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团队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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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四章公休、病、事、丧、假制度第五章会议与学习制度
第六章获得特殊荣誉的奖励制度第七章办公经费管理制度
第八章物资管理制度
第九章清洁卫生制度
第十章治安安全制度
第十一章医疗安全制度
第十二章医德医风制度
第十三章服务质量考核制度
第十四章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附则
****中心卫生院村级公共卫生服务
团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对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团队的科学管理,建立正常工作秩序,改善公共卫生服务态度,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防止差错、纠纷、事故的发生,使团队工作能适应新时代公共卫生工作的发展,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的框架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工作制度
一、村级服务团队由卫生院组建,其工作人员采用向村卫生室人员以及社会人员招聘的形式组成,聘期一年,聘期满后依据全年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考核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
二、团队管理架构为:
团队工作人员向小组长负责→小组长向团队长负责→团队长向分管院长负责→分管院长向院长、院委会负责。
三、团队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认真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懈怠工作,尽职尽责、保质保量
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如若违反视情况严重予以处罚、待岗或解聘。
四、团队人员及工作由团队长负责管理,主要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集中性、临时性任务的实施,团队事务、人员的管理等其他相关工作。
五、团队内无资质人员在开展公共卫生中相关医疗服务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中,必须由所在小组的小组长(有资质人员)带领或许可下(在相关文书上签字)方可开展。
六、团队工作开展时,以个人负责的村为区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体检、随访以及签约等工作。纸质材料的收集填写以及电子数据的录入以个人服务辖区为单位进行。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停滞、落后,由个人承担产生的不良后果和相关责任。
七、团队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中途溜岗。下村开展工作时必须向团队长备案,若有违反按考勤制度规定处理。
八、团队人员上班和值班期间,不得打牌、下棋、打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不得聚众闲聊等做一些于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团队人员上班和值班期间,应着装整齐,衣帽端正,医疗操作时要做好防护工作以及消毒隔离工作。在单位和进村入户时着工作服。
十、团队人员工作时要做到文明用语,态度和蔼,不
得刁难、推委服务人群,不得出口伤人更不得打架斗殴。有特殊情况或遇服务人群刻意刁难等问题,应立即向小组长、团队长或上级部门反映。
十一、团队开展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服务规范以及卫生院各项要求进行。工作中,个人负责个人的服务辖区,要做到急事先办,缓事后办。如遇集中性、临时性任务时,根据医院统筹安排在团队长带领下统一实施。
十二、在公卫服务工作中弄虚作假、闭门造车,将给予待岗或解聘,涉及套用民生工程、公卫资金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在签约服务工作中弄虚作假、闭门造车,将给予待岗或解聘,涉及套用农合、扶贫、民生工程、公卫资金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在服务工作中存在私收费,不上缴不上报,或代收其他村费用三日内未转交的视为私收费,初次按照收取金额的十倍处罚,并扣除当月工资,再次发现予以解聘。形成法律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五、在服务工作中存在过度体检、做人情体检、不按照服务规范体检,造成医院资源浪费的,按照体检项目的价格十倍进行处罚。发现次数超过两次的给予待岗或解聘。
十六、不能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任务,或完成质量太差,给予转岗、待岗处理或予以解聘。
十七、不服从卫生院、服务团队管理的,视情况给予
待岗或解聘处理。
十八、在实际工作中持续探索并逐步完善团队各类工作制度和职责。
第三章考勤制度
一、团队人员应遵守卫生院上、下班制度,凡迟到或早退30分钟扣罚20元; 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二、上班和值班期间脱离工作岗位,一经发现,在10分钟内未到岗者扣罚30元,15分钟仍未到岗者按旷工处理。上班或值班期间违反工作制度,视情况严重每次扣罚100-1000元。发生以上情况,由此发生的服务、医疗纠纷,由当事人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
三、职工休假,应先与小组长请假,然后经团队长批准备案后方可,未按规定办理按旷工处理。
五、旷工处理标准如下:
1、旷工半天按一天计算。
2、旷工1天,扣除当月工资100元。
3、旷工2--3天,扣除当月工资500元,扣除当年绩效工资的5%。
4、旷工4—5天,扣除当月工资1000元,扣除当年绩效工资的10%。
5、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停发当月工资并予以待岗,当年绩效按照当年工作累计时间计算并按照上述条款扣除。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者,依据上述条款进行处罚并视情况严重给予待岗或解聘处理。
六、旷工标准:
1、无特殊原因不假不到和未经安排休息者。
2、未经批准,先休假再请假者。
3、休假期中超假者。休假者必须在原假未满之前,电话或信函告诉单位,并经领导同意,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超假者按旷工处理。(备注:有特殊情况如天灾人祸等有相关事件除外)
4、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未按时进入指定岗位并开展工作者。
5、上班、值班期间未在岗或紧急情况、特殊需要加班未按时到达指定工作岗位的其他情形者。
第四章公休、病、事、丧、假制度
一、公休
1、因服务团队组建以及资金来源的特殊性,团队人员公休将不按照相关规章制定,制定依据以实际工作为准。
2、团队人员休假每月四天,只能在本周内或月内存有假期的可以休假,休假时间原则上在周六或周日,当月小结,不纳入下月。确实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者,未休的假日不作补偿但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3、团队体检科室必须每日都安排人上班,不得停业休息(特殊情况报院领导批准除外),相关值班人员由团队自行组建并上报分管院长,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
1、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必须手续齐全(本人报假并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