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四类管理法”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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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四类管理法”工作制度
开展“四类管理法”对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员管控,及时掌握社情动态,全面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提高社区党组织的社会掌控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要及时建立“四类管理法”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四类管理法”的工作机制,确保取得突出实效。
(一)落实干部包户责任制。结合社区实际,对辖区居民楼院、“两新”组织、商业网点、门面的所有人员实行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辖区每个居民都有人负责,切实做到干部包户街不漏户,户不漏人;每个单位、每个居民都做到四知四清四掌握。
(二)建立定期走访工作制度。按照干部包户责任制的要求,全面落实“错时工作制”,社区工作人员对社区各类工从员实行定期走访,动态管理。原则上,放心户每两个月走访一次;一般户每月走访一次;重点工作户每三天走访一次,维安监控户(重点管控户)每天走访一次。要充分发挥辖区居民楼栋(院落)长、单元(巷道)长的作用,重要情况随时上报,确保社区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上报。
(三)健全居民分类动态管理台帐。在摸清辖区居民、“两新”组织、商业网点、门面企业经营主、从业人员的基础上,对所有人员进行详细登记造册。按照不同类别,分别建立工作台帐。工作台帐要实行动态管理,对每次走访的情况都要进行详细登
记,重要情况专门作出书面情况报告,确保每个居民台帐类别明确、情况清楚、更新及时,处置得当。
(四)加强定期研判和情况通报制度。社区党组织每天都要对社区工作人员走访情况进行通报,沟通情况,交流看法,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对重要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街道党工委、辖区派出所。并及时采取措施,对重点人员实行24小时监控,确保管控措施细致、工作落实到位。
(五)完善群防群治工作网络。在建立健全社区楼栋(院落)长的基础上,注重发挥社区“三老”人员、公益性岗位、居民代表、爱国宗教人士、低保户、环卫工人、店铺老板、出租车司机,驻区单位、物业公司保安等各层面的力量,切实加强治安信息员队伍,努力形成一支务实管用、长期发挥作用的信息员队伍,建立健全以社区干部为主体,各类积极分子广泛参与,覆盖全体居民、从业人员的社会治安信息工作网络。建立各类信息上报有偿制度,完善治安信息的收集反馈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