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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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指导意见
根据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和我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学校门口的交通状况,因地制宜,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落实相关交通安全设施。
一般交通安全设施:
1、学校门口人行设施:视校门区域长度施划人行横道线1-2组,宽度6-8米,配套设置停车线和菱形人行横道提示标线。
2、减速设施:学校路段可采用减速震荡标线、横向减速标线或纵向减速标线,支路处设置减速带和警告标志,具体视道路情况而定。
3、区域限速和注意儿童标志:在学校路段大门150米区域间双向设置,建议使用单悬臂结构,净空高度不低于5.5米。限速值应科学合理。
4、网状线:学校门口禁止停车区域,视需要施划黄色网格标线,禁止以任何原因停车。
其他交通安全设施:
1、交通信号灯、黄闪灯:一般双向设置黄闪灯2组,交通流量较大的应设置信号灯,并采取分时段配时。
2、道路监控:设置高清视频监控一组,相邻路口信号
灯应设置电子警察。
3、隔离设施:学校门口应设置隔离设施,约束通行区间,规范交通流向,宜采用防撞型。
4、停车设施:应开辟接送车辆停放场地,规范停车位标线施划、标志设置和停车诱导。临时停车位可分时段限制停放。
5、测速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单向或双向设置测速设备。学校、幼儿园限速区域应以上下学时段测速为主。
6、人行过街天桥或人行过街地下通道:在校园门前交通流量较大的路段可视情设置人行过街天桥或人行过街地下通道。
注:1、标志标线设置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等技术要求。
2、交通信号灯设置应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等技术要求。
3、隔离护栏设置应符合《隔离栅技术条件》(JT/T374-1998)、《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等技术要求。
4、测速设备及电子警察设置应符合《枣庄市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以及《机动车测速仪》(GB/T21255-2007)、《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
技术条件》(GA/T496-2009)等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