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乘坐非法校车告家长书(承诺书含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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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乘坐非法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承诺书

2014年7月10日下午5时许,湖南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桥村乐乐旺幼儿园所属园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途径湘潭市交界的长沙市岳麓区干子村时,

翻入水库。此事故共致

当前,社会上还存在非法接送学生和幼儿的车辆,这些车辆质量性能不符合校车安全标准,驾驶员安全意识不足,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为了减少或杜绝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证孩子安全上下学,作为一名孩子家长,我承诺:

一、教育好自己的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下学。

二、为了孩子的安全,克服困难按时接送孩子上下学,特别是遇有暴雨、大风、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等恶劣天气。

三、只让孩子乘坐有“校车”标识的校车上下学。不贪图便利或为了省心,让孩子乘坐无校车标识、无证、无牌或不合手续的报废车、拼装车、农用车、“黑车”、“病车”、和超载、超速车等违规车辆上下学,任何时候都要拒绝搭乘违法车辆。发现亲朋好友中有乘坐非法车辆上下学现象的,及时对其进行宣传和劝说。

四、接送自己孩子上下学时车辆不搭载别人孩子上下学。

五、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有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或没有校车标识的非法校车运营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运输或教育部门进行举报。

六、学校使用无“校车”标识的车辆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以及社会、教师运用私家车接送孩子上下学收费跑营运的做法都是违法的。安检、交通和教育等部门将严厉打击包括学校非专用校车以及社会、教师非法营运在内的行为。

七、非专用校车如果接送孩子收费,不论出于什么原因,这其实已经违法了,因为这属于私人非法承接运营活动,运管部门是可以介入追究责任的。如果是免费的,比如说大家邻居关系好,顺便搭个顺路车,这样虽然不存在违法的问题,但是在搭乘期间万一出了事故,司机也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是交通事故,那还需要看交通部门如何判定事故责任,如果是乘客所乘坐车辆司机的责任,那乘客可以向所乘坐车辆司机索赔,如果是对方车辆司机的责任,乘客所乘坐车辆司机也要承担部分连带责任。

孙武街道教育委员会

2014年9月1日星期一举报电话:教育局安全科5351076 孙武街道教委5322530

不乘坐非法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承诺书(回执)我声明并承诺:我已完全明白并承诺严格遵守《不乘坐非法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承诺书》的规定,不让孩子乘坐非法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上下学,如果违反该规定,造成孩子伤害甚至生命安全,家长承担主要责任。

学校班级班主任

学生(签名)家长(签名)

2014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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