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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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文件

铁办[2005]133号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总则

第2条营业线施工系指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

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主要项目如

F:

、施工作业

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上

作业,影响路基施工的各种施工。

在信号、联锁、闭塞CTG列控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

2 、维修作业

维修作业系指利用“维修天窗”进行的作业,作业开始

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

主要项目有:

(1)室外转辙机、轨道电路、信号机、电缆、各种变压器箱、接线盒等各种信号设备的检修、整治和测试。

(2)室内电源屏、组合架、控制台等各种信号设备的检

修、整治及电源接地、电缆全程等影响设备使用的测试。

(3)影响道口及车站设备正常使用的检修及试验。

4)可在维修天窗时间内完成的零小型器材的更换。

5)影响驼峰信号设备使用的检修作业实行停轮修。

6)零星更换转辙机。

(7)CTC/TDC敦备检查。

、天窗和慢行处所的规定

第5 条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

1 、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路大中修及大型机械作业时,不少于180 分钟。

2 维修天窗: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90 分钟,单线不应少于钟。

60 分钟;非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70 分钟,单线不应少于60 分

三、施工等级的划分

第7 条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1级施工包括:

对运输影响较大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主要干线换

梁、主要干线更换正线道岔、主要干线及枢纽上跨铁路结构物、大型信联闭改造、大型电气化改造的施工。

2、n级施工包括:

1 )主要干线封锁线路3 小时以上,影响信联闭4 小时

以上的施工;

2)其他干线封锁线路4 小时以上,影响信联闭6 小时

以上的施工;

3、m级施工包括I级、n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六、年度和月度施工计划的编制

施工单位应于每月10 日前将次月施工计划上报铁路局主管

业务处。

施工单位提报的施工计划应包括:施工方案设计(施工项

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方案及验收安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及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

施工单位提报的安全协议书,由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和安全

监察室负责审查。施工安全协议书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① 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③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④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⑤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责任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⑥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⑦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⑧法律法规规定时其他内容。

、施工安全管理责任

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的主体,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

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

的,视具体情况,施工单位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对未经设

备管理单位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行车事故的,施工单位负主要责

任、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负重要责任。

保证行车安全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及设

备管理单位和部门的共同责任。当施工及行车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

、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

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必须的施工安全素质。施工项目经理、

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道部(或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不允许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

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

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时,因业务素质不达标发生事故的,将追究培训部门的责任。

封锁施工后新开通的线路,施工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整修;

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检查、严格把关,开通后列车运行速度必须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O

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办法

、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组织,提高施工计划完成的

兑现率。凡未按计划给足施工点、打乱施工方案及运输秩

序的,责令调度所进行认真分析,写出整改措施。对延点

在 20 分钟以内的施工,由主管部门组织交班,并责成施工

施工,由主管部门处长参加路局早交班会,在交班会上说 明延点原因,制

定整改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延点超 过 30 分钟的施工,由运输处组

织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交 班,分析延点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提出处理

意见报路 局。对延点超过 30 分钟的施工,停止该施工单位的次日管 内所

有施工;延点超过 1 小时的施工,停止该施工单位的管 内所有施工 2 至

3 天。在此期间,施工单位要认真查找延点 原因,制定详细的改进措施,

确保今后施工的安全正点。

、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现场盯控制度,把局施工兑现

情况纳入局每天生产交班内容。在营业线上或与营业线相 关的施工必须做

到: 1. 没有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有效的 安全措施不准施工; 2. 没有

签订施工合同和施工安全协议 不准施工; 3. 没有召开技术交底会不准施

工; 4. 施工相关 人员没有进行培训和持证上岗不准施工; 5. 施工负责

人不

明确和包保盯控干部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6. 施工配合人员

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7. 施工防护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单位分析延点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对延点超过

20 分钟的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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