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销案件的取证与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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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涉案送检流程

传销涉案送检流程

传销涉案送检流程一、引言传销是指以招收人员为目的,通过发展下线人员进行商品销售的一种非法经营活动。

为了打击传销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传销涉案送检流程。

本文将介绍传销涉案送检的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二、报案阶段1.发现传销活动:任何人发现传销活动时,都可以进行举报。

发现传销活动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2.收集证据:在举报时,应尽量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传销组织的宣传材料、涉案人员的名单、交易记录等。

这些证据将有助于后续的调查和取证工作。

三、初步调查阶段1.受理举报:接到举报后,相关部门将受理案件并进行初步核实。

核实过程中,可能会要求举报人提供更多的证据和信息。

2.取证调查:相关部门将对被举报的传销组织展开调查,包括对涉案人员的讯问、取证、现场勘查等工作。

在调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举报人的个人隐私和安全。

四、立案阶段1.审查材料:经过初步调查后,相关部门将对收集到的证据和调查材料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如果证据不足或者不符合立案条件,可能会决定不予立案。

2.立案登记: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相关部门将正式立案,并进行登记。

立案登记是对案件进行正式记录和归档,也是后续调查和审理的依据。

五、调查取证阶段1.深入调查:在立案后,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深入调查,搜集更多的证据和信息,包括对传销组织的财务状况、涉案人员的人脉关系等进行调查。

2.取证工作:调查人员将采取各种手段,如讯问、勘查、搜查等,获取更多的证据。

在取证过程中,应注意依法取证,保护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六、案件处理阶段1.终结调查:在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相关部门将对案件进行终结调查,并准备相应的案件材料。

2.移送审查起诉:根据调查结果,相关部门将决定是否移送审查起诉。

如果证据充分,涉案人员的犯罪事实清楚,可能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七、审查起诉阶段1.起诉决定:检察机关将依据移送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传销案件证据基本要求

传销案件证据基本要求

传销案件证据基本要求传销是指以组织招募下线为主要目的,通过虚假宣传、承诺高额回报等手段,不断招募新成员并发展下线,最终以此为利用成员资金的手段,从中获得非法利益的违法行为。

对于传销案件的处理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以下是传销案件证据的基本要求。

1.招募下线的活动证据:传销组织一般以招募下线为主要目的,因此需要收集到招募下线的明确证据,如招募广告、推销资料、宣传册等文件,以及针对招募下线的宣传活动现场的照片、视频等。

2.组织架构和招募记录:传销组织通常有明确的组织架构,需要收集到组织架构图、上下级关系表等文件,以及成员加入的记录,包括成员的个人信息、加入时间、加入方式等。

3.经济利益分配证据:传销通常承诺高额回报,需要收集到相关的经济利益分配证据,包括成员的投入金额和回报金额的记录、发放的虚拟货币记录、成员之间的经济利益流转的证据等。

4.会议、培训记录:传销组织会组织各类会议、培训活动,需要收集到相关的会议、培训记录,包括会议通知、参会人员名单、会议议程、培训材料等。

5.证人证言:传销活动通常涉及大量的成员和下线,可以收集相关人员的证言作为证据,他们可能提供有关传销组织及其活动的详细信息,包括招募方式、宣传承诺、经济利益分配等。

6.资金流转证据:传销组织的核心目的是从成员中获取非法利益,需要收集到资金流转的相关证据,包括成员的投入记录、向组织支付的资金证据、成员之间的转账记录等。

8.网络证据:现代传销活动普遍依托互联网传播,需要收集相关的互联网证据,包括传销网站的截图、传销组织的宣传活动在社交媒体上的记录等。

以上是传销案件证据的基本要求,通过收集充分、可信的证据,才能有效打击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涉传销民事案件的司法识别和处理

涉传销民事案件的司法识别和处理

涉传销民事案件的司法识别和处理传销是一种以组织为主要方式、以非法获取财物为目的的犯罪行为,它已经成为了一种全球性的社会问题。

在中国,传销也是一种经常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已经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不小的威胁。

同时,传销也是涉及到民事法律行为的一个问题,如何进行司法识别和处理也是一个关键问题。

一、传销的司法识别1、传销的定义传销是指以组织多层级会员推销商品或服务为名义,发展下线会员形成多级结构,对其进行强制性管理和控制,通过向下线会员物品、服务,以及下线会员发展权益奖励的方式非法获得经济利益的一种犯罪行为。

传销的核心内容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财产,例如招收会员,不断发展和招募其他的受害人,将他们作为会员,以此来获取非法收益。

2、传销的特点传销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组织多层次,形成一个完整的组织结构,有一个统一的管理中心。

二是招募会员,在向被诱骗者进行诱骗时,往往会讲述大量虚假的承诺和虚假的夸大宣传,以此来引诱被害人的参与。

三是对会员实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从而达到对他们追求非法利益的目的。

四是不断拓展市场,以获得越来越广大的市场份额。

五是以诱惑和威胁的方式,让会员被动或自愿地购买产品或服务。

3、传销的危害传销不仅有经济上的危害,也对社会治安带来了很大的威胁。

一方面,传销会不断招募会员,对被招募者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他们在经济上得不到任何的收益,甚至还会陷入债务之中。

另一方面,传销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威胁,由于在传销组织中,社会上的不怀好意的人很容易窜入其中,因此会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二、传销民事案件的处理1、管理部门的职责首先,对于传销活动,管理部门需要及时的进行调查和控制。

管理部门对传销进行调查时,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调查传销组织的背景和成员信息,这包括组织架构、成员情况、经营场所以及经营范围等方面。

二是调查传销组织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信息,这需要了解产品的质量、价格、生产情况,以及服务的内容、质量等方面。

传销案件询问要点

传销案件询问要点

传销案件询问要点在处理传销案件时,调查人员需要仔细研究案件细节,收集足够的证据和信息以便有效打击传销活动。

以下是处理传销案件时的一些重要要点:1.寻找线索和举报:调查人员应该寻找线索和信息并与受害者、举报人、目击者和其他相关人士进行沟通。

这些线索可以是传销组织的宣传资料、广告、网站、社交媒体账号等。

4.了解传销产品和服务:对于传销活动而言,了解其销售的产品或服务是至关重要的。

调查人员应该调查传销产品的质量、价格、是否合法以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情况。

5.合并案件信息:如果有多个传销案件相关联,调查人员应该将这些信息进行整合,以便更好地理解传销组织的运作方式和规模。

比如,调查人员可以分析参与者的相互关系、交叉资金流动等。

6.合作与协调:处理传销案件时,调查人员需要与其他执法机构和相关机构进行合作与协调。

这些机构包括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银行、电信运营商等。

共享信息和资源可以提高调查的效率和成功率。

7.收缴非法财产:根据法律规定,调查人员可以对传销组织的非法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和冻结。

这些非法财产包括银行账户、财产和其他非法获得的资产。

这些资产可以用于赔偿受害者或纳入国家财政。

8.受害者救助和心理疏导:传销活动通常会给参与者带来心理、财务和身体上的伤害。

调查人员应该提供心理疏导和支持给受害者,并帮助他们恢复正常生活。

9.原则和程序:调查人员在处理传销案件时应遵循相关的法律原则和程序,确保调查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调查人员应在调查过程中记录所有行动和决策,并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0.制定行动计划:最后,调查人员应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确保调查的有条不紊并有系统地进行。

行动计划应包括时间表、参与人员、预期结果等。

处理传销案件涉及许多方面的工作,这些要点提供了一个指导,帮助调查人员在案件调查中获取关键信息和证据,达成目标并成功打击传销活动。

分析网络传销犯罪案件如何侦查取证

分析网络传销犯罪案件如何侦查取证

分析网络传销犯罪案件如何侦查取证【摘要】络传销犯罪案件具有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运作模式新型等特点,侦查取证难度较大。

络传销犯罪案件要在全案证据和核心证据、构成要件证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证据的收集中,紧密围绕构建定案证据体系展开,突出取证重点,紧扣取证核心,缜密开展侦查取证,同时,还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等问题。

【关键词】络传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侦查取证自《刑法修正案(七)》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司法机关陆续处理了一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

但是,从这些案件的判决情况看,受打击的多是采取传统模式的传销犯罪,络传销犯罪很少受到打击,而且大多数案件不同程度存在被告人人数较少、构成要件事实表述不全面、量刑事实不清特别是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不明等问题,法律效果并不理想。

为此,笔者结合办理络传销犯罪案件实践,就如何对此类案件开展侦查取证略陈管见。

一、关于全案证据和核心证据的收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七)》设立的新罪名,对传销犯罪案件特别是络传销犯罪案件的侦查取证存在一定难度。

侦查人员应在准确理解和适用该罪名及深刻把握络传销犯罪案件特点的基础上,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具体而言,在全案证据和核心证据的收集上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一)尽早固定完善电子证据。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核心特征是以开展经营活动为名,行骗取财物之实。

络传销组织往往在站公然宣称无需开店、无需进货、无需做售后服务,只需做推广宣传,且无需投入时间、精力管理,就可从中获取返利,这些都是传销的赤裸裸表述,体现的正是传销活动赚人头费,不开展任何经营活动而完全以发展下线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完全符合该罪法条表述的客观特征。

因此,这类络宣传资料证据是定案的最有力证据之一,公安机关要对这些电子证据尽早进行固定,完善规范电子证据取证程序,保证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并在讯问、询问涉案人员时,听取他们对这一问题的辩解。

网络传销犯罪案件如何侦查取证

网络传销犯罪案件如何侦查取证
第 2 卷第 2期 7 21 0 2年 3月
上海政法学 院学 报 ( 治论 丛 ) 法
J u n l o h n ha o r a f S a g i Un v r iy f P l i a ce c & L w i e st o o i c l S in e t a
作者单位 :江 西省南 昌市人 民检察 院
收稿 日期 :2 1 -0 ~l 02 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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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任何经营活动而完全以发展下线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 , 这完全符合该罪法条表述的客观特征。
因此 ,这类 网络 宣传资料 证据 是定 案的最有 力证 据之一 ,公安机 关要对 这些 电子证 据进行 固定 ,完善
犯罪案件 的侦查取证存在一定难度。为此 , 侦查 人员首先要对该罪名和网络传销犯罪案件作深入透彻
的学习研究 , 在准确理解和适用该罪名及深刻把握网络传销犯罪案件特点的基础上 , 开展侦查取证工
作 。具 体 而言 ,在 全 案证据 和 核心 证据 的 收集上 应 注 意 以下几 方面 问题 。
自 刑法修正案 ( 》颁布实施 以来 ,我 国司法机关陆续处理了一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 七)
件 。但是 ,从这 些案 件 的判决情 况 看 ,受 打击 的大 多是 采取 传统模 式 的传销 犯罪 ,网络 传销犯 罪很少
受到打击 , 而且大多数案件不同程度存在被告人人数寥寥、构成要件事实表述不全面、 量刑事实不清 特别是各被告人在共 同犯罪中作用地位不明等 问题 , 法律效果并不理想。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 一方 面是 因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法与 禁止传销条例》等行政法并未完全衔接, 且罪状表述较冗长 繁琐 , 司法解释立案标准又未予以具体明确 , 导致实践中对 网络传销的认定容易出现认识分歧 , 把握

网络传销案件中电子证据的获取与分析

网络传销案件中电子证据的获取与分析
2 0 1 3 年第O 8 期
I 1 d o i : 1 0 . 3 9 6 9 0 . i s s n . 1 6 7 1 - 1 1 2 2 2 0 1 3 0 8 0 2 1
网络传销案件中电子证据的获取与分析
姜涛 ,彭磊
( 赤峰 市公安局 网安 支队 ,内蒙古赤峰 0 2 4 0 0 0 )
Abs t r a c t :Th i s pa pe r e x po n ds u t h e n e t wo r k ma r ke t i n g c im e r c a s e s h a ve i nv o l ve d a l a r g e nu mb e r of p e o pl e , a hu g e a mo u n t of mo ne y a n d mu c h d i ic f u l t y i n i n v e s t i g a t i o n a n d c o l l e c t i o n o f e v i d e n c e, c h e a t i n g me a n s c o n s t a n t r e no v a t i o n ,i n s u c h c a s e s ,h i d de n s t r o ng ,d e c e p t i ve ,a f f e c t i ng a wi d e r a n ge o f h a z rdo a u s re a d e s c ibe r d. Ta ki ng he t t y pi c a l i n t e me t p y r a mi d s e l l i n g c a s e a s a n e x a mpl e , he t n e wo t r k ma r k e t i n g c a s e e vi d e n c e s e rc a h a n d e x  ̄a c io f n we r e a n a l y z e d a nd t h e p r e ve n t i o n me a ns o f s u c h c a s e s re a p r o p os e d . Ke y wo r d s : ne t wo r k ma rk e t i n g; i n ve s t i g a t i o n ; p r e v e nt i o n a nd c omb a t

互联网传销13种鉴别法

互联网传销13种鉴别法

互联网传销13种鉴别法
佚名
【期刊名称】《知识经济(中国直销)》
【年(卷),期】2016(000)009
【摘要】日前,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出台全国首份《互联网传销识别指南(2016年版)》,揭开互联网传销的黑幕,从13个角度帮助广大群众正确辨别互联网传销:
【总页数】1页(P112)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利用朋友圈搞传销被罚50万元警惕互联网传销的陷阱 [J], 《中国防伪报道》编辑部
2.警惕新型传销穿马甲传销傍上"互联网+" [J],
3.第三轮非法传销新方式:互联网传销 [J], 无
4.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传销、非法集资的特征及风险防控 [J], 周璇
5.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传销、非法集资的特征及风险防控 [J], 周璇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网络传销案的证据鉴定与分析

网络传销案的证据鉴定与分析
代 码 内容 ,进 行 对 应表 名 、字段 的对应 分 析 。
3 )源程序 与数 据库对应分析。通过分析数据库系统 中具体 的源程 序代码,找出代码里相应 的计 算公 式和一些对应的表名、

收 稿 时 间 : 0 1 0 — 2 1— 3 1 5
基金项 目: 湖北公 安 中心工作研 究项 目、教育部人 文社会科 学研究项 目“ 电子证 据不确定性 问题研 究”( 9 CZH0 7 0 YJ 3 )和 “ 电子证 据司法鉴
( b i l e a e yI o mainDe a t n,W h nHu e 3 0 4 C ia1 Hu e i d m f r t p rme t u a b i 0 3 . hn Po c Ac n o 4
Absr c :Th spa rf s n l e heI tm e y a d s lng s se a et gehe, s dont i vde e ta t i pe rta ayz st ne i tp r mi el y tm c s o t r ba e hse i nc i a r ia p a s la ayssr s t nd d t,d s u s st e c rc eitc fti y rm e a o pp as la pria n l i e ulsa aa ic s e h ha a trsi so h stpeofc i nd c mba u h ts c i e lci r b e , n lyp o u e t hskid o rmei i n svea a u e l ga rmep o lm f al r d c dhit i n fci sgve e rlme sr s l i
来 牟取 利 益 为 目的 ,涉 案 人 数 比较 多 的典 型 网 络 传 销 案件 。 由于相 关 证 据 不足 ,对 该 组织 的结 构 、成 员总 数 、涉 案金 额 、利益 分

网络侵权案件的证据收集与调查取证

网络侵权案件的证据收集与调查取证

网络侵权案件的证据收集与调查取证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侵权案件也日益增多。

对于网络侵权案件的处理,证据收集与调查取证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就网络侵权案件的证据收集与调查取证进行探讨。

一、网络侵权案件的特点网络侵权案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匿名性:网络上的侵权行为往往难以追溯到具体的人员,涉案人员往往隐藏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难以被直接定位。

2. 跨国性:互联网的全球化特性使得网络侵权案件往往跨越国界,涉及多个司法管辖区,增加了取证的难度。

3. 技术性:网络侵权案件涉及到复杂的技术问题,对取证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有较高的要求。

二、证据收集的方式在网络侵权案件中,证据收集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 网络监控:通过对网络流量的监控,可以获取到侵权行为的具体细节,例如IP地址、访问记录等。

2. 数据备份:对涉案网站或服务器进行数据备份,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 调查取证:通过对涉案人员的调查取证,获取到其在网络上的行为记录,例如聊天记录、邮件内容等。

4. 证人证言:对于目击者或相关人员的证言,可以作为证据进行收集。

三、调查取证的方法在网络侵权案件的调查取证中,有以下几种常用的方法:1. 数字取证:通过对涉案电子设备进行取证,获取到相关的电子证据,例如文件、图片、视频等。

2. 网络溯源:通过对网络流量的追踪,可以找到侵权行为的源头,进而锁定涉案人员。

3. 数据恢复:对于涉案电子设备上被删除或损坏的数据,可以通过数据恢复技术进行恢复,以获取到相关证据。

4. 网络调查:通过对网络上的相关信息进行调查,例如搜索引擎的搜索结果、社交媒体的账号信息等,可以获取到相关证据。

四、证据的保全与分析在网络侵权案件中,证据的保全与分析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保全证据可以防止证据被篡改或销毁,而分析证据可以帮助调查人员找到案件的关键线索。

1. 证据保全:对于电子证据,可以通过制作镜像、复制等方式进行保全,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查处传销案件调查取证要点

查处传销案件调查取证要点

查处传销案件调查取证要点查处传销案件调查取证要点为了大家积极落实《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方便基层执法,本人总结了我市近几年所查的传销案件时的一些看法和做法。

希望大家在查案时可以一同使用和完善。

说得不好请大家补充。

一。

新法规《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的传销行为;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个人认为是说的拉人头的行为}(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个人认为是说收入门费的行为}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 个人认为是说的团队记酬行为}二,取证的要点;所有的传销无论是“传人头”还是“传商品”或是专卖、特价加盟、代理、只要构成传销,取证都是有一定的规律可寻,有着共同的取证方向,只有不同类型的传销案件,在具体证据种类上有所类别。

1,证明有奖分配制度的存在,查传销就要证明传销行为的存在,即当事人有《条例》所说的3种情况。

而奖励分配制度往往就是这几种传销行为的书面表现形式,只要参与人按照奖励分配制度去运作,并且获得了奖励分配制度中规定的回报,传销行为就成立。

因此,奖励分配制度是查处传销案件的关键证据。

不同类型的案件中奖励分配制度的名称不一,有的称销售计划、奖励分配制度、报酬计划等等。

通常获得奖励分配制度的证据来源有;参与人员{包括上线和下线]的询问笔录,参与人员笔记本中记录的听课内容,生产产品公司发放的宣传资料,网上对营销方式的介绍等。

2,证明参与者按照奖励分配制度规定进行了运作。

传销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传销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传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一、背景传销是指以层级式或金字塔式结构组织的非法经营活动,它通常以招募下线和销售产品为手段,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

传销活动往往伴随着欺骗、虚假宣传和违法销售等行为,给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打击传销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次调查对一起涉嫌传销的案件进行了深入调查。

二、调查目的本次调查的目的是查明涉嫌传销的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人员的行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建议,为执法机构的打击行动提供支持。

三、调查过程 1. 确定调查范围和目标:根据举报和初步调查,我们确定了涉嫌传销的公司和相关人员作为调查的目标。

2. 收集证据:通过调查员的实地走访、线下社交和网络侦查等手段,我们收集了大量的证据,包括公司活动、招募宣传材料、销售记录和参与者的证言等。

3. 数据分析:我们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了仔细的整理和分析,根据传销活动的特点和模式,揭示了其组织结构、分工和经济利益分配等关键信息。

4. 调查核实:为了确保调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我们进行了多次实地调查和跨部门协作,与相关机构合作,核实了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5. 撰写报告:根据调查结果,我们撰写了本次调查的终结报告,概述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证据和调查结论,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四、发现与调查结论 1. 公司结构:根据调查,该公司采用了层级式结构,通过发展下线和销售产品获取利润。

公司的组织结构清晰,不同层级之间存在明确的经济利益分配。

2. 招募宣传:调查发现,公司通过虚假宣传和夸大销售业绩来吸引人员加入。

公司会组织经验丰富的销售员进行宣讲,并承诺高额回报和晋升机会,以激发加入者的兴趣。

3. 销售模式:根据调查,公司的销售主要依赖于招募的下线,形成了一个庞大的销售网络。

销售人员被要求购买公司的产品,并通过招募更多的下线来获取回报。

4. 经济损失:调查发现,大部分参与者在加入后并未获得预期的回报,反而遭受了经济损失。

公司通过高额的加入费用和强迫购买产品来获取利润,导致许多人陷入了经济困境。

新型网络犯新型网络传销案取证的困境和思路

新型网络犯新型网络传销案取证的困境和思路

新型网络犯新型网络传销案取证的困境和思路网络传销案电子证据的审查与取证以"全国首例利用苹果平台退款诈骗案件"为例一、引言近年来新型网络犯罪危害巨大,已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

为此国务院牵头公安部等23个部门和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2015年11月开始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16年上半年的专项行动打击力度空前,取得了一些成效。

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7万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2.8万名,捣毁诈骗窝点4300余个,收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3.6亿元,为群众避免损失25.3亿元。

2016年7月,公安部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会上提出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一律立为刑事案件的要求。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都是系列案件、团伙案件、跨区域案件,无论案值大小,都符合立案条件。

各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报案后,一律都立为刑事案件,按照刑事案件立案要求采集各类信息。

这对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下,证据标准要求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新型网络犯罪的取证也面临更多的挑战。

二、取证面临的困难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主要是利用电信设施和网络实施的犯罪活动,所谓的新型是相对于传统犯罪而言,主要体现在手法新、技术新。

主要特点包括:苹果所提供购买道具后90天内可以退款的“福利”。

由于苹果账户的初次退款只要说辞得当有高达90%以上的退款可能。

因此,就有了“做新号→养号→为玩家低价代充→向苹果申请退款”的完整的运作模式。

同时这些退款的订单也是有效订单,需要参与到和苹果的分成,但因为是有效退款,苹果会在结算的时候不计算这部分分成。

3、游戏厂商游戏厂商除了损失游戏内金币或道具之外,如果某款游戏遇到较多“做号退款”的情况的话,会严重破坏游戏内的经济系统,造成游戏内不平衡的现象。

某游戏由于受到苹果退款坏账影响,收入锐减,部分区域退款率达到40%以上,最高的一周退款数额达到6万美金。

传销案的专项司法审计鉴证报告模板

传销案的专项司法审计鉴证报告模板

标题:探索传销案的专项司法审计鉴证报告模板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传销案件屡屡发生,造成了巨大的社会伤害和经济损失。

为了有效打击和预防传销活动,专项司法审计鉴证报告模板成为了一种重要的工具。

本文将深入探讨传销案的专项司法审计鉴证报告模板,希望能为相关人士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考和启示。

1. 了解传销案的特点传销活动是指一种通过不断发展下线会员,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的经营行为。

通常情况下,传销案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组织严密- 利益链条长- 良性合作- 推广遮掩- 信息封闭2. 传销案的审计鉴证必要性鉴定传销案的性质和影响,需要进行专项司法审计鉴证。

这是因为传销案件常常具有复杂的业务模式和涉及大量人员的案情。

通过审计鉴证,可以通过数据和证据来全面客观地分析案件,确保司法公正。

3. 传销案的专项司法审计鉴证报告模板(此处应按序号详细说明专项司法审计鉴证报告模板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案情概况、主要问题、审计程序、审计发现、结论建议等内容)4. 个人观点和理解我认为,专项司法审计鉴证报告模板在传销案件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通过严谨的审计程序和全面的审计发现,可以有效揭示案件的本质和影响,为司法机关提供有力的证据和依据。

通过总结结论和提出建议,可以为相关部门提供重要的参考,推动案件的顺利处理和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5. 总结回顾通过本文的探讨,我们对传销案的专项司法审计鉴证报告模板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应该重视专项司法审计鉴证的重要性,不断完善审计报告模板,提高传销案件的查处和预防效果。

结语:在社会治理中,传销案件一直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而专项司法审计鉴证报告模板的使用正是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我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能够引起大家对传销案的重视,并为相关工作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考和启示。

传销案件是一种严重的犯罪活动,不仅造成了经济损失,更给社会和个人带来了严重的伤害。

为了打击传销活动,司法机关需要对传销案件进行专项司法审计鉴证。

查处传销案件调查取证要点

查处传销案件调查取证要点

查处传销案件调查取证要点
1、调查和取证目的:明确传销案件的案发时间、案件的性质、案件犯罪主体、有关犯罪范围,并发现相关犯罪线索和证据,搜集可供证明案件的事实的证据、物证,以便归纳出案件的案情,必要时听取证人及当事人证言,以依法办案。

2、取证对象:传销犯罪分子包括发起、组织、领导、诱导及参与传销组织活动的犯罪分子,本案中参与传销的涉案当事人和可能掌握本案关键证据的相关人员有:传销组织成员,涉及传销资金流向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涉及传销关系、物证、金钱的相关人员,可有助于破案的证人等。

3、立案检查:立案检查是检察机关以立案检查的形式,对传销活动的发生地点、涉及的人员或机构,及传销活动的行为内容进行查清、调查取证,以及收集传销活动的证据,以便为办理传销案件奠定可靠的取证基础。

4、勘查取证:勘查取证是指责令传销组织在其中一时间段、其中一种条件下,暂停或停止任何可能涉嫌传销活动的行为,以便调查取证传销活动的性质,防止犯罪分子逃跑或销毁证据。

5、现场取证:现场取证是取证工作的重要途径,是指在案发现场收集相关证据。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的通知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的通知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6.24•【文号】工商竞争字〔2016〕115号•【施行日期】2016.06.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直销监管正文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的通知工商竞争字〔2016〕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贯彻落实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加强部门联动,解决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打击查处网络传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打击网络传销执法办案工作水平,依法惩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现就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近年来,网络传销违法活动日益突出,特别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屡见不鲜。

网络传销活动因其主体和标的虚拟性、行为跨地域性等特点,与传统传销相比更加具有隐蔽性、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网络传销案件往往具有蔓延速度快、涉及人员多、波及地域广、涉案金额大等特点,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目前,打击传销工作已作为一项独立测评内容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网络传销的巨大社会危害性和加强查处网络传销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查处网络传销工作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打击网络传销工作充分的经费投入和人力物力保障,解决打击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今年,工商总局将打击网络传销纳入“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各地打击网络传销工作成效将在2016年打击传销综治考评中有所体现。

二、加强网络传销案源线索的搜集研判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群众举报、公开网络信息浏览发掘、相关部门线索移交等途径,认真梳理筛查网络传销案源线索,从中发现和确定涉嫌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网站、网页,综合运用网络调查、实地核实、可疑资金交易分析等手段,加强在线与远程电子数据证据采集、固定和分析工作,获取涉及的单位、人员、银行账户、活动范围、活动地点、服务器和网站所在地及在本地区活动情况等信息,会同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深挖扩线,追根溯源,确定重点打击对象。

对A公司涉嫌传销案的鉴定

对A公司涉嫌传销案的鉴定

对A公司涉嫌传销案的鉴定【案情简介】某工商局于2015年4月接举报称A公司涉嫌在某地区从事传销活动。

根据举报线索调查发现,A公司开办的网上商城在销售商品后给上线会员返佣,其返佣规则具有明显的“层级关系”、“入门费”、“团队计酬”等特征,涉嫌传销。

【鉴定过程】一、系统搭建送检材料为从某服务器中拷贝出来的涉案服务器系统镜像文件,且服务器数量众多,鉴定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分清各服务器存放数据内容及在整个系统中充当何作用。

根据送检服务器IP地址及网站程序中的配置文件,检出各个服务器模块功能,分别有网站程序、数据库、财务接口系统、缓存功能等,通过仿真系统,将涉案系统在鉴定机器上成功搭建。

二、A公司系统数据分析分析搭建的A公司系统,通过网站程序代码结合数据库中的数据分析系统中的会员类型(值为0为普通客户,1为一星用户,2为商家,3为二星用户、三星用户、四星用户、五星用户,4为黑名单用户)、会员角色(值为0为二星用户,1为三星用户,2为四星用户,3为五星用户)、涉案人数、会员推荐关系、层级信息及各星级用户的数量,当事人通过计算机系统设置入门费、设置层级、设置会员级别、设置计酬规则、给付报酬等。

分析得出,普通用户累计消费金额达到128元时升级为一星用户;累计消费满880元时升级为二星用户;直接分享20个用户,团队间接分享300个用户升级为三星用户;直接分享50个用户,团队间接分享1000个用户升级为四星用户;直接分享80个用户,团队间接分享5000个用户升级为五星用户。

【分析说明】A公司开办的网上商城于2014年10月31日运营上线,该商城是当事人自行开发具有在线购物、在线支付等功能的综合性电商平台,截止2016年2月2日,在售商品16类、6000多种,供货商150余家。

商城通过链接微信公众号A公司自定义菜单,利用微信进行推广,商城运行数据存储在某服务器中。

参与人员通过微信进入A公司网上商城,以购物形式缴纳一定费用成为会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缴费加入则可获得当事人给付的佣金。

网络传销案件的取证与鉴定

网络传销案件的取证与鉴定

网络传销案件的取证与鉴定郭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报告人简介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物证分技术委员会专家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电子证据司法鉴定专业委员会委员公安部/司法部能力验证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电子证据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国内网络传销呈现愈演愈烈的趋势2017年度传销态势感知白皮书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推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取得明显进展。

……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活动;推动平安中国建设,……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传销等突出问题,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

2018年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部署“要依法打击,紧紧围绕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网络传销、违法交易场所经济犯罪、利用金融机构实施非法集资等突出犯罪,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涉及人数众多的非法集资作为打击重点,依法精准打击,切实打出成效。

”传销与网络传销的定义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刑法修正案(七)》传销是指“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行为。

”通常满足这三点即可认定为涉嫌传销A).交入门费B).拉人头C).多层代理、团队计酬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是双胞胎,它的得利方式同样是交纳会费(或说是享受产品),然后再拉人进入作为自己的下线,这种方式与传统传销没有本质的区别。

涉及传销的法律法规•1994年8月11日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出233号《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第一部传销管理法规性文件)。

电子证据在网络传销案件侦查中的运用

电子证据在网络传销案件侦查中的运用

电子证据在网络传销案件侦查中的运用宋鹏【摘要】电子证据在网络传销案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之一.从发现电子证据到将电子证据作为有效诉讼证据提供给法庭,不仅涉及取证主体的选择、取证程序的运用、证据体系的构建等法律问题,还涉及数据库的分析、密码的破解、证据的固定等技术问题.只有了解网络传销案的特点,掌握该类案件的分析方法和法律适用才能发挥电子证据的优势.【期刊名称】《湖南警察学院学报》【年(卷),期】2016(028)006【总页数】8页(P36-43)【关键词】网络传销;电子证据;电子取证【作者】宋鹏【作者单位】汉寿县人民检察院, 湖南汉寿 4159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18.2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日趋增多,网络传销是近年来比较常见的网络犯罪。

网络传销手段更隐密,它的获利方式同样是下线交纳会员费,然后拉人头作为自己的下线,以获得更多返利,这种方式与传销没有本质区别,只是网络传销使用了网络技术。

这一区别虽然没有改变传销的本质,却改变了案件证据的侧重点。

网络传销案的关键犯罪证据是电子证据。

获取电子证据并最终运用电子证据指控犯罪是办理该类案件的关键。

案例一:2008年,林某、王某夫妇以成立生物科技公司为掩护,以网站和会员管理系统为依托,以销售生物保健产品为幌子,要求参加者购买产品获得会员资格,同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下线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在全国各省市大肆发展下线会员。

截至案发,该传销组织已发展会员7.3万人,会员金字塔状安置层级达200层,涉案金额达2.7亿元。

鉴于案情特别重大,并涉及大量电子证据,检察院迅速指派办案人员介入侦查活动,引导并监督侦查取证。

案例二:2014年3月以来,杨某在广东省广州市编造“XX联合集团”,以销售《外汇月月通(智能型)》理财产品,代客理财和提供外汇交易平台等经营服务为名,自建网站和会员管理系统,在全国各地发展会员,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外汇产品、缴纳外汇保证金的方式缴纳会员费成为公司注册会员,用发展会员提成为诱饵,以发展下线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从而骗取高额会员费。

论组织_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_石会燕

论组织_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_石会燕

【刑侦视角】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Journal of Xinjiang Police Officers'Academy2012年4月第32卷第2期Apr.2012 VoI.32NO.2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4条的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

简单地说,传销是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这为执法办案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依据。

办理传销犯罪案件时在确定其模式符合传销特征的前提下,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将该传销组织的经营模式、非法所得和主要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的作用和地位等事实证明到位。

所以,我们要树立证据理念,围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的取证要求,通过各种侦查手段和方法,从已有证据出发,寻找发现其他重要证据,并将证据合理整合,使之相互印证,证明案件事实,完善整个证据链条。

一、传销窝点现场的证据收集侦办传销犯罪案件时,要尽量收集相关的物证、书证。

尤其是在对传销窝点或传销办公地点进行勘验、搜查时,要重点收集与案件事实相关的证据,为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打下基础。

具体包括:一是传销组织的宣传资料,上面通常有传销组织的详细介绍,并对如何成为其会员,如何返利等有说明;二是产品申购单或交款凭证,会员加入传销组织,通常情况会有产品申购单,而新进成员通常会通过银行汇款,将钱款存入传销组织者的账户,这都是认定传销数额的重要书证;三是传销人员的笔记本,传销人员通常在培训中会做笔记,记录授课的内容便于下课后再学习,这就会记录下其参与传销活动的全过程,甚至在笔记内容中透露出传销组织某些重要信息或其在传销组织中所处的位置及部分上下线的网络关系;四是各类银行卡及存折,各类钱款通常先汇到当地组织者的银行卡或存折上,再由当地的组织者统一汇到其上线的账户,同时上线向下线发放的“工资”、“奖金”等也都先汇到当地组织者的银行卡或存折,再由当地组织者进行发放,通过查询交易明细,可以理清资金的来龙去脉;五是人员名单、考勤簿等,这些能够证明传销组织的人员数量和结构;六是传销组织用于办公的电脑,现在很多传销组织都打着某公司的旗号进行传销犯罪,尤其是网络传销犯罪,传销组织的办公电脑中存有很多犯罪证据,在搜查时一定要注意寻找发现,及时予以扣押并交给网监部门进行专门处理,扣押中切勿进行关机操作,以防传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石会燕(新疆警察学院侦查系,新疆乌鲁木齐830013)【摘要】公安机关在侦办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时要严格把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创新打击传销犯罪的侦查模式,充分利用信息化侦查手段,准确认定传销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通过勘验、搜查传销窝点现场,讯问传销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询问参与传销人员,勘验、检查会计资料等侦查手段和方法,全面收集传销证据,完善证据链条,达到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的证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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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销案件的取证与鉴定郭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报告人简介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物证分技术委员会专家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电子证据司法鉴定专业委员会委员
公安部/司法部能力验证专家
中国政法大学电子证据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国内网络传销呈现愈演愈烈的趋势
2017年度传销态势感知白皮书
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
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
推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取得明显进
展。

……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
骗等违法活动;推动平安中国建
设,……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
民个人信息、网络传销等突出问题,
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

2018年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部署
“要依法打击,紧紧围绕互联
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网络传
销、违法交易场所经济犯罪、
利用金融机构实施非法集资等
突出犯罪,把人民群众反映强
烈、社会影响恶劣、涉及人数
众多的非法集资作为打击重点,
依法精准打击,切实打出成
效。


传销与网络传销的定义
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
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
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刑法修正案(七)》
传销是指“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
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
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
会秩序的行为。


通常满足这三点即可认定为涉嫌传销A).交入门费B).拉人头C).
多层代理、团队计酬
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是双胞胎,它的得利方式同样是交纳会费(或
说是享受产品),然后再拉人进入作为自己的下线,这种方式与传统传
销没有本质的区别。

涉及传销的法律法规
•1994年8月11日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出233号《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第一部传销管理法规性文件)。

•1994年9月2日,再次发出240号《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

•1995年3月28日,国家内贸部办公厅(今商务部)发文,宣布正式成立“多层次传销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机构,正式起草国家关于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

•1995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以对国内再次过热的传销进行规范限制。

•1998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

•2001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将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视为非法经营罪,并予以刑事处罚。

•2005年8月23日,国务院发布《禁止传销条例》,自2005年11月1日施行。

•2011年,刑法修正案增加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013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新型网络传销的类型和主要模式
社交平台内内的微商
类传销
以保健品、收藏品、投资
等为载体的骗老类传销
设置高收益推荐奖励
的理财游戏类传销
以“消费返现”为口
号的商城促销类传销
以互联网创新为幌子
的境外投资类传销
以高收益为诱饵的金
融投资理财类传销
以慈善、公益为名头实为敛财类传销
从类型来看,目前网络传销主要包括三种:传统传销的“网络版”、网络电商的“模仿版”、金融模式的网络传销。

云端电子数据取证的方式
网络在线提取
侦查实验
调取电子数据
冻结电子数据
网络远程勘验
第六条通过网络在线提取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第九条对于原始存储介质位于境外或者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上的电子数据,可以通过网络在线提取。

第九条必要时,可以对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勘验。

第十二条冻结电子数据,应当制作协助冻结通知书,注明冻结电子数据的网络应用账号等信息,送交电子数据持有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者有关部门协助办理。

第十三条调取电子数据,应当制作调取证据通知书,注明需要调取电子数据的相关信息,通知电子数据持有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者有关部门执行。

第九条进行网络远程勘验,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依法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

第十六条对扣押的原始存储介质或者提取的电子数据,可以通过恢复、破解、统计、关联、比对等方式进行检查。

必要时,可以进行侦查实验。

1、镜像验证
•CRC-64-ECMA≠CRC-64,使用OssUtil工具
2、云镜像的仿真
•镜像格式的转换
•raw:qemu-img convert -f raw xxx.raw-O vmdk xxx.vmdk •Qcow2:qemu-img convert –O vmdk xxx.qcow2 xxx.vmdk •操作系统密码破解/重置
•注意IP映射问题
•多服务器的联调
3、web源代码分析
4、数据库的手工重建
证明参与者按照
奖励分配制度规
定进行了运作
证明有奖分配制
度的存在
传销组织层级及
人数的鉴定
网络传销案件取证鉴定的难点
取证周期长,调取证
据的手续繁琐
取证要求高,证据链
条的构建也相应复杂
取证工作量大,云端证
据分布广,获取难度大
嫌疑人作案手段日新月
异,反取证意识增强
请提醒你身边的人,
擦亮双眼,提高警惕,以免人身财产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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