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清淤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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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清淤承包合同

篇一:清淤施工合同

清淤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因项目部施工需要,经双方现场查勘和友好协商,乙方自愿承接标段内部分清淤工程。为确保按期、优质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明确双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现签订该合同,条款如下,以期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辉县市石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标段。

二、价格:元/M,。(包含电费和税金)

三、验收方式:以抽到砂卵层和工程施工所需工作面宽为准。

四、堆放要求:由甲方指定位置。

五、工程数量:以实际工程量计量为主

六、付款方式:乙方自签订合同三日内机械设备进场完毕,工程进度达到70%时,甲方付给乙方三十万元,工程完成后30日内付工程款总额的80%,余20%工程款按照建设单位计量拨款支付。

七、工程项目期限:自XX年月日----XX年月日,工期共计天 3

八、合同内容: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必须提供淤泥堆放场地。

2、甲方必须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3、甲方负责对乙方技术指导,履行对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指导、检查、考核职能。

4、甲方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结算。必须按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职责:

1、乙方配备足够的人员和机械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严格执行甲

方的工期要求,按时完成合同工作内容。

2、乙方必须有专职生产、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生产、安全管理;负

责对所属人员法纪、法规教育,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做好环保作业及文明施工,承担违反上述的责任和额外支出。如因自身原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除保险公司赔付外,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处理费用。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与作业计划安排。违章作业或不服从甲方人员管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4、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利益及信誉的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

转包该工程;如有该情况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向甲方项目部提供乙方

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公司办公室统一办理意外保险

十、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与本公司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

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交司法部门处理。

2、合同未尽事宜应有协商补充和条款,附加条款与合同有同等法

律效力。

3、以上如有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如一方违约需赔偿对方二十万元人民币,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均已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本合同终止。

十二、因特大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可顺延。

十三、本合同于年月日在辉县市签订,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法人或授权代理人:

篇二:池塘清淤施工合同

池塘清淤施工合同

工程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池塘清淤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池塘名称及地点:

二、池塘清淤范围及面积等口池塘。

三、合同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以晴天计算。

四、池塘清淤:将池塘内的淤泥清除看到乱石为止。

五、合同价格:池塘清淤价格,按每天元,按每亩元计算。

六、甲方提供电、清水、淤泥存放场地,所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路途不超过150米。

七、甲方委派专人进入,负责工程指定清理淤泥的地点。

八、付款方式:甲方验收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款项结清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公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签字:

篇三:清淤工程施工合同

篇一:清淤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扬州市江都区长江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扬州市盛禹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明确各自在施工中的合法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针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通江闸河道清淤工程

2、工程地点:江都区长江管理处通江闸以南与长江连接的内河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江都区嘶马镇通江闸以南与长江连接,该河道部分河段落因长期未清理,河淤泥大量堆积已经影响航道内船只通航。需要将该段河道的堆积淤泥清理,确保船只正常通航。二、工程内容

清理该河道内影响航道内船只通航的淤泥,工程量约6000立方米。三、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为:(¥元)。本工程项目为一次包干价,超支不补。四、工程期限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五、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六、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100%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报价。八、其它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3、乙方应慎重、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施工建设安全的法律规定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施工,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5、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结清后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长江管理处(盖公章)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乙方单位名称:

扬州市盛禹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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