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三五”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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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预计实现情况
指标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第一产业(亿元) 第二产业(亿元) 第三产业(亿元)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亿元)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0 万元口径,亿元)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进出口总额(亿美元) 引进省外到位资金(亿元) 三次产业结构 服务业就业人员比重(%) 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万人) 城镇化率(%) 民营经济增加值比重(%) 粮食总产量(万吨) 电力总装机(万千瓦)
率超过 50%,施秉喀斯特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淘汰落后产能 3080 万吨,单位地区生产 总值能耗下降 19%,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减 少 22.77 万吨、4.91 万吨、2.3 万吨和 0.3 万吨,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主要 河流水质明显改善,贵阳等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位居全国前列。颁布了《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 促进条例》,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启 动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排污权交易改革试点,建立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市场化保 障机制。
“十二五”时期是贵州省坚守两条底线、生态建设成效最好的五年。坚持“多彩贵州 拒绝污染”,争取国家批准了《贵州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强力实施绿色 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成营造林 2161 万亩,治理石漠化面积 8270 平方公里,森林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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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经未来产业研究院

五年的成就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创造的精神财富影响深远。五年的发展 启示我们,在贵州推进同步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必须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既 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做到两条底线一起守、两个成果一起收。 必须坚定不移实施主基调主战略,坚持“赶”与“转”并举,强化增比进位机制和比学赶帮 氛围,在全力赶超中加快转型、在转型升级中跨越发展,持续保持明显高于全国的发展速度, 在不断缩小差距中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把改革开放作为根本动力,坚持以改 革促开放,以开放倒逼改革,大力实施开放带动和创新驱动,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 创新中按下“快进键”、跑出“加速度”。必须把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 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大力实施扶贫攻坚第一民生工程,千 方百计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问题,努力让人 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必须全力维护政通人和、风 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坚持以上率下,点燃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 用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4.25•【字号】黔府办函〔2017〕62号•【施行日期】2017.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6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4月25日贵州省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7〕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发改西部〔2017〕8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创新驱动、开放引领,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力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左右,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提高到50%,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阶段性突破,基本形成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突出成效,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4.10•【字号】黔府办发〔2018〕16号•【施行日期】2018.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1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8〕238号)要求,对《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党的十九大明确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目标任务,全面评估我省“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结合国际国内发展环境变化,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进一步强化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实施,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系统全面。

深入评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情况,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推进情况,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关注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突出重点。

聚焦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以及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实质性进展情况。

远近结合。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注重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又注重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9.03•【字号】黔府办函〔2015〕151号•【施行日期】2015.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5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重点专项规划是政府引导经济社会发展,安排政府投资和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主要涉及公共服务重点领域,以及重大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等关键领域。

科学编制“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对于我省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国家“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预案,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编制我省“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任务分工1.《贵州省“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贵州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牵头单位:省能源局)3.《贵州省“十三五”矿产资源开发总体规划》(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4.《贵州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5.《贵州省“十三五”新型建筑建材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6.《贵州省“十三五”现代服务业发展纲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7.《贵州省“十三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8.《贵州省“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省旅游局)9.《贵州省“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10.《贵州省“十三五”商务发展规划》(牵头单位:省商务厅)11.《贵州省“十三五”信息化规划》(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2.《贵州省“十三五”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省农委)13.《黔中城市群发展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14.《贵州省“十三五”民营经济发展规划》(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5.《贵州省“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16.《贵州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17.《贵州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牵头单位:省环境保护厅)18.《贵州省“十三五”生态建设规划》(牵头单位:省林业厅)19.《贵州省“十三五”节能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20.《贵州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21.《贵州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牵头单位:省科技厅)22.《贵州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省教育厅)23.《贵州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24.《贵州省“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25.《贵州省“十三五”人才开发规划》(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6.《贵州省“十三五”完善社会保障规划》(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7.《贵州省“十三五”促进城乡就业创业规划》(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8.《贵州省“十三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牵头单位:省民政厅)29.《贵州省“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牵头单位:省扶贫办)30.《贵州省“十三五”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省文化厅)31.《贵州省“十三五”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省体育局)32.《贵州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牵头单位:食品药品监管局)33.《贵州省“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牵头单位:省安全监督管理局)34.《贵州省“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牵头单位:省质监局)35.《贵州省“十三五”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省民宗委)36.《“十三五”平安贵州建设规划》(牵头单位:省公安厅)37.《贵州省“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牵头单位:省民政厅)38.《贵州省“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39.《贵州省“十三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省气象局)二、进度安排编制“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要按照前期研究、编制草案、衔接协调、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审核批准和公布等程序进行,编制进度原则上与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同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提高工业经济比重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提高工业经济比重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提高工业经济比重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计划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黔府发[2013]21号【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发布日期】2013.09.06【实施日期】2013.09.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提高工业经济比重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黔府发〔2013〕2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贵州省提高工业经济比重五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贵州省人民政府2013年9月6日贵州省提高工业经济比重五年行动计划为提高工业经济在全省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充分发挥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主基调、主战略,着眼于特色化、集聚化、绿色化发展,以做大总量、调整结构、提速增效为核心,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推进结构调整,加快产业园区建设,优化工业布局,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全力打造千亿产业,重点培育百亿企业,通过扩大投资做大增量、加快转型盘活存量,在高起点、高水平上加快转型发展。

二、发展目标今后五年,工业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工业增速高于全国平均、高于西部平均、高于我省历史水平、高于一产三产,全省工业经济总量明显扩大,工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明显提高,工业结构明显优化、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绿色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符合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的特色工业体系基本形成。

到2017年,工业增加值达到66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年均净增900亿元以上;工业占全省国民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44%,年均提高2个以上百分点。

---工业投资迅速扩大。

到2017年,工业投资达到1万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2013年至2017年累计投资超过3万亿元,力争前三年累计投资超过1.5万亿元。

---园区平台作用凸显。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黔府发[2015]15号【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05.02【实施日期】2015.05.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黔府发〔2015〕1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贵州省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2015年5月2日贵州省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为认真落实中国质量(北京)大会精神,按照2015年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制定实施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做大做强传统产业、巩固提升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激发质量创新活力;坚持以质取胜、创新驱动,推动质量技术进步,提高行业质量整体素质,增强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坚持质量监管、社会共治,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质量发展,构建质量社会共治体系;坚持以人为本、质量惠民,始终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作为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质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性、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全面提升产品、工程、服务、生态及环境等行业领域质量发展水平,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

二、发展目标到2017年,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质量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品牌、知名企业和产业集群,质量对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的作用显著增强,为迈向“质量时代”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十三五”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

“十三五”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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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
作者:
来源:《新能源汽车报》2017年第13期
近日,贵州省经信委发布《贵州省“十三五”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方面,规划提到2017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总产值50亿元,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总产值120亿元。

规划提及,2015年,贵州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分别达到38.25亿元和10.34亿元,增加值同比增长57.36%。

“十二五”期间,贵阳、遵义、毕节、安顺、六盘水、黔东南州6个市州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达5000辆。

吉利 M100 甲醇汽车新能源汽车产业化项目落地观山湖高端制造产业园,奇瑞万达、添钰动力科技、力帆时骏振兴、兴国新能源、西凯电池、凯马汽车、中安永恒、巴斯巴等整车制造企业和零部件供应商形成了贵州省新能源汽车的产业支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二五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二五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二五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黔府办发[2011]17号【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发布日期】2011.01.30【实施日期】2011.01.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二五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7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十二五”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贵州省“十二五”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贵州省“十二五”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决定》(黔党发〔2010〕12号),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概述“十二五”期间,我省新兴产业重点实施“44321”工程。

做大做强新材料、生物技术、先进制造、电子及新一代信息技术四大产业;打造新材料、生物与医药、民用航空、先进制造业四个产业基地;培育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和生产性服务业三大新兴产业;力争在中型涡桨多用途飞机整机制造和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两个方面取得突破;构建一个以贵阳为核心,遵义、安顺为结点的新兴产业带。

重点围绕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现代服务业等八大产业实施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预计将实施重点项目246项,投资365亿元。

其中:新材料产业实施项目48项,总投资57.4亿元;先进制造业实施项目87项,总投资98.1亿元;电子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实施项目26项,总投资17.6亿元;生物与医药产业实施项目20项,总投资15.5亿元;节能环保产业实施项目25项,总投资23.7亿元;新能源产业实施项目23项,总投资124.1亿元;新能源汽车产业实施项目9项,总投资26.4亿元;现代服务业实施项目8项,总投资2.4亿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8.02•【字号】黔府办发〔2017〕31号•【施行日期】2017.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3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8月2日贵州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我省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和《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坚持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深化改革与创新发展相结合、保基本与兜底线相结合、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统筹兼顾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努力改善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老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养老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结构更加趋于合理,老年人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

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事业有效衔接,老年人生活、医疗、护理和精神文化等基本需求得到切实保障。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7〕26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7〕26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7〕2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贵州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十二五”时期,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各项工作积极有序推进。

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2.4%,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减少8.62%、9.74%、26.6%、14.98%,超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十三五”期间,我省正处于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攻坚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能源需求刚性增长,增量要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难度很大,资源环境问题仍是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之一,节能减排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艰巨。

各地各部门不能有丝毫放松和懈怠,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下更大决心、更大力气,采取更加精准有效的政策措施,切实将节能减排工作推向深入。

三、要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着力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涉及贵州省的重大事项推进落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涉及贵州省的重大事项推进落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涉及贵州省的重大事项推进落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4.13•【字号】黔府办函[2016]76号•【施行日期】2016.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涉及贵州省的重大事项推进落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7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涉及贵州省的重大事项推进落实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把做好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涉及我省可争取事项的跟进落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主动开展学习解读,领会政策精神,积极汇报对接,高效统筹推进,尽最大努力争取国家支持。

二要细化目标任务。

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按照“定时间表、定路线图、定责任人、定工作量”的要求,抓紧制定推进计划,明确工作措施和责任人,确保每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要积极对接争取。

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从项目、政策、资金、改革等方面分类组织专题研究,深入分析我省争取的基础、现状、理由和打算,并积极与国家有关部委沟通对接,努力争取国家支持。

四要加强督促指导。

要按照建帐、对帐、查帐、交帐的要求,建立工作台帐,动态掌握推进情况,对跟进落实工作实行精准化调度。

省政府督查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4月13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涉及贵州省的重大事项推进落实责任分工方案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将我省有关事项纳入的有13项,涉及我省的有7项,普惠性需要重点对接争取的有17项。

一、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纳入的重大事项(一)推进贵州等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5.30•【字号】黔府发〔2016〕15号•【施行日期】2016.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贵州省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省城镇化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综合性、战略性、引导性规划,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的具体落实,是统筹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及示范区建设的指导依据。

制定实施《规划》,有利于推动形成山水城市、绿色小镇、美丽乡村、和谐社区的多彩贵州格局,建成贵州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示范区,走出一条有特色、集约型、多样化、可持续的贵州城镇化发展新路,对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我省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的认识,全面把握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深刻领会我省城镇化建设的“新”与“特”,切实加强对新型城镇化工作的领导。

省有关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制定《规划》配套政策与措施,形成支撑《规划》实施的政策保障。

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要根据《规划》制定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地方和基层首创精神,坚持因地制宜,推进试点示范,加快城镇化重点领域率先突破。

省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建立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实时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套政策制定情况和各地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加强工作考核,定期组织评估,推动《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正式发布(附全文)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正式发布(附全文)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正式发布(附全文)大力推进节能技术系统集成及示范应用。

在示范园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开展节能技术系统集成试点,整合高耗能企业的余热、余压、余气资源,鼓励利用余热采暖、利用余能和低温余热发电。

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及耗能设备配备智能能源计量和远程诊断设备,借助信息网络技术加强系统自动监控和智能分析能力,促进提高综合能效。

深入推进流程工业系统优化工艺技术,推动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鼓励企业在低温加热段使用太阳能集热器,实现生产工艺和能源供应的综合优化。

推进化石能源近零消耗建筑技术产业化,大力推广应用节能门窗、绿色节能建材等产品。

鼓励风电、太阳能发电与企业能源供管系统综合集成,推动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

做大做强节能服务产业。

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特许经营等业态快速发展,推动节能服务商业模式创新,推广节能服务整体解决方案。

支持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实现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

搭建绿色融资平台,推动发行绿色债券,支持节能服务公司融资。

制定相关标准,提高节能服务规范化水平。

制定节能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节能第三方评估机制。

搭建节能服务公司、重点用能单位、第三方评估机构履约登记和服务平台,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专栏16节能技术装备发展工程组织实施节能关键共性技术提升工程、节能装备制造工程。

鼓励研发高性能建筑保温材料、光伏一体化建筑用玻璃幕墙、紧凑型户用空气源热泵装置、大功率半导体照明芯片与器件、先进高效燃气轮机发电设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装备、浅层地热能利用装置、蓄热式高温空气燃烧装置等一批高效节能设备(产品)及其关键零部件。

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供热管网系统能效综合提升工程、电机拖动系统能效提升工程,推进燃煤电厂节能与超低排放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等重大关键节能技术与产品规模化应用示范。

组织实施城市、园区和企业节能示范工程,推广高效节能技术集成示范应用。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决蕹鱷芎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6年11月29曰“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 革的方向,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 的关键领域。

“十三五”时期,要把战略性新兴产业 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构建现代 产业新体系,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 “十三五”规划纲要有关部署,特编制本规划,规划 期为 2016—2020 年。

一、加快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一)现状与形势Q“十二五”期间,我国节能环 保、新一代丨目息技术、生物、局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 重达到8%左右,产业创新能力和盈利能力明显提 升。

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等领域一批企业 的竞争力进入国际市场第一方阵,高铁、通信、航天 装备、核电设备等国际化发展实现突破,一批产值规 模千亿元以上的新兴产业集群有力支撑了区域经济 转型升级。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兴起,战略性新 兴产业广泛融合,加快推动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涌 现了大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创造了大 量就业岗位,成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 有力支撑。

未来5到10年,是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 变革从蓄势待发到群体迸发的关键时期。

信息革命 进程持续快速演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 能等技术广泛渗透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信息经济繁荣程度成为国家实力的重要标志。

增材制造(3D 打印)、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超材料与纳米材料等领 域技术不断取得重大突破,推动传统工业体系分化 变革,将重塑制造业国际分工格局。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3.21•【字号】黔府发〔2017〕6号•【施行日期】2017.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正文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7〕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贵州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2017年3月21日贵州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61号)精神,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三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指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把低碳发展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强化低碳引领,推动能源革命和产业革命,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消费端转型,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建成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甲烷、氧化亚氮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取得明显成效,碳汇能力进一步增强。

力争国家低碳试点城市碳排放率先达到峰值。

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和消费领域的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效,以低碳清洁型、循环高效型、生态利用型、环境治理型产业(以下简称绿色经济“四型”产业)为重点的低碳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启动建设省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评价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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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三五”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链接:/news/106753.html
来源: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三五”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三大基地,省属及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制定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部署,推动我省新兴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特制定《贵州省“十三五”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贵州省“十三五”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2月28日原文地址:/news/1067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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