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规范》解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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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职责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4、国家卫生计生委及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 行政部门根据全国或各省(区、市)疾病预防控制工 作的需要,可调整传染病监测报告病种和内容。
原为“增加”
组织机构职责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负责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 术支持。
1、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工作指导, 协助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指导方案等。
新版
对献血人员进行登记。按 《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 染诊断标准》对最终检测 结果为阳性病例进行网络 报告。
传染病信息报告
一、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 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Fra Baidu bibliotek均为责任疫情 报告人。
原为“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 机构、采供血机构”
《传染病信息报告工 作规范》
珲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科
《关于印发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的通知》 文件解读
一、关于组织机构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 构、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等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 的职责,增加了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细化了医疗机构的职责。
四、关于传染病疫情分析与利用。进一步明确了传染病疫情信息的通报和对 外发布、动态监控、信息利用等相关要求。
五、关于资料保存。明确了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报告信息资料保存等相关 要求,增加了电子传染病报告卡的保存要求。
六、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了信息系统的变更和调整、网络报 告、管理维护、密码管理等相关要求。
二、关于传染病信息报告。明确了传染病报告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报告病种、诊断与分类、登记与报告、填报要求、报告程序与方式、报告时 限等,增加了电子传染病报告卡和患者身份识别号码等相关要求。
三、关于报告数据管理。明确了传染病信息的审核、订正、补报和查重等相 关要求,增加了电子传染病报告卡审核、订正等要求。
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负责收集和报告责任范围 内的传染病信息,并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 承担本辖区内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 告的传染病信息网络报告。
组织机构职责
五、采供血机构
旧版
采供血机构应对献血员进 行登记,发现HIV抗体检 测两次初筛阳性结果的, 应按传染病报告卡登记的 内容,在本规范报告时限 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 机构报告。
传染病信息报告
二、报告病种
1、法定传染病
a) 乙类传染病:增加“人感染H7N9禽流感”,“艾滋病”更改 为“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b) 丙类传染病:增加“手足口病” c) 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
病和按照甲类管理开展应急监测报告的其他传染病。
新增内容
传染病信息报告
组织机构职责
四、医疗机构
5.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诊断标准和 信息报告管理技术等内容的培训。
6.负责传染病信息报告的日常管理、审核检查、网络 报告(数据交换)和质量控制,定期对本单位报告的 传染病情况及报告质量进行分析汇总和通报。协助疾 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调查和信息报告质量 考核与评估。
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 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新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 子签名法》,加强信息安全 管理。
组织机构职责
明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原“卫生行政部门”)、疾 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新增内容)、医疗机构和 采供血机构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其他责任报告单位报告传染病 信息的审核;承担本辖区内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 任报告单位报告的传染病信息的网络直报,或指导本辖 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对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传染 病信息进行网络报告。
新增内容
组织机构职责
三、卫生监督机构(新增) 配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对传染病报告管理
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职责的单位或个人 依法进行查处。
建立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主导,疾 控机构为技术支持,卫生监督部门执法的 联动工作机制,落实传染病报告要求
组织机构职责
四、医疗机构
新版细化了医疗机构的职责 要求医疗机构确立或指定具体部门和专职人员、配
备专用计算机和相关网络设备,保障疫情报告及其管 理工作等。
七、关于考核与评估。进一步明确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考核与评估等相关要求。
主要修订内容
依据 组织机构职责 传染病信息报告 报告数据管理 传染病疫情分析与利用 资料保存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考核与评估
依据
根据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新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全国传 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高报告质量,依据《中华
三、诊断与分类(原填报要求中第二部分内容)
旧版
新版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
责任报告人应按照传染
进一步发挥医疗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主力军的作用。
组织机构职责
四、医疗机构
执行首诊负责制,依法依规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负 责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要求的落实。 1.制定传染病报告工作程序,明确各相关科室在传染病信 息报告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2.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培训、质量管理和 自查等制度。 3.确立或指定具体部门和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信息 报告管理工作。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必须配备2名或以上专 (兼)职人员,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 人员。 4.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配备传染病信息报告专用计算机 和相关网络设备,保障疫情报告及其管理工作。
原为“协助卫生部制定相关标准和方案。”
(4)负责国家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和应用性能 的改进与完善,并为省级相关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原为“负责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和应用性能的改进与 完善,提供技术支持。”
组织机构职责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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