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作业安全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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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立交工程
施工现场交叉作业安全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重庆新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2
二、工程的特殊情况--------------------------------------2
三、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2
四、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6
五、施工项目各分项安全措施------------------------------8
一、工程概况
泰山立交工程位于两江新区的北部新区的核心区域内,是红锦大道(南北向)与洪湖东路、泰山大道(东西向)相交形成的节点。立交形式采用泰山大道主线下穿现状红锦大道,泰山大道设置四条右转匝道与洪锦大道相连(采用右进右出交通组织形式),左转车辆通过路网解决,红锦大道去往龙湖方向的左转车辆采用一条左转下穿通道解决,出口接在云杉南路连接线上。现状洪湖东路宽42米,改建后42米宽,泰山大道连接洪湖东路与泰山大道西延段,主线双向4车道,两边各设右转匝道与红锦大道连接,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为城市次干道,改建段长200米,新建段长度695米(其中下穿道总宽19米,双向4车道,长80米)。现状红锦大道宽84米,双向6车道,外侧各设置辅道,行车速度为80km/h,为城市快速路,改建段长150米(左转下穿通道宽8米,单向车道,长160米)。现状云杉南路连接线宽26米,改建后33米宽,双向4车道,行车速度为30km/h,为城市次快速干道,改建段长240米。
二、工程的特殊情况
简述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基本情况:按国家高处作业规范规定,2米以上为高处作业。该工程2米以上施工内容为脚手架、模板安拆、钢筋绑扎、砼浇筑、水电安装、砌筑工程、挡墙工程、吊装、物料提升等都属高处作业。该工程在高处作业的同时,又存在交叉作业。如:起重吊装于脚手架搭设、模板安拆、钢筋绑扎、砼浇筑、物料提升以及其他作业,而且这些作业在施工时有相互交叉,给施工生产带来不便和作业人员安全受到威胁,为了使该工程的高处作业、交叉作业时人员不受到伤害,因此根据该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周围环境、作业环境,编制高处作业、交叉作业施工安全措施。
三、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3、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的不得进
行施工。
4、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5、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非作业人员不准在高处作业面上。
6、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7、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拆除或加以固定。
8、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对方平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到通道板和等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
9、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乱丢,传递物件静止抛掷。
10、雨天进行高处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11、对进行高处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
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跑风雪及风暴雨后,应对高处过夜的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12、因作业必须时,及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方可恢复。
13、防护棚及其他设施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与搭设。
1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对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症、癫痫病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5、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施工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16、施工地点部位如无法栓绑安全带时,应设临时拉绳供绑安全带或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网,否则禁止施工。
17、高处作业人员衣着轻便整齐、紧口,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拖鞋、硬底鞋或带钉易滑鞋等。
18、高处作业安全防护必须随主体工程增高,及时使设置高于1米。
19、任何人不准骑、坐、靠正在施工的栏杆、阳台板、墙头和砖、木垛上,更不准在防护栏杆外
侧作业。
20、凡高处作业人员严禁攀爬各种脚手架、结构架框或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严禁在设防
护的外墙外壁板及未安装牢固的模板、设备、管道、构件上行走。
21、高处作业人员及使用的料具、起重吊装设备等在任何情况下与送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22、在高处作业下方必须采取隔离措施,否侧禁止施工。
23、登高所用梯子应坚固轻便,梯子超过3米时中间应加设一道铁丝固定。
24、凡施工现场2米以上必须按TGT59-99标准全封闭进行安全防护,立网和平网按规定搭设。
四、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针对交叉作业施工现场和人员,在遵守文明施工一般安全要求的基础上,还应遵守交叉作业中相互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交叉作业施工中需遵守的一般安全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施工作业前对各班组进行班前安全交底;
2.施工前应对高空作业的防护器具进行自检;
3. 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栏杆、安全网、防护棚和示警围栏;
4.交叉作业中应设专人进行安全巡视和现场安全指挥;
5.夜间工作要有足够照明;
6. 施工人员必须体验合格,作业时需带安全帽,不准穿凉鞋、硬底鞋、塑料鞋及赤脚攀登;
7.作业中不准将工具、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索绑牢后吊运;
8. 六级以上大风时不能进行施工工作。
9.在机械下方交叉作业时,塔吊必须严格遵守十吊十不吊原则进行;
10.所有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支模、绑扎钢筋、挖掘机、运输车辆交叉操作时:
1.上下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同时操作;
2. 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堕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时,中间必须设计安全防护层(隔离层)。
3.吊运大型模板、砖、砌块、预制构件、石材等材料时不准超重、超高,提前警示吊运物路线上的操作人员;
4. 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机械正在的作业范围,施工人员必须让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不能人机抢道。
3、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
1.地面应设有安全区域,并派专人进行监护操作人员,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2.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岩边沿应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
3. 道路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物件。
4、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
1. 结构施工时,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
2.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以及处于起重机把扦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或防护棚。
5、交叉作业区段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