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研究工作室建设标准
2.1名老中医通过临证实践在医德、医术、医风上言传身教,培养继承人树立科学的中医发展观,指导继承人掌握中医特色诊疗技术。继承人应认真跟师随诊并做好抄方记录,逐步掌握名老中医的临证思路和方法。原则上名老中医查房每月不少于2次,门诊每周不少于1次。
查阅每位继承人抄方记录,考核每位继承人对名老中医临证思路和方法的理解掌握情况
实地查看基础设施、设备
4分
3跟踪评价
4分
3.1医院应建立对工作室原始资料的标识、保护和追溯机制,对建设工作原始资料尤其是名老中医专家真迹和音像资料,按档案保管要求进行保管,并有据可查。
查阅档案保管记录,抽查部分资料进行追溯
2分
3.2医院应建立对工作室建设过程的指导、督查机制,并有相应记录和改进措施。
查阅特色品牌维护发展的措施和实施记录、名老中医经验在科室诊疗工作中应用资料
4分
3科技创新:在继承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基础上发展创新,形成诊疗新技术、专科新特色、疗效新优势,丰富学科内涵。
5分
开展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课题研究,目标明确、特色鲜明。通过对名老中医验方治法的应用研究,形成诊疗新技术、专科新特色、疗效新优势,三年内不少于2项,或开发1种以上院内制剂。
1分
1.2继承人应树立科学的中医发展观。在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应注重培养和提高中医理论水平、临床诊疗和研究能力等。
考核继承人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
1分
1.3名老中医专家应按时主持门诊和带教指导。如因外出或健康等原因在短期内无法保证出诊,应提前通报,由工作室及时上报医院主管部门备案。
查看资料
1.4继承人如发生明显违背中医发展观的行为,或未经批准脱离工作室建设工作3个月以上,即解除跟师协议、终止其资格,由医院主管部门报请院领导批准并报市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附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
附件2编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依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制2014年月日填写说明: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系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开展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而设计的任务书。
“编号”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统一填写。
项目名称为:xxx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是项目管理部门为甲方,将根据《任务书》,不定期对工作室建设进展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3.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是项目负责部门为乙方,要按照有关要求,具体负责指导、督促项目的执行。
4.接受委托具体实施项目的单位是项目依托单位为丙方,需根据确定的项目,填写《任务书》,一式五份,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5.传承工作室团队由名老中医药专家本人、工作室负责人、中医临床、计算机软件及信息网络等多学科工作人员8-12 人组成。
工作室负责人应该与名老中医药专家专业一致,由该专家推荐认可。
名老中医药专家本人不可兼做负责人。
6.此任务书内容须用楷体四号字填写,并用A4 纸打印,超出格式者可另加页。
所有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确无填写内容时请填“无” 。
7.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在2014 年9 月30 日前为本省(区、市)2014 年传承工作室信息网络平台管理人员在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信息网络平台上建立账号(网址:http://219.143.15.155:8080/lzy/ ),并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国中医药人教发〔2016〕39号)及《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国中医药人教发〔2017〕9号)要求,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进一步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探索建立中医药学术传承及推广应用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了2017年、2018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传承工作室)。
为做好传承工作室建设,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通过建立一批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传承工作室,整理、继承、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探索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及推广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培养一批高层次的中医药人才,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建设周期建设周期为连续3年,自公布确定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之日起。
三、建设内容(一)条件建设。
1.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示教诊室。
面积不小于20m2,在场所安排、环境布置、物品摆放、工作程式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药特色的元素。
2.名老中医药专家示教观摩室。
面积不小于30m2,能同时满足数十人观摩名老中医药专家的诊疗示教活动。
3.名老中医药专家资料室(阅览室)。
面积不小于50m2,在查阅资料功能的基础上,注重收集和展示名老中医药专家论文、论著、临床医案、处方等原始资料。
4.配置计算机、网络宽带、声像采集系统(摄录设备和编辑系统等)、实时记录设备(录音笔、移动存储设备等)。
(二)传承工作建设。
1.收集资料。
收集整理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典型医案(教案)、处方等原始资料,以及开展传承工作过程中的跟师笔记、跟师医案、读书临证心得等相关资料,建立临证经验和文献数据库。
2.整理分析。
对名老中医药专家的临床资料重点是回顾性临床资料进行挖掘整理研究,提炼形成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等。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法规类别】中医管理【发文字号】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7]156号【发布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日期】2017.05.31【实施日期】2017.05.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7〕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和《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我局将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现将《2017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附件1)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本省(区、市)的实际情况和2017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情况,自主确定2017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的建设数量。
二、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老中医药专家申报,并进行资格审核和予以公示,确定2017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专家名单。
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传承工作室建设。
三、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于2017年7月31日前将《2017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备案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我司,并将电子版及《2017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cjjc@。
四、我司对报送的遴选专家名单及《2017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核并备案。
3年建设周期期满,将发文公布验收合格的基层传承工作室专家名单。
五、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http:///)下载。
六、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我司师承继教处联系。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国中医药人教发〔2016〕39号)及《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国中医药人教发〔2017〕9号)要求,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进一步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探索建立中医药学术传承及推广应用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了2017年、2018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传承工作室)。
为做好传承工作室建设,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通过建立一批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传承工作室,整理、继承、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探索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及推广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培养一批高层次的中医药人才,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建设周期建设周期为连续3年,自公布确定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之日起。
三、建设内容(一)条件建设。
1.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示教诊室。
面积不小于20m2,在场所安排、环境布置、物品摆放、工作程式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药特色的元素。
2.名老中医药专家示教观摩室。
面积不小于30m2,能同时满足数十人观摩名老中医药专家的诊疗示教活动。
3.名老中医药专家资料室(阅览室)。
面积不小于50m2,在查阅资料功能的基础上,注重收集和展示名老中医药专家论文、论着、临床医案、处方等原始资料。
4.配置计算机、网络宽带、声像采集系统(摄录设备和编辑系统等)、实时记录设备(录音笔、移动存储设备等)。
(二)传承工作建设。
1.收集资料。
收集整理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典型医案(教案)、处方等原始资料,以及开展传承工作过程中的跟师笔记、跟师医案、读书临证心得等相关资料,建立临证经验和文献数据库。
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年度计划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5〕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传承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探索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传承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有效方法及培养模式,我局将组织开展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制定了《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为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方案》是组织开展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指南和依据,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二、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仅为在县级中医医疗机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老中医专家建设工作室。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老中医专家的遴选推荐工作,根据《2015 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名额分配表》(附件1),按照1:1.2的比例,审核确定拟入选的老中医专家名单、进行排序并公示。
三、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于2015年8月17日前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附件2)、《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我局人事教育司,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cjjc@。
四、《申报书》及相关表格可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retype/zoom/7c953aece45c3b3566ec8ba4?pn=4&x=0&y=0&raww=592&rawh=467&o=jpg_6_0_______&type=pic&aimh=378.64864864864865&md5sum=8fcd4862036f134c9fad5fd4dd04b730&sign=49a82724ed&zoom=&png=0-297&jpg=0-32709"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附件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书申报专家姓名:申报单位:篇二: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制二○一年月日填写说明: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系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开展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而设计的任务书。
名老中医工作室实施方案
名老中医工作室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中蒙医院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实施方案(一)名老中医工作室功能区域建设和条件改善1、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示教室由信息科完成安装单向玻璃,音像录制和同步传送系统。
2、名老中医示教观察室由信息科配备同步传送接收系统,能容纳5 —10人进行实时观摩病历。
3、名老中医资料室由工作室负责人及信息科组织实施完成。
用于各老中医专著、学术、论文等资料的收藏、整理和临床研究原始资料,档案的保存,可供5—10人同时进行计算机检索。
(二)开展名老中医研究性继承工作1、进行临床资料的整理分析由工作室负责人组织工作室成员完成,对名老中医临床资料,重点是回顾性临床资料进行挖掘整理研究,提炼形成临床思想,出版论文、专著等。
2、开展课题研究由院科教科督促工作室负责人组织完成,以名老中医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结合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和学术思想,重点选择名老中医药专家平时擅长治疗的3—5个常见病、疑难病进行系统的总结研究,形成相应的临床诊疗方案和方法,推广应用于临床。
3、推广科研成果:在工作周期内,名老中医应带领工作室成员开展一定数量的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和论坛或制作专题纪录片,开展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
4、培养中医临床科研人才。
通过临床研究总结,结合名老中医传承指导和现代科研分析,建立中医临床科研一体化的机制,逐步探索并形成有效的中医临床研究方法,提升临床医生的诊疗水平和科研能力。
(三)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信息科要将名老中医药专家有关研究资料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工作室网站,实现名老中医典型医案、影像资料,名老中医专家继承工作成果及资源共享。
(四)建立工作室团队1、工作室负责人:(1)热爱中医药传承工作,副高职称以上,与指导老师专业一致,并在本岗位工作5年以上,由导师推荐。
(2)熟悉并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和相关的国内外技术和发展趋势。
(3)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较强的事业心,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绩效考核-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
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绩效考核: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绩效考核评分表工作室名称考核单位名称评分人得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四级指标标准分评价标准打分标准得分投入(15分)项目基础管理(3分)项目资料完整规范性(3分)中医药项目依据文的完整性 3 □有明确的项目依据(省级正式发文),如省级工作任务方案或实施方案。
有明确的项目依据(省级正式发文)得3分,否则得0分。
预算安排 (4分)预算完整性(4分)中医药项目预算明细文的完整性 4 是否有项目预算明细文,且科学合理□是□否有预算明细文且科学合理得4分,否则得0分。
资金落实 (8分)资金到位率(5分)51、实际到位资金:____万元;2、计划投入资金:____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____万元;省级配套资金:____万元;其他配套资金:____万元。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A、资金到位率为100%,得5分B、资金到位率大于等于50%,且小于100%,得3分C、资金到位率大于0,且小于50%,得1分D、资金到位率为0,得0分到位及时率(3分)31、及时到位资金:____万元;2、应到位资金:____万元。
应和计划投入资金数一致。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A、到位及时率为100%,得3分B、到位及时率大于0,小于100%,得1分C、到位及时率为0,得0分过程 (30分) 项目管理 (9分)绩效考核(5分)绩效相关资料准备 5 是否积极准备绩效相关资料,包括项目图片资料、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材料、总结评估报告、招投标文、中期检查材料等,以备省局督查□是□否积极准备绩效相关资料,包括项目图片资料、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材料、总结评估报告、招投标文、中期检查材料等,以备省局督查,得5分,否则根据材料准备情况,酌情给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中药管理
【发文字号】国中医药人教函[2015]174号
【发布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9.30
【实施日期】2015.09.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
单的通知
(国中医药人教函〔2015〕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5〕25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在各省(区、市)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经我局审核,确定于增瑞等200人为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
现予公布。
附件: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5年9月30日
附件
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
名老中医工作室实施方案范文(三篇)
名老中医工作室实施方案范文《名老中医工作室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随着现代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的关注和需求也越来越高。
在这个背景下,中医作为一种传统的医疗方法,在保健和治疗疾病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和特色,并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认可。
然而,中医在现代社会的推广和发展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中医资源的匮乏和传承机制的不完善。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决定创建名老中医工作室,旨在传承和发扬中医的经典理论和治疗方法,提供高质量的中医服务。
本工作室的目标是:1. 传承和发扬中医的经典理论和治疗方法,使更多的人能够受益于中医的疗效。
2. 培养和培训一支专业、高水平的中医团队,确保提供优质的中医服务。
3.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确保工作室的有序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内容和方法1. 建立名老中医工作室及选择名老中医通过与相关中医学校、医院和中医协会合作,筹建名老中医工作室,并从中医界的专家中选择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高的声誉的名老中医担任工作室的主任医师。
名老中医将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中医诊疗工作,并指导后继医师的培养和发展。
2. 中医经典理论的研发和传承组织名老中医开展中医经典理论的研究和整理工作,通过编写专著、举办研讨会等形式,将中医经典理论传承下来,并推广到临床实践中。
同时,通过临床教学、培训班等形式,将经典理论传授给后继医师,确保中医传承的延续性。
3. 中医临床治疗的开展名老中医将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结合中医理论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开展中医诊疗工作。
通过脉诊、舌诊、望闻问切等方法,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在治疗过程中,注重中西医结合,综合运用中药、针灸、推拿等中医疗法,争取取得较好的治疗效果。
4. 中医药材的种植和研发在工作室的周边建立中医药材的种植基地,并聘请专业人员负责其管理和研发工作。
通过科学的种植和提取工艺,确保中药材的质量和药效。
同时,进行中医药材的研究和开发工作,开发出适合临床需要的中药制剂,丰富中医治疗手段。
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建设方案之建设任务
(一)做优做强中医优势专科1.医院至少建设6个以上中医优势专科,并设有专病门诊,开设病房的中医优势专科病房数应260张,床位使用率达到90%以上。
开设病房的中医优势专科应设置中医综合治疗室,每个中医综合治疗室业务用房面积应230平方米。
配备中医诊断、治疗、康复、理疗等设备,设备配置达到中医医院中医综合治疗室建设要求。
围绕改善中医特色科室设施条件,科学合理规划业务用房建设布局,确定功能分区,科学地组织人流和物流,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
2.以提高临床疗效为核心,加强内涵建设,总结诊疗经验,制定并推广应用中医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提升中医诊疗能力。
注重疗效总结,关键疗效指标体现中医药的相对优势和特色。
每个优势专科应确定至少3个主攻优势病种,依据主攻优势病种建设需求,配备相应的场地、设备、人员等支撑条件,推动病种诊疗及经验总结,形成可推广的中医诊疗方案并不断优化。
3.建设中医医疗技术中心,包括针灸治疗室、推拿室等中医传统治疗室及其他辅助用房。
围绕临床疗效的提高,研发推广中医特色鲜明的专科诊疗技术,加强中医特色护理技术应用推广,提高中医综合治疗水平。
中医医疗技术中心(含门诊中医综合治疗区)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其中门诊中医综合治疗区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4.医院应具备一定的综合服务能力,将中医药理论和方法与现代技术更好结合,为中医特色优势发挥提供保障和支持。
在满足基本设备配置的情况下,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提供专科服务的需求选配设备。
5.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重要作用,统筹医院资源,为中医优势病种高危人群,提供治未病服务。
开展治未病中心建设,设置健康状态信息采集与辨识评估区域、健康咨询与指导区域、健康干预区域、健康宣教区域、健康管理区域等,组织架构、人员队伍、设备配置、项目技术等达到《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要求,业务用房面积2800平方米。
6,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统筹医院资源,为中医优势病种患者提供优质康复服务。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资源集成、人才兴医、人民满意,加大投入与体制机制创新并举,统筹力量集中解决中医药振兴发展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突出问题,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统筹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为健康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加快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
形成并推广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持续壮大,中医药科研水平显著提高,中药质量不断提升,中西医协同发展更加深入,中医药文化更加繁荣,中医药辐射力、影响力持续提升,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在健康建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
二、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中医药服务体系〃扬优强弱补短〃建设1建设目标。
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推动中医类医院提质扩容,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95%以上的公立综合医院、70%以上的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基层中医馆建设全覆盖,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五级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2.建设任务。
推进省级中医医疗机构提质扩容。
推进医院建设,支持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改造提升,建设中医特色重点医院。
建好中医特色重点医院,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提标扩能。
支持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名医堂建设,支持名医团队引领建设名医堂,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建设名医馆,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中医药健康服务。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中医管理
【发文字号】沪卫计中发[2017]003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1.15
【实施日期】2017.0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
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沪卫计中发〔2017〕003号)
金山区卫生计生委、中西医结合医院: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2016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16〕41号),金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徐小云为2016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
为贯彻落实该通知精神,做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是传承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的重要载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建设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要认真学习和研究《2016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及要求,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各项工作。
三、要积极做好项目的组织管理,加强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政策保障以及人、财、物等各项支持;指定专门管理部门,设立专人负责制;加强规范化建设和科学化管理,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并合理使用,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
四、按照要求填报《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可从http:/。
附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
附件2编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依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制2014年月日填写说明: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系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开展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而设计的任务书。
“编号”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统一填写。
项目名称为:xxx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是项目管理部门为甲方,将根据《任务书》,不定期对工作室建设进展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3.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是项目负责部门为乙方,要按照有关要求,具体负责指导、督促项目的执行。
4.接受委托具体实施项目的单位是项目依托单位为丙方,需根据确定的项目,填写《任务书》,一式五份,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5.传承工作室团队由名老中医药专家本人、工作室负责人、中医临床、计算机软件及信息网络等多学科工作人员8-12 人组成。
工作室负责人应该与名老中医药专家专业一致,由该专家推荐认可。
名老中医药专家本人不可兼做负责人。
6.此任务书内容须用楷体四号字填写,并用A4 纸打印,超出格式者可另加页。
所有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确无填写内容时请填“无” 。
7.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在2014 年9 月30 日前为本省(区、市)2014 年传承工作室信息网络平台管理人员在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信息网络平台上建立账号(网址:http://219.143.15.155:8080/lzy/ ),并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对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入选项目的公告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对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入选项目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5.08.11
•【字号】
•【施行日期】2015.08.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政医管其他规定
正文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对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
承工作室入选项目的公告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5]25号) 的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各有关单位申报材料进行遴选、排序,现将入选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至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受理部门: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
联系电话:83970028
附件: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入选项目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