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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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 森林小镇 实施方案

创建 森林小镇 实施方案

创建森林小镇实施方案在创建森林小镇实施方案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对这个项目进行全面的规划和设计。

森林小镇是一个以自然环境为特色的社区,我们的目标是打造一个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居住和休闲场所。

在实施方案中,我们需要考虑到自然保护、社区建设、生态旅游等多个方面,以确保整个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我们需要对森林小镇的地理位置进行评估和选择。

理想的位置应该是在自然环境优美、植被茂密的地区,同时也需要考虑到交通便利和基础设施的配套情况。

选择合适的地理位置对于森林小镇的发展至关重要,它将直接影响到项目的可持续性和吸引力。

其次,我们需要进行生态环境评估和保护规划。

在建设森林小镇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充分尊重和保护自然环境,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我们可以通过植树造林、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式来实现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也可以借助生态旅游等方式来提高人们对自然环境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接下来,我们需要进行社区建设规划。

森林小镇不仅仅是一个自然环境优美的地方,更是一个可以让人们安居乐业的社区。

我们需要规划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居住环境改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以确保居民在这里可以享受到高品质的生活。

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考虑到森林小镇的旅游开发和推广。

生态旅游是森林小镇的一大特色,我们可以通过开发户外运动项目、生态农业体验、自然教育活动等方式来吸引游客,同时也可以通过宣传推广来提高森林小镇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最后,我们需要进行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规划。

在整个实施方案中,我们必须充分考虑到项目的长远发展,避免盲目追求短期利益而忽视了对自然环境和社区居民的影响。

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制定环境保护政策、推动社区参与等方式来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创建森林小镇实施方案需要我们全面考虑自然环境、社区建设、生态旅游和可持续发展等多个方面。

只有在全面规划和设计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打造一个真正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森林小镇,让人们在这里可以享受到高品质的生活和休闲体验。

县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县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前言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富有特色、文化、科技、智慧、绿色、低碳、共享的国家森林城市,为加快县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步伐,本文将探讨实施方案。

一、省级政府工作部署依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省林业和园林局继续指导市县有序推进县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县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意义•提升城市品质和文化内涵,创建城市特色景区;•推进城市工业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升级,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保障城市生态安全和城市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到2025年,县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面积达到5000公顷,城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35%以上,公园绿地建设面积达到每千人100平方米以上。

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共包括以下六个方面内容:1. 增加绿化覆盖率以增加城市绿地覆盖率、提高城市绿化质量为核心,营造森林城市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的生态品质。

任务目标•到203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城市绿地覆盖率达到45%以上;•增加城市公园建设,打造市民休闲运动的优质空间。

2. 推进城市主干道绿化建设以推进城市主干道的绿化建设为主线,以“绿色城市、美丽家园”为目标,营造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任务目标•重点加强城市主干道景观绿化,建立绿色发展示范带,打造城市景观品牌;•增加市民爱绿意识,提高环境保护责任意识。

3. 加强公园建设重点加强市区、县城公园建设,打造优质、成熟、频繁、规范的城市公园系统,为市民提供高品质生态空间。

任务目标•到2030年,全市公园、绿地每千人占有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加强公园标准化建设,要求公园设施、景观和服务达到国家标准。

4. 推进“故乡美化工程”推进县城、乡镇、村庄美化工程,重点加强城市路灯、背街小巷升级改造,打造现代化、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

任务目标•大力开展“背街小巷”绿化行动,提升城市品质;•实现森林城市“厕所革命”,提高公共卫生设施服务水平。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3]57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3]57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正文:----------------------------------------------------------------------------------------------------------------------------------------------------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3〕57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质和人民生活质量,加快生态城市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目标,根据《国家森林城市申报办法》和《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市城乡建设规划的总体布局,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绿化理念,紧紧围绕“山水花园城市”建设的目标,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动力,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办林业、全民参与绿化的积极性,深入推进“绿色镇江”建设,加快提升全市森林资源总量,不断提高人居环境和城市品质,为全市人民提供良好的生态和人居环境。

二、目标任务2013年,全市新造林面积16.9万亩,四旁植树325万株,森林覆盖率(扣减自然湿地面积)达到35%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1平方米;水岸绿化率达到85%,道路绿化率达到90%以上,城市森林自然度不低于0.5;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市民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支持率达到90%以上、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实现生态环境更加良好、森林功能更加完备、绿化网络更加健全、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意识深入人心。

围绕森林城市创建目标,要高标准、高规格、高水平的编制森林城市创建规划,把森林城市建设与统筹城乡发展结合起来,与“山水花园城市”建设结合起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09•【字号】顺政办发〔2020〕7号•【施行日期】2020.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顺政办发〔2020〕7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顺义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9日顺义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为构建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更好地服务城乡居民,北京市全面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森工作”),按照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首绿办函〔2019〕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为遵循,坚持“亲近自然山水、倡导低碳生活”理念,依托顺义区“一港、两轴、三带、多点”功能布局构建绿色空间,着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生态保障。

二、工作目标秉承“森林城市”建设理念,以乡土树种为主,营造健康的、近自然的森林城市网络体系,积极推动城市林业经济和生态文化全面发展,提升城市森林管理水平,发挥森林综合效益,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城市森林体系,到2023年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标体系要求,达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标准。

三、实施步骤(一)创建准备阶段(2019年—2020年)1.编制工作方案。

2019年1月—2020年3月,区园林绿化局组织起草《顺义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针对创森5大类36项评价指标要求,征求成员单位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4.03•【字号】芜政〔2017〕12号•【施行日期】2017.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芜政〔2017〕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建设森林城市,是加快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的创新实践,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

为进一步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水平,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打造城市升级版,实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根据《芜湖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6—2025年)》和《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创新型生态强省的战略部署,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把生态文明作为城市核心竞争力来打造,紧紧围绕“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主题,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以增进居民生态福祉为主要目标,以“十大工程”为重点任务,实现森林进城、入村、绕路、依水、围田、悦人、入心、惠民,在芜湖市域内逐步建设完备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城市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城市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和健全的城市森林支撑保障体系,打造皖江生态样板,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芜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森林惠民;坚持保护优先,师法自然;坚持城乡统筹,一体建设;坚持科学规划,持续推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二、总体布局及目标(一)总体布局。

按照芜湖“山水相间、城林交融”的森林城市发展理念,总体布局为“一核携四星、一廊串多点、三网连三区”。

“一核”,指以中心城区为芜湖市城市森林体系建设的核心区域。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伦春自治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伦春自治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伦春自治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鄂政办字[2012]19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伦春自治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字〔2012〕1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旗内各大企业:经旗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旗林业局制定的《鄂伦春自治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通知鄂伦春自治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旗委、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

现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和《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市委二届十六次全委会议和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大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为目的,以科技为先导,以法律为保障,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的原则,坚持生态立旗发展战略,打造生态优良,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格局,努力实现鄂伦春自治旗美丽与发展双赢的目标。

二、总体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以“自然和谐,森林与草原相拥;有进有退,美丽与发展双赢”的理念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通过实施城乡森林生态建设工程,林区、农区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河流湿地生态建设工程,绿色廊道生态建设工程,有效保护和恢复天然林资源,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提高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条件;加大我旗水土流失治理力度;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实现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旅游产业化进程,实现特色产业富民目标;达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范文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范文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范文为配合全市做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我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和三峡国际旅游最佳目的地城市建设,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升伍家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

根据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突出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坚持“亲近自然山水、倡导低碳生活”的理念,认真实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题工程,形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伍家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为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贡献力量。

创建活动实行政府主导、全员共建、目标管理、效益兼顾的原则。

二、创建原则1、政府主导原则。

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XX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创建领导小组),以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

2、全员共建原则。

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在全区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全社会自觉参与创建活动。

3、目标管理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要求,制定我区创建目标和标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区创建领导小组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创建目标。

4、效益兼顾原则。

我区创建工作要与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提升伍家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密切结合。

三、工作目标1、总体目标: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指标体系要求,积极配合我市做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确保一年使全区各项指标达到要求,积极支持宜昌建设成为国家森林城市。

2、具体目标:重点生态区之间建有宽度50米的城市森林生态廊道;骨干河流、道路的沿线建设宽度20米的近自然森林景观林带。

江、河、湖、库、渠等水体沿岸绿化率达到80%以上;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率达到80%以上。

平原、丘陵区农田林#控制率达到90%以上。

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建有防护绿化隔离林带。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2013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发[2013]7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2013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发[2013]7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2013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2013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发〔2013〕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枣庄市2013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枣庄市人民政府2013年3月1日枣庄市2013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步伐,根据《枣庄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为指导,以《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为依据,按照生态优先、产业支撑、文化引领的基本思路,采取综合措施,加快创建步伐,注重创建实效,提升创建水平,全面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系统创建、低成本创建的原则;总体布局坚持以造林绿化为重点,造林绿化、林业产业、森林生态文化、森林资源保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五大任务”全面推进的原则;区域布局坚持以中心城区环城森林公园建设、峄城冠世榴园扩建、枣临高速和抱犊崮旅游大道通道森林四大工程建设为重点,其它重点部位全面推进的原则;造林绿化坚持以山丘森林为重点,通道森林、城市森林、水系森林、山丘森林、平原森林、镇村森林等“六大”森林全面推进的原则,坚持2012年未完成的造林绿化任务和2013年造林绿化任务同时完成的原则;工作方式坚持政府主导、上下联动、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资金投入坚持生态公益项目由财政投入为主,商品经济项目由企业、个人投入为主,大力增加创森投入的原则。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04•【字号】宜府办发[2010]110号•【施行日期】2010.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0]1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宜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0年九月四日宜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创建原则(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突出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坚持“亲近自然山水、倡导低碳生活”的理念,认真实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题工程,形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宜昌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三峡国际旅游最佳目的地城市建设。

(二)创建原则。

政府主导,全员共建,目标管理,效益兼顾。

二、工作目标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指标体系要求,努力建设林业生态、林业产业和生态文化三大体系,确保两年把宜昌建设成为国家森林城市。

(一)建设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

全面实施《宜昌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

今明两年,积极推行“以工程项目为主要依托、以基地造林为主要形式、以社会造林为主攻方向、以产业发展为内生动力、以科学技术为建设支撑”的造林新机制,努力培育新的造林主体,充分吸收社会资金,调动社会造林的积极性,争取集中连片植树造林1000亩以上的基地达到60个以上,促进造林树种多样化,不断提高植树造林质量。

奉贤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方案公示

奉贤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方案公示

奉贤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方案公示摘要:一、引言二、奉贤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方案的背景和意义三、奉贤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方案的主要内容1.加强生态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2.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品质3.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高森林效益4.推广绿色生活,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四、奉贤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方案的实施措施1.加大财政投入,保障项目资金2.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3.严格监督考核,确保任务落实五、奉贤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方案的预期成果六、结语正文:奉贤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方案公示为了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形象,我国上海市奉贤区提出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方案。

本文将对这一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一、奉贤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方案的背景和意义奉贤区作为上海市的一个重要城区,在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着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严峻挑战。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对于提升奉贤区的城市形象、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奉贤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方案的主要内容1.加强生态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奉贤区将通过加大植树造林力度、优化绿地布局等措施,确保绿化覆盖率不断提高,为居民提供优美的生活环境。

2.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品质奉贤区将对城市空间进行合理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

3.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高森林效益奉贤区将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森林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发挥森林在生态、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综合效益。

4.推广绿色生活,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奉贤区将通过举办各类环保活动,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绿色生活,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三、奉贤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方案的实施措施1.加大财政投入,保障项目资金奉贤区将加大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确保项目资金充足,推动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奉贤区各相关部门将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方案的实施。

乡镇造林计划书

乡镇造林计划书

乡镇造林计划书1. 引言乡镇造林计划旨在通过大规模植树造林,改善环境、保护生态、提升生活质量。

本计划书旨在详细介绍乡镇造林计划的目标、计划内容、具体实施方案等方面的内容。

2. 目标本乡镇造林计划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植树造林活动,实现以下目标:•保护生态环境:增加植被覆盖率,改善空气质量,减少土壤侵蚀,提升乡镇生态环境质量。

•提供生态福利:增加绿色空间,提供休闲娱乐场所,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培养生态意识:通过乡镇造林活动,提高居民对生态保护的认识和意识,推动居民参与到生态建设中。

3. 计划内容乡镇造林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选址规划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通过调查和评估确定适合进行植树造林的地点。

重点考虑土地资源、水源条件、气候条件等因素,并结合居民需要和发展规划,确定合适的选址。

3.2. 植树种类选择根据选址规划的结果,结合当地土壤、气候等条件,选择适合本地生长的树木种类。

重点考虑树木的生长速度、适应性、经济价值等因素,以确保植树造林的效果和效益。

3.3. 植树造林方案设计根据选址规划和树木种类选择,制定详细的植树造林方案。

包括:植树密度、间距、行列布局等。

同时,需要考虑树木的生长周期和维护管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管理计划。

3.4. 预算和资金筹措制定乡镇造林计划所需的预算,并制定资金筹措方案。

考虑到乡镇造林计划是长期的工程,需要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和保障。

3.5. 组织安排和实施制定乡镇造林计划的组织安排和实施方案。

明确各级组织机构的责任和任务分工,确保乡镇造林计划的顺利实施。

同时,重点考虑居民参与和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4. 实施方案本乡镇造林计划的实施方案如下:4.1. 选址规划通过调查评估,确定乡镇周边适合进行植树造林的地点。

重点考虑土地资源、水源条件、气候条件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选址。

4.2. 植树种类选择根据选址规划确定的地点,结合土壤、气候等条件,选择适合生长的树木种类。

创建森林村庄工作方案

创建森林村庄工作方案

创建森林村庄工作方案1. 引言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人们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对于环保、可持续发展越来越重视。

森林村庄是一种以生态、环保、低碳为主题的社区发展模式,它能够让人们在自然环境中享受安逸的生活,同时也能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2. 建设思路(1)区域选址森林村庄的建设需要选取优美的自然环境作为基础。

选址时要考虑到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条件等因素,优先选择自然环境好、交通便捷的地区。

(2)节约资源森林村庄建设要注重节约资源,采取环保节能措施,减少土地占用和建筑面积,避免过多浪费。

(3)保护生态环境森林村庄建设要根据当地生态环境特点,采取措施保护植被、水体、生物等自然资源,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营造宜居环境建设森林村庄时,要注重营造宜居环境,针对当地的自然环境特点和气候条件,采用相应的建筑材料和设计方法,建设出适合居住的房屋和公共设施。

3. 工作重点(1)生态环境保护针对选址地点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环保,包括建立完善的环保机制,实施土地资源保护、生态保护和气候保护等措施,积极推广生态农业和园艺,营造出绿色、生态的环境。

(2)公共设施建设设立必要的公共设施,包括新建或改造道路、公园、儿童游乐场、体育场等设施,为居民提供便利的生活和娱乐条件。

(3)社区服务根据当地的人口规模和需求,设立医疗保健机构、教育机构、文化娱乐设施、商业服务机构等,为居民提供多元化的服务。

(4)宣传教育加强宣传,向公众普及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知识,呼吁公民关注和保护环境,共同为建设森林村庄作出努力。

4. 实施步骤(1)项目策划:明确建设目标和目标人群,制定相应的规划方案。

(2)项目申报:根据国家相应政策和要求,向相关地方政府提交申报书,并适时向社会各界宣传和推广。

(3)项目立项:由当地政府审批,对项目进行立项,并于当地政府协助下制定详细的计划。

(4)项目实施:按照计划进行项目实施,实施生态环保、公共设施建设、社区服务等工作。

乡村森林村庄建设方案

乡村森林村庄建设方案

乡村森林村庄建设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对生活质量的追求,乡村旅游备受关注。

乡村森林村庄建设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

乡村森林村庄既能提供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和休闲娱乐项目,也能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改善。

本文将从森林资源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开发等方面提出乡村森林村庄建设的方案。

二、森林资源利用1.科学规划森林资源:根据当地的地理气候条件,合理规划乡村森林村庄的用地。

将不同功能的区域划分清晰,例如建设休闲娱乐区、生态风景区等。

2.引进适宜的植被:根据不同地域的特点,引进适宜生长的植被,提高森林的覆盖率。

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将林木用于建筑、家具、手工艺品等方面,推动当地林业产业发展。

3.加强森林的保护: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森林的保护和管理,禁止乱砍滥伐和乱采乱挖行为。

引导居民和游客爱护森林,促进森林的可持续发展。

三、基础设施建设1.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乡村森林村庄需要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包括水、电、道路等。

通过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水平,并为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2.建设生态环保设施:在乡村森林村庄中建设生态环保设施,例如垃圾处理中心、污水处理设施等,保障乡村的环境卫生。

3.联网通信设施建设:为了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需要在乡村森林村庄建设高速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络。

这将促进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并便利居民的生活。

四、旅游开发1.搭建旅游接待设施:建设酒店、民宿、旅游服务中心等旅游接待设施,提供舒适的住宿、餐饮、导游等服务,满足游客的需求。

2.开展丰富多样的旅游活动:以当地的自然资源和农业文化为基础,开展各种旅游活动,例如登山、徒步、采摘等。

同时,还可以推出特色项目,例如农家乐、农产品展销等。

3.宣传推广乡村森林村庄: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推广乡村森林村庄的特色,吸引更多游客前来参观游玩。

可以进行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利用社交媒体、旅游网站等平台进行推广。

4.建立保护机制:制定保护乡村森林村庄的政策和措施,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2.25•【字号】绍政办发〔2013〕33号•【施行日期】2013.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3〕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绍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绍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近期重点项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2月25日绍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绍兴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推进“森林绍兴”建设的意见》,我市决定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弘扬生态文明为主线,进一步树立“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绿化理念,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和美丽绍兴,充分利用绍兴经济社会优势和自然山水、森林资源优势,结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培育、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着力构建综合效益显著的生态屏障,努力把绍兴建设成为资源优质高效、生态环境宜居、生态文化繁荣的国家森林城市。

(二)总体目标。

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形成“城乡森林化、通道林荫化、水岸绿茵化、农田林网化”的城市乡村统筹、山水路田一体、防护功能完备的城乡森林生态体系,至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1%、人均公园绿地14.5平方米,乔木树种面积比例达到80%以上。

力争2015年底前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二、范围和主要建设任务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范围为全部市辖行政区域,包括市本级和六个县(市、区),主要建设任务是实施八大系列工程。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宣传方案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宣传方案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宣传方案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弘扬城市绿色文明,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和谐城市的重要载体。

自2016年8月,市委、市政府就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纳入“四创两争”总体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昆通[2016]21号)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加快我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步伐,确保2016年达到创建目标,特制定以下宣传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建设为主题,以倡导生态文明,提升生态文化为目标,以全民义务植树为措施,按照城乡一体、林水相依、生态和谐的理念。

严格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评价体系对生态文化普及对“知晓率”和“支持率”的要求,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全面提升市民生态保护意识,努力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全面推动森林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层层动员,广泛宣传的原则。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落实专人负责,做到周密布署,精心设计载体,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二)形式多样化,渠道多元化、时间常年化,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分阶段地持续推进的原则,加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宣传力度。

(三)切入准、形式活、立意新的原则。

要寻找闪光点,提练老百姓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活动,让市民乐于接受,乐于参与。

三、工作目标根据《中共**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昆通[2016]21号)精神和《**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要求,为积极推动我县森林城市建设,促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和现代林业发展,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我县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加大宣传的深度和力度,切实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力争早日实现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目标。

四、宣传内容1.宣传创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相关知识、会议精神、决策部署、工作措施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国家森林城市的积极性。

2024年乡镇林业生态建设的工作计划

2024年乡镇林业生态建设的工作计划

2024年乡镇林业生态建设的工作计划一、背景概述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乡村环境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乡镇林业生态建设作为保护和改善乡村环境的重要举措,在2035年乡村振兴战略中备受关注。

为了加强乡镇林业生态建设,制定2024年的工作计划势在必行。

二、总体目标2024年乡镇林业生态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加强管理,增加绿化覆盖率,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三、重点任务1. 提高林业管理水平乡镇林业的管理是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的关键。

我们将加强对林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和专业知识水平。

同时,加强对各类林业资源的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林地使用制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 加强森林保护森林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乡村环境保护的重要一环。

我们将制定森林保护的整体规划,增加森林保护区的面积,完善保护区的管理机制。

同时,加强对森林火灾、虫害等灾害的防控工作,提高森林的抗灾能力。

3. 推动绿化行动加强城乡绿化,提高乡村环境的美观度和生态效益。

我们将组织相关部门和志愿者开展大规模的绿化行动,增加乡村绿地和公园的建设,培育形成以乡村为特色的绿道和景观廊道。

同时,推动农村的种植业向绿色环保方向发展,减少农业对环境的污染。

4. 促进生态农业发展生态农业是推进乡镇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途径。

我们将鼓励农民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采用生态农业的技术和模式,减少农业对生态环境的损害。

同时,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管,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5. 推动生态旅游发展生态旅游是乡镇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支撑。

我们将积极开发乡村旅游资源,提升乡村旅游的服务质量。

同时,加强乡村旅游的规划和管理,保护好乡村的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推动乡村旅游与乡村振兴相结合。

四、落实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对工作进展的监督和考核。

关于创建森林城市活动方案(完整版)

关于创建森林城市活动方案(完整版)

关于创建森林城市活动方案关于创建森林城市活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建设生态文明新,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我镇整体形象,加快推进全区创建“森林城市”工作,根据府办15号文件精神,结合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一)基本原则。

民生为本、生态优先;林水结合、城乡一体;政府主导、公众参与。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市、森林、民生为主题,以科学的规划引领森林城市建设,以创新的理念支持森林城市建设,以利民的工程推进森林城市建设,以科技的手段支撑森林城市建设,以和谐的文化提升森林城市建设,以过硬的措施保障森林城市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进一步打造和谐、文明、秀美、绿色的新。

二、目标任务(一)、新植任务:1、独三公路森林走廊6.4公里。

2、村道公路60.8公里,社道公路138.8公里。

、补植任务:1、街道绿化;2、单位和居民楼顶绿化;3、单位和居民放置阳台盆花。

三、工作责任(一)、新植工作1、独三公路森林走廊由镇林业站完成绿化建设任务,绿化地段经过的村、组必须配合,积极协调土地,调处纠纷。

2、村、社道公路由各村统一组织绿化,解决好栽植中遇到的所有问题。

(二)、补植工作1街道绿化由居委会负责,建管站,林业站监管,驻村干部督促落实。

2、楼顶绿化和阳台的盆花由单位负责人和居委会负责人进行绿化和补植。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镇成立创森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区创建要求,制定我镇目标考核办法,对创建工作实行定期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二)加强多元投入,加快创建进程建立政府导向投入,企业主体投入,社会广泛投入的多元投入机制,积极吸引国内外资金投向森林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

镇财政每年安排创森专项资金用于编制创建规划和日常管理考核、奖励等。

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各自职责,加大绿化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造林、生态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采取单位承包、社会捐赠等多渠道吸引各类资金投向森林生态建设。

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流程

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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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不断加强森林生态建设,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森林生态体系,实现“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森林城市建设目标,按照石林县委、县人民政府“四创两争”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确保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的实现,结合XX 乡实际,特制定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生态林业构筑绿色屏障、特色林业壮大绿色产业、人文林业弘扬绿色文化的原则,以生态建设为核心,以林业重点工程为载体,以集体林权改革为动力,加快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大力培育、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全面提升我乡整体绿化水平,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任务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高效的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按照目标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

XX年底实现行政辖区范围内道路绿化率100%,河道、沟渠绿化率100%;每个自然村庄房前屋后绿化率30%以上,面山宜林荒山绿化率100%,综合林木绿化覆盖率达5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52%以上;区域内森林覆盖率达到39.46%以上,
林木绿化率达到41.46%以上。

确保辖区内通过道路、河道、沟渠绿化和农田林网绿化建设形成闭合相连,乡、村庄绿化全覆盖。

乡政府所在地绿地率达到38%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城乡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

集镇、村庄、交通沿线面山、荒山绿化率达80%以上。

集镇、村庄、交通沿线面山“五采区”关停率90%以上,绿化率80%以上。

认真组织创森宣传,鼓励群众人人参与创森活动,村民知晓率达90%以上。

严格执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乡、村、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以上;调整种植业结构,加快绿化种植,提高森林覆盖率。

相关管理制度配套齐全,执法严格有效,无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和树木等绿化成果案件。

准确把握森林城市的功能定位,在市总体规划和县实施规划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辖区内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实施指标,确定绿化用地布局、规模,落实到各村委会、村小组。

创建工作期间,按照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安排部署,按时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并于每年的10月30日前将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上报县创森办。

建立健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档案和工作台账。

三、主要目标责任内容
结合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责任,XX年至XX年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中要完成以下8项工作:
XX年底实现每个自然村庄房前屋后绿化率30%以上。

责任部门: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责任人:龙志彬
具体负责人:瓦有林,各联系点领导,各村委会四职干部
完成时限:XX年9月30日
XX年底实现行政辖区范围内河道、沟渠绿化率100%。

责任部门:乡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责任人:赵志萍
具体负责人:王树华,各联系点领导,各村委会四职干部
完成时限:XX年9月30日
XX年底实现行政辖区范围内道路绿化率100%。

面山宜林荒山绿化率100%,综合林木绿化覆盖率达5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52%以上;区域内森林覆盖率达到39.46%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41.46%以上。

责任部门:乡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责任人:赵志萍
具体负责人:王树华,各联系点领导,各村委会四职干

完成时限:XX年9月30日
XX年底乡政府所在地绿地率达到38%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城乡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

责任部门: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责任人:龙志彬
具体负责人:瓦有林,各联系点领导,各村委会四职干部
完成时限:XX年9月30日
集镇、村庄、交通沿线面山、荒山绿化率达80%以上。

责任部门:乡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责任人:赵志萍
具体负责人:王树华,各联系点领导,各村委会四职干部
完成时限:XX年9月30日
集镇、村庄、交通沿线面山“五采区”关停率90%以上,绿化率80%以上。

责任部门:乡国土资源所,各村委会
责任人:龙志彬
具体负责人:丁亚军,各联系点领导,各村委会四职干部
完成时限:XX年9月30日
认真组织创森宣传,鼓励人民群众人人参与创森活动,市民知晓率达90%以上。

责任部门:乡宣传部门,各村委会
责任人:秦磊
工作人员:刘俊
完成时限:XX年9月30日
严格执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乡、村、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以上;调整种植业结构,加快绿化种植,提高森林覆盖率。

相关管理制度配套齐全,执法严格有效,无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和树木等绿化成果案件。

责任部门:乡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责任人:赵志萍
具体负责人:王树华,各联系点领导,各村委会四职干部
完成时限:XX年9月30日
四、保障措施
统一思想,强化组织保证。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时间紧迫。

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力量凝聚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各个环节,乡人民政府成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

政委:普建勇
指挥长:李忠华
常务副指挥长:赵志萍
副指挥长:王余秋
李雪梅
秦磊
李云湖
龙志彬
朱树霖
成员:徐丽华
方郭彬
王树华
周春兴
岭云春
瓦有林
丁亚军
刘俊
乡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创森工作的各项事宜,具体负责创森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督促、检查、考核。

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乡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由王树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牛建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收集整理各责任部门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相关材料及上报工作。

明确任务,强化督查。

为确保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的推进,实行严格的目标考核管理。

目标任务纳入乡对村委会、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对完不成任务和达不到要求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加大投资,保障进度。

不断增加财政投入,同时,动员各行业、各单位参与创森活动,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或义务承担绿化建设。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发挥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宣传工作。

通过设立创建专题、专栏等形式,大力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创建森林城市的重大意义,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真正形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浓厚氛围。

加强督查,抓好质量。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力度,成立督查队伍,采取不同形式对各重点工程、各成员单位工作进行督查。

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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