境的分析来理解中国电影制度的变迁。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电影制度演化的历史过程与分析

(一)调整期的制度变化(1978~1993)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党对文艺功能的认识又发生了新的变化,中国电影的主要管理思想也发生了变化。中国共产党各级管理层面都加强了对电影、广播、电视等文艺部门的监控、引导。1990年2月,分管宣传工作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瑞环在与全国故事片创作会议代表座谈中,批评“一些影片背离四项基本原则”,电影界“存在着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问题和‘一切向钱看’的现象”,强调要端正故事片的创作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社会主义文艺的根本方向,正确处理文艺与政治的关系,正确处理主旋律与多样化的关系。他建议对部分影片实行补贴、调整税率、成立电影事业发展基金会。90年代后,除了电影规划和生产的“主旋律”化,国家权力强化电影调控的具体措施还有:“正面宣传为主,鼓励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淡化海外境外节目,保护国产电影的市场份额,加强对电影剧本的审批,制定电影审查制度等。”在当时的情况下,这些措施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这一时期电影事业中制片与发行制度也有所调整。1980年7月14日,北京电影制片厂厂长汪洋就当时电影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上书中央书记处。汪洋的信共谈论了三个问题,涉及电影事业的投资重点、影片利润分配和制片厂的经营管理等。之后,中央决定从1980年起生产的故事片版权归制片厂所有,同时,改单片拷贝按9000元累积总拷贝量结算。在此之前,制片与发行之间的结算关系曾有两次调整,分别是解放初期按影片摄制成本上浮10%利润以及1980年4月实行的每部故事片一次性70万买断。1989年,“中影”公司再次提高单拷贝售价,从9000元至10500元;1991年,“中影”将统一调控的票价下放,进一步实行“浮动票价制”。但这时候的调整对整体生产关系的触动并不强。制片方与“中影”的生产关系在80年代初期那场交锋中已经基本定型,贯穿整个80年代。直到1993年计划经济体制的破裂,制片部门与发行部门之间新的生产关系才形成。

(二)对调整期的制度分析

这一阶段的制度变迁是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进行的。全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构成了这一阶段制度变迁的制度环境。经济体制不断深入的外部大环境催促与内部工业经济运行困难的压力合力推动了这一轮制度调整。国家、企业主体是这一阶段制度变迁的主要行动者。国家行动者扮演着引导、掌控和裁决的角色。企业主体是第一线的生产者和管理者,其行为受国家计划和制度环境的双重约束,同时,企业主体的行动又以反馈的形式作用于国家行动者。

这一阶段,国家的行动逻辑是“一手管理、一手促繁荣”。这一逻辑在不同阶段侧重点不同,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主要是以促进繁荣为主;而80年代中期以后,管理的力度增强,表现为“加强管理、促进繁荣”。在如何理顺关系的问题上,各大制片厂和“中影”公司的讨论,为中央提供了选择的空间。同时,必须保障电影为人民服务,以“文艺为社会主义服务、文艺为人民服务”替代“文艺为工农兵服务”,既延续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总方针的核心旨意,又扩展了文艺事业的功能和意义,客观上促进了电影部门思想的解放。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国家加强了对电影事业的管理力度。

企业主体的行动逻辑是增加利润。在1979年的交锋中,中影公司的丁达明明确地指出,无论是北影的方案不是中影的方案都是一个想法,那就是要利润。汪洋在给中央的信中也谈到:“我们的最终目的要实行产销结合,影片由制片厂自己发行。影片质量好,制片厂收入多,上缴国家的利润也多。”简言之,这一阶段的企业博弈并不是一个把蛋糕做大的游戏,乃是一个如何切蛋糕、如何分蛋糕的利益争夺游戏。

三、转型期的电影制度变迁与分析(1993~2004)

(一)转型期的制度演化(1993~2004)

1992年底,中国共产党十四大召开,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写入其报告。从此,中国社会的改革告别计划经济时代,进入市场经济的新时代。“走向市场化”从此成为国企改革的方向。这一阶段中国电影制度变迁正是在这样一种时代环境下展开的。

1993年1月,广播电影电视部在汇集全国电影业各大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发布了《关于当前深化电影行业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这一被称为“三号文件”的基本精神在于: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企业必须适应党的十四大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变四十年来计划经济中电影的“统购统销”以及由此形成的制片、发行、放映三者之间经济分配上的不合理。“三号文件”规定:根据我国实际,电影事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分步实施,分类指导。

(二)对转型期的制度分析

“放开发行”的目标是打破区域垄断,放开市场。但是,自1933年,广电部发布的几个文件在实施中的效果却并不理想。其原因在于,地域性封闭性市场的存在。由此,“打破垄断”仅仅操作化为打破进去某家企业的垄断,而不是区域性经营的垄断;“放开市场”仅仅放开了发行行业,而不是全国性的市场。区域性封闭性市场的存在使得计划经济中的行政命令依然发挥重要作用,导致企业在尝试市场化改革的同时必须与政府达成“共识”,即“政府认可”或者“政府不反对”。特别地,当政府出于“稳定”的考虑时,“放开”就会放得很慢。

一些积极争取拷贝经营自主权的放映企业引导了组织方式转变。他们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发出了要求自选影片、自购拷贝的呼声。一份关于“35毫米影片的单拷贝拥有全国性放映(发行)版权方式的设想”,引发了电影业内上下的争议。一些影院也开始协商联手成立公司,购买影片、介入发行。

国家行动者的强势推动最终打破了旧的发行放映体制。2001年12月18日,广电总局、文化部出台了经过近一年时间反复论证、修改的《关于改革电影发行放映机制的实施细则》,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