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5《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完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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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课程《证据学》形考作业(一)

一、名词解释(全部为课本页码)

1、证据力:又称证据能力、证据的适格性,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P.4]

2、证明力:是指在许可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中,许可证持有人可持许可证来证明自己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证据法学中的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能力。[P.4]

3、自由心证制度:是指一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有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进行自由判断,并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认定案件事实的一中证据制度。[P.28]

4、神示证据制度:也称神明裁判或神证,就是用一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断案情,并且用一定方式把神灵的旨意表现出来,根据神意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P.20]

5、直接言词原则:是指要求一切证据材料都必须在法庭上直接、口头的方式进行陈述、讯问、审查和辩论的诉讼原则,由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两个概念结合的产物。 [P.47]

二、简答题(全部为课本页码;只答观点就可以)

1、简述当事人主义的特点:[P.9]

答:(1)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2)充分尊重嫌疑人即被告人的主体性;(3)法官扮演着仲裁者角色,保持中立,庭审不是必经程序。

2、简述法定证据制度的特点:[P.27]

答:(1)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2)法定证据制度的一些做法,如防止法官专断、强调法定规则意义、维护法制统一等制度,也具有相当的合理意义。(3)法定证据制度具有等级性的特点。(4)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规则。法定证据制度具有形式主义的特点。

3、简述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内容及例外:[P.42-47]

答:基本内容:(1)对事实问题的裁判必须依靠证据,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2)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具有证据资格的证据。(3)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经过法庭调查和质证的证据。

例外规定:(1)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的,法庭可以直接作出有罪判决。这体现了证据裁判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例外性规定。(2)在民事诉讼中具体证明对象的多数内容往往因存在其它证明方法而不具有以证据证明的必要性,从而削弱了证据裁判原则对事实认定的决定性作用。而这

些恰恰体现了证据裁判原则在民事诉讼中适用的例外。

4、简述在英美法系国家中主要存在的证明规则:

答:(1)相关性规则;(2)传闻证据规则;(3)任意性自白规则;(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5)最佳证据规则;(6)证人的特权规则;(7)交叉询问规则;(8)补强证据规则;(9)推定;(10)司法认知。

三、论述题(全部为课本页码,除了观点外,还要进行论述)

1、 P.6-10

2. P.19-37

电大课程《证据学》形考作业(二)

一、名词解释

1、诉讼证据: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并审查核实,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P.59)

2、物证:是指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P.72)

3、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不利于已的案件事实的承认,可分为诉讼上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 (P.133)

4、证据保全: 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执法机关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照职权主动采取一定措施加以固

定的调查取证措施。(P.231)

5、反证:是指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P.191)

二、简答题:

1、简述正确认识证据的客观性在实践中有哪些意义和作用

(P.62)

答:(1)办案人员不能把个人主观的判断,或人们的想象、假设、推理、臆断、虚构等等作为定案的证据适用;(2)在查办经济犯罪案件中,不能把“算大帐”,即某人或某单位收入多少、支出多少,加减得出的差数作为证据使用,应为“算大帐”还不真正具备客观性;(3)按照客观性的要求,证据必须要有正确的来源,对于没有正确来源的,如匿名信、道听途说等,由于无法进行查证,不具备客观真实性,当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简述证人的资格条件有哪些?(P.90-91)

答:(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3)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4)凡是在刑事诉讼开始以前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应当优先为证人参加诉讼;(5)证人只能是公民个人,法人和非法人团体不具有证人资格;(6)刑事诉讼中的见证人,应视为“特殊的证人”。

3、简述证据的分类有哪些?(P.193)

证据的分类,是指在理论研究上将证据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别。一般来说,以证据来源的不同为标准,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以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为标准,可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一证据的证明方向为标准,可分为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以证据的证明作用、方式为标准,可氛围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根据证据事实与诉讼主张的关系,可分为本证和反证。

三、论述题:

试述证据在诉讼中的意义是什么?(参见P.68--70)

【论述要点】

(1)证据是公安司法机关进行立案、侦查起诉和审理,以及定罪判刑和正确认定事实的依据,是司法人员查明和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

(2)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重要手段,是迫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接受改造的有力武器。

(3)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时,证据是解决发生争议的案件事实的基础;

四、案例分析题

(1)该卫生防疫站没有出具决定书,人民法院应否受理该个体餐馆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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