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新)
科工法(2004)176号文《武器装备研制生产标准化工作规定》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标准化工作规定科工法(2004)176号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武器装备型号(以下简称型号)研制、生产的标准化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型号标准化工作是型号研制、生产的组成部分,贯穿于研制、生产全过程,型号的研制和生产必须开展标准化工作。
型号标准化工作计划应纳入型号研制生产计划。
第三条型号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实施标准和标准化要求,对标准和标准化要求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开展产品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以下简称"三化")设计。
第四条型号标准化工作由型号总设计师领导,标准化工作系统组织实施,型号设计、制造、试验和管理的有关人员共同完成。
型号行政指挥系统负责安排型号标准化工作计划,提供经费和其他保障条件。
国防科工委、军工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化职能机构为型号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总设计师在组建型号设计师系统时,应同时组建型号标准化工作系统。
标准化工作系统由武器装备系统、分系统和设备研制单位以及标准化研究机构的有关人员组成。
标准化工作系统负责人由型号总设计师或副总设计师兼任;在分系统研制单位设标准化主任设计师,在设备研制单位设标准化主管设计师。
第六条标准化工作系统在系统负责人领导下,提出型号标准化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和其他保障条件的建议,完成以下标准化工作任务:(一)建立和完善型号标准化文件体系;(二)组织和协调型号研制有关标准的实施;(三)组织研究和解决型号研制中共性的标准化问题;(四)监督标准实施,组织标准化评审和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标准化检查;(五)协调系统、分系统、设备之间的标准化工作;(六)组织开展产品"三化"工作;(七)提出研制所需标准制修订建议。
第七条各级标准化职能机构在型号标准化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研制、生产所需的标准;(二)对型号研制、生产提供标准化服务和技术指导;(三)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协调各型号之间的标准化工作,解决有关问题;(五)承担生产定型和批量生产阶段的标准化工作。
武器装备研制设计师系统和行政指挥系统工作条例
武器装备研制设计师系统和行政指挥系统工作条例(1984年4月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武器装备(含卫星系统,下同)研制工作中的责任制,以缩短研制周期,节约经费,保证质量,加速我军武器装备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武器装备研制设计师系统(以下简称设计师系统)是由各级设计师组成的跨建制、跨部门的技术指挥系统,负责武器装备研制中的设计技术工作。
第三条武器装备研制行政指挥系统(以下简称行政指挥系统)是由各级行政指挥组成的在各自行政隶属关系范围内实施行政指挥的系统,负责本部门武器装备研制的组织指挥,计划调度,人员、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并组织跨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为加强武器装备研制中的经济责任制,国家重点研制型号应当逐步建立会计师系统。
总会计师在行政指挥系统总指挥的领导和总设计师的指导下,负责编制型号总概算,审核科研经费的预、决算和成本核算,并对研制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总会计师的工作职责另行制定。
第五条武器装备研制设计师系统和行政指挥系统(以下简称两个系统)的各级负责人应当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共同努力,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研制任务。
第二章设计师系统第六条武器装备型号研制任务经上级批准列入计划后,负责研制抓总工作的部门应即组成设计师系统。
设计师系统由武器装备的型号总设计师、系统或分系统的主任设计师和单项设备(含部件,下同)的主管设计师组成。
简单的武器装备型号可只设主任设计师或主管设计师。
各级设计师可设副职。
总设计师应当由政治思想水平高,事业心强,专业知识和设计经验丰富,组织能力强的技术干部担任。
第七条国家重点研制型号的总设计师和副总设计师由主管部门提名,报请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任命;其中特别重要或技术协调特别复杂的型号,其总设计师由国防科工委报请国务院、中央军委任命。
国家重点研制型号的主任设计师和主管设计师,以及未列为国家重点研制型号的各级设计师,由主管部门或研制部门任命。
GJB标准化大纲(最新整理)
xxx标准化大纲1 范围本大纲规定了XXX标准化的范围及目标、设计文件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及其它要求等。
本大纲适用于产品研制各阶段。
2 引用文件GB/T131-1993 机械制图表面粗糙度符号、代号及其注法GB/T7408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的表示法GB/T14689-1993 技术制图GB3100-3102-1993 量和单位GJB190-1986 特性分类GJB900-1990 系统安全性通用大纲GJB1362A-2007 军工产品定型程序和要求GJB1854-1993 军械装备型号规范编写要求GJB/Z114-1998 新产品标准化大纲编制指南WJ3~10-1995 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WJ/Z215-1987 新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标准检查办法《采用国外先进军用标准的暂行规定》1988年6月国防科工委《武器装备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1990年2月国防科工委《兵器新产品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1992年1月兵器工业总公司《采用国际标准的管理办法》2001年11月国家技术监督局3 总则为了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产品研制过程中的指导和保障作用,提高新产品的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水平,保证作战使用效能,缩短研制周期,节省费用,获得良好军事、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国防科工委颁发的《武器装备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兵器新产品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GJB/Z114-1998《新产品的标准化大纲编制指南》的要求。
4 标准化工作的主要原则4.l 在产品研制中,标准化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4.2 在产品研制的各阶段都应认真贯彻执行相应的各级各类标准。
贯彻标准的顺序是优先选用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其次是行业标准,再次是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4.3 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并应符合《采用国际标准的管理办法》和《采用国外先进军用标准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在设计文件中不能直接引用国外标准。
GJB标准化大纲
xxx标准化大纲1 范围本大纲规定了XXX标准化的范围及目标、设计文件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及其它要求等。
本大纲适用于产品研制各阶段。
2 引用文件GB/T131-1993 机械制图表面粗糙度符号、代号及其注法GB/T7408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的表示法GB/T14689-1993 技术制图GB3100-3102-1993 量和单位GJB190-1986 特性分类GJB900-1990 系统安全性通用大纲GJB1362A-2007 军工产品定型程序和要求GJB1854-1993 军械装备型号规范编写要求GJB/Z114-1998 新产品标准化大纲编制指南WJ3~10-1995 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WJ/Z215-1987 新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标准检查办法《采用国外先进军用标准的暂行规定》1988年6月国防科工委《武器装备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1990年2月国防科工委《兵器新产品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1992年1月兵器工业总公司《采用国际标准的管理办法》2001年11月国家技术监督局3 总则为了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产品研制过程中的指导和保障作用,提高新产品的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水平,保证作战使用效能,缩短研制周期,节省费用,获得良好军事、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国防科工委颁发的《武器装备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兵器新产品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GJB/Z114-1998《新产品的标准化大纲编制指南》的要求。
4 标准化工作的主要原则4.l 在产品研制中,标准化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4.2 在产品研制的各阶段都应认真贯彻执行相应的各级各类标准。
贯彻标准的顺序是优先选用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其次是行业标准,再次是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4.3 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并应符合《采用国际标准的管理办法》和《采用国外先进军用标准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在设计文件中不能直接引用国外标准。
武器装备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
武器装备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发布部门: 国防科工委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武器装备(系统、分系统、设备,以下统称新产品)研制过程中的指导与保障作用,根据《军用标准化管理办法》与武器装备研制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关联法规:第二条新产品研制应贯彻标准化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提高新产品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水平,保证作战使用效能,缩短研制周期,节省费用,获得良好的军事与经济效益。
第三条新产品研制的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贯彻标准与标准化要求,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贯彻标准应在充分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新产品性能、费用与进度,提出贯彻要求并纳入新产品研制有关文件。
第四条新产品研制的标准化工作就是研制工作的组成部分,贯穿研制全过程,应纳入研制全过程的技术状态管理与技术评审,其计划、经费与其她保障条件等均应纳入新产品研制管理计划,统筹安排。
第五条新产品研制的标准化工作就是使用、研制部门与试验单位的共同任务有关人员应密切配合,大力协同,共同完成。
各级行政与技术负责人应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章研制各阶段标准化工作第一节论证阶段第六条论证阶段的标准化工作就是战术技术指标论证工作的组成部分,就是新产品研制标准化工作的起点与重要依据。
使用部门可会同研制部门,从保证新产品的作战使用效能与降低全寿命周期费用出发,全面加强,切实完成。
第七条论证阶段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就是贯彻装备体制、系列,并在提出战术技术指标(或武器系统总要求,下同)时提出贯彻标准与保证新产品总体性能、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互换性、环境适应性等方面的标准人要求(含通用、系列化及组合经要求)。
第二节方案阶段第八条方案阶段标准化工作就是方案论证工作的组成部分,就是确定新产品研制标准化工作全面要求与计划的关键阶段,研制部门应寺同使用部门与标准化主管部门或归口单位进行论证,综合权衡协调完成。
第九条方案阶段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就是根据批准的《占术技术指标》,进行新产品标准化目标分析,明确新产品标准化全部目标、工作范围与各阶段、各层次应达到的具体目标及标准化程度,从我国研制的实际情况出发,并对我国现已制定的标准经过剪裁,编制《新产品标准化大纲(综合要求)》(以上简称《新产品标准化大纲》)。
GJB标准化大纲.doc
xxx标准化大纲1 范围本大纲规定了XXX标准化的范围及目标、设计文件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及其它要求等。
本大纲适用于产品研制各阶段。
2 引用文件GB/T131-1993 机械制图表面粗糙度符号、代号及其注法GB/T7408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的表示法GB/T14689-1993 技术制图GB3100-3102-1993 量和单位GJB190-1986 特性分类GJB900-1990 系统安全性通用大纲GJB1362A-2007 军工产品定型程序和要求GJB1854-1993 军械装备型号规范编写要求GJB/Z114-1998 新产品标准化大纲编制指南WJ3~10-1995 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WJ/Z215-1987 新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标准检查办法《采用国外先进军用标准的暂行规定》1988年6月国防科工委《武器装备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1990年2月国防科工委《兵器新产品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1992年1月兵器工业总公司《采用国际标准的管理办法》2001年11月国家技术监督局3 总则为了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产品研制过程中的指导和保障作用,提高新产品的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水平,保证作战使用效能,缩短研制周期,节省费用,获得良好军事、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国防科工委颁发的《武器装备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兵器新产品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GJB/Z114-1998《新产品的标准化大纲编制指南》的要求。
4 标准化工作的主要原则4.l 在产品研制中,标准化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4.2 在产品研制的各阶段都应认真贯彻执行相应的各级各类标准。
贯彻标准的顺序是优先选用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其次是行业标准,再次是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4.3 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并应符合《采用国际标准的管理办法》和《采用国外先进军用标准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在设计文件中不能直接引用国外标准。
武器装备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
武器装备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武器装备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发布部门: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武器装备(系统、分系统、设备,以下统称新产品)研制过程中的指导和保障作用,根据《军用标准化管理办法》和武器装备研制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关联:第二条新产品研制应贯彻标准化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提高新产品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水平,保证作战使用效能,缩短研制周期,节省费用,获得良好的军事和效益。
第三条新产品研制的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标准和标准化要求,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贯彻标准应在充分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新产品性能、费用和进度,提出贯彻要求并纳入新产品研制有关文件。
第四条新产品研制的标准化工作是研制工作的组成部分,贯穿研制全过程,应纳入研制全过程的技术状态管理和技术评审,其计划、经费和其他保障条件等均应纳入新产品研制管理计划,统筹安排。
第五条新产品研制的标准化工作是使用、研制部门和试验单位的共同任务有关人员应密切配合,大力协同,共同完成。
各级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应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章研制各阶段标准化工作第一节论证阶段第六条论证阶段的标准化工作是战术技术指标论证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新产品研制标准化工作的起点和重要依据。
使用部门可会同研制部门,从保证新产品的作战使用效能和降低全寿命周期费用出发,全面加强,切实完成。
第七条论证阶段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装备体制、系列,并在提出战术技术指标(或武器系统总要求,下同)时提出贯彻标准和保证新产品总体性能、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互换性、环境适应性等方面的标准人要求(含通用、系列化及组合经要求)。
第二节方案阶段第八条方案阶段标准化工作是方案论证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确定新产品研制标准化工作全面要求和计划的关键阶段,研制部门应寺同使用部门和标准化主管部门或归口单位进行论证,综合权衡协调完成。
军工行业研发标准
军工行业研发标准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军工行业作为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产业,在技术研发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保障军工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制定一套广泛适用于军工行业的研发标准十分必要。
本文将围绕军工行业研发标准展开论述,通过分析军工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探讨研发标准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问题和挑战。
1. 引言军工行业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力量,承担着研制、生产各类军事武器装备的重任。
为了确保军工产品的安全可靠性和技术领先性,依据科学研究以及技术创新,制定适用的研发标准至关重要。
2. 军工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军工行业具有技术门槛高、研发周期长、安全性要求高等特点。
随着军事科技的迅猛发展,新一代武器装备的研发应关注信息化、智能化、高性能化等方向。
3. 研发标准的重要性3.1 保障军工产品质量制定科学合理的研发标准可以确保军工产品从研制到生产的全过程不出现质量问题,提高其可靠性和稳定性。
3.2 提高军工产品的性能研发标准能够规范迅速变化的技术要求,确保军工产品能够适应战争形势的发展,具备更强的作战能力和技术优势。
3.3 加强国际合作制定国际通用的研发标准,推进国际间的技术合作和交流,提升我国军工行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4. 研发标准的制定原则4.1 科学性和适用性研发标准应建立在充分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基础上,确保标准内容科学、合理、准确,适用于不同军工产品的研发过程。
4.2 先进性和前瞻性研发标准应具备较高的先进性和前瞻性,能够引领军工技术的发展方向,确保军工产品的技术领先地位。
4.3 统一性和标准化研发标准应统一规范研发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推动军工行业的标准化建设,提高科研和研发的效率。
5. 研发标准的内容5.1 技术研发流程标准制定技术研发的流程标准,明确研发的各个阶段、任务和交付物,确保研发工作有序进行。
5.2 质量控制标准制定质量控制的标准,包括材料选材、生产工艺、工作流程等,确保军工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国军标试验标准大全
国军标试验标准大全在军事装备和武器领域,标准化是确保产品质量和性能的关键因素之一。
国军标试验标准大全是国家军事标准化工作的核心文件,它规定了各类军事装备和武器系统的试验方法、要求和标准。
本文将对国军标试验标准大全进行全面介绍。
国军标试验标准大全的制定是为了确保军事装备和武器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
它们旨在确保军事装备和武器系统在各种复杂和恶劣的环境条件下能够正常运行,并满足作战需求。
国军标试验标准大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试验方法和要求国军标试验标准大全详细规定了各类军事装备和武器系统的试验方法和要求。
例如,针对军用飞机的试验标准包括飞行性能、机载武器系统的试验、气动试验、结构试验等。
而对于军用舰船的试验标准则包括耐航性试验、动力系统试验、武器系统试验等。
这些试验方法和要求旨在全面检测和评估军事装备和武器系统的性能和可靠性。
二、试验环境和条件国军标试验标准大全还详细规定了各类军事装备和武器系统的试验环境和条件。
这些环境和条件包括气候、地理、水文和电磁环境等。
试验环境和条件的制定是为了模拟真实作战环境,确保军事装备和武器系统在各种恶劣条件下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三、试验评估和验证国军标试验标准大全还规定了试验评估和验证的方法和要求。
试验评估和验证是为了验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评估军事装备和武器系统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性能指标。
这些评估和验证方法和要求旨在提高军事装备和武器系统的性能和可靠性,确保其能够在实战中发挥最佳效果。
四、试验数据和报告国军标试验标准大全还规定了试验数据和报告的格式和要求。
试验数据和报告是试验过程和结果的记录和总结,它们对于评估和验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起着重要作用。
这些数据和报告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有助于加强试验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比性。
国军标试验标准大全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军事装备和武器系统的研发和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它们不仅有助于提高军事装备和武器系统的性能和可靠性,还有助于加强装备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国防科技工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国防科技工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公布日期】2013.05.17•【文号】科工技〔2013〕592号•【施行日期】2013.05.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条件与标准正文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国防科技工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科工技〔2013〕592号中国科学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有关单位,有关民口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局属有关事业单位:为规范开展军工行业标准化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国防科技工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防科工局2013年5月17日国防科技工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军工行业标准的制定、实施及对实施的监督(以下称国防科技工业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需要在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和电子等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与管理要求,可制定军工行业标准:(一)军工科研生产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等通用技术语言,制图方法、互换性、专业工程等基础技术;(二)军工科研生产质量、安全生产(含核安全)、安全保密、职业健康、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军贸、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及生产动员等管理事项;(三)军工科研生产涉及的先进设计、先进试验与测试、先进工艺与制造、军工信息化等工业技术;(四)军工关键原材料及制品、核心元器件、特种零部件等基础产品,以及军工科研生产专用试验与测试装备、制造装备等工业装备;(五)民用航天、核工业专用产品及技术。
第三条国防科工局统一管理国防科技工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组织贯彻我国相关标准化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国防科技工业标准化规章制度、发展规划与计划,组织制定军工行业标准,组织实施相关重大标准,并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军工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技委)。
航空机载武器研制中标准实施的方法
航空机载武器研制中标准实施的方法摘要:概述型号标准实施的意义和标准实施的过程,结合我院型号研制分析航空机载武器研制中标准选用、实施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正确选用标准、编制标准选用范围并动态管理、合理剪裁标准等标准实施的方法。
关键词:标准实施标准选用选用范围航空机载武器型号研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光、机、电等先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综合应用,具有高可靠性、高风险、高成本、综合性、周期长等特点。
其研制过程中实施的标准涉及专业面广、数量大、种类多、内容各异、针对性强。
因此,所实施的标准是否及时、准确和深入,直接影响型号研制工作的效果,影响产品质量和效能。
航空机载武器型号研制中标准的实施包括两个过程:(1)标准选用,即选择适合于特定需要的标准,并提出实施标准的要求,主要形式是在有关文件中引用标准,标准实施的首要环节就是标准选用;(2)实施标准,即在产品设计、加工、试验、验收、使用以及维修或其他管理与服务环节中,有效地实施所选用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
1 标准实施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1 法规、标准中对标准实施有相应要求2004年,原国防科工委发布的科工法【2004】176号文《武器装备研制生产标准化工作规定》中规定型号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实施标准和标准化要求,对标准和标准化要求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开展产品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设计[1]。
其中首要的任务就是标准实施,规定要求方案阶段应当编制标准选用范围,并对标准的选用和实施监督做出了规定。
GJB/Z 114A-2005《产品标准化大纲编制指南》中也规定方案阶段应编制标准选用范围,并在研制过程中实施相关标准。
1.2 各型号标准实施的情况我院在航空机载武器型号研制中都是依据以上法规和标准编制标准选用范围,元器件、原材料以及标准选用目录等分别控制产品和标准的选用,提出标准实施要求,并在研制过程中对超范围选用、标准更新替代等进行控制,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
各型号根据具体情况使用院统一编制的选用目录或按型号编制选用目录。
标准化大纲经典实例
标准化大纲经典实例XXXX标准化大纲记录编号:XXXX版本号:A/0状态标识:F作成审核批准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10.3 设备、设施和物资 (8)附录A (9)XXXX标准化大纲1 范围本大纲规定了XXXX在研制中标准化的主要原则、目标和要求、标准的贯彻与实施、标准化工作范围、各研制阶段的工作任务、计划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协调要求等内容。
本大纲适用于XXXX在工程研制、生产过程中的标准化工作。
2 标准化工作原则2.1 标准化工作的方针和政策2.1.1 本产品研制阶段的标准化工作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军用标准化管理办法》和《武器装备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
2.1.2 本产品研制阶段应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标准,以便保障产品使用效能,缩短研制周期,节省费用,获得良好的技术和经济效益。
2.2 选用标准的原则a)标准的选用应满足产品使用需求和研制工作的需要,坚持“先进性、继承性、经济性”相结合的原则;b)标准的优选顺序为国家军用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c)当国内标准不能满足产品要求时,应认真分析并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d)在尚无国内外标准或其不能满足产品要求的情况下,应当制订企业标准;e)在标准应用中应贯彻剪裁的原则,根据产品的性能、周期和经费对其要求进行分析和选择,必要时进行修改和补充,以满足产品的性能要求;f)当贯彻标准有困难时,要说明理由,提出暂缓贯彻的期限的报告,在征求质管部、并经主管所领导审查批准后,方可暂缓贯彻。
3 标准化工作目标及工作范围3.1 工作目标a)保证和提高系统的功能、性能和质量水平,达到研制任务书的要求;b)通过加强标准化管理,全面、系统、有效地制定贯彻实施标准和标准化要求,使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95%以上;c)提高产品的通用化、系列化、模块化水平;d)达到并提高研制效率,缩短研制周期,节省经费等目标。
3.2 工作范围标准化工作范围应落实到工程研制的各阶段,对设计中不符合标准化要求(含设计文件)的应及时进行标准化监督和检查。
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武器装备研制生产标准化工作规定》的通知-科工法[2004]176号
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武器装备研制生产标准化工作规定》的通知制定机关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2.19施行日期2004.02.19文号科工法[2004]176号主题类别标准化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武器装备研制生产标准化工作规定》的通知(科工法[2004]176号)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委属各高校:现将《武器装备研制生产标准化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防科工委2004年2月19日武器装备研制生产标准化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武器装备型号(以下简称型号)研制、生产的标准化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型号标准化工作是型号研制、生产的组成部分,贯穿于研制、生产全过程,型号的研制和生产必须开展标准化工作。
型号标准化工作计划应纳入型号研制生产计划。
第三条型号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实施标准和标准化要求,对标准和标准化要求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开展产品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以下简称“三化”)设计。
第四条型号标准化工作由型号总设计师领导,标准化工作系统组织实施,型号设计、制造、试验和管理的有关人员共同完成。
型号行政指挥系统负责安排型号标准化工作计划,提供经费和其他保障条件。
国防科工委、军工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化职能机构为型号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总设计师在组建型号设计师系统时,应同时组建型号标准化工作系统。
标准化工作系统由武器装备系统、分系统和设备研制单位以及标准化研究机构的有关人员组成。
GJB标准化大纲
xxx标准化大纲1 范围本大纲规定了XXX标准化的范围及目标、设计文件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及其它要求等。
本大纲适用于产品研制各阶段。
2 引用文件GB/T131-1993 机械制图表面粗糙度符号、代号及其注法GB/T7408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的表示法GB/T14689-1993 技术制图GB3100-3102-1993 量和单位GJB190-1986 特性分类GJB900-1990 系统安全性通用大纲GJB1362A-2007 军工产品定型程序和要求GJB1854-1993 军械装备型号规范编写要求GJB/Z114-1998 新产品标准化大纲编制指南WJ3~10-1995 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WJ/Z215-1987 新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标准检查办法《采用国外先进军用标准的暂行规定》1988年6月国防科工委《武器装备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1990年2月国防科工委《兵器新产品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1992年1月兵器工业总公司《采用国际标准的管理办法》2001年11月国家技术监督局3 总则为了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产品研制过程中的指导和保障作用,提高新产品的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水平,保证作战使用效能,缩短研制周期,节省费用,获得良好军事、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国防科工委颁发的《武器装备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兵器新产品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GJB/Z114-1998《新产品的标准化大纲编制指南》的要求。
4 标准化工作的主要原则4.l 在产品研制中,标准化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4.2 在产品研制的各阶段都应认真贯彻执行相应的各级各类标准。
贯彻标准的顺序是优先选用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其次是行业标准,再次是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4.3 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并应符合《采用国际标准的管理办法》和《采用国外先进军用标准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在设计文件中不能直接引用国外标准。
GJB标准化大纲
G J B标准化大纲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xxx标准化大纲1范围本大纲规定了XXX标准化的范围及目标、设计文件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及其它要求等。
本大纲适用于产品研制各阶段。
2引用文件GB/T131-1993机械制图表面粗糙度符号、代号及其注法GB/T7408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的表示法GB/T14689-1993技术制图GB3100-3102-1993量和单位GJB190-1986特性分类GJB900-1990系统安全性通用大纲GJB1362A-2007军工产品定型程序和要求GJB1854-1993军械装备型号规范编写要求GJB/Z114-1998新产品标准化大纲编制指南WJ3~10-1995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WJ/Z215-1987新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标准检查办法《采用国外先进军用标准的暂行规定》1988年6月国防科工委《武器装备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1990年2月国防科工委《兵器新产品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1992年1月兵器工业总公司《采用国际标准的管理办法》2001年11月国家技术监督局3总则为了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产品研制过程中的指导和保障作用,提高新产品的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水平,保证作战使用效能,缩短研制周期,节省费用,获得良好军事、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国防科工委颁发的《武器装备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兵器新产品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GJB/Z114-1998《新产品的标准化大纲编制指南》的要求。
4标准化工作的主要原则4.l在产品研制中,标准化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4.2在产品研制的各阶段都应认真贯彻执行相应的各级各类标准。
贯彻标准的顺序是优先选用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其次是行业标准,再次是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4.3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并应符合《采用国际标准的管理办法》和《采用国外先进军用标准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在设计文件中不能直接引用国外标准。
武器装备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
武器装备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发布部门: 国防科工委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武器装备(系统、分系统、设备,以下统称新产品) 研制过程中的指导和保障作用,根据《军用标准化管理办法》和武器装备研制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关联法规:第二条新产品研制应贯彻标准化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提高新产品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水平,保证作战使用效能,缩短研制周期,节省费用,获得良好的军事和经济效益。
第三条新产品研制的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标准和标准化要求,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贯彻标准应在充分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新产品性能、费用和进度,提出贯彻要求并纳入新产品研制有关文件。
第四条新产品研制的标准化工作是研制工作的组成部分,贯穿研制全过程,应纳入研制全过程的技术状态管理和技术评审,其计划、经费和其他保障条件等均应纳入新产品研制管理计划,统筹安排。
第五条新产品研制的标准化工作是使用、研制部门和试验单位的共同任务有关人员应密切配合,大力协同,共同完成。
各级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应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章研制各阶段标准化工作第一节论证阶段第六条论证阶段的标准化工作是战术技术指标论证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新产品研制标准化工作的起点和重要依据。
使用部门可会同研制部门,从保证新产品的作战使用效能和降低全寿命周期费用出发,全面加强,切实完成。
第七条论证阶段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装备体制、系列,并在提出战术技术指标(或武器系统总要求,下同)时提出贯彻标准和保证新产品总体性能、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互换性、环境适应性等方面的标准人要求(含通用、系列化及组合经要求)。
第二节方案阶段第八条方案阶段标准化工作是方案论证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确定新产品研制标准化工作全面要求和计划的关键阶段,研制部门应寺同使用部门和标准化主管部门或归口单位进行论证,综合权衡协调完成。
第九条方案阶段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根据批准的《占术技术指标》,进行新产品标准化目标分析,明确新产品标准化全部目标、工作范围和各阶段、各层次应达到的具体目标及标准化程度,从我国研制的实际情况出发,并对我国现已制定的标准经过剪裁,编制《新产品标准化大纲(综合要求)》(以上简称《新产品标准化大纲》)。
武器装备条例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讲座(2)新条例第六条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应建立武器装备质量信息系统和信息交流制度,及时记录、收集、分析、上报、反馈、交流武器装备的质量信息,实现质量信息资源共享,并确保质量信息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老条例第五十二条承制单位应当具备研制、生产、检验、试验、使用服务等全过程的记录。
第五十三条承制单位应当制定质量、可靠性信息的收集、传递、处理、贮存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新条例强调建立信息系统和交流制度,充分考虑了武器装备系统的复杂性、当前信息化时代的发展情况;信息安全和保密既考虑了敌我斗争的残酷性,也考虑了武器装备系统和使用系统的复杂性,都不允许产品质量信息出现缺失、不完整和失泄密情况发生。
※新条例质量信息涉及的范围比老条例的范围宽泛,信息的控制增加了对“交流”的要求新、老条例有关奖励规定的不同新条例第八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武器装备质量,并对保证和提高武器装备质量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老条例第五十七条对产品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和合同要求,为国家做出较大贡献的承制单位及其厂(所)长,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对提高产品质量、防止产品质量事故成绩显著的人员,承制单位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新、老条例建立的前提不完全一样;另外新条例明确由国家对单位、个人进行奖励,老条例由国家负责对单位、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奖励,承制单位对个人进行奖励。
第二章论证质量管理新条例第九条武器装备论证质量管理的任务是保证科学、合理、可行,论证结果满足作战任务需求。
军队有关装备部门组织武器装备的论证,并对武器装备论证质量负责。
※武器装备论证阶段质量管理的任务明确,运用质量管理确保:论证过程科学合理可行,论证结果满足作战任务需求;武器装备论证质量的责任单位明确。
第十条武器装备论证单位应当制定并执行论证工作程序和规程,实施论证过程的质量管理。
※本条突出强调论证单位要制定并执行工作程序,进行过程管理。
装备研制生产过程标准化工作及监督要求
具体而言 ,军用标准化是 为了保证军事装备 的效 能而建 立通用而且能重复使用 的规定或条款 的活
动 ,这 一 活 动 包括 制定 和实 施 标 准 的 过程 。
军用标准 、军用规范和指导性技术文件统称
为军用标准文 件。G B0 1 20 军用标 准文 J . — 0 1《
型 号 标 准 化 工 作 由型 号 总 设 计 师 领 导 ,标 准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刷规定等 的统一管理 。总装备部负责组织制定并
审批 发 布 与 装 备 建 没有 关 的 国家 军 用 标 准 ,总 参
谋部 、总后勤部依据 中央 军委赋予的职能组织制
定并审批发布有关 的国家军用标准 。
是 以军 事 装 备 和 军 事 技 术 为 主要 对 象 的 标 准 化 。
门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 门 、省/ 自治 区/ 直辖 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 门和企业制定 。企业生产 的 产品没有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的,应 当制定企业 标准 ,作为组织生产 的依据 。已有 国家标准或者 行业标准的 ,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 于国家标准或 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在企业 内部适用 。 《 准 化 法 》 第 七 条 规 定 : “ 家 标 准 、行 标 国 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保 障人 体 健康 ,人身 、财产安全 的标准和法律 、行政法规 规定 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 ,其他标准是 推荐性标准 。省 、自治 区、直辖 市标准化行政主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标 准化法》 将标 准分 为 国 家标准 、行 业标准 、地方标 准和企 业标 准 四级 ,
并 规 定 这 些 标 准分 别 由国 务 院标 准 化 行 政 主 管部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标准化工作规定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标准化工作规定
佚名
【期刊名称】《船舶标准化与质量》
【年(卷),期】2004(000)002
【摘要】@@ 第一章总则rn第一条为规范武器装备型号(以下简称型号)研制、生产的标准化工作,制定本规定。
【总页数】3页(P4-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E252
【相关文献】
1.《武器装备研制生产标准化工作规定》介绍(一) [J], 金烈元
2.《武器装备研制生产标准化工作规定》介绍(二) [J], 金烈元
3.《武器装备研制生产标准化工作规定》介绍(三) [J], 金烈元
4.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武器装备研制生产标准化工作规定》的通知 [J], ;
5.武器装备研制生产标准化工作规定 [J], 无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武器装备研制的标准化工作规定
发布部门: 国防科工委
发布文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武器装备(系统、分系统、设备,以下统称新产品)研制过程中的指导和保障作用,根据《军用标准化管理办法》和武器装备研制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关联法规:
第二条新产品研制应贯彻标准化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提高新产品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水平,保证作战使用效能,缩短研制周期,节省费用,获得良好的军事和经济效益。
第三条新产品研制的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标准和标准化要求,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贯彻标准应在充分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新产品性能、费用和进度,提出贯彻要求并纳入新产品研制有关文件。
第四条新产品研制的标准化工作是研制工作的组成部分,贯穿研制全过程,应纳入研制全过程的技术状态管理和技术评审,其计划、经费和其他保障条件等均应纳入新产品研制管理计划,统筹安排。
第五条新产品研制的标准化工作是使用、研制部门和试验单位的共同任务有关人员应密切配合,大力协同,共同完成。
各级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应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章研制各阶段标准化工作
第一节论证阶段
第六条论证阶段的标准化工作是战术技术指标论证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新产品研制标准化工作的起点和重要依据。
使用部门可会同研制部门,从保证新产品的作战使用效能和降低全寿命周期费用出发,全面加强,切实完成。
第七条论证阶段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装备体制、系列,并在提出战术技术指标(或武器系统总要求,下同)时提出贯彻标准和保证新产品总体性能、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互换性、环境适应性等方面的标准人要求(含通用、系列化及组合经要求)。
第二节方案阶段
第八条方案阶段标准化工作是方案论证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确定新产品研制标准化工作全面要求和计划的关键阶段,研制部门应寺同使用部门和标准化主管部门或归口单位进行论证,综合权衡协调完成。
第九条方案阶段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根据批准的《占术技术指标》,进行新产品标准化目标分析,明确新产品标准化全部目标、工作范围和各阶段、各层次应达到的具体目标及标准化程度,从我国研制的实际情况出发,并对我国现已制定的标准经过剪裁,编制《新产品标准化大纲(综合要求)》(以上简称《新产品标准化大纲》)。
第十条《新产品标准化大纲》是实施战术技术指标,指导工程研制、设计定型阶段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文件,由设计师系统组织编制,并作为《研制任务书》或《设计任务书》的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新产品标准化大纲》的主要内容:(一)该新产品标准化工作的全部目标及工作范围;(二)系统、分系统、设备的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要求,接口互换性要求;(三)零、部(组)件、元器件、原材料品种、规格简化要求,推荐采用和限制采用的清单;(四)《新产品采用标准目录》;
(五)《制(修)订标准目录》和计划安排的建议;(六)图样和技术文件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及其它质量要求;(七)各阶段应完成的主要任务、工作项目;计划安排;经费要求和组织机构、人员、职责等;(八)系统、分系统、设备及配套单位间标准化工作协调的原则、办法和程序。
第三节工程研制阶段
第十二条工程研制阶段是具体贯彻标准和标准化要求的实施阶段,研制单位应紧密结合设计、试制、试验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工程研制阶段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实施《新产品标准化大纲》,并对其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工程研制阶段标准化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分析有关新产品的标准及资料,完成贯彻标准的准备工作;(二)实施新产品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设计;
(三)对标准和标准化要求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协条解决有关问题;(四)对新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进行标准化检查。
第十五条《新产品标准化大纲》的执行情况应结合研制阶段的评审进行检查和评审。
第四节设计定型(鉴定)阶段
第十六条新产品设计定型(或鉴定,下同)阶段是对新产品设计标准化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的阶段,该阶段的标准化工作应由研制部门会同使用部门和试验单位共
同完成。
第十七条设计定型阶段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根据《新产品标准化大纲》
对新产品设计标准化工作进行全面审查,确认其是否已达到规定的目标和要求。
第十八条设计定型阶段标准化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对提交设计定型的图样和
技术文件进行标准化检查;(二)审查贯彻有关标准和标准化要求的情况;(三)解决工程研制阶段遗留及设计定型时提出的标准化问题;(四)编写《新产品设计定型标准化审请报告》(五)《新产品设计定型标准化审查报告》由研制单位负责编写,并作为设计定型文件上报。
第十九条《新产品设计定型标准化审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标准及标准化目标的贯彻实情况;
(二)标准化程度评价及标准化经济诳果分析;
(三)图样和技术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其它质量的保证情况;
(四)存在的标准化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
(五)审查意见。
《新产品设计定型标准化审查报告》由研制单位负责编写,并作为设计定型文件上报。
第五节生产(工艺)定型阶段
第二十条新产品生产(或工艺,下同)定型阶段是对新产品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的阶段,该阶段的标准化工作应生产单位会同使用部门代表(军队表室)完成。
第二十一条生产定型阶段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根据设计定型资料及由生产单位编制的(新产品工艺标准化综合要求),对新产品生产工艺、生产条件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标准化要求进行全面审查,确认其是否达到成批和生产条件。
第二十二条《新产品工艺标准化综合要求》是指导新产品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依据,其主要内容:(一)工艺、工装标准化目标及要求;(二)质量认证、质量监督的标准化要求;(三)计量、测试标准化要求;(四)工装图样、工艺文件完整性、正确性及其它质量要求;(五)采用标准的目录;
(六)制(修)订标准目录及计划安排的建议;(七)处理设计定型遗留标准化题的原则和要求。
第二十三条生产定型阶段标准化工作主要内容:(一)对提交生产定型的工装图样、工艺文件进行标准化检查;(二)制订和审查工艺及工装标准;
(三)解决试生产及设计定型时遗留的标准化问题;(四)编写《新产品生产定型标准化审查报告》。
的主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新产品生产定型标准化审查报告》。
的主要内容:(一)标准及标准标准化上目标的贯彻实施情况;(二)标准化程度及标准化经济效果分析;(三)
工装图样、工艺文件及质量控制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其它质量的保证情况;
(四)存在的标准化问题及处理问题的建议;(五)审查意见。
《新产品生产定型标准化审查报告》由生产单位负责编写,并作为生产定型文件上报。
第二十五条战略武器的工艺定型标准化工作和设计定型标准化工作一并进行。
第三章工作系统和职责
第二十六条各级标准化职能部门应对新产口标准化工作提供服务和技术指导;协助做好对新产品标准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解决有关问题;并作好研制过程中标准制订计划的安排、审查和横向协高调。
第二十七条使用部门的职责:(一)新产品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论证单位技术和行政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完成论证阶段的标准化工作;指定相应机构或人员参与研制过程中的标准化技术评审,监督、检查标准和标准化要求的实施。
(二)新产品论证单位课题(工程)负责人应在提出的战术指标中贯彻有关标准,提出标准化要求;组织提出有关标准的制修)订项目建议。
第二十八条研制部门应在新产品研制设计师系统内建立新产品标准化工作系统,在总设计师和行政负责人的的领导及同级和上级标准化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
新产品标准化工作系统可由主管标准化工作的副总设计师、主任设计师、主管设计师组成,其具体人员设置应与该产品的设计师系统人员设置相适应。
第二十九条新产品标准化工作系统的主要职责:(一)提出贯彻和采用标准的原则,对重大标准的贯彻提出决策性建议;(二)完成方案阶段,工程研制和设计定型阶段的标准化工作;(三)组织制订、协调和审查标准及标准化文件;(四)负责新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的标准化审查;(五)协调系统、分系统、设备之间的标准化工作。
第四章计划、经费和其它保障条件
第三十条新产品研制的标准化工作的计划应纳入相应新产品研制计划和标准制(修)订计划。
第三十一条新产品研制阶段贯彻标准和标准化活动所需经费在新产品科研试制费中开支,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等,按计划管理渠道在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费中开支;制(修)订标准的经费根据标准的级别,按有关规定分别纳入国家或部门的技术基础科研费,企业标准制(修)订所需经费摊入产品成本或科研试制费;生产定型阶段贯彻标准和标准化活动所需经费摊入产品成本。
第三十二条新产品研制标准化工作系统的人员配备、物资及开展工作所需的
保障和条件由新产品研制行政指挥系统统一解决。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卫星研制标准化工作按本规定执行;预研和改进产品及材料、元器件研制的标准化工作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执行;预研和改进产品及材料、元器件研制的标准化工作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新产品研制各阶段标准化工作程序和文件可参见附表1、附表2(略)。
第三十五条各部门可根据新产品的不同类别及其研制管理程序,按本规定制订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由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