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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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6.14•【字号】湘政办发〔2024〕21号•【施行日期】2024.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2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6月14日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为推动《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更好落实,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制定如下措施。
一、定期发布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指数和榜单。
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加大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考核力度。
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考核纳入高等院校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作为高等院校领导班子考核、生均经常性拨款、学科项目平台团队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评价激励机制,将承接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情况纳入对市州的年度考核激励和对产业园区的综合评价。
三、高等院校应完善科研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人员分类评价激励制度。
对主要从事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中试熟化、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将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科技成果转化成效评价指标,作为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奖励评选的重要依据并加大权重,不将论文作为评价的限制性条件。
高等院校根据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需要,可根据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的岗位设置方案,在专业技术岗位中自主设置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技术岗位。
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专职人员实行单列考核和评价,在自然科学系列和工程技术系列下增设技术经纪专业开展职称评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两业融合共进”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两业融合共进”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105e14e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856d51c.png)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两业融合共进”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9.03•【字号】湘政办发〔2024〕31号•【施行日期】2024.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两业融合共进”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3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两业融合共进”行动方案(2024—2027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9月3日湖南省“两业融合共进”行动方案(2024—2027年)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以下统称两业)融合发展,实现两业共进,是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培育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先进制造业高地的重要举措。
为深入推动我省两业融合共进、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消费升级趋势,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着力培育新质生产力,以两业融合发展为着力点,强化创新驱动、数字赋能,鼓励制造行业发展服务业态,支持服务行业向制造领域拓展应用,推动产业链拓展延伸、创新链精准适配、供应链安全可靠、价值链高端跃升,实现两业共进,构建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7年,全省两业融合共进取得明显成效,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融合共进的新业态、新模式、新路径不断涌现,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两业之间的技术嵌入、要素耦合、业务关联和市场整合不断深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全省规模工业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制造业比重超过53%,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超过45%,新增国家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20家以上,新增国家级两业融合共进试点单位50家以上,省级两业融合共进试点单位1000家以上,建成150个左右省级工业旅游基地,发布200个两业融合共进典型案例。
《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Ⅰ01)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Ⅰ01)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https://img.taocdn.com/s3/m/402bba3343323968011c92da.png)
《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Ⅰ01)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公示类型:批前公示项目名称: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Ⅰ01)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期限: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28日联系地址:岳阳市青年中路211号岳阳市规划局邮编:414000 网址:《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Ⅰ01)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已编制完成,并通过省级专家评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章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现予公示,敬请社会各届人士和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
一、规划范围:23.68km2东起随岳高速公路西侧,西至长江干堤道路西侧,南临擂鼓台路、煤灰湖路、黄泥沟路,北抵环湖路、兴业路及其局部所设防涝堤坝挡水一侧.二、规划目标:坚持“以港兴业、以业强区、以区拓城”,将建设成为长江中游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中部地区重要的石化产业基地、造纸工业基地、出口加工基地和装备制造业基地;湖南省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并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具有持久竞争力的岳阳市“两型社会”先导区和生态型工业新城区。
三、规划布局:规划形成“五区”的布局结构。
1 、港口航运物流区(679.60ha):沿长江岸线至其东侧用地纵深方向依次布置港口作业区和港口物流区。
在港口作业区的岸线腹地内布置码头作业区,除保留已批货主码头外,规划新建码头以社会公用码头为主。
码头区陆域纵深约600米。
规划借助长江航运及后方临港工业的优势,将港口物流区打造为全省及区域性的现代化全过程的物流基地。
除普通仓储物流企业和专业船舶制造与检修外,规划还将布置综合保税区。
2、装备制造产业区(467.84ha):主要安排与临港产业相关联的大型装备制造、重型机械制造、来料加工、电力能源配套、纸品产业链等产业入驻。
3、能源建材产业区(401.75ha):依托现有华新水泥、中天石化、在建恒阳化工物流等优势企业,重点发展布局大运量、大耗水的水泥制品、粉煤灰烧结砖瓦、新型墙体材料、重化工等相关产业。
4、新兴产业区(684.73ha):该区对接现有云溪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大力发展与中石化长岭炼油化工、中石化巴陵石化公司两家大型石化企业相对接的上下游产业链项目,大力引进和支持“工业催化新材料、高分子材料、生物医药化工、环保溶剂、中间体和炼厂气体”等六条产业链,以生产精细化工产品为主的企业入驻。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8c1442c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f60e436.png)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29•【字号】湘政办发〔2022〕53号•【施行日期】2022.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53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9月29日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更好服务和推进“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工作,助力稳定经济大盘,制定以下财政政策措施。
一、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一)实施企业研发分类奖补政策。
依据企业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一定比例分类给予补助。
对列入省重点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省财政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12%给予补助;其他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8%给予补助。
其中,经测算补助额不足20万元的,省财政不予以补助。
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家级高新区、省级高新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下均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级高新区、省级高新区负责,不再重复列出。
排名第一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对企业购置研发仪器设备予以补助。
对科技型企业用非财政资金购置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生产性设备除外),省财政按上年度实际支出额扣除研发仪器设备当年计提折旧费用后部分的10%予以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9460372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10b84.png)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6.13•【字号】湘政办发〔2024〕20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20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关于支持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6月13日关于支持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将低空经济培育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传统通航运营补贴。
鼓励开展低空飞行,对于主运行基地设在湖南的通航企业年飞行小时达到100小时,按照最大起飞重量1吨(含)以下的航空器予以500元/小时、最大起飞重量1吨(不含)—5吨(不含)的航空器予以2000元/小时、最大起飞重量5吨(含)以上的航空器予以3000元/小时的运行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
对于滑翔伞、动力伞等轻型运动航空器和热气球、飞艇等轻于空气航空器的运营企业,年飞行超过2500架次给予运营补贴,超出部分按照35元/架次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
对在民航局取证或备案且通航年飞行小时达到1500小时以上的运输机场、飞行小时达到1000小时的通用机场及开展应急救援、医疗救助等公共属性业务的临时起降场地,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补助,所需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机场管理集团)二、加大新型航空器运营支持力度。
对于利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飞行汽车等新型飞行器开展商业化飞行的企业,每开通一条固定飞行航线且年飞行小时达到100小时,按照1000元/小时给予运营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建设的若干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0459d1164b7302768e9951e79b89680203d86b98.png)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岳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17•【字号】岳政发[2009]5号•【施行日期】2009.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岳政发[200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以下简称“临港产业新区”)位于岳阳市中心城区北部,东接云溪区云溪镇,南连市中心城区城陵矶片区和芭蕉湖北岸,西起长江东岸线,规划用地面积23.6平方公里。
实施临港产业新区开发战略,对进一步提升我市沿江对外开放城市和湘北门户城市地位、促进滨湖示范区“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城市功能布局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为加快推进临港产业新区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以港兴业、以业强区、以区拓城发展战略,按照政府主导、区政合一、市场运作的发展模式,突出规划先导、基础先行、政策先试,大力推进港口型经济跨越式发展,打造岳阳新的经济增长极。
2、按照“产业高地、试验新区、临港新城”的定位和“三年搭骨架、五年见成效、十年成规模”的工作要求,把临港产业新区建设成为长江中游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中南地区重要的石化产业基地、电力能源工业基地、出口加工基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湖南省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岳阳市科学跨越、和谐崛起的先导区。
分期建设目标为:到2011年,完成临港产业新区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立综合型立体交通网络,形成临港产业新区大规模开发格局;以港口物流业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取得突破性进展;临港工业初具规模,配套政策、管理体制等制度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到2013年,完成临港产业新区水路、公路和铁路联运的立体交通网络建设,构建过境、疏港与临港产业新区内交通相对分离的交通体系。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三年开发建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三年开发建](https://img.taocdn.com/s3/m/8260de3559eef8c75fbfb328.png)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三年开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岳政办发[2009]19号【发布部门】岳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8.29【实施日期】2009.08.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三年开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09]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三年开发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八月二十九日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三年开发建设工作方案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岳政发〔2009〕5号)精神,为加速推进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以下简称“港区”)开发建设,按照“三年搭骨架、五年见成效、十年成规模”的总体建设要求,现就港区三年开发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一)工作目标。
用3年(2009年至2011年)时间,完成6平方公里起步区(其中物流区、配套加工区共4平方公里,建材化工区、公共服务区各1平方公里)的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立内外贯通的立体交通网络,基本形成以港口物流、建材化工为核心的临港工业,逐步完善港区配套政策、管理体制等制度体系建设。
(二)主要任务。
1、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通过银行融资、立项争资、企业注资等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力争到2011年到位资金30亿元,完成起步区6平方公里水、电、路等基础配套和市政设施建设,“一纵二横”骨干道路和内部循环路网建设。
2、积极推进土地储备开发。
科学确定基础设施用地、产业项目用地、移民安置用地和服务配套开发用地面积,准确测算用地安排及征地报批费用,完成10000亩土地的储备开发。
3、大力发展临港工业。
重点引进装备制造、进出口加工、重化工业、建材等港口型产业,初步形成物流、装备制造、建材化工三大支撑产业。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65a034e2bf90242a8956bec0975f46527d3a7e9.png)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5.29•【字号】湘政办发〔2024〕16号•【施行日期】2024.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1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抓落实”的明确要求,进一步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好“十个统筹”,实施“八大行动”,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形成大抓落实浓厚氛围,推动全年重点任务更快更好落实,根据《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省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予以资金奖励。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二、对实施产业培塑行动,加快建设“4×4”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重点产业倍增计划”、推进以“十大产业项目”为标志的产业投资、培育主导产业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予以资金奖励。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三、对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稳定工业投资推进制造业重点项目建设等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相关专项资金、试点安排中予以奖励支持。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四、对推动工业化、信息化“两化融合”,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两业共融”,加快实施“智赋万企”行动等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相关专项资金、试点安排中予以奖励支持。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五、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发展现代农业产业、抓好粮食生产、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相关专项资金、项目安排中予以奖励支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e97645082c4bb4cf7ec4afe04a1b0717fd5b3cc.png)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19•【字号】湘政办发〔2021〕47号•【施行日期】2021.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47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8月19日湖南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为加快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进一步推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形势(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产业规模稳步壮大。
2020年全省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4190.73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速为9.9%,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速3个百分点,占GDP 比重达到10.0%。
长株潭城市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增长极作用进一步凸显。
岳阳市、常德市、衡阳市、娄底市等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各具特色。
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等重大战略平台先后获批建设,多点支撑格局逐步形成。
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621家,获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产品22个,一批千亿企业、世界级装备制造企业、行业骨干企业迅速成长。
产业体系日益完善。
战略性新兴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核心产业优势显著,特色产业不断壮大,新兴动能加快培育。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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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15•【字号】岳政办发〔2016〕50号•【施行日期】2016.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16〕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关于深化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15日关于深化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优化湖南城陵矶新港区(以下简称新港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和《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试行)》(岳办发〔2015〕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促进新港区的发展,努力构建“办事不出区、服务一站式”的新港区行政审批模式,使新港区行政审批程序更简、效率更高、服务更优、监管更强,让新港区真正实现“封闭式管理、市场化运作、独立式运行”。
二、主要任务(一)建立一套评估机制。
建立新港区行政审批效能系统评价体系,即主管部门重点对新港区行政审批过程评估,行政管理相对人对新港区行政审批结果评估,第三方机构对新港区行政审批全程评估。
通过建立“三位一体”的评估机制,切实防止审批不到位、监管不作为等情形,提升新港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项目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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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项目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3.21•【字号】湘政办发〔2024〕9号•【施行日期】2024.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项目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省级项目决策程序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3月21日湖南省省级项目决策程序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省级项目决策程序,明确决策责任,提高决策效率,保障决策质量,防范决策风险,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等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决策原则——依法依规,服务大局。
省级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区域发展战略,符合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等方面标准,符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要求。
——集约节约,规模适度。
省级项目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用地规模、投资规模,科学预计服务范围、服务规模和增长潜力,力戒贪大求洋。
积极推动各类相关设施衔接配套,既要避免重复建设或功能重叠,又要防止相关设施因无法配套而限制功能发挥。
——严格程序,有效监管。
相关部门应强化协同配合,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等履行职责,加强对投资活动的监管。
对上报省人民政府审议决策的重大项目,相关部门应当按规定做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二、决策范围下列项目立项前或事项批复前应由省人民政府审议决策。
(一)政府投资项目1.须报国务院、国家部委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议决策程序。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10]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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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正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10]45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精神,充分发挥城陵矶水运口岸优势,推进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支持设立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以下简称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其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授予其市级综合经济管理权。
二、支持岳阳市修订《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对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各层次规划的指导和对接,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同时支持修订《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总体规划》,产业新区位于中心城区“一主三副”中云溪城区36.7平方公里以内。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做到即报即核。
对确需在建设用地范围外选址的产业项目,支持岳阳市依法定程序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并将其纳入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尽快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四、支持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建设成为全省航运物流重要枢纽和石化、能源、造纸和新兴产业基地,支持将省内相关产业扩张项目及承接省外产业转移项目布局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
五、加强对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指导和服务,鼓励精细化工、新材料等优势和新型产业项目的布局和发展。
对区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给予倾斜性扶持。
六、保障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七、将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工程,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为临港产业新区建设办实事活动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为临港产业新区建设办实事活动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e094abbdaef5ef7bb0d3c27.png)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为临港产业新区建设办实事活动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岳政办函[2009]23号【发布部门】岳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3.17【实施日期】2009.03.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为临港产业新区建设办实事活动的通知(岳政办函[2009]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为加速推进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单位中开展为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以下简称“临港产业新区”)办实事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站在全市发展大局高度,深化对临港产业新区建设和发展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加速推进临港产业新区建设的战略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增强为临港产业新区建设服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要把支持临港产业新区建设作为推动科学跨越、加快富民强市、实现和谐崛起的大事,纳入本部门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努力为临港产业新区建设办实事、办好事。
二、明确目标任务。
按照临港产业新区建设“产业高地、试验新区、临港新城”的战略定位和“三年搭骨架、五年见成效、十年成规模”的发展要求,2009年是临港产业新区建设“搭骨架”的第二年,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任务艰巨。
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主动服务临港产业新区建设,积极献计出力、排忧解难,做到与临港产业新区发展有关的业务,有专人负责,一抓到底;涉及临港产业新区建设的手续办理,实行特事特办,提供优质服务;围绕解决临港产业新区建设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每年重点办好1至2件实事。
三、认真组织实施。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实事任务,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认真制订工作方案,组建工作班子,加大工作力度。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为临港产业新区建设办实事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专门对口联系临港产业新区建设,确保领导得力、组织有序、实事办实。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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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27•【字号】湘政发[2013]27号•【施行日期】2013.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13〕27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中央“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经济工作要求,妥善应对当前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为全省经济转型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现就进一步支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集中支持重点产业发展1、抓紧制定和完善支持汽车及零部件、先进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轻工食品、节能环保、石油化工、钢铁有色等重点产业发展方案,成熟一项推出一项,争取2013年内全部出台。
(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2、实施省级重点产业园区产业倍增计划。
制订实施园区主导产业指导目录,培育壮大园区主导产业,完善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附加值,加强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与城市相关设施的对接和协调,引导产业向园区集聚,引导园区企业创新,落实赋予园区相应经济管理权限的政策,提升工业发展空间。
(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3、落实国家化解产能过剩的实施意见,出台我省应对和化解产能过剩总体方案。
综合运用电价、环保等相关手段,推进淘汰落后产能。
(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物价局)4、推进重点企业兼并重组。
通过并购、联合、股(产)权转让、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开展资源和价值链整合,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形成一批大企业、大集团,带动中小企业上下游配套。
(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发改委)5、培育新的增长点。
采取政府支持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产业。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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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4.22•【字号】湘政办发〔2024〕13号•【施行日期】2024.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13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4月22日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湖南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发展目标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促进功能政策持续优化、发展动能显著增强、营商环境日益完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成为引领开放创新、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立足保税特色,推进产业转型、项目聚集,完善产业链供应链,促进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新产品协同发展。
发挥连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统筹利用两种资源优势,着力发展保税加工、国际贸易、现代物流、跨境电商,逐步把综合保税区培育成为全省对外贸易重要增长极、外向型经济发展集聚区、双循环发展示范区。
二、主要任务(一)强化目标导向1.落实属地责任。
强化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导向,落实市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全力提升在全国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中的排位。
争取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稳居中部A类行列,努力冲刺全国A类。
衡阳、湘潭、郴州综合保税区争取稳定进入全国排位前50%。
(责任单位:相关市人民政府,省商务厅)2.加强统筹指导。
将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情况列入省、市政府口岸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议题,加强工作调研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综合保税区发展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对发展情况不理想的进行通报或约谈。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公布湘政办发[1999]32号等3个文件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7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公布湘政办发[1999]32号等3个文件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7号](https://img.taocdn.com/s3/m/0a16e2fa534de518964bcf84b9d528ea81c72fb4.png)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公布湘政办发[1999]32号等3个文件的通
知
正文: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公布湘政办发[1999]32号等3个文件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0]7号HNPR-2010-01008)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重新公布《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委等单位<湖南省深化省属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1999]32号)、《湖南省深化省属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若干政策的补充意见》(湘政办函[2000]134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省属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湘政办函[2002]52号),并从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文件有效期。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七日
——结束——。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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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2016)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8.29•【字号】湘政发〔2016〕18号•【施行日期】2016.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湘政发〔2016〕18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省政府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5]68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2号)等文件精神,省政府在2010年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对2010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省政府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过或有效期已满不需继续沿用等的235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对有效期已满,需继续沿用的54件规范性文件予以重新公布(有效期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需修改内容后继续沿用的16件规范性文件,文件起草部门要抓紧修改,报省政府审定后公布。
有效期未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有效期已满的规范性文件,自有效期满之日起自动失效。
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组织对本地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要求,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feb9342a82c4bb4cf7ec4afe04a1b0717fd5b360.png)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3.06•【字号】湘政办发〔2018〕15号•【施行日期】2018.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15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优化园区功能布局(一)准确把握功能定位。
园区坚持以产业发展为核心,注重提升质量效益,优化营商服务环境,走差异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道路。
国家级园区突出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附加值加工贸易、保税物流等产业,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色品牌园区、高端产业聚集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示范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率先实现转型升级。
省级园区要充分发挥产业基础优势,大力开展精准产业招商,整合产业链,建设专业化、特色化产业聚集区。
到2020年,全省国家级园区达到25家左右,千亿园区达到20家左右。
(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长沙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实施园区优化整合。
坚持“一县一园区”,鼓励以国家级或发展水平较高的省级园区为主体,整合区位相邻、相近的园区,对小而散的各类园区进行清理、整合、撤销,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被整合园区的地区生产总值可按属地原则进行分成。
财政收入仍按现行财政体制进行统计,财力可由园区双方进行协商分享。
对位于中心城区、工业比重低的园区,积极推动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
(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编办、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合理控制园区规模。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湘发[2009]4号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湘发[2009]4号](https://img.taocdn.com/s3/m/b2f85607b6360b4c2e3f5727a5e9856a56122677.png)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正文:----------------------------------------------------------------------------------------------------------------------------------------------------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湘发[2009]4号2009年2月17日)产业园区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是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主要载体,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平台。
产业园区建设事关经济发展全局。
加快产业园区发展,对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进程,全面提升我省经济实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产业园区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布局合理、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土地集约、产业集群、科技创新、环境建设等关键内容,把产业园区建设成为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服务外包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的聚集区,集约节约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示范区,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循环经济的先行区,为实现富民强省战略目标作贡献。
2.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省各类产业园区发展到100个以上,力争建成工业总产值过1000亿元的产业园区8--10个;产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3600亿元左右,实现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2500亿元以上。
二、健全管理机制3.加强领导,强化服务。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产业园区建设,加强对所属产业园区的领导和管理。
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为产业园区发展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省发改委要认真做好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战略、政策研究和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省经委要加强对产业园区产业发展的指导,抓好园区产业聚集、产业集群发展、重大工业项目布局和园区经济运行调度、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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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加
快发展的意见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政办发[2010]45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0.08.06
【实施日期】2010.08.0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2016)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
(湘政办发[2010]4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精神,充分发挥城陵矶水运口岸优势,推进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支持设立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以下简称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其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授予其市级综合经济管理权。
二、支持岳阳市修订《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对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各层次规
划的指导和对接,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同时支持修订《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总体规划》,产业新区位于中心城区“一主三副”中云溪城区36.7平方公里以内。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做到即报即核。
对确需在建设用地范围外选址的产业项目,支持岳阳市依法定程序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并将其纳入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尽快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四、支持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建设成为全省航运物流重要枢纽和石化、能源、造纸和新兴产业基地,支持将省内相关产业扩张项目及承接省外产业转移项目布局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
五、加强对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指导和服务,鼓励精细化工、新材料等优势和新型产业项目的布局和发展。
对区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给予倾斜性扶持。
六、保障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七、将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工程,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省按国家配套要求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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