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相关的国家政策法规文件解读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深化北斗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41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深化北斗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正文:----------------------------------------------------------------------------------------------------------------------------------------------------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深化北斗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4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长沙市深化北斗应用若干政策》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0月17日长沙市深化北斗应用若干政策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北斗应用,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助力“北斗+智能网联”“北斗+地理信息”等融合应用体系建设,特制定本政策。
一、适用范围本政策重点支持基于北斗卫星导航技术开展智能网联、地理信息相关应用,在长沙注册并依法纳税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组织。
二、支持政策(一)设立专项资金。
自2020年起,由长沙市本级、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按照4:3:3比例,每年设立1亿元北斗应用专项资金,市本级资金在工业发展专项中列支,重点支持北斗卫星导航技术在智能网联、地理信息两个领域的应用示范、市场拓展、研发创新和平台建设。
(二)支持应用示范。
鼓励开发以北斗系统为基础的智慧城市、智能驾驶自动化测评系统、智能驾考驾培、可信导航系统应用、室内空间位置服务、气象大数据、新一代测绘技术、精准位置服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筑大数据等应用场景。
对重点支持领域具有示范效应的北斗应用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5%一10%给予建设主体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支持市场拓展。
鼓励北斗系统、设备及产品在智能网联汽车、地理信息应用等领域的市场开拓。
对经认定的长沙市域企业新研制的北斗系统、设备及产品(含原有产品升级改造)的首笔订单,按销售收入的20%进行奖励,单个产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北斗专项应用示范项目政策法规保障
专题综越I ReviewsVii!应用推广与产业化是中国第二代卫星导航系统 重大专项(简称北斗专项)明确的三大任务之一,是北斗卫星导航产业发展的基础,北斗专项应用示范项目是北斗应用推广的突破口和助推器,具有非 常重要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出台了《中国第二代卫星导航系统重大专项民用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简称《民用示范项目管 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为示范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北斗应用示范项目概况1.实施总体原则指导思路方面,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协调、 引领带动、自主可控、培育市场的原则,充分发 挥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主动性、能动性和执行力,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制定与北斗44 |卫星应用| 2021年第4期[专题综述Reviews专项相匹配的规划计划、配套经费办法、政策标准,以示范项目为牵引,逐步形成国产北斗基础产品的规模化应用局面,为北斗应用和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经费投向方面,示范项目主要面向三个方面:一是优先选取关乎国计民生、社会公益的重大方向;二是选择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经济安全的重要领域;三是选择具有较大应用规模、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显著的关键行业和区域。
2•总体实施情况截至2020年底,已累计批复民用示范项目24个(行业示范13个,包括交通运输、海事搜救、内河航运、全球海上航运、国际道路运输、民政减灾、公安、气象、林业、渔业、农业机械、铁路、大飞机;区域示范11个,包括北京、上海、广东、贵州、江苏、湖南、陕西、湖北、广西、江西、黑龙江)。
累计投入专项经费8亿余元、地方财政配套及企业自筹共计40余亿元,完成60余个平台和100多项应用软件建设,部署北斗终端850万余台套,发布政策法规20余项,形成标准150余项。
3•实施意义通过实施北斗民用示范项目,一是在关键行业、重点领域改变了完全依赖国外卫星导航系统的局面。
打破国外多项技术壁垒,突破了高精度GNSS 核心算法、芯片、板卡、终端、应用及产业化等关键技术,在交通运输、海事搜救、公安警用、民政减灾等行业领域实现了北斗规模化应用。
北斗系统精准农业应用有关政策解读
政策聚焦olicy in FocusP8农业信息化 2018.06<<三十余年来的探索表明,精准农业是现代社会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随着人工智能理论、方法与技术的发展,人们又提出智慧农业的概念。
但从农业发展的步骤来看,唯有先实现机械化、数字化、信息化,才能实现农业生产的精准化和智慧化。
当前,各种新概念频繁出现,正说明农业引起了国家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与参与。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我国自主建设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
2018年叙利亚战争期间GPS信号异常及中兴芯片禁令等事件表明,基于北斗系统发展中国的精准农业,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下面结合有关政策、规划和项目支持,解读近年来国家和有关部委对北斗系统精准农业应用的支持情况。
国家层面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和精细农业”,2012年提出发展精准农业技术,2017年提出“实施智慧农业工程,推进农业物联网试验示范和农业装备智能化。
”2018年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实施智慧农业林业水利工程”、“推进我国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
以上中央一号文件可以看出,国家始终重视精细农业、精准农业、数字农业、智慧农业以及智能农机装备的发展。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卫星导航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要“促进行业创新应用”,“加强卫星导航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推进卫星导航产品和服务在公共安全、交通运输、防灾减灾、农林水利、……等重要行业及领域的规模化应用”。
可以看出,农业是卫星导航重要的行业应用。
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早在《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就明确提出在加快推进种植业信息化方面,要“积极推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现代农业生产的应用,提高现代农业生产设施装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发展精准农业”,并明确要“对使用信息装备的农民进行补贴。
”北斗系统精准农业应用有关政策解读政策聚焦olicy in Focus P2012年,我国完成北斗二号系统建设。
北斗在渔业方面的相关政策
一,渔业相关机构简介:农业部直属单位:1. 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对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渔业执法管理,保护渔业资源及其水域环境,维护渔民合法权益,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
2.农业部渔船检验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渔业船舶检验的法律法规,履行有关国际公约的有关义务,负责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法定检验及监督管理,拟定渔业船舶必须检验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目录,经农业部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全国渔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3.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中国渔政指挥中心):受农业部委托,承担全国渔业统一综合执法行动的指挥、协调任务,根据农业部授权,对重大渔业违规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承担全国渔业无线电通信、导航的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广东海洋与渔业局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海洋战略研究,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事业、渔业的发展战略、政策和管理制度。
组织落实渔业和渔区发展政策措施,负责渔业许可和渔港、渔船、渔机、渔具渔法和渔业电信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承担远洋渔业管理工作。
二,北斗相关政策法规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于2002年提出立项建设“南沙渔船船位监控指挥管理系统”。
农业部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采用北斗系统的独特优势,综合集成移动通信、地理信息、电子商务等高新技术,于2006年建设“南沙渔船船位监测系统”,首次在800艘南沙生产渔船安装北斗监测设备,在粤、桂、琼三省各地渔业部门40余座陆地监测台站,构建一个渔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南沙捕捞渔船提供导航、航海通告、遇险求救、海况、渔讯等增值信息服务,同时为渔业管理部门提供船位监测、科学调度、紧急救援指挥等功能,基于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的“南沙渔船船位监测系统”在南海渔业领域应用取得重大成果,北斗卫星成为远洋渔船安全捕捞的“保护神”,北斗系统应用成果喜人2008年3月31日,由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应用管理中心主办,农业部南海渔政局、北斗星通公司共同协办的"北斗卫星导航应用观摩交流会"在广州举行,国家发改委、科技部、民政部、农业部等国家部委机关领导,以及众多国内卫星导航专家共同参与了此次推广交流活动。
北斗在海外应用的政策
北斗在海外应用的政策北斗导航系统是中国自主研发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是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的一部分。
随着北斗系统的完善和发展,其在海外的应用取得了显著成果,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赏。
北斗在海外应用的政策基于中国政府的战略规划和国际合作的原则,旨在推动北斗系统在全球范围内的应用和服务,为国际社会提供更好的导航定位服务,促进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北斗在海外应用的政策致力于建立全球导航定位网络。
中国政府积极推动北斗与其他卫星导航系统(如美国的GPS、俄罗斯的GLONASS、欧盟的伽利略等)的融合和互联互通,形成全球导航定位网络,提供更加精准、稳定和可靠的导航定位服务。
近年来,北斗与其他卫星导航系统的合作日益密切,共同推动了全球导航定位服务的发展。
其次,北斗在海外应用的政策鼓励技术创新和产业合作。
中国政府支持国内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北斗系统的国际合作项目,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北斗系统不仅可以用于导航定位,还可以应用于物流运输、农业农村、电力电信、气象水文、公共安全等各个领域。
在海外市场上,北斗系统的应用潜力巨大,可以为相关领域提供全方位、多领域的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
此外,北斗在海外应用的政策鼓励人才培养和交流合作。
中国政府支持相关机构和高校加强与海外教育和研究机构的合作,共同培养卫星导航领域的人才。
北斗系统的应用和发展需要各类专业人才的支持和推动,通过开展人才培训、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等方式,促进中外专业人才的互相学习和共同进步。
最后,北斗在海外应用的政策强调信息安全和数据保护。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北斗系统在海外应用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和数据保护问题,致力于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和相关敏感数据。
同时,中国政府也鼓励各国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共同维护全球导航定位服务体系的信息安全和稳定。
总的来说,北斗在海外应用的政策是中国政府积极响应国际社会的需求,推动北斗系统在全球范围内的应用和发展,为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北斗交通领域政策分析
政策分析Policy Analysis 北斗交通领域政策分析1.专项政策2012年12月31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提出自2013年1月1日起,各示范省份(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湖南、贵州、宁夏、陕西、天津)在用的“两客一危”车辆(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需要更新车载终端的,应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所有新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加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
2014年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提出“两客一危”车辆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
该办法于2016年4月进行修订。
2016年12月29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在行业推广应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交通运输各领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普及程度显著提高,应用标准政策环境进一步完善,定位导航服务能力和业务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北斗系统国际化取得显著成果,基于北斗系统的定位、导航、通信、授时和短报文通信服务体系基本成型。
2017年11月22日,交通运输部会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组织编制了《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交通运输行业应用专项规划(公开版)》,提出加强行业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行业应用发展环境、全面拓展行业应用领域、积极鼓励行业应用创新、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应用、开展行业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等六项主要任务;开展长江干线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工程、沿海北斗卫星导航差分基准站升级改造工程、交通运输北斗高精度导航与位置服务信息资源中心工程、交通运输行业卫星导航基准站数据处理分级保护系统工程、基于北斗中轨卫星的全球搜救系统工程、北斗全球系统组网工程民用应用验证系统工程等行业应用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开展交通运输单北斗系统应用示范工程、基于北斗的国际道路运输服务信息系统工程、基于北斗的内河船舶航行运输服务监管示范工程、基于北斗的通用航空应用示范系统工程、基于北斗的铁路网和列车统一授时与调度指挥系统工程、全球海上航运示范工程等行业应用示范工程。
新时代的中国北斗
新时代的中国北斗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04•【分类】政府白皮书正文新时代的中国北斗(2022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目录前言一、北斗发展进入新时代(一)走出自主发展的中国道路(二)更好服务全球、造福人类(三)铸就新时代北斗精神(四)展望北斗发展新愿景二、跻身世界一流的中国北斗(一)核心技术自主研发(二)系统组成创新引领(三)系统服务优质多样三、提高系统运行管理水平(一)保障系统稳定运行(二)提升系统服务性能(三)发布系统动态信息四、推动应用产业可持续发展(一)制定实施产业发展战略(二)夯实产业发展根基(三)优化产业发展生态(四)做强产业发展业态五、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一)创新组织管理体制机制(二)以制度创新驱动科技创新(三)推进卫星导航法治建设(四)厚植发展人才优势六、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一)促进多系统兼容共用(二)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交流(三)推进加入国际标准体系(四)推动发展成果惠及全球结束语前言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以下简称北斗系统)是中国着眼于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主建设、独立运行的卫星导航系统。
经过多年发展,北斗系统已成为面向全球用户提供全天候、全天时、高精度定位、导航与授时服务的重要新型基础设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北斗系统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代。
2020年7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向世界宣布北斗三号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正式开通,标志着北斗系统进入全球化发展新阶段。
从改革开放新时期到中国发展进入新时代,从北斗一号到北斗三号,从双星定位到全球组网,从覆盖亚太到服务全球,北斗系统与国家发展同频共振,与民族复兴同向同行。
新时代的中国北斗,既造福中国人民,也造福世界各国人民。
北斗系统秉持“中国的北斗、世界的北斗、一流的北斗”发展理念,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广泛应用,赋能各行各业,融入基础设施,进入大众应用领域,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时空基石,为卫星导航系统更好服务全球、造福人类贡献了中国智慧和力量。
2024年北斗组织保障措施
2024年北斗组织保障措施
2024年北斗系统的组织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政策支持与规划引导:政府将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北斗系统的研发、推广和应用。
同时,制定详细的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北斗系统的持续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2. 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加强科技创新,提升北斗系统的自主创新能力。
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关键技术攻关和核心产品研发。
同时,重视人才培养,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北斗系统人才队伍。
3. 产业合作与国际交流:加强与国内外企业和研究机构的合作,推动北斗系统的产业化进程。
同时,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北斗系统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4. 监测评估与优化完善:建立监测评估机制,对北斗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
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优化和完善系统性能,提升北斗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5. 资金保障与融资支持:通过政府投入、社会资本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为北斗系统的研发、推广和应用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为北斗系统相关企业和项目提供融资支持,促进北斗系统的快速发展。
6. 宣传推广与公众认知:加强北斗系统的宣传推广工作,提高公众对北斗系统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通过举办展览、科普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向公众普及北斗系统的相关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关注北斗系统的发展。
以上是2024年北斗系统可能采取的组织保障措施,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文读懂《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大众消费领域北斗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
一文读懂《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大众消费领域北斗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本文将解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大众消费领域北斗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揭示此政策的背景、核心内容和实施路径,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政策。
一、背景近年来,我国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和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大众消费领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普及率并不高。
为了加快北斗智能化应用在大众消费领域的推广和应用,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应运而生的《意见》。
二、核心内容1.推广应用范围《意见》提出,北斗导航技术将应用于车载导航、智慧交通、共享出行、智能建筑、智能安防、智能生活等大众消费领域。
其中,车载导航是北斗导航最为广泛的应用场景,智慧交通、共享出行、智能建筑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尚处于发展初期。
2.推广应用模式《意见》提出,推广应用模式将分为产业链推进、企业与人民群众共建、多元创新导向三种模式。
产业链推进模式主要针对资金、技术和市场进行支撑和推动,企业与人民群众共建模式是指政府引导企业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北斗推广应用,多元创新导向模式则主要考虑到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和市场变化。
3.创新应用场景《意见》提出,推广应用场景将围绕着“智慧+X”的理念进行打造。
其中,汽车智能化将成为北斗智能化应用的重要方向,如采用北斗导航技术的自动驾驶、车联网、车载识别等技术将被广泛应用。
此外,智慧城市和智慧物流也将成为北斗智能化应用的重要方向,推广应用的场景将包括救援、物流、智能医疗等领域。
4.政策支持《意见》提出,将制定或完善北斗导航技术在大众消费领域的政策体系,包括资金、技术支持、市场推广等,鼓励企业进行创新应用和技术升级,扶持小微企业等发展。
三、实施路径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意见》为北斗导航技术在大众消费领域的推广应用提供了政策指导,但是实际推广应用还需要落实到各个行业和企业。
推广应用依靠市场支持和技术创新,需要在多个层面开展工作。
2023年我国及部分省市北斗产业相关政策 构建北斗应用服务基础设施报告模板
1.北斗产业政策:中国自主研发卫星导航系统的发展及其对经济的影响
2. 国家层面政策:
3. 地方层面政策:
1
2
北斗产业政策
北斗产业投资机会
1.北斗产业扶持政策催生投资机会
2. 《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该政策强调了人工智能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包括北斗定位导航技术。
4.北斗产业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推动信息产业升级
04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Beidou Industry
北斗产业的发展趋势
[我国及部分省市北斗产业相关政策]
1.北斗产业政策推动
2. 资金支持: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为北斗产业提供资金支持。例如,2021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地球观测与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应用与服务资源库建设”项目就致力于推进北斗系统的全球应用和服务。
1.北斗产业发展现状
2.北斗产业发展趋势
1.北斗产业政策背景
2.北斗产业快速发展政策保障
3.北斗产业在部分省市快速发展,地方政策提供重要支持
[北斗产业政策背景]
[北斗产业发展趋势]
"北斗产业的发展趋势正在向高精度、高可靠、高安全方向迈进。"
产业
北斗系统
发展
政策
物联网
人工智能
03
Analysis of Beidou Industrial Policy
3. 产业布局:国家积极推进北斗产业基地建设,形成以北京为中心的北斗产业研发基地,以上海为中心的北斗产业应用示范基地,以成都为中心的北斗产业制造基地,以武汉为中心的北斗产业运营服务基地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大众消费领域北斗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大众消费领域北斗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2.01.17•【文号】工信部电子〔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1.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大众消费领域北斗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工信部电子〔202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支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空间基础设施,北斗三号系统开通后,提高北斗产业支撑能力、扩大北斗应用普及率已成为促进北斗产业发展、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任务。
大众消费领域具有产品规模大、辐射作用强的特点,是扩大北斗应用规模、提高应用普及率、培育北斗发展新动能的重要领域。
为推动北斗在大众消费领域的规模化应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升北斗系统用户体验和竞争优势,将大众消费领域打造成为北斗规模化应用的动力引擎。
“十四五”末,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和产品,健全覆盖芯片、模块、终端、软件、应用等上下游各环节的北斗产业生态,培育2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若干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树立一批应用典型样板,建设一批融合应用示范工程,形成大众消费领域好用易用的北斗时空服务体系。
二、提升产业基础能力(一)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
针对大众消费领域应用需求,重点突破短报文集成应用、融合卫星/基站/传感器的室内外无缝定位、自适应防欺骗抗干扰等关键技术,加快推进高精度、低功耗、低成本、小型化的北斗芯片及关键元器件研发和产业化,形成北斗与5G、物联网、车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的系统解决方案。
鼓励应用商用密码,保障产品安全。
提升大众消费领域北斗芯片、器件、模块供应能力,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1.08.23•【文号】国市监认证规〔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8.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市监认证规〔202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有关单位: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我国自主建设运行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是为全球用户提供全天候、全天时、高精度的定位、导航和授时服务的国家重要时空基础设施。
为进一步提升芯片、模块、天线、板卡等北斗基础产品质量,保障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各领域各行业的广泛应用,现就开展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工作坚持“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政府引导、市场运行”的基本原则。
市场监管总局加强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并会同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建设发展有关主管部门加大认证结果采信力度,营造有利于北斗基础产品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实行统一的认证目录、认证规则和认证标志(认证标志见附件)。
认证目录和认证规则由市场监管总局另行发布。
三、市场监管总局牵头组建由政府部门、科研机构、认证机构、检测机构、标准化机构、生产企业和用户等相关方参与的北斗基础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协调解决认证体系建设和实施过程中有关技术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等。
四、从事北斗基础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从事北斗基础产品认证相应的技术能力。
五、认证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开展认证工作,建立可追溯工作机制对认证全过程完整记录。
六、认证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收费要求,公开认证收费标准和认证证书有效、暂停、注销或者撤销的状态等信息,接受社会的查询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实施情况及获证产品信息。
交通运输部、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关于印发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交通运输行业应用专项规划(公开版)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关于印发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交通运输行业应用专项规划(公开版)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中央军事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11.22
•【文号】
•【施行日期】2017.11.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交通运输部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
关于印发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交通运输行业应用专项规划
(公开版)的通知
为落实国家安全战略,进一步推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充分发挥北斗系统在提高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方面的作用,助力北斗系统建设发展,交通运输部会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组织编制了《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交通运输行业应用专项规划(公开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
2017年11月22日附件:北斗导航系统交通运输行业应用规划(公开版)。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安全性与保密性研究及相关政策措施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安全性与保密性研究及相关政策措施随着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卫星导航系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作为我国自主研发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不仅为民众提供了准确的定位和导航服务,同时也面临着安全性和保密性的重要挑战。
为了确保北斗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相关政策措施被制定并逐步完善。
本文将介绍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安全性与保密性的研究现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
一、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安全性研究为了确保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安全性,在系统设计、运营和应用过程中,需要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
目前,北斗系统的安全性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系统安全架构设计在北斗系统建设过程中,采取了多层次、多控制中心、多用户接入的系统结构,以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该架构的设计考虑了系统的安全通信、身份认证、数据完整性和可用性等多个方面,为系统的安全性提供了基础保障。
2. 密码算法与协议密码算法和协议是保证北斗系统安全性的重要手段。
为了保护系统的通信和数据传输安全,北斗系统采用了国内自主研发的密码算法和协议,并对其进行了不断的升级和改进。
目前,北斗系统采用的加密算法包括SM2、SM3和SM4等,具备较高的抗攻击能力和安全性。
3. 安全管理与风险评估针对北斗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威胁和风险,进行系统的安全管理和风险评估是必不可少的。
该过程包括对系统进行风险识别、动态监测、安全预警和紧急响应等措施,以保障北斗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
二、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保密性研究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保密性研究主要围绕对系统的信号和数据进行保密处理展开。
为了保护系统的保密性,需要进行以下方面的研究:1. 信号抗干扰与隐藏处理为了防止北斗系统的信号被干扰和攻击,研究人员进行了大量的工作,采用了抗干扰和隐藏处理等技术手段。
该方法通过对信号进行扩频、频率跳变和调制等处理,增强了信号的抗干扰性能,提高了系统的保密性。
中国制定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条例
1 / 1中国制定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条例于2016年5月19日在长沙召开的第七届中国卫星导航学术年会获悉,我国正在制订《卫星导航条例》,已列入《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
该条例将规范我国卫星导航领域相关活动,确立北斗系统作为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法律地位,推动北斗应用及产业发展。
这将成为我国首部卫星导航领域的行政法规,保护北斗系统提供可靠服务,提高北斗系统法制化管理水平。
中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eiDou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 ,BDS )是中国自行研制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
可在全球范围内全天候、全天时为各类用户提供高精度、高可靠的定位、测速、授时服务,并兼具短报文通信能力。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由空间段、地面段和用户段三部分组成,可在全球范围内全天候、全天时为各类用户提供高精度、高可靠定位、导航、授时服务,并具短报文通信能力,已经初步具备区域导航、定位和授时能力,定位精度10米,测速精度0.2米/秒,授时精度10纳秒。
是继美国全球定位系统(GPS )、俄罗斯格洛纳斯卫星导航系统(GLONASS )之后第三个成熟的卫星导航系统。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DS )和美国GPS 、俄罗斯GLONASS 、欧盟GALILEO ,是联合国卫星导航委员会已认定的供应商。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示意图在会议中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主任冉承其介绍,2015年国内卫星导航总产值达1900亿元,其中北斗系统贡献率约30%;截至2016年4月,北斗导航型基带、射频芯片/模块销量突破2400万片,测量型高精度板卡销量近12万套,导航天线400万套,高精度天线销量超过50万只……目前仍保持这样好的发展势头,他说,不仅如此,北斗所应用的产业范围还越来越广。
在北斗技术的协助下,耕地的作业计划被输入到自动驾驶系统,通过专项控制来驱动农机、拖拉机,农用机械可以按照预定耕地路线作业。
目前北斗系统建设实施“三步走”战略:第一步,在2000年建成北斗试验导航卫星系统;第二步,在2012年建成区域导航系统;第三步,在2020年左右,建成由5颗静止轨道卫星和30颗非静止轨道卫星组成的覆盖全球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
北斗在海外应用的政策
北斗在海外应用的政策北斗是中国自主研发的卫星导航系统,它在海外应用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开放合作,中国政府积极推动北斗系统与其他国际卫星导航系统(如美国的GPS、俄罗斯的GLONASS、欧盟的Galileo等)进行合作与对接,实现互联互通。
这种开放合作的政策有助于促进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的互操作性和互补性,提高导航定位的精度和可靠性。
2. 推广应用,中国鼓励北斗系统在海外的广泛应用,尤其是在交通运输、渔业、测绘、物流、农业、电信等领域。
通过推广应用,北斗系统可以为海外用户提供高精度、全天候、全球覆盖的导航定位服务,帮助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性。
3. 技术支持,中国积极提供北斗系统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帮助海外用户了解和应用北斗系统。
这包括提供技术文档、软硬件开发工具、测试设备等,以及组织培训班、研讨会和交流活动,促进北斗技术的传播和应用。
4. 国际合作,中国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加强了北斗系统的国际合作,签署了一系列合作协议和谅解备忘录。
通过与国际合作伙伴共享数据、技术和经验,北斗系统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全球用户,推动国际卫星导航领域的发展。
5. 法律法规,中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北斗系统的知识产权和商业利益,同时也规范了北斗系统在海外的应用和服务。
这些法律法规包括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为北斗系统在海外的应用提供了法律保障。
总的来说,北斗在海外应用的政策是开放合作、推广应用、技术支持、国际合作和法律法规保障相结合的。
通过这些政策,中国致力于推动北斗系统在全球范围内的应用和发展,为全球用户提供更好的导航定位服务。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司(室):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军民融合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与《国家卫星导航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切实发挥测绘地理信息部门的优势,履行监管与服务职责,加快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以下简称“北斗”)在民用领域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北斗”推广应用的重要意义(一)“北斗”是我国自主研制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是服务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公共安全的重要空间基础设施。
“北斗”填补了我国在卫星导航定位领域的空白,是我国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地理国情监测、数字城市建设和“天地图”建设将带来新的活力,对促进我国测绘地理信息的发展、带动“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加快测绘强国建设意义重大。
(二)大力推动“北斗”规模化应用,对于推动科学技术创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社会生产效率、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维护国家安全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北斗”开启了我国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的新纪元,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地理信息产业的发展。
基于“北斗”的公众应用激增,政府公共事务管理、城市管理以及军事、应急救援等政务应用也在大幅增长,“北斗”产业化呈现出广阔发展空间。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卫星导航系统应用,需要强化政府对自主“北斗”导航与定位产品和位置服务的政府扶持、市场培育和应用推广,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北斗”的广泛应用,促进地理信息产业的发展。
二、着力加强“北斗”推广应用的统筹协调(四)充分发挥测绘地理信息部门的作用。
“北斗”是我国地理信息产业的重要支撑。
在推动“北斗”产业化过程中,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场准入、安全监管、产品认证和质量检测等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
安装北斗监控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我国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北斗监控作为一种新兴的监控技术,以其精准、高效、便捷等特点,在多个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在享受北斗监控带来的便利的同时,我们也需要关注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监控活动的合法合规。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安装北斗监控的法律规定,并提供实施指南。
二、北斗监控概述北斗监控是指利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对监控对象进行实时定位、跟踪、监测的技术。
它具有以下特点:1. 定位精度高: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定位精度可达10米以内,满足各类监控需求。
2. 覆盖范围广: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覆盖全球,适用于各类监控场景。
3. 抗干扰能力强: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具有较好的抗干扰能力,保障监控数据传输的稳定性。
4. 成本低:北斗监控设备相对传统监控设备成本较低,有利于推广应用。
三、我国安装北斗监控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该条款明确了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国家安全属性,为北斗监控的合法合规提供了法律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依法为用户提供通信服务,不得非法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
”该条款明确了电信业务经营者在使用北斗监控技术时,需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过度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该条款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为北斗监控的合法合规提供了法律依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无线电频率的使用者应当依法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
”该条款明确了北斗监控设备在使用无线电频率时,需依法取得相关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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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相关的国家政策法规文件解读1、国发政策法规文件《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6〕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国发〔2012〕28号《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专项》2013 国发《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国家卫星导航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办发〔2013〕9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2号2、部委政策法规文件《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是否系统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514号《导航与位置服务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2012年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895号)《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交通部2013年21号《国家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发改地区[2014]1654号《关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2014年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4]1770号解读1、国发文件相关摘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6〕6号摘要:《纲要》指出,今后15年,科技工作的指导方针是: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
自主创新,就是从增强国家创新能力出发,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重点跨越,就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选择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实现跨越式发展。
支撑发展,就是从现实的紧迫需求出发,着力突破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支撑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
引领未来,就是着眼长远,超前部署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培育新兴产业,引领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
这一方针是我国半个多世纪科技发展实践经验的概括总结,是面向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抉择。
《纲要》指出,未来15年,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总体部署:一是立足于我国国情和需求,确定若干重点领域,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全面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二是瞄准国家目标,实施若干重大专项,实现跨越式发展,填补空白。
三是应对未来挑战,超前部署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提高持续创新能力,引领经济社会发展。
四是深化体制改革,完善政策措施,增加科技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为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提供可靠保障。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摘要:201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明确提出“积极推进空间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卫星及其应用产业发展”。
发展自主知识产权、中国自有的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事件。
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的迅速建设以及应用市场的快速发展,需要各级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发挥产业集聚的巨大合力。
《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国发〔2012〕28号摘要: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部署和要求,为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制定本规划。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卫星及应用产业。
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相结合,以建立我国自主、安全可靠、长期连续稳定运行的空间基础设施及其信息应用服务体系为核心,加强航天运输系统、应用卫星系统、地面与应用天地一体化系统建设,推进临近空间资源开发,促进卫星在气象、海洋、国土、测绘、农业、林业、水利、交通、城乡建设、环境减灾、广播电视、导航定位等方面的应用,建立健全卫星制造、发射服务、地面设备制造、运营服务产业链。
推进极地空间资源开发。
《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专项》2013 国家发改委摘要: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促进北斗卫星及应用产业的规模化市场应用,支撑国民经济重大领域的应用需求,带动北斗卫星及应用全产业链快速发展,经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决定联合组织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专项。
通过专项实施,建立以应用为导向、用户为龙头、研制单位为主体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卫星应用产业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我国北斗卫星资源的效益,培育发展北斗卫星产品与服务的市场应用,着力促进重大标志性成果转化和规模化应用,推动北斗卫星应用产业自主化、体系化、多元化、商业化发展,加速我国航天产业发展。
《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摘要: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再次将北斗产业、应用及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等相关内容写入正式文件。
《意见》明确指出,要“拓展新兴信息服务业态……加快推动北斗导航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动北斗导航与移动通信、地理信息、卫星遥感、移动互联网等融合发展,支持位置信息服务(LBS)市场拓展。
完善北斗导航基础设施,推进北斗导航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在重点区域和交通、减灾、电信、能源、金融等重点领域开展示范应用,逐步推进北斗导航和授时的规模化应用。
大力发展地理信息产业,拓宽地理信息服务市场。
”《国家卫星导航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办发〔2013〕97号摘要:《规划》特别提出,以市场需求为牵引,围绕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夯实产业发展基础,着力关键技术研发和市场培育,提升产业发展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国家将重点建设多模连续运行参考站网等重大地面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卫星导航芯片、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与其他卫星导航系统兼容应用等技术水平;将北斗时间溯源到国家时间频率计量基准,为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重要领域提供时频保障;结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创新北斗行业应用服务模式;重点推动卫星导航功能成为车载导航和智能手机终端的标准配置,推动大众应用规模化发展;加强国际合作战略研究,积极参与卫星导航领域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推进海外市场开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2号摘要:地理信息产业是以现代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卫星导航定位等技术为基础,以地理信息开发利用为核心,从事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应用的高技术服务业。
随着近年来地理信息产业迅速兴起并保持高速增长,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现。
以位置服务为核心的地理信息不仅改变着普通人的生活,更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关系到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
案列:大年初三,家住北京北三环的小陈想带着来北京过年的父母出去玩一圈,再吃点特色的美食。
他打开一款打车软件,选择了自己所在的位置,输入目的地,叫车,不过几十秒,就有出租车抢单。
几分钟后,他们就坐上了开往陶然亭公园的出租车。
在车上,小陈又上团购网站,团购了一家公园附近的美食。
正如小陈父母所感叹的,信息化正无处不在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
而位置服务则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部委文件相关摘要《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是否系统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514号摘要:为确保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安装进度,进一步支持国家北斗导航战略,自2013年1月1日起,各示范省份在用的“两客一危”车辆(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需要更新车载终端的,应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所有新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加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
自2013年6月1日起,所有新进入示范省份运输市场的“两客一危”车辆及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在车辆出厂前应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
凡未按规定安装或加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的车辆,不予核发或审验道路运输证。
《导航与位置服务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2012年科技部摘要:9月18日科技部印发《导航与位置服务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初衷是,加快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应用与产业化,增强我国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规划预期,到2015年直接形成1000亿以上的规模产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895号)摘要:以扩大卫星技术、产品和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市场应用为目标,重点支持基于自主卫星的通信、导航和遥感三大领域的应用示范和推广,促进北斗卫星应用产业规模化发展及北斗卫星资源和重要基础能力建设。
卫星通信应用。
为拓展卫星通信的市场应用,填补卫星通信服务领域的空白,重点支持Ka波段宽带多媒体通信卫星研制、S频段卫星移动通信民用地面系统关键设备研制及运动平台卫星通信应用系统研发,推动卫星通信在公共教育、专业培训、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应用。
卫星导航应用。
为加快我国北斗卫星导航应用产业链的协同发展,突破卫星导航领域系统性、整体性应用的制约,重点支持北斗兼容型导航终端及其核心组件开发应用;基于智能位置服务、室内外定位融合服务、高精度位移测量服务的技术和系统集成,推动北斗导航系统在智能交通、医疗救助、煤矿安全生产、重要设施安全监测等重点领域的深度应用以及公共领域的规模化应用。
卫星遥感应用。
针对卫星遥感公益性、业务性发展的特点和卫星遥感技术发展趋势,鼓励开展卫星遥感公益性服务和商业应用模式创新,重点支持遥感卫星数据接收处理系统应用、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技术应用、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等,推动自主卫星数据在国民经济相关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发挥重要作用。
卫星产业基础。
为满足高性能卫星发展需求,促进我国北斗卫星及应用产业自主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支持电源控制器、高精度星敏感器、星载行波管放大器等卫星平台和卫星有效载荷用关键部组件的研发与应用,增强我国北斗卫星产业基础保障能力。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交通部2013年21号摘要:为进一步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部组织编制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通讯协议技术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