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减轻中小企业税收负担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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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的建议
“十一五”期间,我省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4%,而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5.8%。2011年前三季度,我省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3.8%,财政收入增长达34.3%。如果财政收入增长速度略高于GDP增长是正常的,但如果高达2-3倍则不正常,说明宏观税负太高,财富过于集中地向财政转移,大大挤压了企业的利润空间。
税收的高速增长,对于加强国家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建设无疑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从这个角度看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在税收高速增长的同时,继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2011年以来,广东、浙江等地的一些中小企业不堪重负,接连倒闭,我省的中小企业也普遍反映,发展形势异常严峻,经济效益大幅下滑,不少企业处于亏损和面临停产的边沿。据了解,除了融资困难、劳动力成本上升、原材料涨价等原因之外,中小企业的税负过重也是造成这些企业停产和倒闭的一个重要因素。据有关研究指出,我国企业除17%增值税、25%企业所得税之外,还需缴纳城建税、价格调节基金等多种费用,加上各种收费和罚没,我国企业的实际税负已超过30%。中小企业普遍反映税费负担重,近半利润须上缴。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主说:“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去征中小企业的税费,恐怕中小企业要死掉一大
片。目前大多数中小企业采取的策略是逃税,如果对方不要发票我们就便宜一点出货。”
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点多面广,规模小、利润薄、抗风险能力差,对税费敏感程度更高。许多中小企业特别是个私企业往往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难以抵扣,实际税负更高。据调查,当前中小企业利润率一般在3-5%之间,已经到了一个很危险的警戒线,如果继续提高成本,中小企业会陷入大规模倒闭潮。高税负下,中小企业的资金运转矛盾加剧,企业投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受到严重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也受到重大影响。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最新调查显示,65.2%的企业经营者建议“加大对企业减税的力度”,位列企业当前最为需求的政策之首。
广大中小企业创造了60%左右的GDP,贡献了50%左右的国家税收,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已成为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因此,稳定中小企业的发展,相关部门没有任何借口可找。我们认为,现在正是为中小企业减税的最好时机。首先,税收的过快增长,为减税留下了很大的操作空间,毋需担心税收增速下滑后带来的财政压力。其次,也是最关键的原因,减税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个比较有效的方法,有利于企业渡过难关。此外,通过减税,使企业净收入增加,让它们更多地进入实业、有能力为员工加薪,这也有利于我国经济进入良性发展轨道。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取消政府财政收入和税收的硬性增长指标。目前大多数地方政府对县区考核都将财政收入和税收增长列为硬性考核指标,造成了税务工作人员在执行政策时自觉或不自觉地从严、从紧。建议地方政府树立不单纯靠严征严管增加财税收入,而把工作重点放在依靠搞活中小企业扩大经济总量做大财税 "蛋糕"上来的理念,取消目前不管经济发展如何,不管企业效益怎样,实际上实行的各地方政府财政和地国税务部门税收硬性高速度增长的年度计划指标和任务制度;取消对税务人员超额完成税收任务实行奖励,以刺激税务人员收过头税的各地通行规则。
二、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针对中小企业的减税政策和实施细则。不能等到“黄花菜”都凉了,才纳入议事日程。在制定具体税负标准时,可采取直接减免、降低税率、加速折旧等多种优惠形式。与此同时,税收优惠应改变现行的以地区优惠、经济性质优惠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改为以产业倾斜为导向的优惠,应防止“一刀切”,向有发展潜力的行业和企业倾斜。
三、加大对中小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的扶持力度。建议参照2008年金融危机时的做法,缓征或减征社会保险企业负担部分,参保人员待遇不变。
四、加大对经济发展环境的整治力度。一是倡导“提醒告知、首查不罚”。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中小企业进行检查,首次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醒告知,责令其限期整改。除遇到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案件以及被检查单位拒不整改的情
况外,对第一次被查出问题的一般不予罚款。二是建议实行中小企业检查、收费、罚款公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到中小企业进行检查、收费和罚款的结果,应在单位网站或媒体上予以公示,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罚没收入直接进入国库,不得与收费和罚款的机构和人员利益有任何挂钩,减少权利部门寻租空间。三是建议全面清理不合理收费。建议发改委、物价、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清查政府有关部门和行政事业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收费和罚款项目,废除不合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