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展示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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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公集团产品展示场项目围墙工程

招标文件

徐工铲运机械事业部

二0一三年三月

徐工集团产品展示场项目围墙工程招标文件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徐工集团产品展示场项目围墙工程

2、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引线河东支路东侧

3、招标人:徐工铲运机械事业部

4、建设规模:围墙长约1400米(以施工图为准)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保工期、包验收

6、质量标准:优良

7、招标范围:施工平面图所示全部围墙工程

8、工期要求:30天

二、投标须知

1、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时间:2013年3月16日至2013年3月26 日下午17:00时止。在徐工科技精益制造部出售,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伍佰元,标书款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另交纳2万元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10日内,予以全额退还(无息)。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招标人确定投标单位后10日内退还(无息)。在此规定时间外,拒绝接受任何单位的投标报名。

地点: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鲲鹏北路99号。

邮编:221004

电话:0516- 87737621 冯坤,郝梦楚

2、踏勘现场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自行现场踏勘。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害、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现场地形负责,投标人必须查看现场,完善工程量,不得漏项。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

5、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除扣罚其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外,还将依法给予查处。

5.1投标人不参加投标;

5.2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合同的;

5.3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的,

5.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5.5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

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副本各一份,分别包装,封套上要加贴封条,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上有“正本”、“副本”标记。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在封套上应写明:“徐工集团产品展示场项目围墙工程”。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7、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围墙工程施工招标评标评分细则。

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需澄清和解答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天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将在24小时内以书面答复。

9、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不符合的,将作废标处理。

10、工程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11、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施工用电、用水、临时设施在内的各种设施和措施费用。

12、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30日,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3、招标人有权决定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并以书面文件通知各投标人。

14、招标人将对投标单位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机械设备、施工组织、施工工艺、质量和安全措施、工期的保证等的合理性进行评审。在评标阶段,招标人认为需要时,可书面通知投标人要求澄清其投标文件中的问题,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包括单价的分析资料等,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进行,并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工程合同将授予通过符合性、技术审查、投标价组成合理的最优标,最低价不为中标的必要条件。

16、本工程只对合格工程进行计量,中标方在制作完成后,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17、双方责任和义务:

17.1招标人按合同规定向乙方付款,并协助做好施工前现场勘查等工作。

17.2中标人在合同生效后应向招标人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在得到招标人批准并签发开工令后方可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变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和机械设备。

17.3中标人保证按批准的计划进度进行施工,若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可要求中标人增加人员和机械设备,以确保工程在合同规定的时期内完成,中标人不得无故拒绝。

17.4中标人应对整个现场和施工方法的实用性、稳定性、安全性负责。

17.5中标人应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可随时抽检,一旦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应自费返工。

17.6中标人应负责其现场工作的人员及机械设备的安全,并对由中标人造成的第三方人身和财产损失负责。中标人应保持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

17.7中标人应负责现场发包人的财产安全,一旦发现发包人财产损失等的,中标人将按价赔偿发包人。

17.8中标人不得有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因这些行为对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8、本项目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

三、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符合下列资质的法人:

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

2、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丰富(投标须提供证明材料);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良好,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须提供证明材料);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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