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最新收费标准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收费标准中有关计算单位含义
“点”——监测点
“项”——监测项目
“个”——样品个数,“单样”——单个样品
“次”——监测次数
“孔”——专门设置的监测孔
“单源”——单个污染源
监测点、孔的设置、样品个数和监测次数均按照国家发布的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确定。
采样收费标准
附件3:
样品测试费收费标准1、水质、水生生物、底质、土壤和固体废物测试费
注:样品预处理费:土壤、固体物、动植物为15元/项,废水为10元/项。
附件4:
其它技术服务收费标准
1、向委托监测单位以外的其他有关单位提供环境监测
数据和资料,可收取服务费,具体标准为:
(1)以监测企业为单位:40—100元/企业;
(2)以调查数据为单位:单项数据为2.5元/数据,省
和市地范围内整个行业系统的综合数据为30元/数据;
(3)国家机关或上级部门调取资料免费;
(4)为协调协作单位和扶贫项目提供服务,减半收费。
2、污染事故、仲裁、技术成果鉴定、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提高30%—50%收费。
3、监测交通费:市内用车200元/天.车,市外用车300
元/天.车。
4、监测人员现场勘察咨询费:高级工程师100元/人.天,工程师80元/人.天,助理工程师50元/人.天,其它人员30元/人.天。
主题词:价格环境监测收费标准调整通知
抄送:各设区市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省价格监督检查局,省财政厅票据管理中心。
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2007年12月29日印发校对:陈松共印:8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