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退休申请流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参保职工退休申请
一、受理范围
参保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可由单位办理此事项。
二、单位操作步骤
1、单位到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上地、万寿路分中心五险征缴业务岗或海淀区街镇社保所办理账户信息采集;
(1)单位通知临近退休人员开具领取养老金专用银行卡(折);
(2)单位收集银行卡(折)复印件及手机号码;
(3)单位采集报送银行账户信息;
方式一: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采集:
①登陆/csibiz平台,使用单位数字证书(USB Key),进入网上申报系统;
②点击“申报业务管理”,进入“个人待遇支付类信息采集与变更”模块,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后点击“查询”进入个人采集界面,在下方“待采集或变更的待遇支付类信息”中录入账户等信息。
③点击“申报业务管理”进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模块,可采集手机号码。
④系统提示成功后即可,无需到社保中心审核。
方式二:单位通过“企业版软件”采集:
①登陆/csibiz平台,进入“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及最新升级补丁;
②进入“养老退休”/“银行信息采集”模块,录入临近退休的参保人员选择的代发银行账户信息等各项相关信息并保存,进入“养老退休”/“银行采集信息报盘”模块,点击“报盘”按钮,系统自动生成格式为(.dat)的报盘文件;
③单位携带报盘文件到社保中心、分中心或海淀区街镇社保所办理手续。
(4)单位查询或下卸信息核对结果;
(5)若信息核对不成功,根据相应原因进行再次采集;若在信息核对成功前已办理完退休人员登记,养老金发放至单位,由单位发放至退休人员本人。
2、单位到区人力社保局行政事务管理科审核档案;
3、单位到区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登记岗、上地、万寿路五险征缴业务岗、海淀区街镇社保所社保业务经办岗办理退休预审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一式三份;
4、单位到区人力社保局行政事务管理科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5、单位到区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登记岗、上地、万寿路五险征缴业务岗、海淀区街镇社保所社保业务经办岗办理五险在职转退休减少、医疗退休增加;
6、单位到区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及分中心支付岗或海淀区街镇社保所办理养老退休增加;
7、账户信息比对成功的退休人员可于办理次月15日后到自选的养老金代发银行领取养老金;比对未成功的,养老金将发放至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并由单位代发。
三、单位提交材料
1、单位办理账户信息采集需提交:
(1)通过“企业版软件”采集的需提交存有临近退休人员银行账户信息的报盘文件;
(2)通过网上申报系统采集的则无需提交材料;
2、单位办理退休预审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需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二份(可通过网站下载);
3、单位办理五险在职转退休减少、医疗退休增加需提交:
(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各一式二份(可通过网站下载);
(2)《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复印件一份;
(3)《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4)在职转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卡。
4、单位办理养老退休增加需提交:
(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原件一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外商投资企业提交);
(3)《北京市社会保险退休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可通过网站下载);
(4)《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一式三份(外商投资企业提交)(可通过网站下载)。
四、办理岗位及办理时限
1、办理岗位:
(1)办理账户信息采集、退休预审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四险“办理退休”减少、医疗“在职转退休”减少、医疗“新退休”增加的岗位:社保中心五险登记岗(南区一层)、上地、万寿路五险征缴业务岗、海淀区街镇社保所社保业务经办岗(可打印缴费情况)
(2)办理养老退休增加的岗位: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南区二层)、上地、万寿路分中心四险支付业务岗、海淀区街镇社保所社保业务经办岗
2、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注意事项
1、办理时间:
(1)办理账户信息采集、退休预审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五险在职转退休减少、医疗退休增加的时间:每月5-25日,节假日除外。
(2)办理养老退休增加的时间:每月5-20日,节假日除外。
2、报送材料使用A4纸。
3、单位应在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5个月开始为其办理账户信息采集,以确保其在退休手续办理完毕后能及时在自选的养老金代发银行领取养老金;
4、如需补发养老保险待遇需提交《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表》(表十六附表)一式二份、《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表》(表十六)一式二份及《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复印件一份(可通过网站下载)。
5、办理退休预审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时,若系统中信息与行政事务管理科出具的《视同缴费年限预审表》信息不符的,需进行信息变更。变更提交材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表》一式二份;《视同缴费年限预审表》原件或复印件一份。若要进行账户拆分,还需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情况拆分申请表》一式二份。
6、银行账户信息核对结果查询时间:
每月5日至9日报送信息,报送当月16日后查询或下卸银行卡(折)信息核对结果;每月10日至19日报送信息,报送当月26日后查询或下卸银行卡(折)信息核对结果;每月20日至25日报送信息,报送次月16日后查询或下卸银行卡(折)信息核对结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30-18: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