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判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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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判工作调研报告
行政审判是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是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推动这项工作,xxxx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刘康富的带领下,于8月下旬至9月下旬,就XX年以来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走访座谈、个别谈话、查阅案卷、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行政审判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一)县法院案件受理及审理情况:XX年以来,县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0件,审结34件,其中判决撤销行政行为4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7件、裁定撤诉17件、不予受理5件、移送其他机关办理1件。

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非诉执行案件20件,裁定准予执行14件,裁定终结审查2件,裁定不予受理1件,行政机关撤回执行申请3件。

三年来,全市十一个法院行政案件同期收案总数为355件,平均每个法院为件,我县法院收案数为60件,高出全市法院平均数27件。

(二)涉及行政争议的信访案件情况:调研组从县信访部门了解到,近年来,县信访局每年接待各类来信来访1000余件,其中反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法权益的大约在100件左右,约占10%;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室今年前八个月受理的50余件信访案件中,涉及行政争议的有近20件。

涉及行政争议的信访案件数量远远大于法院办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

这说明,行政诉讼的潜在案源大量存在。

(三)县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主要做法
1、积极探索行政协调机制,以务实的态度化解行政争议。

在严格依照行政诉讼法的前提下,县法院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方式,坚持庭前和庭上、院内与院外协调相结合,通过全方位的协调工作,使一些行政诉讼争议得到妥善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加强非诉案件执行,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严把立案审查关关口,凡行政机关履行程序不到位的,要求行政机关完善程序后才予以立案。

对行政机关合法的行政决定,依法裁定准予执行,并努力排除各种干扰,将案件执行到位。

近三年来,我县的一些非诉执行案件社会关注度高,尽管执行阻力很大,但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都比较好。

3、注重保障诉权。

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畅通行政诉讼渠道,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较好地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权利;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县法院认真落实改革要求,诉讼渠道进一步通畅。

调研组走访了部分原告当事人或代理人,他们对立案方面总体上是比较
满意的。

4、坚持能动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针对行政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发送司法建议,预防同类问题的再度发生;通过组织宣讲、举办专题培训等方式,为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人员讲授行政诉讼业务知识,帮助他们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行政审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对行政诉讼法学习宣传不够广泛深入。

调查显示,《行政诉讼法》在我县的社会知晓率不高,表现在:公民不知法、不懂法、“信访不信法”现象较为普遍,依法维权意识差、能力弱;行政机关学法不够,尤其是行政诉讼法重新修订颁布后,许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新法不知晓,更没有意识到新法实施后行政执法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

(二)行政审判和行政诉讼的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一是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主要表现在:行政机关不同程度的行政违法问题依然大量存在;行政权力干预行政诉讼和行政审判的现象依然没有消除;行政机关应诉意识淡薄、应诉能力弱的问题比较突出。

二是公民依法维权意识淡薄。

(三)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研究总结不够。

近年来,县法院致力案件的审理,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但是,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行政管理和执法方面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研
究总结不够,未能及时形成研究成果以引起相关机构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县法院曾就XX—XX年行政审判工作发布过“白皮书”,但近年来未能继续坚持)。

(四)行政审判工作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四个全面”的新常态。

一是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特别是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行政案件受案范围将不断扩大,行政审判改革势在必行,法院对此缺乏深入研究和应对措施,主动作为不够。

二是法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办案总量和效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三、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的建议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常态。

行政诉讼法重新修订颁布实施后,特别是我市司法改革将全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审理以后,对政府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机关以及人民法院务必高度重视,主动适应新常态,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的依法行政和行政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推动我县依法行政和行政审判工作上台阶。

(一)加强《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宣传,大力改善行政审判的司法环境。

政府及行政机关要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诉讼法》,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严格依法行政,将一切行政行为自觉纳入法治轨道。

县人民法院要加强《行政诉讼法》的培训辅导,深入行政机关和镇村社区
开展普法工作。

县司法局将行政诉讼法的普法宣传教育纳入即将启动的“七五普法”规划,努力提高《行政诉讼法》的社会知晓率,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

(二)坚持能动司法,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县人民法院要注重发挥司法建议作用,通过及时发送司法建议书、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不定期印发“送阅件”等方式,提出改进的建议,力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

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与配合,逐步建立多元化的行政纠纷解决途径,形成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推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要积极督促和指导县政府做好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工作,采取通知、提示、诉前指导等有效措施,促进政府及其部门切实重视行政诉讼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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