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家庭文化内涵与当代家庭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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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家庭文化内涵与当代家庭文化建设

【摘要】中国传统家庭文化是对女性极不公平的文化,但是却对男女性别差异有着足够的重视。当代家庭文化建设,争取男女平等必须承认和尊重性别差异。

【关键词】男尊女卑;男女平等;文化建设

一、中国传统家庭文化

“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到一定阶段上就有一定的社会制度,一定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家庭”,是一种人类生活的组织形式,它的产生,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水平的结果。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组织形式也会有所变化、有所革新。而对于“家庭”一词的涵义,马克思曾经有过这样的理解:“familia”一词的原义与成婚的配偶或他们的子女并没有关系,而是指从事劳动以维持家庭并处于家庭之父(paterfamilias)的权力支配下的奴隶和仆役的团体。Familia(家庭)本义是奴隶,奴隶本身就是重要的财产,因而,familia与patrimonium(遗产)可为同义语。

世界上的人只有两种性别,男性和女性。关于两性的关系,《易经》是这样说的:干道成男,坤道成女;辟户谓之干,阖户谓之坤;干,健也,坤,顺也;干,天也,故称呼父,坤,地也,故称呼母。男尊女卑是中国传统家庭文化中的一个突出特征,女性相对于男性来说,在家庭中的位置是卑微的、低下的。古代女人常称呼自己为“奴家”,与之相对应的,男人则被称为“官人”。官者,管也。有权者为官,无权者为奴。“奴家”一词既是女人对自己的称呼,也是古代女人毫无地位的表征。

男尊女卑的中国传统家庭文化集中体现为女子三从四德的日常行为准则与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

“三从”语出《仪礼·丧服·子夏传》。子夏传曰:“为父何以期也?妇人不贰斩也。妇人不贰斩者何也?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故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妇人不贰斩者,犹曰不贰天也,妇人不能贰尊也。”“三从”的本义是谈论女子的丧服规范,将之扩大成为女性的所有行为规范,是后世对这一礼制的发挥。比如《白虎通》,“妇人无爵何?阴卑无外事,是以有三从之义: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故夫尊于朝,妻荣于室,随夫之行。(《卷一·爵》)”女性因为“阴卑无外事”,所以一切行为都要服从男性,而自己的一切荣辱也都取决于所服从的这个男性的尊卑。“四德”语出《周礼·天官·九嫔》:“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各帅其属而以时御叙于王所。”《周礼》没有详细说明“四德”的具体内容,对“四德”进行具体论述的,是班昭《女诫》的“妇行”篇。“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弄之瓦砖,而斋告焉。卧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弄之瓦砖,明其习劳,主执勤也。斋告先君,明当主继祭祀也。”《女诫》将“卑弱”列在第一,强调女性从生下来的那一刻起,就完全处于受人摆布的卑弱地位;女性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不得不“战战兢兢,常惧绌辱,以增父母之羞,以益中外之累。夙夜劬心,勤不告劳,而今而后,乃知免耳。”忧惧地通过夜以继日的勤苦劳作来逃脱取辱的境地。班昭认为,免于“黜辱”是女子唯一的追求,而闻名乡里的途径就是守住妇德。在家里,既要留心男人的脸色,对男人绝对服从,还要讨好舅姑、叔妹,为防止她们说自己的坏话,还必须对她们“曲从”。

中国古代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妻妾制”有效地保障了男性

家长的继承权。中国古代的妾制很发达,妾的出现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一千多年的殷周时期,赵凤喈在《中国妇女在法律上之地位》中说:“妻之外可有妾,此其情形,或当上古五帝之时,已如此矣。惟妾之名称,首见于《礼记·曲礼》,故可谓妾制之确然成立,至迟亦当在三代之时。”封建社会家庭中,夫妻关系是无平等可言的,夫妻是主从关系,夫为妻纲。妾的地位比妻还不如。妻、妾有别:“妻妾不分则家室乱。”(《吕氏春秋·慎势》)“妾,接也,言得接见君子而不得伉俪也。”(《汇苑》)“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礼记》)妻为“取”,妾为“纳”,取妻之财为“聘礼”,纳妾之财为“买妾之资”。妾大多来自社会底层,因此不能被扶正成为妻。“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唐律疏议》)把妾升为妻的话,就是触犯了刑律。妾不被允许参加家族的祭祀活动,生的子女称为“庶出”,其子女必须认妻为“嫡母”,而称自己为“姨娘”。

学贯中西的驰名中外的怪才辜鸿铭,总结中国传统家庭文化下的中国女性为:“一个手拿扫帚打扫和保持房子清洁的妇人”,“端庄、温柔、悠闲”,“主要生活目标就是做一个好女儿,一个好妻子和一个好母亲”。在纳妾的问题上,中国妇女表现出绝对的“无我”心态,“使得纳妾在中国不仅成为可能,而且并非不道德。”作为一名真正的理想妇女,“并不要求一个男人终其一生去拥抱她和崇拜她,而恰恰是她自己要纯粹地、无私地为丈夫活着。”中国传统家庭文化下的中国女性,过的是牺牲的生活,完全没有自我的生活;中国传统家庭文化,是对女性极不公平的文化。

二、中国当代家庭文化

“一个人之为女人,与其说是天生的,不如说是形成的,没有任何生理上、心理上或经济上的命定,能决断女人在社会上的地位,是人类文化整体,产生出这居于男性与无性间的所谓‘女性’。”

1840的鸦片战争,打开的不仅是中国的大门,一向被国人视作真理的封建伦理和纲常名教,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中国传统的女性文化观念,也开始发生改变,解放的意识在一些女性以及国人心中萌芽。“太平天国运动,西方传教士办女学和不缠足会,早期维新派的宣传,都起了除旧布新的作用,尤其是后两者,推动了资产阶级启蒙运动,可以视为中国近代妇女解放运动的酝酿阶段。而近代真正意义上的妇女解放开始于戊戌时期,先后在戊戌时期、辛亥时期、五四时期形成过三次高潮。”

然而使妇女得以翻身得解放的,却是在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之后。中国共产党从成立开始,就把争取妇女解放作为无产阶级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男女平等作为党奋斗目标的重要内容,通过确立妇女政治平等、经济独立、婚姻自由、教育平等等一系列的措施,既激发了妇女现身革命的热情,也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理想,女人——半边天的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之后的时间里,有学者提出,中国女性的生活可以分为两个明显的阶段:“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是中国妇女整体性地被解放、被塑造的‘社会性解放’时期。这一时期,中国妇女在最短时间内(不到10年)完成了群体‘社会化’过程,与历史上所有女人划开了鲜明的界限,也为日后乃至今天妇女的群体性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第二阶段,1977年至今,是中国妇女在‘社会性’解放基础上‘女性意识’和‘主体意识’觉醒的转折时期,经过20多年的探索,在走向女人、走向自主的个性化生活方面,中国妇女走出了自己的‘本土’特色,同时也正在完成与现代化、与国际社会和国际妇女运动接轨的重要转折。”

“1949年后,特别是实行改革开放后,关于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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