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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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科室、单位:
为全面辨识、管控矿井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业务科室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
(一)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
组长:矿长
常务副组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矿长、通风矿长、机电矿长、基建矿长
成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科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科。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科科长兼任,主要负责检查、督促“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
(二)领导组职责
1、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层级责任、考核奖惩等内容。
2、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
3、指导、督促各专业及科室和单位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三)办公室职责
1、办公室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检查、督促“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
2、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承办上级部门和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职责分工
1、矿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辨识评估工作进行总体牵头和安排,并按照矿井安全风险评估辨识结果应用于确定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指导和完善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对安全风险评估辨识的危险因素,按管控措施要求,进行安全管控措施的安排。
2、技术负责人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并对评估分级结果和管控措施进行技术审核。
3、安全副矿长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4、各副矿长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5、专业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6、区队负责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
7、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具体承办,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后续落实,进行现场跟进,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实施。
8、安全监察科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具体开展,督促各专业及业务科室,定期对矿井所有范围内的危险因素进行排查辨识评估分级;及时更新完善矿井安全风险相关内容,对现场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风险分级管控管理档案。
9、通防科负责全矿范围内瓦斯、煤尘、通风系统、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系统、瓦斯监测系统、防灭火监测系统及主要回风巷等地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编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0、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负责通讯广播系统、信息传输系统、地面机房和信息传输设备、电子显示屏、电磁辐射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1、机电运输科负责井上下大型机械设备、小巷运输及地面机电检修厂区、瓦斯抽放泵站、风机房、井上下配电室、井下变电所、水仓、大巷运输、排矸线路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2、地质测量科负责地质构造、水灾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3、生产技术科负责井下各作业地点顶板、巷壁、支护等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4、总务科负责食堂、澡堂、办公区域、宿舍楼等地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5、供应科负责油库、材料库等地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6、保安队负责人员密集场所、火药库、交通路面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程序、评估方法
(一)综合辨识程序
1、年度辨识评估
每年由矿长亲自组织,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抽调各系统技术人员和专家,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结合矿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区域、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2、月度辨识评估
每月由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一次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并于当日下午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矿长组织本系统骨干精英,召开本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会议,结合本专业各系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以及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进行一次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
3、周辨识评估
区队主要负责人每周组织本单位生产骨干,对本单位作业区域,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由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根据辨识情况编写作业区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报告,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4、日辨识评估
上岗干部、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面掌控作业现场班组、岗位人员的风险辨识情况;岗位员工上岗前严格按照《岗前安全确认单》对上岗区域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发现安全风险后及时向当班上岗干部、班组长汇报,若发现存在不符合项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本班班组长及跟班干部,由上岗干部组织人员处理并汇报单位值班室。值班人员在岗位工种值班日志中记录,本单位处理不了的报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
(二)专项辨识程序
1、山西省其他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或矿发生涉险事故、出现重大非伤亡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和单位,从汲取事故教训和消除事故隐患的角度,开展一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识别以前的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2、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重点对地质条件和隐蔽致灾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3、在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隐蔽致灾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和单位,重点对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隐蔽致灾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4、启封火区、排放瓦斯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新应用前的风险辨识,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和单位,重点对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作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
(三)风险辨识评估方法
1、安全风险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