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血脂的目标值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根据2007中国成人血脂异常防治指南、2010提高临床血脂控制达标率的专家建议和2014年中国胆固醇教育计划血脂异常防治专家建议,将血脂异常应该控制达到的目标值综合如下:
一、我国人群的血脂合适水平
二、血脂异常危险分层方案
三、血脂异常患者开始调脂治疗的TC和LDL-C值及其目标值
4、ASCVD一级预防与二级预防降胆固醇治疗的目标值
血脂异常包括高胆固醇血症、高甘油三酯血症、低高密度脂蛋白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4种类型,其中以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增高为主要表现的高胆固醇血症是动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包括冠心病、缺血性卒中以及外周动脉疾病)最重要的危险因素。
目前仍建议以LDL-C为干预血脂异常的主要靶点。在保证LDL-C(或非HDL-C)达标的前提下,力争将HDL-C和TG控制于理想范围(HDL-C≥1.04 mmol/L,TG<1.7 mmol/L)。
现行的中国成人血脂异常防治指南根据有无危险因素与ASCVD对血脂异常患者进行危险分层。对于无ASCVD的心血管低危、中危、高危患者,我国指南所推荐的LDL-C目标值分别为<4.1 mmol/L、3.4 mmol/L和2.6 mmol/L(与之相应的非HDL-C目标值为LDL-C目标值+0.8 mmol /L)(胆固醇单位换算:1 mmol/L=1 mg/dl×0.0259),超过此值即应启动生活方式干预和(或)药物治疗。。若LDL-C≥4.9 mmol/L且无其他危险因素,建议将LDL—C降低≥50%作为其目标值。
为实现LDL-C、TG和HDL-C等的“全面”达标,要个体化干预,积极实现对高危和极高危患者血脂异常的有效控制。
1.ACS患者及接受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患者,按照指南要求,将LDL-C降至<2.07 mmol /L或在原有基线上降低40%。
2.对稳定性冠心病患者降脂治疗的目标值为LDL-C<2.59 mmoL/L,对于“极高危”的稳定性冠心病患者(如合并糖尿病),降脂治疗的目标值为LDL-C<2.07 mmol/L。
3.对于普通缺血性卒中患者合并血脂异常,降脂治疗的目标值为LDL-C<2.59 mmol/L,对于合并糖尿病的“极高危”缺血性卒中患者,降脂治疗的目标值为LDL-C<2.07 mmol/L。
4.糖尿病血脂异常特点为TG增高最为常见,HDL-C降低,LDL-C轻、中度增高。尽管如此,单纯糖尿病患者(高危)和糖尿病伴心血管疾病患者(极高危)仍应首选他汀类药物将LDL-C分别降至相应目标值。临床上只有当TG>5.65 mmol/L时,为防止急性胰腺炎的发生,首先降低TG。
5.当高血压伴高胆固醇血症(TC≥6.22 mmol/L),同时又有1个以上其他危险因素即为高危,LDL-C应控制在2.59 mmol/L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