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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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爆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1.1爆破施工组织机构及职责
建立责任明确的爆破工程管埋机构是保证爆破安全实施的组织保证,是关键的关键。
爆破工程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爆破实施过程中各个专业组的管理、指挥等各方面的工作。有总指挥和若干名副指挥、各专业处置组组成。
1)爆破技术组:技术组负责每次具体爆破施工前的布孔、钻孔、火工品需求等技术交底工作。同时负责按设计的孔网参数进行现场布孔和标孔,在每个布孔位置设置标签,在上面标明孔号、孔深、钻孔角度等参数。并负责协调处理指挥部交给的有关管理工作,并在指挥部授权下负责处理爆破引起的意外事故。
2)钻孔施工组:负责按照布孔标明的孔位和角度进行钻孔,保证钻孔质量,按时完成钻孔工作。并负责钻孔的保护和装药前的吹孔工作。
3)测量验孔组:负责在每次爆破装药前完成验孔工作。严格检查,及时验孔,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同时负责台阶高度、孔深、钻孔角度、底盘抵抗线等参数的测量工作。
4)装药堵塞组:负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有爆破孔装药和堵塞工作,严格按设计药量和装药结构装药,保证堵塞质量。
5)联网起爆组:负责起爆网络的试验、联接、检查和起爆等工作。保证连线质量。
6)安全警戒组:负责爆破现场的内、外安全警戒工作、炸药火工品保卫工作和做好群众安全撤离工作。确保爆破时任何人员不得进入警戒区域内。负责警戒区域内的机械设备的撤离和防护工作。
7)后勤保障组:负责全体员工的交通、生活保障工作和施工器材、设备、零配件等材料供应工作。负责完成每次爆破装药时所需火工品的购买和运输工作,必须严格按有关规程进行火工品的运输。
1.1.2爆破作业一般要求
爆破人员必须是公安部门考试合格并具有爆破经验的爆破员来担任,爆破施工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G86722-2003)》、《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00-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并且按照设计要求
认真组织实施。
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均必须严格遵守《民用爆破器材管埋条例及实施细则》GA441-2003规定,当班作业未用完的爆破器材要及时退库或退还给民用爆破器材专管部门。爆破器材的保管、发放必须专人管理,建立完整的收发、领用、实耗流水帐,做到帐物相符。
爆破作业要做到"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操作、统一警戒、统一信号"的"五统一"制度,严格按照设计装药,从严警戒,确保安全。
爆破后要认真检查,发现哑炮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1.1.3爆破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爆破设计需在充分调查、掌握工程实际地形、地质条件和爆破制约条件后再行设计,爆破设计的孔网参数、爆破单耗值及最小抵抗线等值的确定需结合同地区工爆破工程经验和本工程实际合理计算确定。
爆破后需及时根据爆破结果对爆破参数进行优化调整,以取得更理想的爆破效果。
1.1.4钻孔安全技术措施
在钻孔作业时一定按照施工技术人员的书面交底和现场的孔位布置来施钻,并准确地控制好平面位置和角度。
1.1.5爆破器材安全技术措施
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00-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公安局有关工程爆破的相关规定,实行火工品的购买、储存、运输、使用。
1)工程所需炸药雷管的总消耗量向当地火工产品的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甲请报告,经批准后分期分批购买。
2)火工产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按公安局对火工产品的管理办法,炸药雷管由民爆公司每天按相关规定配送至工地。
3)用防爆箱分类存放雷管和炸药,存放点在施工通道临时修建的火工品专用库房临时存放,库房要符合临时库房标准。
4)炸药、雷管每次存放量为当天使用量。
5)炸药雷管必须分房间分开存放。
6)火工产品的存放房屋周围必须有接地合格的避雷装置。
7)雷管电桥电阻导通测试工作,必须在储存火工产品房屋的20m以外,并按电阻的大小分组使用。
8)火工产品房必须指派专人守护、管埋,作到昼夜不离人,并负责办理验收和领用手续及雷管电阻的测试编组等工作。
9)现场末使用完的炸药雷管必须发给下一班使用,每天末使用完的火工品按规定交民爆公司收回。
10)拒爆的炸药雷管必须交回炸药库统一管理,待工程结束交火工产品主管部门统一处埋。
11)火工产品的领退及现场使用,必须由经过市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爆破员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专门人员担任。
12)爆破员必须把雷管装入便携式雷管防爆箱,并分别加锁关闭,在使用地点才准打开。
13)必须由爆破员装药、堵塞、连线、起爆。
14)起爆器只准爆破员一人保管和使用。
15)各开口点开口作业时应尽量少装炸药,防止过大的震动损坏建筑物和大块飞石击伤人员。
1.1.6装药安全技术措施
炸药装填密实度、炮孔填塞质量、雷管的安放都对爆破效果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为保证炸药完全爆轰,装填炸药要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操作:
1)作业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技术交底中的要求进行操作,并由专人进行检查,同时要做好记录。
2)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沙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泥流未经妥善处埋,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水涌出时,严禁装药爆破。
3)连续装药:每节炸药卷都应紧密接触,但不可将药卷冲压过紧、挤烂。
4)反向装药:即设置雷管的炸药包,放置在炮孔的最底部,雷管的聚能穴朝向炮孔口部。
5)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照明灯电压不能大于36V。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
6)炮眼装药量必须按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末装药部分的空眼必须用炮泥填满封实。
1.1.7填塞安全技术措施
炮孔堵塞要用粘性好、干湿适中并掺有少量粉砂的泥土堵塞,不能用猛力狠冲狠压猛挤。一是防止药卷的最佳密度发生“压死”现象,二是防止用力太猛冲坏雷管脚线,甚至“冲响”雷管。堵塞炮泥厚长度度接近炮口部,应将炮泥填紧、填实。
1.1.8连接网络、起爆安全技术措施
1)采用串联连接方式。线路所有连结接头应相互扭紧,明线部分应包覆绝缘层并悬空。
2)联线方式除按爆破说明书外,必要时对放炮网络进行导通检查,减少拒爆和花爆。
3)装药联线之前,放炮母线的前端必须扭结。
4)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隧道的两侧,若必须在同一侧时,母线挂在电缆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间距。
5)放炮母线、雷管脚线的联结点和母线损伤露出和金属部分应用绝缘胶布包扎,防止漏电拒爆。
6)母线应采用具有良好绝缘性和柔软性的铜芯电缆。母线的长度大于规定的爆破安全距离,并引出洞。
7)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不能将瞬发电雷管与毫秒电雷管在同一串联网路中使用。电力起爆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为起爆电源,一个开挖工作面不得同时使用两台及以上起爆器起爆。在低瓦斯工区和高瓦斯工区进行爆破作业时,爆破15min后应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盲炮、残炮等情况,遇有危险立即处理。在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解除警戒后,工作人员万可进人开挖工作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