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县辖电子汇兑往来业务会计核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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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县辖电子汇兑往来业务会计核算手续
为准确、及时、完整地办理##县农村信用社县辖电子汇兑往来业务,根据《海北省农村信用社县辖电子汇兑往来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县农村信用社县辖电子汇兑往来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会计核算手续。
第一章、会计科目及凭证、账簿设置
第一条会计科目
(一)“4631县辖往账”
本科目核算信用社参加县辖电子汇兑往来业务发出的往账划收或划付款项。划收时记本科目贷方,划付时记本科借方。
(二)“4632县辖来账”
本科目核算信用社参加县辖电子汇兑往来业务收到的来账代付或代收款项。代付时记借方,代收时记贷方。
(三)“4635上年县辖往账”
本科目核算信用社上年度县辖往账款项。该科目除用于核算上年度县辖往账和划销余额外不得再有发生额。
(四)“4636上年县辖来账”
本科目核算信用社上年度县辖来账款项。该科目除用于核算上年度县辖来账和划销余额外不得再有发生额。
(五)“4639县辖汇兑汇差”
本科目核算各通汇社参加县辖电子汇兑往来业务所形成的应收、应付汇差。
以上五科目属资产负债共同类,依此排列在省辖相关科目之后。
新年伊始,将县辖往账、县辖来账科目的余额,不通过分录,由会计主管直接将以上两科目转入上年县辖往账、上年县辖来账科目。
(六)通汇社在“1127存出保证金”科目下设置“上存县辖清算资金”账户。
本账户核算通汇社存放在县辖清算中心用于清算县辖电子汇兑汇差的资金。清收汇差或缴存款项时记借方,清付汇差或退划款项时记贷方。
(七)在“2323信用社上存联社款项”科目下设置“县辖汇差清算资金”账户。
本账户属“县辖清算中心”专用账户,用于核算通汇社存放的用于清算县辖电子汇兑汇差的资金,通汇社缴存或清收汇差款项时记贷方,退划或清付汇差时记借方(注:实现统一法人后,清算中心和通汇社对汇差资金的清算都通过“社内往来”科目核算)。
“县辖清算中心”按通汇社设置“汇差清算资金”分户账。
第二条汇兑凭证
(一)电汇凭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代汇款人的回单;第二联代汇出社汇款人账户借方凭证;第三联作往账录入依据(并作为往账凭证凭证附件)。
(二)全国农村信用社(县辖)往账凭证,单式,分借方和贷方两种,分别代县辖汇兑往账科目借方和贷方凭证。
(三)全国农村信用社(县辖)来账借方凭证,一式三联。第一联转
账贷方凭证,由汇入社代县辖汇兑来账科目转账贷方凭证;第二联转账借方凭证,由汇入社代有关账户转账借方凭证;第三联付款通知,由汇入社办理转账后代付款通知。
(四)全国农村信用社(县辖)来账贷方凭证,一式三联。第一联转账借方凭证,由汇入社代县辖汇兑来账科目借方凭证;第二联转账贷方凭证,由汇入社代有关账户转账贷方凭证;第三联收款通知,由汇入社办理转账后代客户收款通知。
(五)全国农村信用社(县辖)往来汇差计算凭证,一式二联,第一联代借方凭证,第二联代贷方凭证。
第三条通汇社设置账簿、清单和报表
(一)账簿设置
1、往账分户账。逐日逐笔登记发生并上传的往账发生额和余额(按旬打印,整理成册,另行保管)。
2、来账分户账。逐日逐笔记载接收的来账发生额和余额(按旬打印,整理成册,另行保管)。
3、对账分户账(表外)。登记各通汇社上传的来账对账笔数和金额(按旬打印,整理成册,另行保管)。
4、往账总账。逐日记载往账合计发生额及余额(按旬打印,整理成册,另行保管)。
5、来账总账。逐日记载来账合计发生额和余额(按旬打印,整理成册,另行保管)
6、对账总账(表外)。逐日记载对账合计发生额和余额(按旬打印,
整理成册,另行保管)。
7、往账科目日结单。汇总记载当日往账科目业务笔数和金额,与往账数据核对相符(按日打印,整理成册,另行保管)。
8、来账科目日结单。汇总记载当日来账科目业务笔数和金额。与来账数据核对相符(按日打印,整理成册,另行保管)。
9、对账科目日结单(表外)。汇总记载当日对账业务笔数和金额,与正确来账数据核对相符(按日打印,整理成册,另行保管)。
上述账簿清算中心和通汇社都由计算机自动进行记载,自动进行核对平衡,随时可以查询和打印。通汇社应记载“4631、4632、4635、4636、4639”五个账户明细账,并每天与计算机打印的有关数据核对。
(二)清单和报表种类
1、往账业务清单(按日打印,整理成册,另行保管)
2、来账业务清单(按日打印,整理成册,另行保管)
3、汇差清算统计表(按旬打印,整理成册,另行保管)
4、来账待解(未对账)清单(按日打印,整理成册,另行保管)
5、查询查复清单(按日打印,整理成册,另行保管)
6、业务统计表(按月或按季打印)
上述清单和报表都由计算机自动进行记载,自动进行核对平衡,随时可以查询和打印。
第四条县辖中心设置账簿、清单、报表
(一)账簿设置
1、辖属机构往账分户账(按旬打印,整理成册,另行保管)。
2、辖属机构来账分户账(按旬打印,整理成册,另行保管)。
3、辖属机构对账分户账(按旬打印,整理成册,另行保管)。
4、辖属机构往账总账(按旬打印,整理成册,另行保管)。
5、辖属机构来账总账(按旬打印,整理成册,另行保管)。
(二)清单
未对账报单清单(按旬打印,整理成册,另行保管)
(三)报表
1、汇差清算统计表(按旬打印,整理成册,另行保管)
2、汇差清算一览表(按日打印,整理成册,另行保管)
3、业务统计表(按旬打印,整理成册,另行保管)
4、辖属资金状况表(按日打印,整理成册,另行保管)
上述账簿、清单和报表都由计算机自动进行记载,自动进行核对平衡,随时可以查询和打印。
第二章汇兑业务处理
第五条汇出社处理程序
(一)汇款人委托信用社办理电汇时,应填制电汇凭证一式三联,并在第二、三联上加盖预留印鉴。
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在汇入社支取现金,汇款人应在电汇凭证“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
(二)汇出社受理电汇凭证时,应认真审查:
1、凭证内容是否齐全、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