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二手设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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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二手机械设备手续如何办理?

二手机械进口需怎么办理进关手续?

1)需要进口旧机电产品预备案书(简称:商检备案)

2)需要进口旧机电产品预装运前检验检疫证书(简称:中检)

3)需要进口许可证(简称:机电证)

4)需要进口商检通关单

二手机械进口要提交什么材料?

(1)《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申请人核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2)《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申请人核盖公章)

(3)申请人、收货人、发货人营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申请人核盖公章)

(4)必要时,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除照片外,申请人均核盖公章):旧机电产品的状况说明、制造年份证明明材料,反映备案产品特征的彩色照片;

涉及进口化工、冶炼、制药、印染、造纸、皮革、能源等旧成套设备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安全评价意见;

涉及进口旧工程机械的有法律效力的售后服务协议,售后维修服务机构或产品责任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维修服务机构的资质证明明或

营业执照,原使用地官方机构或其授权机构签发的最后年度检验报告,每台工程机械的使用维修记录、相关的中文使用说明书及近期照片;

涉及进口旧印刷机械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明;

涉及进口旧轮胎的国家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和相关政府管理部门明确批准进口的文件;

涉及进口实施CCC认证明制度管理且用于销售、租赁、维修、再制造的旧机电产品的相应的CCC认证明证明明文件。

二手机械进口具体的报关流程怎么做?

1)客户提供要进口设备资料与图片→众海公司核算各种进口费用→报价→签定进口协议

2)众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在国内处理旧机电产品进口商检备案与检验检疫申请

3)客户联系国外供应商按排出口海运订仓→海运到香港

4)众海公司换单,提货→众海公司香港仓库

5)众海公司联系香港中检公司做检验→中检合格后→众海公司申请机电证

6)众海公司安排驳船到内陆码头→众海公司当地商检局换正本备案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7)众海公司报检→出商检通关单→商检局现场检验核对

8)众海公司准备进口报关资料→海关进口审核→出税单交税→海关查验→提货放行

但在报关进口时,海关需我司提供进口许可证,现我们该如何办理该业务?

二手机械进口时,请问需要国外客户提供哪些文件?我司需要提交给海关哪些单据资料?

需要:装箱单,发票,贸易合同,机械外观照片,设备铭牌照片,机械功能说明书,海关编码,中文品名,品牌,产地,货值,制造厂家,新旧程度

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条件

哪些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

答:根据海关的有关规定,下列企业可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

1、1995年9月30日以前经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2、1995年10月1日至1996年3月31日之间经审核批准设

立(或增资)并报经外经贸部备案审核的外商投资企业;

3、1996年4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之间经批准的外商

投资企业;

4、1998年1月1日以后经批准设立(或增资)的鼓励类和限

制乙类项目。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口哪些货物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答:按照合同规定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其他物料指建厂以及安装、加固机器所需材料);以投资总额内的资金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及其他物料;以增加资本进口的国内不能保证生产供应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及其他物料。

外资企业进口哪些货物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答:按照规定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其他物料指建厂以及安装、加固机器所需材料);以投资总额内的资金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及其他物料;以增加资本进口的国内不能保证生产供应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及其他物料;生产管理设备。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哪些商品不予免税?

答: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机、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汽车、摩托车、办公用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税则》中第1章至第83章、第91章至第97章的所有税号的商品(不含随项目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均不予

以免税。

外商投资企业应如何向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答:首次进口的企业(或增加资本)的企业应首先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登记备案手续。然后可提供发票等单据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主管地海关审核后核发《减免税证明》,企业凭以向进口地海

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海关对减免税进口货物的监管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1、船舶、飞机及建筑材料(包括钢材、木材、胶合板、人

造板、玻璃等等)为八年;

2、机动车辆和家用电器为六年;

3、机器设备和其他设备、材料等为五年。

海关对减免税进口货物有何监管要求?

答:减免税仅限于企业自用,未解除海关监管的减免税货物未经海关批准不得买卖或擅自挪做他用,如在国内转卖或销售的,经原审批部门批准,海关应当按照其使用年限折旧估价,补征进口税款。

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外商投资企业,海关对监管年限内的减免税年

进口货物有何规定?

答: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1、留给合营中方继续使用或转让、出售给国内单位的,海关应当按

其使用年限折旧补税。

2、如转让给国内其他可以享受同等待遇的外商投资企业使用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办结海关结转手续后,可以继续享受减免税优惠。

3、经海关核准,允许合营外方将原免税进口货物退运出境。

海关对以海关监管货物作贷款抵押有何规定?

答:抵押人以海关监管货物设定抵押权时,须向海关申请并经许可方可抵押,抵押货物限于向金融机构贷款,不得用于企业、单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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