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实习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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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实习生管理制度
一、思想道德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具有高尚的医德医风,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
(二)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职责。
(三)尊敬老师及病房工作人员,讲文明礼貌,懂礼节礼仪。
(四)注重医德修养,关爱患者,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不做损害患者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事情。
(五)爱护公物,不损坏公共财产,对损坏公物者须按价赔偿,故意破坏者经教育无效,通知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工作职责
(一)根据护理部安排,护生在病区带教老师的指导下,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实习任务。
(二)注重仪表,上班时间按照医院要求着装整洁,发不过肩,不佩戴首饰,不化浓妆,不涂抹指甲,穿软底浅色鞋,无菌技术操作时带口罩。
(三)端正实习思想,培养一丝不苟、有条不紊的工作作风和沉着冷静的工作态度,形成勤动脑、善思考、常提问、多总结的实习习惯。
(四)尊重患者,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保护患者隐私,对患者服务要做到细心、耐心。
(五)严格按照带教老师的排班上班,不私自调班、迟到、早退或旷工(若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者视为旷工)。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带教老师说明,征得带教老师同意,否则视为违规违纪行为。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者提前15分钟进入病房,根据个人班次的安排跟随带教老师进行早交班和床头交班,接班护生未到岗之前,交班护生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七)在岗期间,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深入病房,及时巡视,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及心理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带教老师反映。
(八)上班时间不得接待亲友,不得脱离工作岗位,不得互串病房,工作期间不打闹、聊天,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不携带手机、不接打私人电话。若未经带教老师批准擅离岗位者,按违规违纪处理。
(九)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独自执行各项护理操作和医嘱;进行各项护理操作时,严格遵守护理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三查九对”制度,对有疑问的操作要先核实后确认无误再进行操作,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十)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不私自向患者或家属解释不确定或不正确的问题,遇到不确定的问题,应及时向带教老师反映或请教,以免引起护患纠纷。
(十一)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认真学习护理文书书写规范,不得私自处理医嘱和执行口头医嘱,查看住院病历时保持病历完整、整洁、有序。
(十二)不接受病人礼物,不得向病人及家属借任何物品,不得借工作之便谋取个人利益,一经发现,除全额退赔外,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十三)实习期间出现差错应及时上报,不可隐瞒,并主动检讨自己的错误,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隐瞒不报、态度不好者取消实习资格。
三、业务学习
(一)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利用业余时间查阅临床护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从而为临床实践作指导。
(二)按时参加病区组织的讲座及护理查房,做好学习记录,遇到不明白的问题随时向带教老师或护士长请教,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三)填写实习鉴定表客观、及时、真实。如存在弄虚作假,予以通报批评,实习鉴定表不予盖章。
四、请假制度
为了保证护生实习期间的安全,实习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需要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否则视为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警告直至通报学校勒令停止实习。
(一)凡属法定假日,均按医院各病区排班规定放假(若医院统一放假由护理部另行通知)。
(二)请假规定
1.事假(<7天),至少提前1天与带教老师联系,并向带教老师提交书面申请,带教老师根据事假内容和提前请假的天数决定是否准假及请假天数,严禁短信、电话、他人代请等方式请假。
2.病假(<7天),至少提前2小时与带教老师联系,带教老师根据病情决定是否准假及请假天数,严禁短信请假或他人代请。如请假时无法提交病历及病假证明,事后应当补交给带教老师。
3.专升本、考研假、特殊事假(≥7天)的同学应当至少提前1天出示加盖学校公章的请假证明,由病区带教老师审核并上报护理部批准后方予准假,此类事假不再补假,但实习结束时间延长四周。
4.特殊病假(≥7天)应当出示病历及病假证明,由病区带教老师审核并上报护理部批准后方予准假,此类病假不再补假,但实习结束时间延长四周。
5.特殊说明:享受过专升本、考研假、特殊事假(≥7天)、特殊病假(≥7天)的同学实习时间延长四周仍达不到八个月实习时间,则实习终止,医院将不予出示八个月实习证明。
6.缺勤的认定:在实习时间内,凡未经本人办理请假手续或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均视为缺勤。
7.销假办法
(1)请假获准后,应将假条交所在实习病区或护理部后,方可离院。
(2)返院后,应及时向带教老师或护理部销假,不得过期而归,过期或未及时销假者均按旷工处理。
五、违规违纪
护生在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若出现违规违纪行为,首先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本人写书面检查,若经批评教育无效者,通报学校,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一)出现下列情形者属违规违纪行为:
1.无故或未办理请假手续不按时上班者
2.上班期间,未经带教老师批准擅离岗位者
3.未经带教老师批准私自调班者
4.不尊重带教老师或与患者争吵者
5.经查实,请假内容虚假者
6.凡是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上述相关制度者
(二)对违规违纪者给予以下处理
1.违犯一次但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处分。
2.违犯两次或违反一次情节严重者通报学校。
3.违犯三次或违反两次情节严重者给予勒令停止实习并退回学校的处理。
4.因违反操作规程或相关制度,出现纠纷或事故,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学校或停止实习,并承担相关责任。
六、实习考核
(一)考核方式:临床护生实习考核分三部分进行。
1.入院培训由护理部统一组织对参加本院实习的护生进行见习培训,培训结束进行统一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各科室进行临床护理实习。
2.实习期间的轮转出科考核,由各科室护士长和带教老师组织进行。各位同学应按时参加、认真对待,不作弊。每个病区实习结束,书写实习总结,由带教老师填写意见后交下一单元带教老师保管。
(二)考核标准:根据护生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所有护生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各类讲座总学分<90分者;
2.违规行为发生2次者;
3.病事假时间累计超过30天者;
4.实习过程中出现严重差错或事故,造成不良影响者;
5.出科考核成绩不及格超过2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