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金融法规课件17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央银行借款、向国际金融市场借款等。资产业务则是贷款和投资。
中间业务主要是围绕借款项目和借款单位的专项资金划转及其他 金融服务。政策性银行的业务经营方式一般采用代理制,即委托 商业银行调查、发放、检查和收回。 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规则的制定和实施以保本或微利经营为原 则,以确保政策性银行经营宗旨的实现。
4.中国政策性银行的组织体制与治理结构 (1)中国政策性银行的组织体制 (2)中国政策性银行的治理结构
第二节 中国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
1.中国政策性银行的建立 2.中国政策性银行的法律地位及资本 3.中国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范围及业务规则 4.中国政策性银行的组织体制与治理结构
1.中国政策性银行的建立 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 提出深化金融改革,组建政策性银行。 1994年,我国建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 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务院通过下发组建通知的形 式,对三家政策性银行的性质、任务、资金来源、资金运用、经 营管理进行了规范。
③中国进出口银行
在机构设置上实行单一体制 ,本部设在北京,不设营业性分
支机构 。信贷业务由中国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代理。可在个别大
城市设派出机构(办事处或代表处),负责调查统计、监督代理 等事宜。
2.中国政策性银行的治理结构 中国的政策性银行直接隶属于国务院,其行长、副行长均由 国务院任免 。政策性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其业务方针、计划和
理。资金主要用于办理由国务院确定、中国人民银行安排资金并
由财政予以贴息的粮食、棉花、油料、猪肉、食糖等主要农副产 品的国家专项储备贷款;办理粮、棉、油、肉等农副产品的收购
贷款及粮油调销、批发贷款;国务院确定的扶贫贴息贷款、国家
确定的小型农林牧水利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办理中央和省 级政府的财政支农资金的代理拨付,为各级政府设立的粮食风险 基金开立专户并代理拨付。
③外汇业务
1998年7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申 请扩大外汇业务的批复》([1998]汇管复字第348号),批准国 家开发银行可以经营的外汇业务有: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 还款、国际结算、外汇借款、同业外汇拆借、发行股票业务以外 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股票业务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汇担保、 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2.中国政策性银行的法律地位及资本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三家政策 性银行都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银行金融机构,是独立的法
人,属国有独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和保本经营、企业化
管理。
3.中国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范围及业务规则 (1)国家开发银行的业务范围 (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
(1)中国政策性银行的组织体制 ①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在机构设置上实行总行、分行、支行制,总行设在北京。总
ຫໍສະໝຸດ Baidu
行对分支行实行垂直领导。其分支机构的设置须经中国银监会批
准。
②国家开发银行
在机构设置上实行总分行制 ,总行设在北京。根据精干、高
效原则,设置若干职能部门,不设分支机构,根据业务发展的需 要,经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置必要的分支行。
④其他业务
1998年以后,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和属于国家开发银行业务范围 的世界银行贷款的转贷业务由国家开发银行承担。
(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 ①资金来源业务 主要有资本金、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发行金融
债券、财政支农资金、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和境外筹资等。
②资金运用业务
目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实行信贷规模控制下的计划管
重要规章、行长的工作报告、筹资方案和贷款项目、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由行长主持的行长会议研究决定。 政策性银行设立监事会,其成员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和其他人员组成。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
检查政策性银行执行国家方针政策的情况、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 监督评价政策性银行行长的工作并提出任兔、奖惩建议。监事会 对政策性银行的具体业务不得干预。
信贷的转贷,以及中国政府对外国政府贷款、混台贷款的转贷办
理国际银行间的贷款,组织或参加国际、国内银团贷款、出口信 用保险、出口信贷担保、进出口保险和代理业务尚批准的外汇经
营业务。
(4)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规则
政策性银行的业务主要是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中间业务。 负债业务主要是发行金融债券和借入款,包括向财政借款、向中
政策性银行对其派出机构、分支机构实行垂直领导 。 政策性银行在分支机构设置和业务上要接受中国银监会和中
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其分支机构的设立须经过中国银监会的
批准 。
(3)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业务范围
(4)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规则
(1)国家开发银行的业务范围 ①资金来源业务 主要包括国家预算安排的经营性建设基金、财政贴息资金、向 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向社会发行一定数量的财政担保建设债 券、向国外筹集资金、财政拨付的资本金等。
②资金运用业务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仍实行信贷规模控制下的计划管理。 资金主要用于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项目;直接关系增强综合 国力的支柱产业中的重大项目;重大高新技术在经济领域应用的 项目;跨地区的重大政策性项目;由国家计委、经贸委、财政部 和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商定的其他政府性项目;设备储备贷款业务。
(3)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业务范围 ①资金来源业务 包括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在境内发行金融债券和境外
发行有价证券、从国内外金融机构筹资。
②资金运用业务
目前,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贷款实行信贷规模控制下的计划管理 主要是为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提供卖方信贷、 买方信贷。
③其他业务
主要是办理与机电产品有关的外国政府贷款、混合缴款、出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