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控制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

广州开心电子有限公司记录控制程序

发行部门:品管部

10 日

制订日期:2020年 1 1月

1 . 目的

为建立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记录控制的要求,以保证所提供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和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及其追溯,特制订本程序。

2 . 范围

本程序适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产生的记录,包括来自供方及顾客指定的记录。

3 . 权责分配

品管部:在各部门的协助下负责记录的控制工作,使记录得以切实提供追溯,核查,分析,检讨与改善之用。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产生或所接受记录的标识、收集、编目、查阅、归档、保管和处理,并负责督促本部门员工了解并执行本程序。

4 . 作业内容

各部门根据自己的需要制订表格。担当制订或修改后,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放在品管统一发行。以保证表格的最新版。

表格的印刷。新制订的表格需要制订者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后发行(原稿保存,复印稿进行培训)。

4.1记录表单的控制

4.1.1各部门根据程序文件的要求及本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部门使用的记录表格的清单《记录清单》,并在《记录清单》中规定记录的保管期限,连同表格交给品管部受控发行。

4.1.2 各个部门在编制的记录清单中,应对每个使用的表格统一编号,编号方法参照【文件编码原则】。

4.1.3 品管部在各部门编制的《记录清单》的基础上,统一收集全公司的《记录清单》取得审批后将全部表格放置在公共盘供各部门使用,记录清单以外的表格不能使用。

4.2 记录的编制、收集、标识和归档

4.2.1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记录的编制、修改、使用和保管。

4.2.2 公司内凡是与生产质量管理活动有关的部门,均应该按各程序文件的要求利用《记录清单》以备验证和追溯。

4.2.3 各部门的记录编制时,应当做到数据真实,不要用铅笔填写,需要以划改的方式,不可以涂改。在得到承认后不可以随意修改,作成后要送到本部门责任者承认。

4.2.4 编制后的记录应按名称进行收集、归档,保存记录的文件夹应该标识,标识可按类别、客户等实行分类,保证在需要的时候能够迅速拿出。

4.2.5 各部门的记录填写时涉及到数值管控的内容应用数值进行填写。

5 . 记录的贮存和保管

5.1 记录应在适宜的环境中保存,防止损坏和丢失。

5.2 PPAP.APQP,工装合同/订单/变更类等的记录的保存期限为永久,但保存期限超过15年后可每5年根据追溯性要求确认评审是否需要继续保存,若客户有特别要求时,按客户要求执行。

5.3 当其他部门或外单位希望利用、查阅本部门的记录时,记录管理者应向本部门责任者报告,重要文件需经总经理,取得承认后才可借阅利用。

6. 记录的处理

6.1 对于日常新旧版本控制时,旧版回收记录表单由品管部进行回收销毁。

6.2对于各部门保存的有保存年限要求的记录,在记录保存达到规定的保存期后,保存部门可以对记录进行销毁处理,对有保密机密级要求的记录需用碎纸机碎掉,其它的记录可以当回收利用或当废品处理。

7. 记录表单

记录清单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