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项目实施内容和实施方案要求PPT演示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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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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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持内容
农民合作社发展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以农
民合作社为主体,以种植业生产基地为基础 ,按照“有基地、有加工、有包装、有品牌 、有配送、有网店”的要求,重点支持能够 延伸、完善产业链条或者促进产业融合的关 键环节和内容,主要包括采收、烘干、贮藏 、产地处理等初加工及运输、销售等环节, 支持开展综合性服务、产地批发市场、农村 电子商务等平台建设。原则上不支持将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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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扶持政策
补助规模。农民合作社试点项目中央财政资
金补助规模不超过200万元,农业龙头企业试 点项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规模不超过300万元 。

除贷款贴息外,其他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 资产应折股量化到普通农户或组织成员,使 其参与全产业链价值链利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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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安排
2016年全省申报53个试点项目,经过专家评
别三产融合基础好、带动作用突出的可以放 宽为市级示范社;财务状况良好,净资产不 低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50%,上年有 盈余,有社员入股清单和盈余分配记录。
农业龙头企业:一般应为省级以上重点龙头
企业,个别三产融合基础好、带动作用突出 的可以放宽为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财务状况 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70%,净资产不低于申 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2倍;上两年连续盈余
审,择优选择了40个项目作为试点,其中20 个合作社试点项目、20个龙头企业试点项目 ,试点补助资金每个合作社200万元、每个龙 头企业300万元,全省合计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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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金使用
资金用途:省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上述三项
支持内容中明确支持环节的设施建设和设备 购置,具体用途和内容不做详细规定,但尽 量减少投入大、见效慢的基础设施投资。把 握几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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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持内容
休闲农业聚集村合作社、休闲农业企业与农
户联合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以休闲农业聚集 村合作社、带动农民分享利润的休闲农业企 业为主体,支持完善休闲园区的种养基地、 农耕体验、农业科普、生态循环、土特产品 初加工等设施建设,引导经营主体将农业与 加工、流通、旅游、教育、文化的有机结合 ,稳步推进休闲农业、品牌农业、创意农业 、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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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金使用
贷款贴息:对实施主体项目建设的固定资产
投资贷款实行贴息;对产业融合较好、利益 联结机制健全、不需要新建项目的龙头企业 ,用于收购基地原料的流动资金贷款实行贴 息。具体贴息期限、利率、时间等,前面已 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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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实施条件
实施主体 农民合作社:一般应为省级以上示范社,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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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持内容
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或合作社、家庭农场联
合建设原料基地和营销设施。重点支持企业 与一定数量的农户或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 共建标准化原料基地及农产品产地初加工、 直销配送等设施;引导企业与农户或合作社 、家庭农场发展股份合作,引导农户自愿以 土地经营权等入股企业,采取“保底分红+按 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 收益,逐步建立一二三产业之间的利益联结

一是不能超出明确的支持内容;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二是保证产品增值和投资收益;
三要保障农民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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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建后补: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改进和加强
县级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管理的通知》( 鲁财农〔2014〕45号)和省农业厅《关于做 好2016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 实施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鲁农财字〔 2016〕51号)有关要求,要完善项目“先建 后补”管理办法,鼓励采取“实施主体严格 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自主建设、自筹投入、 竣工验收、合格公示、一次补助”的补助方 式;补助期限以项目建设期内资金投入为准 (一般为项目申报截止日至项目竣工验收) ,不再统一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以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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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基础:实施主体应基本具备产业链条和
一二三产业发展基础,通过其中的优势产业 融合带动其他产业发展,其中,第一产业和 休闲农业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产业的粮油作物基地面积合作社不少于
3000亩、龙头企业不少于10000亩;经济作物 生产基地面积不少于500亩;设施农业生产基 地面积不少于200亩,并实行技术、管理、加 工、销售等统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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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扶持政策
扶持范围。选择能够与农民形成紧密利益联
结机制、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农 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作为试点单位给予 扶持,使农民参与全产业链、价值链利益分 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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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方式。对试点项目主要采取先建后补或
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财政补助。

其中,农民合作社试点项目主要采取先建 后补方式,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 资总额的50%。农业龙头企业试点项目可以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 过项目投资总额的40%;也可以对一二三产业 融合发展基础好、产业链条完整、带动农民 增收显著的农业龙头企业实行贷款贴息,在 试点项目实施期间新增、并已付利息的贷款 ,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人民 币贷款基准利率予以贴息。申请贷款贴息项
2016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项目 实施内容与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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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背景 (二)试点内容
二、实施方案编制
(一)存在主要问题
(二)规范编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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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中央一号文件连续连年提出
要求;
国务院出台文件《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 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93号)进行 部署;
国家发改委实施“百县千乡
万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 发展试点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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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点内容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16年现 代农业生产发展等 工作的通知》(农 办财〔2016〕40号 )要求,我省确定 2016年农村一二三 产业融合发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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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点思路

按照“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 ”的基本原则,在全省选择农村一二三产业 融合发展基础较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 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延伸农业产业链、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切入点,以生产经营合 作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为主要方式,推动农 产品生产、服务、加工、销售“四位一体” 融合发展,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 合的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促进农业提质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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