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十二届纪委全会第六次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2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县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十二届纪委全会第六次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

县纪委:

全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后,县财政局党委高度重视,积极认真的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讨论会议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全文传达会议内容,深刻领会精神。

一、进行了及时的传达学习

县纪委第十二届六次全会后,我局于2011年2月23日召开局班子扩大会议,局党委书记、局长熊仁录同志详细地传达了会议精神,对组织、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会上局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了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丁绪欢同志的重要讲话及各先进单位的典型发言,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一致认为丁书记的讲话全面、具体、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兴山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明确了今年工作的重点和目标。是新形势下深入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推动环境优化、效能提升,保障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党委书记、局长熊仁录对2011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并从工作纪律、工作方法,工作原则方面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

二、组织了热烈的学习讨论

在传达学习的基础上,我局利用机关集体学习的时间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就如何结合本局实际,开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通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我们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主动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着力抓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开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和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三、专题研究和部署了新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

2月23日的局班子扩大会议上,我局对2011年县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会议提出2011年兴山县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市、县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继续深化党章和法纪学习教

育,结合开展警示教育、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等工作,认真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活动,切实解决在贯彻执行党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廉政教育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推进机关、社区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

(二)突出抓好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明确抓作风建设的具体责任,切实把作风建设和业务工作融合在一起。组织党员干部对照胡锦涛同志列举的在“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形式主义、铺张浪费、贪图享受、以权谋私”等方面存在的作风问题,认真查找整改局机关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要结合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工作,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深入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促进机关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积极实施“保廉工程”,要求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心中有位置,身上有责任,工作有力度。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制定机关党风廉政责任书,并逐级签订。同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逐一进

行分解,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明确责任内容、责任目标及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市、县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实施有效制约和监督的意见,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离任审计等制度的贯彻落实。高度重视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监督机制。继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行政审批和项目核准等工作的透明度。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参与党内日常生活、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进行监督的权利。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按照廉政制度建设规划要求,对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实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并抓好落实。

(五)继续发挥财政的部门牵头作用,全面推进“十个全覆盖”。一是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资金管理、部门预算审查、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管理、“三资”代理服务等相关制度,从而建立一套从源头治理腐败的长效机制。二是继续按照“点上突破、线上延伸、面上拓展、整体推进”的总体要求,围绕构建“公共财政”,以推进和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等四项改革为主线,构建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各个环节的管理、监督体系,做

到业务监督与专业监督的有机整合,实现财政资金预算、拨付、使用、监督、绩效评价的全过程制度化管理,从而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十个全覆盖”工作的落实。

二O一一年三月三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