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内部评定标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院

辅导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内部评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章适用范围及职称资格名称

一、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在岗的专职辅导员。

二、辅导员职称分为助教、助讲、讲师。

三、辅导员职称每年评定一次。

第三章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

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以学生为本,工作态度端

正,为人师表。

三、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较好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

职责。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五、承担思政教育类课程教学,主要是指思政课、党课、团课、

素质教育课、就业指导课、心理咨询课等,每学年授课不低于40课时。

六、班级所属系部考核意见必须“合格”及以上。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延迟申报:

1、申报前一年度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者,延迟1年申报。

2、前一年度内有重大教学或学生管理事故者,延迟1年申报。

3、谎报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

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外,延迟2年申报。

第四章助教资格条件

符合下列规定者,可以申报助教职称:

学历达到规定标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认定助教: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辅导员工作满1年,经考察,能胜任

和履行高校辅导员职责;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试用期满并正式录用,经考察,能胜任

和履行高校辅导员职责;

3、大学专科入职后从事学生管理2年以上,经考察,能胜任和

履行高校辅导员职责。

第五章助讲资格条件

学历和学生管理工作实绩达到规定标准,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助理讲师职称:

一、学历和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后,受聘助教职务满1年(能证明近期在其他学校从事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者)。

2、获得学士学位后,受聘助教职务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受聘助教职务满3年。

4、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助教职务满5年。

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指标:

1、全年平均带班人数不少于学校规定额定人数。

2、上一学年度辅导员工作测评必须达到“合格”以上。

3、班会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并且要有文字记录。学生档案建立完备。日常学生工作应有文字记录。

4、班级的学生到课率、晚自习出勤率高,秩序好。

5、学生流失率低,不高于所带学生总数5%。

6、全年班级学生无一起严重学生伤害事故。

三、英语、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要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第六章讲师资格条件

学历和学生管理工作实绩及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讲师职称:

一、学历和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后,受聘助教职务满2年或助讲职务满1年(能证明近期在其他学校从事辅导员工作两年以上者)。

2、获得学士学位后,受聘助教职务满4年或助讲职务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受聘助教职务满5年或助讲职务满3年。

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指标:

1、全年平均带班人数不少于学校规定额定人数。

2、上一学年度辅导员工作测评必须达到“合格”以上。

3、班会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并且要有文字记录。学生档案建立完备。日常学生工作应有文字记录。

4、班级的学生到课率、晚自习出勤率高,秩序好。

5、学生流失率低,不高于所带学生总数5%。

6、全年班级学生无一起严重学生伤害事故。

三、英语、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要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四、学术水平与业绩成果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能运用最新研究成果和经验,对学生工作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研究成果对进一步做好学生工作具有指导作用。(并且下面三项条件至少达到两项)

1、在公开期刊上发表学生工作相关领域学术论文1篇。

2、取得初级就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职业规划师资格认证

1项以上。

3、参与指导本班学生获得市(厅)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第七章评审组织

成立辅导员职称评审组,在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八章评审程序

一、申报

申报人根据本人具备的任职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报人须认真、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业务部门审核

1、人力资源部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等情况进行审核。

2、所属系部对申报人工作给出鉴定意见。

3、学工处对申报人教育管理工作材料进行审核(如全年带班人数、辅导员测评结果、日常管理文字记录、到课率、流失率等)。

三、学校组织评审

1、辅导员职称评审组认真审核申报人的材料,经充分讨论后进行表决。

2、校评审委员会通过的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二O一二年五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