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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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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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现场大型机械(塔吊)安全管理制度 (1)

2、塔吊检查制度 (2)

3、塔吊运行交接班制度 (2)

4、设备保养、检修制度 (3)

5、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3)

6、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4)

7、塔吊指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5)

8、塔式起重机维修保养管理 (6)

9、塔式起重机维修保养措施 (6)

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等法规、规范、规程和本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要求,保证塔式起重机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制定本管理制度

1、现场大型机械(塔吊)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是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塔吊的进场、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负全部责任。

2、项目部安质部、物质设备部负责塔吊的技术状况、安全操作和执行制度的具体管理。

3、项目部安质部负责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设备管理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4、安质部对大型机械设备管理要严格把好“机械五关”。

机械准入关:塔吊进入施工现场,要经项目部管理人员按机械安全完好标准条件(整机)的验收检查、鉴定,不合格不予登记进入现场使用。且塔吊必须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检验合格证;塔吊现场安装,要经过安装前的检查,如有缺陷,需整改后准予安装(向有关部门递交告知书);安装竣工,必须经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出具检验报告书。

机械人员准入关:塔吊操作人员、塔吊安装维修人员要经项目部安质部审查和登记造册,不合格不予登记、不得准入上岗工作:

机械安装、拆卸方案审查关:塔吊安装、拆卸前必须向项目监理部报送安、拆方案,并经审查合格后,方准予安装或拆卸;凡发生审查意见和方案变更,需编写单位修改或补充后,应经项目监理部二次复审合格。

机械使用单位的机械管理关:建立必要的塔吊维修保养制度、机械检查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保记录,并严格执行。

机械检查整改关:项目部安质部应在塔吊使用中应坚持巡检和月检,对外包等单位的机械管理情况和机械技术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管理不到位和机械设备存在缺陷、隐患应及时整改和验收。

2、塔吊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塔吊的使用安全和正确运行,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设备管理中的问题,项目部施行塔吊定期检查制度。

1、塔吊设备检查由塔吊租赁单位专业人员进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2、塔吊租赁单位每月进行两次塔机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

3、检查内容:机容,机况,保养,修理等。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重大问题要随时上报。

5、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对塔吊进行日常的运行情况检查,主要检查钢丝绳、螺杆、吊钩及吊装作业。

3、塔吊运行交接班制度

塔吊在交接班时必须履行严格的交接班签认,对设备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安排故障处理,确保正常使用。

1、交接班制度是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2、接班人员应提前进入施工现场,了解工作内容及工作环境,并对设备进行检查,认真查阅运行日志,询问当班人员设备的运行情况。

3、交班者应主动向接班者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否则发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担。

4、接班者在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由交班者处理,如接班者愿意接受处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后继续处理,一时处理不好的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作详细说明并报告上级相关领导。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属于检查范围内的设备。

6、在开、停机和处理事故以及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应主动离开现场,如交班者邀请接班人员帮助处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愿意下可以协助交班者处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运行日志、工具等物品摆放整齐以便接班人员的查验。

8、交班者应在双方签字后离开作业现场。

4、设备保养、检修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执行塔吊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国家、铁路总公司有关的法律、法规。项目部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塔吊司机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相关运行记录,记录每班作业试验情况,各安全装置,电气电路检查情况,设备作业情况,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同时将具体情况填写记录存档。

3、塔吊由操作人员负责日常保养,保持设备整齐,清洁,润滑和安全经济运行,塔吊零件松动,运行有异响,振动及漏油,漏水现象,要及时维修。

4、塔吊设备由租赁单位负责维修保养,并交项目部安全资料管理存档。

5、塔吊设备的大修和中修必须到经国家认证与相应资质的维修厂进行,项目部要和其签订合同保证修理质量。

6、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是指工作时间后进行的停工检修工作。

5、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1、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地方政府指定培训机构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后方准独立作业,持证上岗

2、每一位特种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在规定要求时间内,做好岗位操作证的复审工作。

3、离本操作岗位1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熟悉岗位情况,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身的防护工作,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上岗前需经安质部再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工程特点、环境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

6、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行,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起吊前先鸣铃,吊物禁止从人的上方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升平稳,操作应尽量避免刹车和冲击,严禁超载,当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严禁同时做两个动作,左右回转范围不应超过90度。起吊重物时,重物及吊索具不得超过相应的幅度起重量。

3、应根据起吊物和现场的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动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反方向操作或突然制动。

4、在变幅小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保持1米得距离。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5、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6、提升重物作水平运动时,应高出其跨越障碍物50厘米以上。

7、作业中当停电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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