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开发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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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世界遗产的开发与保护

摘要:世界遗产是全人类共同继承和拥有的宝贵财富,它因其具有“突出的、普遍的价值”而成为当今旅游开发的热点之一。然而,对遗产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掠夺性索取,使我国的自然文化遗产正处在有史以来的高压力和高损耗时期。因此,本文就我国在世界遗产保护与开发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就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与对策。

关键词:中国世界遗产保护与开发措施与对策

1 中国世界遗产开发与保护的基本现状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是

1972年由联合国教科文化组织倡导缔结,目的是对具有特殊世界意义的文化和自然遗产进行识别和保护。国1985年正式加入联合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该公约现有175个缔约国,已有730处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中国自1987年故宫、长城等第一批世界遗产入选以来,在短短的20多年时间里,现已拥有35处世界遗产,其中包括25处世界文化遗产、6处世界自然遗产、4处世界然与文化双重遗产。此外还有非物质文化遗产4项。中国的世界遗产总数仅次于意大利、西班牙两国,名列世界第三位。此外,中国目前还有100多处遗产地,现已列入世界遗产预备清单。自90年代以来,人造景点的旅客大幅减少,传统公园也日渐衰退,而世界遗产却为越来越多的中外游客所关注,发展

势头十分强劲。近几年来,中国出现了空前的世界遗产申报热。中国遗产资源十分丰富,具备申报世界遗产基础条件的地方也相对较多,但推动世界遗产申报热的主要动力,是世界遗产的品牌效应及其作为特殊资源所显现的垄断经营价值。在看到世界遗产能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少干部也因申报世界遗产成功显了政绩并得到晋升。这种榜样作用,使一些地方政府不做真正研究便盲目地耗巨资为申报创造所谓的条件。有些地方为了申报世界遗产进行环境治理,甚至将一些重要的反映遗产延续性的建筑,以妨碍景观建筑为名予以拆除。还有些地方规划部门,设计套用一般旅游景点方案,严重破坏了遗产原有历史环境和风貌,致使申报热变成了破坏热。世界范围内预备申报世界遗产项目数量增加很块,世界遗产的审批也随之越来越重。为使世界遗产更具代表性和平衡性,世界遗产委员会要求包括中国在内,世界遗产项目超过20个的国家少报或暂停申报。预备申报世界遗产的地方,要认真考虑当地资源和社会经

济发展的现实,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地做好申报世界遗产工作。

2 中国世界遗产开发与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遗产保护法律缺失,多头管理引发混乱目前我国已有《文物保护法》《森林保护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等涉及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的法

律法规,四川的世界遗产地长期以来以“风景名胜区”替代“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的概念,以《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和《四川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作为主要的执法依据。但随着世界遗产热的不断升温,各级政府申报和经营世界遗产的热情空前高涨,当遗产越来越成为向社会提供文化与精神消费需求的重要资源时,世界遗产保护的负面事例不断出现,为了对世界遗产进行有效的管理和保护,四川省于2002年出台了《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这是我国关于保护世界遗产的第一个地方性法规,使四川省世界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有了法律保障,标志着四川省将世界遗产保护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由于遗产资源是一个大的综合体,保护工作要多方面进行,除了要保护自然的原生性,更要注意挖掘其文化内涵,保护文化的多样性。同时,遗产地与社区是同步发展,世界遗产地不仅包含历史发展阶段的时间因素,而且包含了立体的空间综合因素,充分体现了“人地关系和谐”。在我国,目前解决遗产资源管理体制的学界争议的焦点在于:世界遗产的经营权是转让给企业或旅游经营者,还是效仿国外由国家管理经营? 世界遗产作为一种公

共性资源,对遗产的保护理应由国家来承担,即由政府来承担保护世界遗产的成本,因此政府也是管理主体。所以,经营权要严格控制。但在目前我国世界遗产保护与景区管理体

制不完善,有政府主管的,有企业主管的,有股份制的,不一

而足,遗产的开发利用形式也存在多种多样。事实上,只有合理的管理体制,才能正确处理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关系,也才能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

3解决中国世界遗产开发保护问题的措施与对策

31加强国家对世界遗产保护工作的管理力度

国家应该成立由相关管理部门联合组成的中国世界遗产管理委员会并设专门机构,对世界遗产保护和利用等重大问题进行科学决策,对实施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形成切实可行的规划与决策体系。理顺地方政府与国家世界遗产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制定可操作性强的世界遗产保护开发规则。广泛深入地开展遗产资源的基础研究工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制止过度开发利用行为。加强管理的同时,国家还要加大对世界遗产保护的财政支持力度。

3.2 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

我们保护世界遗产的目的有两个:一是能承传给我们的子孙后代,讲的是保护;二是为今天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服务,讲的是利用。保护的目的是使子孙后代可持续的利用。保护是开发利用的前提,是基础,开发利用一定要有利于更好的进行保护。但我们讨论和研究中国世界遗产地的保护和开发问题时,在遵守国际世界遗产保护的基本准则基础上,也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来认识问题。中国世界遗产地居民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力应该给予足够重视的。要充分理解地方政府

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所作出的努力。我们考虑问题时必须把世界遗产保护的理想化模式和发展的实际需求结合起来,把必要性和可行性结合起来。

参考文献

[1] 苏全有,韩洁《近十年来我国世界遗产问题研究综述》,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

[2] 安定明,张锦《中国世界遗产保护与来发的战略思考》,《商场现代化》,2007年

[3] 陈述彭《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思考》,《地理研究》,2005年

[4] 陈兴中,郑柳青

《德国世界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经验与启迪》,《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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