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理角度浅析秋菊打官司
从法律社会学的角度浅析“秋菊打官司”
从法律社会学的角度浅析“秋菊打官司”“秋菊打官司”是法律社会学的一个著名案例,反映了国家制定法同秋菊讨的那个“说法”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以及法律统一性与地方性的博弈问题等。
同时,这个案例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了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所面临的困惑。
强调依法治国,就必须解释并回答这一问题。
标签:秋菊打官司;法律社会学;国家制定法;说法“秋菊打官司”是法律社会学研究领域特别喜欢探讨的一个案例。
究其为何如此热衷于讨论这个看似简单的案例,主要是因为隐藏在这个案例背后的矛盾与冲突反映了我国法治的现状:秋菊讨的那个“说法”和国家制定的正式法律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张艺谋执导的电影《秋菊打官司》的故事梗概大体是这样的。
秋菊的丈夫和村长吵架,骂了一句“断子绝孙”(村长只生了四个女儿,没有儿子)。
村长大怒,踢了秋菊丈夫“要命的地方”。
秋菊要村长认错,村长不肯,她就一级一级告状,讨她的“说法”。
后来秋菊难产,村长领了人冒着大风雪,走几十里山路把她抬到县医院,救了秋菊母子的命。
没想到,正当秋菊感恩不尽,等着村长来家吃给儿子做满月的酒席的时候,上级查出了秋菊丈夫被村长打的伤处(但不在下身),派了一辆警车把村长带走了,并对村长处以了十五天行政拘留(依据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1项)。
面对这一结果,秋菊显得异常难堪:她讨的只是自认为符合逻辑的一个“说法”,并不要求政府抓人。
那么我们在此就要提出几个问题:秋菊讨的“说法”到底是什么?秋菊讨的“说法”为什么会与国家的制定法发生冲突?这个冲突的根源是什么?一、“说法”释疑要回答上述问题我们首先不得不谈谈法律意识。
也许有人会不假思索地批评说,秋菊讨的“说法”是愚昧、落后的。
但是事实上,我们真的就能用“愚昧”、“落后”下一个简单的结论吗?根据马克思的观点,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
那么很明显,秋菊讨的“说法”也是社会意识的一种——法律意识。
因而,这个“说法”也就取决于社会存在。
4.电影《秋菊打官司》之法律解析
电影《秋菊打官司》之法律解析一、影片背景《秋菊打官司》是一部关于现实农村生活的影片,围绕农妇秋菊想要讨一个说法而展开,着重刻画了她不断的奔波的过程,对农村生活状态和人物关系以及伦理进行了真实的表现,简单直接地表达了人对自我权益的觉醒。
影片拍摄手法朴实,并有一些偷拍的实际生活场景,给予影片无比强烈的真实感,并且把秋菊坚强、朴实的个性表现的淋漓尽致。
巩俐在张艺谋这部纪实风格的作品中,将秋菊这位性格执拗的农妇演绎得十分到位。
影片借一个“民告官”的故事,赞颂了农村女性的自尊、自强、自信以及法制观念的觉醒。
二、案情介绍案件发生在中国陕西凤翔县。
秋菊的丈夫万庆来与村长王善堂因为盖房子发生争执,万庆来被村长踢中下体并造成肋骨骨折。
秋菊怀着身孕去找村长说理,村长不以为意而不肯认错。
秋菊不服,要讨个“说法”,前往乡里公安局上访。
乡里的李公安与村民们都有交情,决定用调解处理矛盾并赔偿秋菊一家二百元结束此事。
村长口头答应赔偿秋菊家的经济损失,心里则认为不应该赔钱,将钱甩在空中。
秋菊觉得人格受到侮辱,没有捡钱,而是到县公安局去上访,县里公安局复议书维持原判。
秋菊还是不服,来到上级城市。
秋菊向市公安局长送礼,市公安局长没要礼物,并亲自把秋菊送回旅店。
市里的复议书仍然维持原判,只是要求多加五十元钱赔偿金。
复议书直接交到村长手里,村长仍然不以为意。
万庆来从村长那里拿了钱,但倔强的秋菊又把钱还给了村长,重新去了市里。
市公安局长建议他走法律程序,并推荐给她一个律师,帮忙起诉村长。
而法院则判决市公安局处理得当,维持原案裁决复议。
秋菊不服,向市中级法院上诉。
在秋菊孩子满月之时,中级法院判决拘留村长十五天。
三、角色介绍1.原告:秋菊,被害人万庆来之妻。
2.被告:王善堂,陕西凤翔县某村村长。
3.调解员:李公安,乡公安局民警。
四、法理分析1.调解制度的应用价值我国目前还处在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这一法制现代化过程的主要内容就是移植西方法律制度。
法制电影《秋菊打官司》观后感范文5篇
法制电影《秋菊打官司》观后感范文5篇《秋菊打官司》观后感范文一分两个晚上看了电影《秋菊打官司》,老实说,如果不是想从法律角度加以考证,我是没有耐心看下去的,也许该片的拍摄目的也仅限于普法的好处。
该案的法律程序:秋菊因为村长的故意伤害行为,“告”到乡里的李公安那里,在那里,李公安的行为是调解,如果双方对调节结果不满意或者不履行调解结果的,就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进入司法程序,而所谓的行政复议程序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根本不是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也就不会有之后的在市里行政诉讼的行为。
(由于该影片拍摄年代较早,至于较早时间的法律规定是否与此刻的规定有不同,没有考察,只是因为这些不是笔者所关注的重点。
)村长是不是“官”或者说是不是公家人?村长自认为是公家人的-不瞒你说,我不怕你们告。
我是公家人,一年下来,辛辛苦苦,上面都明白,他们不给我撑腰,给谁撑腰?按照宪法的规定,我国的行政区域最低一级是乡镇。
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有一点勿庸置疑,即毋论村长是不是公家人,其对本村村民的故意伤害行为都是一种民事行为。
应由民法予以调整。
(同上备注)再让我们来看看究竟秋菊应不就应打官司的问题。
故事刚开始的时候秋菊因为男人被村长踢伤,到村长家里讨说法,按理说两家已经有了矛盾了,但是村长家的女人、孩子还是很热情,好像两家没发生过摩擦似的,这只能解释为西部农村的民风淳朴但是,既然民风如此之淳朴,又是什么力量在促使秋菊一而再再而三的要讨个说法呢?从剧中看出,秋菊讨说法的成本是很高的,一年收获的辣子就应是全家一年的柴米油盐钱的,就这么耗费在讨说法上而一点不心疼。
这不矛盾吗?仔细想来,我们的普法在必须程度上也是与这种民间自力调解为主的民风相抵触的。
如果象秋菊一样没完没了的讨说法,无疑会受到村民的排挤,在一个自然村落,被村民认可无疑是很重要的。
《2024年要命的地方_《秋菊打官司》再解读》范文
《要命的地方_《秋菊打官司》再解读》篇一要命的地方_《秋菊打官司》再解读要命的地方:《秋菊打官司》再解读一、引言《秋菊打官司》是著名导演张艺谋执导的一部反映中国农村现实问题的电影。
影片通过讲述一个普通农村妇女秋菊为争取自己的权益而打官司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农村社会中的法律意识、权力关系以及社会矛盾。
本文旨在通过对这部电影的再解读,深入探讨其中所揭示的“要命的地方”。
二、秋菊的“要命的地方”1. 法律意识的觉醒电影中,秋菊在遭受不公待遇后,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一行为体现了农村妇女法律意识的觉醒,也反映了中国社会法治进步的成果。
然而,这种法律意识的觉醒并非易事,它需要人们克服传统观念的束缚,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正是秋菊所面临的“要命的地方”。
2. 权力关系的冲突在农村社会中,权力关系错综复杂。
秋菊在打官司的过程中,不仅要面对官僚主义的衙门作风,还要应对各种复杂的权力关系。
这些权力关系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使得秋菊的维权之路充满了困难和挑战。
这也是电影所要揭示的“要命的地方”。
3. 社会矛盾的反映《秋菊打官司》通过秋菊的维权经历,生动地反映了农村社会中的各种矛盾。
这些矛盾包括城乡差距、贫富分化、阶层分化等。
这些矛盾在秋菊的维权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使得观众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农村社会的现实问题。
这也是电影所要揭示的“要命的地方”。
三、从《秋菊打官司》看社会进步《秋菊打官司》虽然是一部反映农村现实问题的电影,但它也体现了中国社会的进步。
电影中,秋菊的维权行为得到了社会的关注和支持,这反映了社会对法治进步的期待和信心。
同时,电影也通过秋菊的坚持和努力,展示了人们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付出的努力和牺牲。
这些都体现了中国社会的进步和法治的发展。
四、结论《秋菊打官司》通过一个普通农村妇女的维权经历,生动地展示了农村社会中的法律意识、权力关系以及社会矛盾。
这部电影所揭示的“要命的地方”,不仅包括法律意识的觉醒、权力关系的冲突,还包括社会矛盾的反映。
从法律的角度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从法律的角度秋菊打官司观后感“秋菊打官司”是一部中国电视剧,讲述了一个农村妇女在维护正义和尊严的道路上与不法势力进行斗争的故事。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部剧呈现出了一系列值得思考的问题,包括法律意识、法律运作、法律公平性以及社会问题与法律之间的关系。
首先,在《秋菊打官司》中,主人公秋菊作为一个普通的妇女,因感情原因帮助了当地村民,从而引发了一连串的纷争。
观众通过这个故事可以看到,法律意识在当时的农村社会中并不普及。
很多村民对法律的了解非常有限,法律规则对他们而言是模糊而遥远的事物。
然而,秋菊通过自己的勇气和坚持,不仅自己逐渐提高了法律意识,也在一定程度上唤醒了其他村民对法律的关注。
这体现了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只有当人们具备了足够的法律知识和意识,才能更好地避免和解决法律纠纷。
其次,剧中展示了法律运作的过程。
秋菊作为无专业法律知识背景的普通人,通过努力和坚持,自学了一些法律常识,并且成功地起诉了违法土地交易的主要嫌疑人。
这一过程向观众展示了中国法律体系的一些特点,如法院的组织结构、诉讼程序等。
可以看出,法律系统的运作离不开各个环节的顺利衔接,需要有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参与,以保证案件得以正义地审理和判决。
同时,剧中也表现出了司法环境的不完善和人情案情之间的矛盾,从而引发了观众对法律执行的思考。
第三,剧中反映了法律公平性的问题。
在《秋菊打官司》中,秋菊作为一个弱势群体的代表,面对有权有势的土地开发商,背后还有一些腐败的官员,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她不得不与这些势力进行对抗。
剧中多次展现了正义和利益之间的矛盾。
观众可以看到,在现实生活中,有时法律并不能完全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有时正义和公平往往受到权力和利益的干扰。
这提醒我们,在现实中,法律的公平性和正义性需要不断地改进和加强,以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公平地享受法律的保护和服务。
此外,《秋菊打官司》也引发了观众对社会问题与法律关系的思考。
剧中涉及到土地问题、房屋拆迁、官员腐败等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仅是一部电视剧中的情节,也是中国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
秋菊打官司的法律反思
法律意识的觉醒?--《秋菊打官司》的法律反思摘要:秋菊,一位普通的乡村妇女,为讨说法不辞艰辛依次到县里、市里申诉。
最终结果却与她的期望相反。
这一部带给我们的,不仅是文艺上的享受,更多的是深思。
思考秋菊的法律意识,考究当代人的法律意识,涉及了法律意识薄弱的讨论以及普法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法律意识讨说法人情法律效率法治正文:故事发生在中国西北的一个小山村里面。
秋菊的丈夫王庆来因承包地的事与村长发生了争执,被村长一脚踢中了要害,导致卧伤在床无法劳动。
秋菊于是找村长要求道歉遭到拒绝。
在李公安调解下村长同意赔偿,但态度傲慢把钱丢到地上。
秋菊不服,依次上诉到县公安局和市公安局,无果,在严局长帮助下委托了律师走上司法程序。
年三十晚,秋菊难产,最终在村长帮助下才顺利产下一名男婴。
本想就此不再计较,却在男婴满月的那天,警车到了村庄,将村长带走了。
追着警车,秋菊只剩一脸茫然。
我们不禁想问,谁错了?秋菊的丈夫被村长踢了,心里一直想要个说法,这是她心里最质朴的渴求,她没错。
各公安局或者公安做的调解,是对村长面子的处处照顾,最终是对公家和私家双重利益的小心维护,反映的是“村长的面子”对中国行政体制运作和基层秩序维护的双重意义[1],也没错。
法律不近人情,公正判决,将伤人的村长依法拘留,也没错。
只是当这些都纠结在一起时,人情出现了,便出现了差错。
秋菊一路坚持讨要说法,即使大腹便便依然带上家里的辣子去卖,到县里、市里去上诉,似乎她已经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但是当她追着警车时的茫然便可知道,她对法律并不了解,更何谈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而即使在秋菊“讨要说法”的过程中,人情社会的影子依然十分浓烈。
首先,秋菊不理解案件的性质,也不清楚司法程序。
本来村长踢人了导致了轻伤,只是单纯的民事案件,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
不管是李公安还是县公安局的判决,秋菊一直不服,终于在严局长的帮助下走上了诉讼的道路。
当法医经过鉴定后,将事件定位为刑事案件,性质因此升级。
《2024年要命的地方_《秋菊打官司》再解读》范文
《要命的地方_《秋菊打官司》再解读》篇一要命的地方_《秋菊打官司》再解读要命的地方:《秋菊打官司》再解读一、引言《秋菊打官司》是著名导演张艺谋执导的一部以真实故事为背景的电影。
它在中国社会,特别是在中国农村文化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此篇旨在深入分析影片所体现出的法律问题与人文背景的紧密结合,特别是其中的关键剧情环节——所谓的“要命的地方”,为观众带来更多角度的思考和认识。
二、法律背景与社会矛盾的交融电影以一个小村落中因为赔偿纠纷引发的一系列法律冲突作为主要剧情线,这其中既有法理层面的争论,又有对道德和社会风俗的讨论。
这不仅展现了我国基层的司法运作和人民的法律意识,还映射了乡村的贫富矛盾和社会不公。
三、要命的地方:秋菊的坚持与法律的公正“要命的地方”在电影中主要体现在秋菊对法律公正的坚持上。
她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不惜与村长和整个村子的人对抗,甚至走上了法律的道路。
这个过程中,她遭遇了种种困难和压力,但最终她坚持了下来,不仅得到了应有的赔偿,也使得村民们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四、法律与人情的碰撞电影中还体现了法律与人情的碰撞。
在秋菊的案例中,尽管她坚持法律,但同时也面临着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压力。
这种压力在农村尤为明显,因为农村社会是一个以人情关系为基础的社会,法律往往被视为冷酷无情的。
然而,秋菊的坚持也使得人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力量,这种力量可以保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
五、电影的启示与反思《秋菊打官司》不仅是一部反映农村生活和人情的电影,更是一部关于法律和人权的故事。
它告诉我们,在面对不公和不义时,我们应该有勇气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即使面对的是强大的对手和复杂的社会关系。
同时,我们也应该更加尊重和理解法律,因为它不仅是维护社会公正的工具,也是保护我们每一个人的有力武器。
六、结语总的来说,《秋菊打官司》是一部深刻反映中国社会现实和法律问题的电影。
它通过秋菊的案例,让我们看到了法律与人情的碰撞,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力量。
浅谈秋菊打官司
浅谈秋菊打官司‚秋菊打官司‛主要反映了国家制定法同秋菊所讨的‚说法‛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与法律统一性和在不同地方上的差异性之间的矛盾。
一、浅谈‚说法‛我们可以看到在影片的一开始包括后面秋菊都曾多次提出‘他是村长,踢一下也不要紧,但是他踢哪里都不能往那要命的地方踢。
’其实在秋菊的观念里,村长是官,他们是民,本身在地位上就并不是平等的,村长要出气,踢一脚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是关键就在于村长踢的那个地方过于特殊。
万庆来是独子,如果秋菊肚子里怀的孩子不是个儿子呢,那么万家就有面临着绝后的可能,这对于当时的中国农村家庭来说,可是天大的事情。
其实秋菊讨‚说法‛的实质是因为血脉,是儿子。
这一点是万家人和村长一家人都清楚的,秋菊讨的‚说法‛真正是啥,所以在秋菊难产时,村长大半夜里不计前嫌冒着风雪去找人来帮忙,他们都明白事态的严峻性,也明白真正看重的东西是啥,试想如果秋菊没有生下儿子,那么事情绝对不会就这样结束,两家也绝对不会和好,秋菊会一直坚持着要这个‚说法‛。
我们不能就此认为秋菊是愚昧的、落后的,因为我们没有处于当时的那个农村大环境中,所以无法体会到血脉对于一个家庭来说的重要性,这是植根于中国几千年来沉淀下来的观念。
而这个‚说法‛对于除了李公安以外的国家公职人员来说都是陌生的,他们想把这件事置于国家制定法下来讨论,来处理,所以才会发生秋菊对于得到的结果一直不满意的状况,一级一级往上告,然而从国家制定法这一方面来评定的只有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同时对于受害者有一定的赔偿,对于另一方有一定的惩处,这也就是在电影的最后,由于鉴定万庆来的肋骨受伤(在我国现行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中是有关于睾丸受伤程度的鉴定的),村长被处以十五天行政拘留(依据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22条第一项),秋菊表示不解,‘我没让你们抓他呀’,在秋菊看来只是想要讨个说法,让村长道个歉,给个解释,但是由于国家制定法的介入,并没有理解她的初衷,得到的也并不是她想要的结果,更何况村长还救了秋菊母子的性命,在秋菊看来这更是恩将仇报。
4.电影《秋菊打官司》之法律解析
电影《秋菊打官司》之法律解析一、影片背景《秋菊打官司》是一部关于现实农村生活的影片,围绕农妇秋菊想要讨一个说法而展开,着重刻画了她不断的奔波的过程,对农村生活状态和人物关系以及伦理进行了真实的表现,简单直接地表达了人对自我权益的觉醒。
影片拍摄手法朴实,并有一些偷拍的实际生活场景,给予影片无比强烈的真实感,并且把秋菊坚强、朴实的个性表现的淋漓尽致。
巩俐在张艺谋这部纪实风格的作品中,将秋菊这位性格执拗的农妇演绎得十分到位。
影片借一个“民告官”的故事,赞颂了农村女性的自尊、自强、自信以及法制观念的觉醒。
二、案情介绍案件发生在中国陕西凤翔县。
秋菊的丈夫万庆来与村长王善堂因为盖房子发生争执,万庆来被村长踢中下体并造成肋骨骨折。
秋菊怀着身孕去找村长说理,村长不以为意而不肯认错。
秋菊不服,要讨个“说法”,前往乡里公安局上访。
乡里的李公安与村民们都有交情,决定用调解处理矛盾并赔偿秋菊一家二百元结束此事。
村长口头答应赔偿秋菊家的经济损失,心里则认为不应该赔钱,将钱甩在空中。
秋菊觉得人格受到侮辱,没有捡钱,而是到县公安局去上访,县里公安局复议书维持原判。
秋菊还是不服,来到上级城市。
秋菊向市公安局长送礼,市公安局长没要礼物,并亲自把秋菊送回旅店。
市里的复议书仍然维持原判,只是要求多加五十元钱赔偿金。
复议书直接交到村长手里,村长仍然不以为意。
万庆来从村长那里拿了钱,但倔强的秋菊又把钱还给了村长,重新去了市里。
市公安局长建议他走法律程序,并推荐给她一个律师,帮忙起诉村长。
而法院则判决市公安局处理得当,维持原案裁决复议。
秋菊不服,向市中级法院上诉。
在秋菊孩子满月之时,中级法院判决拘留村长十五天。
三、角色介绍1.原告:秋菊,被害人万庆来之妻。
2.被告:王善堂,陕西凤翔县某村村长。
3.调解员:李公安,乡公安局民警。
四、法理分析1.调解制度的应用价值我国目前还处在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这一法制现代化过程的主要内容就是移植西方法律制度。
《2024年要命的地方_《秋菊打官司》再解读》范文
《要命的地方_《秋菊打官司》再解读》篇一要命的地方_《秋菊打官司》再解读《秋菊打官司》再解读:要命的地方引言《秋菊打官司》作为一部描绘中国农村法律意识觉醒的电影,其深邃的内涵和独特的故事情节早已成为中国电影史上的经典之作。
本篇将再次解读这部电影,探讨其关键的主题、情节以及人物塑造,并分析其背后所反映的社会现象和价值观念。
一、主题与情节《秋菊打官司》以农村妇女秋菊为主角,通过她为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展开的官司过程,展现了农村法律意识的觉醒和法律制度的完善。
电影中,秋菊在面对丈夫被村长打伤的困境时,选择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一过程充满了曲折和磨难,但也正是这一过程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力量。
二、人物塑造1. 秋菊:作为电影的主角,秋菊的性格坚毅、正直。
她在面对不公时,敢于站出来为自己争取权益,表现出了强烈的法律意识。
2. 村长:电影中的村长形象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他既是一个权力较大的地方领导,又是一个不守法纪的人。
这一形象反映了当时农村社会的一些现实问题。
3. 律师:电影中的律师形象则代表了法律的公正与力量。
他们为秋菊提供了法律援助,帮助她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电影背后的社会现象与价值观念1. 法律意识的觉醒:《秋菊打官司》反映了当时中国农村法律意识的觉醒。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制度的完善,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并愿意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 公正与力量的体现:电影中,秋菊在律师的帮助下,最终赢得了官司,这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力量。
同时,也表明了社会对于公正的追求和对于法治的信仰。
3. 农村社会现象的反映:《秋菊打官司》还反映了当时农村社会的一些现实问题,如权力滥用、不公现象等。
这些问题在当时的社会中普遍存在,而电影则通过秋菊的官司过程,将这些问题呈现给了观众。
四、电影的艺术价值《秋菊打官司》作为一部经典的电影作品,其艺术价值不容忽视。
首先,电影的剧情紧凑、情节跌宕起伏,使得观众在观影过程中始终保持紧张感。
秋菊打官司理论分析论文
秋菊打官司理论分析论文《秋菊打官司》是一部同时展现中国社会现实和女性意识觉醒的经典影片,而其所传达出的“秋菊打官司理论”更是深深地影响了中国社会的法律观念和公平正义思想。
这篇论文将从影片中秋菊打官司的过程中总结其理论基础和实践意义,并对现今社会的司法实践提出一些建议。
一、秋菊打官司理论基础分析1.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在影片中,秋菊首先选择了到政府来寻求法律援助,这展示了法律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的重要性。
影片中,秋菊与律师进行对话时,律师经常问她“你有证据吗?”等问题,这体现了法律是基于事实证据来维护公平和正义的。
另外,在与代理律师沟通时,秋菊明确表示自己手中没有证据,而代理律师却表示只要有证据就一定会打赢官司,这显然是不负责任的律师,是有违律师行为规范的。
2.法律是公平正义的工具影片中,秋菊在官司中的胜利,展示了法律作为公平正义的工具的重要性。
秋菊在官司中的胜利是建立在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之上的,这表明法律是应该以事实为基础来维护公平和正义的。
此外,在秋菊打官司的过程中,法官对两方当事人的发言进行了公平地听取和评估,这也充分体现了法官作为公正执行者的重要性。
这与另一个案例对比:罗刚打官司时法官只是听罗刚一方的陈述,并直接做出了不公正的判定。
可见,司法公正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基础。
3.法律是应该通过实践来诠释的工具影片中,秋菊在官司中成功诠释了“秋菊打官司理论”。
这一理论的核心内容可以归纳为:“只要做了违法的事情就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人民就是法律的最高主宰”。
这一理论的实践意义十分突出:法律是否公平、是否正义不是由法律本身而是由人来评判。
影片中,律师和法官对官员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秋菊以个人实践诠释了这一理论,在制裁官员的同时也强调了司法公正。
二、“秋菊打官司理论”的意义与实践“秋菊打官司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考视角,即法律规定是不能凌驾于公众利益之上的。
我们可以从中看到,我们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也在维护公正和公平。
秋菊打官司中行政诉讼法角度
秋菊打官司中行政诉讼法角度引言《秋菊打官司》是中国作家鲁迅先生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通过描写一个普通农村妇女秋菊与官员之间的斗争,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封建压迫和官员的腐败无能。
本文将从行政诉讼法的角度来分析《秋菊打官司》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行政诉讼法概述行政诉讼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因行政争议而进行的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
行政诉讼法旨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治理的正常运作。
它规定了行政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条件,确保公民在与行政机关发生纠纷时能够依法维权。
《秋菊打官司》中涉及到的行政诉讼问题1. 行政机关滥用职权在《秋菊打官司》中,县长明明知道自己侵犯了秋菊的合法权益,却通过种种手段来阻挠她的诉讼,滥用职权。
行政机关滥用职权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超越了法定权限,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行政机关不作为在小说中,秋菊多次上访寻求正义,但县长却一直不予受理。
这体现了行政机关的不作为问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违法履行职责,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其违法或者不作为。
3. 行政机关信息不透明《秋菊打官司》中县长故意隐瞒秋菊丈夫被判刑的事实,并威胁她不要再追究此事。
这体现了行政机关信息不透明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公开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如果行政机关故意隐瞒重要信息,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公民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 行政机关违法处罚小说中,县长为了掩盖自己的错误,将秋菊无辜拘禁,并进行非法处罚。
这涉及到行政机关违法处罚的问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其违法。
行政诉讼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是一般的行政诉讼程序: 1. 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或者事发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递交诉状。
关于秋菊打官司的法理学研究
关于秋菊打官司的法理学研究秋菊打官司:法理学视角下的乡土秩序与现代法律秋菊打官司不仅仅是一部电影,它是对中国社会变迁中的法律观念与乡土秩序的一次深入探索。
在这部影片中,张艺谋导演捕捉到了现代法律与乡土社会传统习俗之间的冲突与融合。
而这一切,都围绕着秋菊为了维护家庭尊严和乡土正义,对村长提起的诉讼展开。
影片中的秋菊代表了乡土社会中的普通百姓,她对家庭、对乡土的执着与坚守,正是乡土社会数千年来形成的生活观念和道德标准的体现。
村长,则代表了现代法律所构建的秩序,他按照法律和上级的指示行事,是现代法律文明的体现。
秋菊家的辣子楼事件是整部影片的导火索。
根据村长的解释,由于上级文件的规定,村里不能私自建辣子楼。
这是现代法律对乡土社会的一种规范和约束,它代表着法律对公共秩序的保护。
但秋菊的男人却用粗俗的语言辱骂村长,这无疑是对现代法律的一种挑衅。
村长在盛怒之下踢了秋菊男人的下身,这一行为虽然过激,但在乡土社会中却是常见的解决争端的方式。
影片中,秋菊为了讨回公道,决定逐级上告。
这一行为实际上是她对乡土社会传统观念的坚守,她认为村长不应该用暴力对待她的家人。
但随着诉讼的深入,秋菊逐渐意识到,现代法律与传统习俗之间存在难以逾越的鸿沟。
在多次上告无果后,秋菊终于来到了市里,但她得到的并不是她所期望的结果。
最终,秋菊虽然赢得了官司,但却失去了她一直坚守的乡土社会的认同。
这部影片深刻地揭示了现代法律与传统习俗在乡土社会中的碰撞与融合。
现代法律文明试图用一套统一的标准来规范社会行为,但在乡土社会中,人们更习惯于按照传统习俗来解决争端。
这种冲突在影片中被放大,让观众看到了乡土社会在现代化进程中所面临的困境。
从法理学的角度来看,秋菊打官司不仅仅是一场简单的诉讼,它更是一场关于法律与道德、传统与现代、公权与私权的深刻讨论。
影片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它不仅反映了中国社会的现实问题,也为我们提供了思考法律与道德、传统与现代关系的宝贵视角。
秋菊打官司 中的法学理论
论电影中的法律——《秋菊打官司》中的法律问题商伯玮(法学0908班;学号:20090721240)摘要:《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围绕着秋菊这一倔强的农村妇女向村长讨要说法而展开,秋菊不怕麻烦,付出很大代价坚持要讨一个说法。
而同时她也是不懂法的,农村普法依然需要努力,法律建设依旧需要加强。
在她讨要说法的过程中也体现了许多法律问题,包含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内容,值得我们去探讨研究。
关键词:农村普法;法律建设;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一、电影介绍《秋菊打官司》是一部关于现实农村生活的影片,围绕农妇秋菊想要讨一个说法而展开,着重刻画了她不断的奔波的过程,对农村生活状态和人物关系以及伦理进行了真实的表现,简单直接的表达了人对自我权益的觉醒。
在影片中张艺谋导演把秋菊坚强、倔强、朴实的个性表现的淋漓尽致,同时在秋菊讨要说法的过程中,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再后来秋菊去法院提起诉讼,也是“民告官”案子的一个典型提现,而在这过程中,也深深的体现出了秋菊法律知识的欠缺,后来村长被拘留与秋菊讨要说法的初衷大相径庭,也说明了秋菊并不懂法律,并且法律规定与自己的小农朴实思想相矛盾。
①《秋菊打官司》是张艺谋导演的早期作品之一,在艺术表现和思想内容上有很大价值,从播出开始就引发了人们对其中法律关系问题的积极探讨研究,也使人们对“民告官”这种行政诉讼法有了更深的了解,在行政诉讼之外,也使人们意识到农村法律普及的重要性,正是由于秋菊不懂法律所以她才经历了许多本可避免的弯路,而且也使最后的结果与她自己的①苏力:《〈秋菊打官司〉案、邱氏鼠案和言论自由》,载《法学研究》1996年第3期。
初衷有很大的差异。
这部影片不仅仅使我们对其中秋菊经历的一系列性法律过程进行关注,也让农村的法律不普及问题引起我们的深思,司考如何才能在“民告官”的过程中依法进行,不必走秋菊的弯路。
二、影片中的法律问题(一)建辣子楼的合法性问题影片中一切的问题都是围绕着秋菊家建立辣子楼开始的,就因为村长不同意秋菊家建辣子楼,使秋菊一家以为村长故意刁难,所以引发了踢伤秋菊丈夫的事件,但这里面涉及到什么法律问题呢?1.秋菊一家在自家耕地里建立辣子楼是不合法的,在影片中文件也能表露这一点。
从法理角度浅析秋菊打官司
秋菊打官司陈红体律师电影《秋菊打官司》,讲的是西北农村中的一个纠纷处置(而不是解决)。
为一些并不很紧要的事,一位农民张三(秋菊丈夫)同村长吵起来了,骂村长“断子绝孙”(村长的确只生了四个女儿)。
这种话在中国的社会背景(尤其在农村)下是非常伤人的。
愤怒的村长因此和张三打了起来,向张三的下身踢了几脚。
张三受了伤。
张三的妻子――秋菊为此非常愤怒。
她认为,村长可以踢她的丈夫,但不能往那个地方踢。
她要讨个“说法”,大致是要上级领导批评村长,村长认个错。
由于这种纠纷在中国农村并不少见,而且伤害也不重,因此乡间的司法助理员没有给予这位村长正式的处罚,而是试图调解一下。
这种调解不能令秋菊满意,于是她到了县城、省城讨“说法”。
经过种种努力,最后在一位律师的帮助下,上级派来了公安人员调查,发现该张三受到了轻微伤害(下身受到伤害),应当受到治安处罚。
村长被抓了起来,判处了15天行政拘留。
但是在秋菊被告知这一决定、村长被带走之际,秋菊说,怎么把人给抓了,我只是要个说法。
她跑到村外的公路边,看着远去的警车,满脸的迷惑不解:她不懂得为什么法律是这样运作的。
请从法理学的视角来分析该案。
一、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分析权利,就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义务则是设定或隐含于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受动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
具体到本案,第一、张三的行为侵害了村长的名誉权,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的品德、才干、名声、信誉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不受侵害的权利。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在确认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的同时,又以禁止性的法律规范规定:“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侮辱、诽谤是损害他人名誉权的两种主要方式,侮辱是指以语言、文字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秋菊打官司的观后感
秋菊打官司的观后感《秋菊打官司》观后感《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以其朴实无华却又深刻动人的故事,展现了一幅充满乡土气息和人性纠葛的画卷,给我带来了诸多思考和感悟。
影片的主人公秋菊,是一位生活在农村的普通妇女。
她性格倔强、执着,有着一股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劲头。
起因仅仅是丈夫被村长踢伤,她认为村长应该道歉,然而村长坚决不肯。
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诉求,开启了秋菊漫长而艰难的打官司之路。
秋菊所处的农村环境,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们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讲究的是人情世故和面子。
而秋菊的打官司行为,在这样的环境中显得格格不入。
她的坚持,让周围的人不理解,甚至有人觉得她是在瞎折腾。
但秋菊不在乎,她心中有着自己的是非观和正义标准。
这种对正义的执着追求,让我为之动容。
她不被周围人的看法所左右,坚定地走自己认为正确的道路,这种勇气和坚定是非常难得的。
在秋菊打官司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中国农村社会的种种现象。
比如,基层干部在处理问题时的简单粗暴,法律意识的淡薄;村民们对法律的陌生和敬畏;以及传统观念与现代法治观念之间的冲突。
秋菊最初只是想要一个道歉,她对法律的认知是模糊的,只是凭着一股倔劲在坚持。
但随着事情的发展,她逐渐接触到了法律的严肃和权威。
电影中的各级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们有的认真负责,有的敷衍了事,有的则充满了官僚气息。
这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状。
而秋菊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碰壁,不断地遭遇挫折,但她始终没有放弃。
她一次又一次地奔波于乡、县、市之间,只为了给自己和丈夫讨一个说法。
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让我深感敬佩。
同时,电影也让我思考了法律与人性、情理之间的关系。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村长踢伤人是违法的,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
但从农村的情理来讲,村长可能认为自己是在维护村里的秩序和权威。
秋菊的诉求,不仅仅是法律上的赔偿和惩罚,更重要的是要找回尊严和面子。
这就使得整个事件变得复杂而微妙。
法律是冰冷的条文,但在实际运用中,却不能忽视人性和情理的因素。
《2024年要命的地方_《秋菊打官司》再解读》范文
《要命的地方_《秋菊打官司》再解读》篇一要命的地方_《秋菊打官司》再解读要命的地方:《秋菊打官司》再解读《秋菊打官司》是著名导演张艺谋于1992年执导的一部以真实事件为背景的影片。
影片讲述了中国农村妇女秋菊在为村民讨回公道的过程中,经历种种困难和挫折,最终在司法过程中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这部电影进行深入解读,探索其内在的主题、艺术表现及社会意义。
一、主题内涵《秋菊打官司》的主题直指中国农村的司法问题。
影片通过秋菊的遭遇,展示了农村地区法律意识薄弱、司法制度不完善以及基层干部执法不公等问题。
同时,影片也展现了秋菊在争取公正过程中所展现的坚持和勇气,表达了对社会公正、正义和尊严的追求。
二、艺术表现在艺术表现上,《秋菊打官司》采用了纪实风格的拍摄手法,通过镜头真实地再现了农村的场景和生活。
电影中的人物形象生动,情感真挚,使观众能够深入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
此外,影片的情节设置和对话也具有较高的艺术性,通过简单却有力的语言和情节安排,展现了农村妇女在争取公正过程中的艰难与坚持。
三、角色塑造电影中的主人公秋菊形象鲜明,她的形象既是一个勤劳善良、忍辱负重的农村妇女,又是一个为了正义敢于与权力抗争的勇士。
通过她的故事,观众能够看到农村妇女在追求公平与正义的过程中所面临的种种困难和挑战。
此外,影片中的其他角色也各具特色,如村干部、律师等人物形象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使观众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当时的社会背景和司法环境。
四、社会意义《秋菊打官司》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
首先,影片揭示了当时中国农村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为推动司法改革提供了有力的社会舆论支持。
其次,影片展现了农村妇女在争取公正过程中的勇气和坚持,为女性争取自身权益树立了榜样。
最后,电影也呼吁人们关注基层民主建设,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为建设法治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文化支撑。
五、个人感受在观看《秋菊打官司》的过程中,我深感震撼。
影片真实地反映了当时中国农村的司法问题和社会现实,使我更加关注基层民主建设和司法改革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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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菊打官司
陈红体律师
电影《秋菊打官司》,讲的是西北农村中的一个纠纷处置(而不是解决)。
为一些并不很紧要的事,一位农民张三(秋菊丈夫)同村长吵起来了,骂村长“断子绝孙”(村长的确只生了四个女儿)。
这种话在中国的社会背景(尤其在农村)下是非常伤人的。
愤怒的村长因此和张三打了起来,向张三的下身踢了几脚。
张三受了伤。
张三的妻子――秋菊为此非常愤怒。
她认为,村长可以踢她的丈夫,但不能往那个地方踢。
她要讨个“说法”,大致是要上级领导批评村长,村长认个错。
由于这种纠纷在中国农村并不少见,而且伤害也不重,因此乡间的司法助理员没有给予这位村长正式的处罚,而是试图调解一下。
这种调解不能令秋菊满意,于是她到了县城、省城讨“说法”。
经过种种努力,最后在一位律师的帮助下,上级派来了公安人员调查,发现该张三受到了轻微伤害(下身受到伤害),应当受到治安处罚。
村长被抓了起来,判处了15天行政拘留。
但是在秋菊被告知这一决定、村长被带走之际,秋菊说,怎么把人给抓了,我只是要个说法。
她跑到村外的公路边,看着远去的警车,满脸的迷惑不解:她不懂得为什么法律是这样运作的。
请从法理学的视角来分析该案。
一、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分析
权利,就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义务则是设定或隐含于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受动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
具体到本案,第一、张三的行为侵害了村长的名誉权,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的品德、才干、名声、信誉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不受侵害的权利。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在确认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的同时,又以禁止性的法律规范规定:“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侮辱、诽谤是损害他人名誉权的两种主要方式,侮辱是指以语言、文字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第二、村长为维护自己的权利的行为是权力滥用侵害了张三的健康权
权利滥用是指权利人在权利行使过程中故意超越权利界限损害他人的行为。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健康权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以其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并以其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健康权所体现的根本利益,在于维护人体机能的完善性,进而维持人体的正常生命活动。
二、从违法的角度分析
违法,是指做了法律禁止做的事,没有做法律要求做的事。
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
狭义的违法也可称为一般侵权行为,包括民事侵权行为和行政侵权行为,指除犯罪外所有非法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政治权利、精神权利或知识产权的行为。
人们制定并实施法律,是为了通过建立一定的法律秩序,进行社会控制、保障并促进社会发展,维护人们的利益。
如果一个行为并不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没有侵犯社会、国家、集体或个人的合法利益,就不构成违法。
结合到本案中村长和张三的行为都侵害了对方的权利。
三、从执法与制裁角度分析
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惩罚措施。
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
本案中公安机关对村长的行政拘留行为就是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行法律的执法活动,而村长被拘的事实就是对其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
这也是村长应付的法律责任。
而本案中张三的行为也有过错,应向村长赔礼道歉。
四、权利的救济方式
有两种方式:一为自动行使(又叫自助行为),权利人依靠自己的能力行使权利;本案中村长的行为属于不恰当的自助行为,结果又侵害了张三的权利。
二为公力行使,权利人通过公力机构和一定的程序帮助行使权利,公力行使是权利救济的主要方式,因为这样,才能使弱者相对于强者实现其权利,也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私人之间出现武力争斗及与之俱有的可怕现象。
我国在通过公力机构对民事权利进行保护的同时,还赋予民事权利主体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以自己的一定行为来维护自已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主体在其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时,有权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等。
本案中秋菊为自己丈夫讨要说法的行为就是通过公权力的救济得以实现其目的的。
五、传统观念与法律观念的冲突总是存在。
本案中张三对村长的言语以农村观念来说也许是很正常的邻里之间吵闹并不违法,可张三的行为从法律上讲是违法的,侵犯了村长的名誉;而村长认为你说我“断子绝孙”我打你是应该的,此时村长维护自已权利的方式违反了法律规定又侵犯了张三的健康权;秋菊为丈夫张三讨说法本意只是让村长赔礼道歉并没想到会制裁村长。
他们这些行为就是传统观念的想法,而这种习惯恰恰与法律观念相冲突。
传统观念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与交往中长期自发形成的对事物的固定的看法和观念,它具有自发性、承袭性和分散性的特点。
而法律观念则是着眼于全社会的整体秩序和利益,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中自觉形成的观念,它具有自觉性、规范性和统一性的特点。
在法治时代,经过法律规范的长期规范和引导,传统观念与法律观念在许多情况下是一致的,但也常有冲突发生。
此时,当然是法律观念至上,要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因为法律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但是在一定条件下,法律也尊重习惯和传统规则,如规定民事行为不得违
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即所谓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
甚至可以说,很多法律规范就是从传统观念和习惯规则转化、提炼而来。
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我们希望越来越多的传统规则、传统观念能够与法律规则、法律观念趋于一致,当依法办事、法律至上的观念成为我们社会公众的传统观念之时,我们就可以欣慰地说:我们已经进入了法治社会。
六、公民的法律意识
本案中处于落后西北农村的张三、村长、司法助理员和秋菊的行为意图都说明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基本没有这一现状!因此说,人们的法律意识状态是受其物质生活条件和其他社会意识制约和影响的。
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大变革时代,广大人民群众法律知识的掌握、法制观念的增强、正确法律观点的确立,都需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来完成。
利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是一种涉及面最广、运用最多、影响最大的途径。
所以,培养和提高我国公民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时代的呼唤和历史的责任,也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