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电缆吊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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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3-1煤供电设计(掘进)
根据矿井设计要求,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3-1煤(综掘供电系统)电缆吊挂标准,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此标准。
一、外观检查
1)橡套电缆护套无明显损伤。
不露出芯线绝缘或屏蔽层,护套损伤伤痕深度不超过厚度的1/2,长度不超过20毫米或沿周长1/3,无老化现象。
2)铠装电缆钢带,钢丝不松散,涂有防锈油。
3)电缆标志牌齐全,改变电缆直径的接线盒两端,拐弯处、分岔处及沿线200米均应悬挂标志牌、注明电缆编号、电压等级、截面积、长度、用途等项目。
4)电缆接线盒零部件齐全完整,无锈蚀,密封良好,不渗油,并做好安全接地。
5)电缆上部无淋水(有淋水处需采取防护措施)。
二、电缆辅设设计
1)电缆辅设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电缆应用挂钩(卡)悬挂,橡套电缆严禁用铁丝悬挂。
3)电缆悬挂整齐、不交叉、不落地,应用适当驰度,在承受意外重力时能自由坠落。
悬挂高度应在无轨胶轮车、铲车等靠帮时不致碰撞,在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地面或运载机械上。
4)电缆挂钩悬挂的间距:水平巷道为1.0米、倾斜巷道内为1.0米;
5)敷设高度为:从成型巷道顶板往下0.2米为电缆排第一个电缆挂钩吊挂桩;电缆排依次为:GLPVC-28/38/50/50/68/68型;
6)巷道无交岔口时电缆挂钩竖直吊挂于巷道壁,有交岔口需过龙门时电缆需贴近顶板用50*1000的扁铁托平电缆平行于巷道顶板。
7)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应加装套管。
8)电缆与压风、供水管路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路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9)井筒或巷道内的电话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别挂在井巷的
两侧,至少应距电力电缆300毫米以上,并挂在电力电缆的上面。
在巷道内辅设的电力电缆,高压电缆应在上面;高、低电缆的间距应大于100毫米。
同等电压电缆之间的间距应不小于50毫米。
三、电缆使用
1)不得超负荷运行,接头温度不得超60摄氏度。
2)工作电压与电缆额定电压相符。
千伏级以上的橡套电缆在井下使用时,应采用不延燃屏蔽电缆。
3)运行中电缆不应盘成圈或∞变形(屏蔽电缆、采煤机电缆车的电缆除外)。
四、电缆吊挂路线
1)由2-2煤中央变电所高压硐室出线---主斜井绕道---主斜井---3-1煤运输煤门---3-1煤胶运大巷---三联巷临时配电点。
2)电缆吊挂于成型巷道的右侧。
3)主斜井段电缆吊挂桩定位巷道帮-顶交线处(垂高为3米),原有电缆挂上方,下方吊挂现敷设电缆。
五、电缆联接、绝缘及接地
1)井下使用的电缆一律采用接线盒或电缆联接器联接。
2)接线盒、联接器的额定电压应与电缆使用的电压相符。
3)橡套电缆接头温度不得超过电缆温度。
4)电缆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10KV 200兆欧/km ;6KV 100兆欧/km ;1140V 50兆欧/km ;600V 10兆欧/km;5)接地装置符合接地完好要求。
附:电缆敷设路线图
机电科
2018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