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发〔2014〕98 号印发《关于规范基层单位定编定员工作的意见》等6个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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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科室数量不超过 3 个,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不超过总定员 的 15%,中层岗位职数不超过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 40%。领导 班子职数按 3-5 职配备。
(2) 总定员 500-1500 人的,机构设置控制在 15 个以内,其 中机关科室数量不超过 7 个,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不超过总定 员的 12%,中层岗位职数不超过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 35%。领 导班子职数按 5-7 职配备。
(二) 编制方法 根据企业特点和岗位性质,采用效率定员法,岗位定员法, 比例定员法,按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和业务分工定员法等。 1. 效率定员法,凡是能够计算工作量、能够实行劳动定额 的人员,按效率核定定员,一般用于直接生产人员和部分辅助生 产人员。 2. 岗位定员法,分为设备岗位定员法和工作岗位定员法。 (1) 设备岗位定员法,指看管设备的岗位,根据其生产过程、 班制负荷程度、岗位区域条件和能否实行交叉作业等,在明确岗 位责任制的基础上确定定员的方法。 (2) 工作岗位定员法,主要适用于在一定的工作岗位上,既 没有固定设备,也不能实行定额和制定人工指标的人员。 3. 比例定员法,按企业的职工总数(或一定范围人员的总数) 的一定比例确定某一类人员数量的方法。 4. 按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和业务分工定员法,主要适用于 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定员。 (三) 编制标准 已完成生产经营综合评价单位定编定员方案严格按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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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职数可增设 1-3 职。 (5) 外部开发单位 单位定编定员参照项目设计定员,按照当地同类型先进企业
定编定员情况制定。领导班子按 5-7 职配备;基建项目在筹备期 间按 3-5 职配备。
3. 电铝、电力生产单位 总定员原则上在现有在岗从业人数基础上降低 10-25%,机 构数、中层岗位职数分别减少 40%、10%以上。 (1) 总定员 500 人以下的,机构设置控制在 8 个以内,其中 机关科室数量不超过 3 个,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不超过总定员 的 15%,中层岗位职数不超过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 45%。领导 班子职数按 3-5 职配备。 (2) 总定员 500-1500 人的,机构设置控制在 15 个以内,其 中机关科室数量不超过 5 个,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不超过总定 员的 12%,中层岗位职数不超过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 40%。领 导班子职数按 5-7 职配备。 (3) 总定员 1500 人以上的,机构设置控制在 40 个以内,其 中机关科室数量不超过 10 个,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不超过总 定员的 10%,中层岗位职数不超过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 40%。 领导班子职数按 7-9 职配备。 4. 重工、建筑、铁路运输等地面生产单位 总定员原则上在现有在岗从业人数基础上降低 10-25%,机 构数、中层岗位职数分别减少 30%、20%以上。 (1) 总定员 500 人以下的,机构设置控制在 8 个以内,其中
四、实施步骤
(一) 方案编制(即日起—2014 年 10 月 31 日)。根据集团公司 指导意见,由各专业(能化、直属)公司制定下发机构设置参照标 准和人员精简指标,指导所属单位制定本单位定编定员方案。各 单位参照行业标准或同行业定编定员先进水平,结合单位实际, 提出本单位定编定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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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方案初审(2014 年 11 月 1 日—2014 年 11 月 30 日)。专 业(能化、直属)公司对所属单位上报的定编定员方案进行审核, 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中共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文件
兖矿发〔2014〕98 号
中共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印发《关于规范基层单位定编定员 工作的意见》等6个文件的通知
各专业公司,各能化公司,各矿处,集团公司各部室、各直属机构: 为适应集团公司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需要,建立完善有效
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集团公司8月20日领导班子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基层单位定编定员工作的意见》、《关 于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分设的指导意见》、《关于管理技术人员 实施岗级管理的意见》、《管理技术人员交流轮岗暂行办法》、 《人才库建设暂行办法》、《管理人员选拔聘用工作监督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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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意见制定,未进行生产经营综合评价单位参照同类型单位制 定。
1. 生产矿井 总定员原则上在现有在岗从业人数基础上降低 15-25%,机 构数、中层岗位职数分别减少 40%、20%以上。 (1) 总定员 3000 人以下的,机构设置控制在 30 个以内,其 中机关科室数量不超过 12 个,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不超过总 定员的 12%,中层岗位职数不超过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 40%。 领导班子按 7 职配备;有对口承包任务的矿井增设 1-3 职,与发 包单位领导班子一体化设置。 (2) 总定员 3000-6000 人的,机构设置控制在 40 个以内,其 中机关科室数量不超过 15 个,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不超过总 定员的 10%,中层岗位职数不超过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 35%。 领导班子按 9 职配备;有对口承包任务的矿井增设 1-3 职,与发 包单位领导班子一体化设置。 (3) 总定员 6000 人以上的,机构设置控制在 45 个以内,其 中机关科室数量不超过 15 个,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不超过总 定员的 9%,中层岗位职数不超过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 30%。领 导班子按 9 职配备;有对口承包任务的矿井增设 1-3 职,与发包 单位领导班子一体化设置。 (4) 外部开发矿井 单位定编定员参照项目设计定员,按照当地先进企业同类型 生产矿井情况制定,总定员陕蒙基地矿井按每人年 1 万吨(千万 吨 1000 人)、贵州基地矿井按每人年 1 千吨(百万吨 1000 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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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物业管理单位,按照 4 人/万平方米行业平均标准降低 10%,核定总定员。总定员 1000 人以下的,机构设置控制在 15 个以内,其中机关科室数量不超过 5 个,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不超过总定员的 10%,中层岗位职数不超过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 40%,领导班子职数按 3-5 职配备;总定员 1000 人以上的,机 构设置控制在 25 个以内,其中机关科室数量不超过 6 个,管理 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不超过总定员的 8%,中层岗位职数不超过管 理专业技术岗位的 35%,领导班子职数按 5-7 职配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集团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以调整完善组织结 构为重点,以精干、高效为目标,以推行大科室、大工区(车间) 制为方向,根据生产经营综合评价结果,按照市场化的用工理念, 总体规划,科学设置,解决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问 题,为集团公司转型发展提供保障。
二、遵循原则
(一) 总体规划,分步实施。 (二) 机构精简,人员精干。 (三) 权责明晰,运行高效。 (四) 因企制宜,分类指导。 (五) 严格审批,规范管理。
(3) 总定员 1500 人以上的,机构设置控制在 25 个以内,其 中机关科室数量不超过 10 个,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不超过总 定员的 10%,中层岗位职数不超过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 30%。 领导班子职数按 5-7 职配备。
5. 后勤服务单位 总定员原则上在现有在岗从业人数基础上降低 10-25%,机 构数、中层岗位职数分别减少 30%、20%以上。 (1) 卫生医疗单位,总定员按照行业标准降低 10%核定。机 关后勤科室(综合管理机构),一级综合医院不超过 5 个,二级综 合医院不超过 8 个,三级综合医院不超过 12 个;管理和工勤技 能人数不超过总定员的 15%;机关后勤科室(综合管理机构)中层 岗位职数不超过管理和工勤技能人员的 15%。领导班子职数按 3-7 职配备。 (2) 宾馆、招待所(酒店)经营单位,参照行业平均标准,总 定员按人均营业收入不低于 16 万元核定,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比 例不超过总定员的 10%,中层岗位职数不超过管理专业技术岗位 的 30%。领导班子职数按 3-5 职配备。
(三) 方案审批(2014 年 12 月 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集 团公司会同专业(能化、直属)公司组织专业人员,集中研究审批 各基层单位呈报的定编定员方案。
(四) 方案实施(2015 年 1 月 1 日—2015 年 3 月 31 日)。各单 位按照批复的定编定员方案组织实施,专业(能化、直属)公司组 织对单位方案落实情况检查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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疆新区矿井按每人年 3.3 千吨(200 万吨 600 人)核定。领导班子 按 职配备;基建矿井在筹备期间按 3-5 职配备。
2. 煤化工生产单位 总定员原则上在现有在岗从业人数基础上降低 10-25%,机 构数、中层岗位职数分别减少 30%、20%以上。 (1) 总定员 500 人以下的,机构设置控制在 10 个以内,其 中机关科室数量不超过 5 个,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不超过总定 员的 20%,中层岗位职数不超过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 45%。领 导班子职数按 3-5 职配备;承担外部开发任务的生产经营单位, 领导班子职数可增设 1-2 职。 (2) 总定员 500-1500 人的,机构设置控制在 15 个以内,其 中机关科室数量不超过 7 个,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不超过总定 员的 18%,中层岗位职数不超过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 40%。领 导班子职数按 3-7 职配备;承担外部开发任务的生产经营单位, 领导班子职数可增设 1-2 职。 (3) 总定员 1500-3000 人的,机构设置控制在 20 个以内,其 中机关科室数量不超过 8 个,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不超过总定 员的 16%,中层岗位职数不超过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 35%。领 导班子职数按 5-7 职配备;承担外部开发任务的生产经营单位, 领导班子职数可增设 1-3 职。 (4) 总定员 3000 人以上的,机构设置控制在 30 个以内,其 中机关科室数量不超过 10 个,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不超过总 定员的 14%,中层岗位职数不超过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 30%。 领导班子职数按 7-9 职配备;承担外部开发任务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 各单位要坚持机构精简、人员精干的原则,规范机构 设置和定员管理,精简机构数量,精干机关人员,减少管理层级, 对职能交叉重叠或职能相近的机构进行整合,取消二级机构设 置。领导班子职数配备要精干合理,宜专则专,宜兼则兼,专兼 结合,逐步实行党政兼职和交叉任职。矿处二级单位不再下设机 构,直接管理班组。各专业(能化、直属)公司要统一规范所属单 位的机构名称、职能范围和设置标准,建立机构名称审核备案制 度,同类型企业的机构设置应保持一致。
6. 其他地面单位 总定员原则上在现有在岗从业人数基础上降低 10-25%,机 构数、中层岗位职数分别减少 30%、20%以上。 (1) 综机管理、物资供应、运销、安全技能培训、矿山救护、 贸易等兼具管理职能单位,机构和定员由专业(能化、直属)公司 负责组织制定。 (2) 高新技术、技术密集型、房地产企业,机构和定员按照 同类企业先进标准制定。 (3) 总定员 150 人以下的单位,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为前提, 机构和定员由专业(能化、直属)公司负责组织制定。
三、方案编制
根据单位行业性质、规模、专业特点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队 伍现状,编制定编定员方案。
(一) 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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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编定员方案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劳动组织现状分析 (包括员工基本情况、机构设置、岗位结构分析),优化精简目标, 优化精简后定编定员情况(包括定员人数、机构设置、管理专业 技术人员定员、领导职数),定编定员情况分析(包括岗位结构分 析、人员余缺分析、预计人员增减情况),人员分流安置措施, 人员补充办法,方案实施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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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办法(试行)》等6个文件。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2014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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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基层单位定编定员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定编定员管理,健全完善组织管理体 制和运行机制,有效控制员工总量,优化用工结构,降低人工成 本,按照现代企业管控体系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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