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投资决策委员会组成及议事程序word文档良心出品

合集下载

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三篇

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三篇

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三篇篇一: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文件名称: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实现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投资的科学决策,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集团公司的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机构。

集团公司董事会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等进行决策、咨询、建议。

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不得对外签署任何投资或投资承诺的协议和文件。

同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开展中相关风险控制制度、机制等进行审议,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章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第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集团公司相关董事、总裁、投资业务负责人、风险控制负责人、法务负责人等组成。

根据需要可以外聘委员,外出委员包括投行专家、财务专家、法律专家、行业专家等。

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集团公司董事长、总裁、投资业务负责人、风险控制负责人、法务负责人为当然委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外聘委员每届任期一年,可连聘连任。

投资决策委员会外聘委员在每届期满前因主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负责时,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决定更换人选。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9人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秘书一名。

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召集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秘书协助主任委员召集会议,在主任委员无法参加会议时,受主任委员委托主持、召集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以个人身份履行职责。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审议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出的拟投资项目资料、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评估报告等;2、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评估,并提出明确的投资决策意见;3、审议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交的投资项目退出方案,提出明确的决策意见或操作建议意见;4、提出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防范风险的指导意见,审定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业务投资决策的制度和流程,组织对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监控,对已出现风险制定化解措施;5、审议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投资项目风险动态分析报告,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风险及管理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进行评估,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附委员名单+会议纪要+表决+决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附委员名单+会议纪要+表决+决议)

XXX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投资决策程序的高效、合理和科学,完善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本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XXX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本公司有关投资事项的决策机构,向【执行董事】报告,对【执行董事】负责。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对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和重大投资事项作出投资决策。

第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所作出的投资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由公司【执行董事】选择产生,由3名委员构成,分别是公司【总经理】、【总经理】、【研究岗】。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召开投资决策会议;设【业务秘书】1人,由本公司【法务岗】担任,负责会议的组织协调和记录,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执行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任;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委员会职务,则由公司【执行董事】根据上述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新任委员出任之前,原委员应当继续履行委员职责。

第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营;(二)遵守诚信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能够为维护所管理基金的权益积极开展工作;(三)有较强的金融行业专业技术能力和判断能力及其他行业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重大投资、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四)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

第八条当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公文写作-投资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指引

公文写作-投资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指引

XX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指引第一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决策会”)是公司的风险投资项目投资和退出的日常管理机构,在权限范围内对公司拟投资和退出的项目进行审查和决策,形成投资决议。

第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人员构成。

决策会成员分固定成员和非固定成员,固定成员为XX、XX。

非固定成员由总经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拟定,选择范围为其他创投机构的资深专家或行业内专家。

第三条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可根据需要,公司的其他员工列席相关的投资决策会议。

投资决策会议由总经理主持。

决策会的有效决策人数至少为5人。

第四条XX负责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要承担以下职能:一、做好会议前期资料筹备、召集工作:主要负责向各位委员和其他相关需列席人员及时发送会议通知和会议所需相关资料、确定与会(即出席现场会议)委员人数及具体名单等。

二、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决议文件,收齐整理各位委员意见、会议决议等会议相关资料。

三、汇总决策会审议后的项目资料、会议决议,由投资经理报集团备案或报董事会批准实施。

四、及时归档经决策会审议的项目资料、会议决议等。

第五条决策会审议的事项包括:一、项目的决策会立项。

投资经理经过初步调查,判断企业符合决策会立项条件时,可向决策会提出申请立项,提交的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审批表、初步调研报告及相关资料。

二、审议项目的投资。

经尽职调查通过的项目,投资经理可向决策会提出申请,对项目进行审议,提交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资决策表、投资建议书、投资协议(草案)、中介机构的调查或评估报告等。

三、审议项目的退出。

项目退出由项目负责人拟定退出方案,报决策会审议,提交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资决策表、终止合作协议(草案)、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等。

第六条决策会的项目决策权限为XX万元,权限以内的项目投资或退出由决策会审议决策,实施完成后报XX备案;超过决策权限的项目投资或退出由决策会审议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七条议事规则及程序一、 XX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发出会议通知并附上相关资料。

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

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

XX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文件类别:管理制度文件编号:HY TZ-ZD-JC撰写单位:投资公司版本:A-00发行日期:20XX年5月机密等级:□机密■一般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核准:____________________文件修订单文件名称: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3)第三章议事规则及程序 (4)第四章附则. (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实现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投资的科学决策,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集团公司的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机构。

集团公司董事会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等进行决策、咨询、建议。

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不得对外签署任何投资或投资承诺的协议和文件。

同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开展中相关风险控制制度、机制等进行审议,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章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第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集团公司相关董事、总裁、投资业务负责人、风险控制负责人、法务负责人等组成。

根据需要可以外聘委员,外出委员包括投行专家、财务专家、法律专家、行业专家等。

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集团公司董事长、总裁、投资业务负责人、风险控制负责人、法务负责人为当然委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外聘委员每届任期一年,可连聘连任。

投资决策委员会外聘委员在每届期满前因主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负责时,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决定更换人选。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 9人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秘书一名。

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召集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秘书协助主任委员召集会议,在主任委员无法参加会议时,受主任委员委托主持、召集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完整word版)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

(完整word版)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业务质量,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公司拟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等进行决策、咨询、建议。

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公司不得对外签署任何投资或投资承诺的协议和文件。

第二章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第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可以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投资总监、营销总监、财务总监、法务负责人以及股东代表,根据需要可以外聘委员,外聘委员包括投行专家、财务专家、法律专家、行业专家等,总人数为5人。

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股东会任命。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并作会议记录。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审订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二)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有效地执行投资项目操作流程;(三)适时引导公司管理层调整公司的投资方向及结构比例;(四)审核投资项目的申请是否符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五)听取项目组关于投资项目情况的汇报;(六)依照有关规定对投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七)其他投资决策委员会认为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三章议事规则及程序第七条在保障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召开.第八条为保证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会议质量,每次会议最多审核两个项目。

第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第十条出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的每名委员均有一票表决权,表决票设同意票和反对票,与会委员不得弃权。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当根据项目情况、相关指标、会议的情形、项目组对相关疑问的答复以及专项核查意见(如有)等作出独立判断,并在表决票上说明相关理由。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参会委员中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即为有效通过;主任委员有一票否决权。

商业银行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

商业银行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

商业银行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本行金融市场业务决策水平,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相关管理办法,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是本行经营管理层对金融市场授信业务管理、决策议事机构,对行长室负责,接受本行董事会、监事会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条投委会通过召开委员会议履行职责,遵循“集体审议、严格把关、记名表决、多数通过”的基本原则。

凡属于投委会审议决策范围内的事项必须提交投委会审议决策。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人员构成第四条本行设立投委会,由7名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分管授信的副行长担任,专职委员为:授信评审部负责人、风险合规部负责人、计划财务部负责人、运营管理部负责人;熟悉信贷业务的专家委员2名。

第五条投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授信评审部,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审议材料的准备、分发、收集整理以及会议内容的记录等工作。

投委会的会议记录和相关材料由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妥善保管和归档。

第六条投委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职务任期一致。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行相应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在投委会委员出现缺额的情况下,主任委员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补充委员人数。

第三章工作职责和议事范围第七条投委会工作职责:(一)管理同业授信业务;(二)审议开办金融市场新交易模式和业务品种;(三)审议其他需提交投委会审议的事项。

第八条投委会议事范围:(一)同业业务的准入及授信对象、条件及准入名单制管理、投资交叉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业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产品、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联合投资、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资产、理财直融工具等;(二)委外业务、投顾业务等同业合作方案,交叉金融产品投资范围变更等与本行投资相关的事项;(三)代客理财相关投融资等事项参照以上条款执行;(四)其他需要投委会审议的事项。

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投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公司的投资管理,控制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依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公司董事会授予的权力,通过“专业审查、集体审议、独立表决”的议事原则,提高公司对外投资效率。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至少1名。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公司董事长兼任。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投资管理部为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和相关议案的起草。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委员会经董事会授权在本工作细则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除非获得正式授权,委员会无权取代董事会行使决策管理的职能。

第九条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委托理财等;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随时变现的债券和其他长期投资。

第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听取项目组关于投资项目情况的汇报;(二)审核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及产业发展方向;(三)制定并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四)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有效执行投资项目操作流程;(五)审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及退出事项;(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模板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模板

XXXXX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XXX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企业”)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保证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特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为确保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本企业全体合伙人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本企业全体合伙人订立的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委员会系就本企业投资项目的投资及其退出方案等事宜进行审批和决策的机构。

本企业以其认缴出资对外投资和运用,其投资和运用的范围由委员会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所允许的范围内依据其独立判断自主决定。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委员会由5名自然人组成,均由本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上海XXXXX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通合伙人”)决定聘用,任期至本企业营业期限届满之日。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委员会全体成员推举产生。

第四条本企业的任何有限合伙人无权参与推荐委员会成员,但经普通合伙人邀请,相关有限合伙人可以出任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普通合伙人有权随时决定解聘委员会成员以及聘用新的委员会成员。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六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包括:(一)选择确定投资项目,并审核和批准本企业投资项目的投资方案及其退出方案等事宜。

(二)决定本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及资金的划转。

(三)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对管理团队、本企业、被其投资企业之间的交易作出专项决议。

(四)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对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方与本企业共同投资作出专项决议。

(五)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与普通合伙人共同判断某一投资项目是否可能发生重大贬值,并认定其为无法实现投资净收益的投资项目。

第七条委员会享有如下其他管理职权:(一)确立并控制本企业的投资方针、投资方向、投资原则、投资策略以及风险管理与控制的办法。

(二)建立本企业的相关投资管理制度,包括投资管理、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绩效评估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条例模版模版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条例模版模版

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集团(下称“集团”)的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局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外重大投资决策。

第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集团发展战略要求,遵照国家相关法规与政策规定,制定合理投资政策。

第三条为规范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审议程序,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提高投资资产质量,实现投资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集团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集团董事局成员和集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集团董事局主席担任,副主任委员1名,由集团首席执行官担任,委员分别由集团副总裁、集团投资、财务、风控、法务负责人担任,秘书处设在集团投资管理部。

第六条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为投资决策提供必要的专业意见,集团战略研究院作为集团的专家智库,为投资决策提供相关领域的专业意见和投资建议。

第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可根据业务的需要,安排相关职能部门或相关业务板块负责人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可根据业务的需要,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九条投资决策范围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集团和各所属(集团)公司、子公司将资金、无形资产(品牌)或其他资源投入到新项目、增资老项目或收购其他经济主体的项目或股权,以期通过经营活动或资本运作获得投资收益的行为进行决策。

第十条投资决策权限1、单笔投资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须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2、累计投资金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须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第十一条委员工作职责1、负责审定集团的投资策略、操作规范和业务流程。

2、按照工作权限完成各类投资决策。

3、定期听取投资管理部投资工作汇报,并给予指导意见。

4、督导检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通过的各类投资业务的执行。

5、其他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doc

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doc

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总裁领导下的议事机构,为公司自主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投资、贷款等可能形成风险的资产与负债业务的审议工作。

第二章主要职责第二条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一)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自主投资决策的管理办法和工作规则;(二)按风险程度分类对业务部门进行授权管理,核定业务部门相应的业务权限;(三)对公司以自主资金开展投资、贷款、担保、租赁、存放同业、拆放同业等方式运用的项目进行审查决策;(四)对其他可能形成风险资产与负债的中介业务、代理业务等进行审查决策;(五)对自主投资项目开展评估。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三条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组织机构:(一)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总裁担任;委员由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具有丰富的业务管理知识与经验的人员担任。

公司每年举行一次评审资格考试,选拔个人委员;(二)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

第四条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一)负责组织领导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开展自主投资决策的审议工作;(二)代表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签署审议意见。

第五条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职责:(一)及时了解需经审议的业务情况,必要时可通过业务部门了解业务情况;(二)按时出席自主投资决策会议;(三)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审议,并按规定进行审议表决;(四)按本规则规定进行表决,签批审议文件;(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审议事项与结果。

第六条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职责(一)审查上报的审议材料是否规范,依委员请求提前将提请审议的业务事项材料提交给委员;(二)统计与记录自主投资决策表决委员人数,审查其是否达到本规则规定的要求;(三)负责会议记录并按规定整理会议审批表,并办理委员会签;(四)负责将会议记录归档保管;(五)协调与落实自主投资决策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七条业务调查。

97、《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

97、《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XX公司投资风险内控管理机制,完善投资审批制度,规范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工作程序,提高投资资产质量和审批工作效率,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投决会委员由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经理等组成,监事长(监事会召集人)及其他部门经理列席会议。

投决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主持投决会会议。

主任委员因故不能主持会议,由其安排人员主持会议。

投决会可根据议题需要,邀请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列席人员无投票权。

第三条投决会办公室设在风险管理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四条投决会工作职责包括:一、审议、核定各类投资业务、资金业务中单项业务总额、单笔交易金额、期限;二、审议其他超出以上范围,且符合银保监局核准及董事会授权范围的业务。

第二章议事规则第五条投决会一般采用会议形式进行审议。

投决会会议至少有80%(含)有表决权的委员出席方可召开。

投决会委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应事先向主任委员请假。

第六条投决会会议定期召开,如有调整,需经主任委员决定后由投决会办公室提前通知相关人员。

遇特殊情况,投决会主任委员可临时召集委员开会。

第七条投决会采用记名投票,投票情况分为“同意”、“否决”、“再议”三种,具体说明如下:一、凡认为投资业务符合“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风险防范措施到位,同意操作方案者,可投“同意”票。

二、凡认为投资业务风险大且难以防范,不符合我公司经营宗旨和监管部门有关规定者,可投“否决”票。

凡投“否决”票者,应写出“否决”理由;三、凡认为投资业务具有一定可行性,但尽职调查工作尚不够细致,或缺乏保障投资安全的必要条件,要求相关人员再行调查者,可投“再议”票。

凡投“再议”票者,应写出“再议”的理由及条件。

第八条投决会的表决结果为:所表决事项,“同意”票数达到投决会委员的80%(含)即为通过,超过20%投“不同意”票即为否决,其他情况为“再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

XX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投资业务质量,控制资金风险,制定本制度;第二条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第三条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行使的评审相关职能;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本制度审核投资项目;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以投票方式对投资项目进行表决,出具审核意见;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公司的投资项目管理规程,报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七条依照公司管理规定,审议、制定公司本息逾期90天含以上投资项目的处理方案,报董事会审批;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公司股东负责,有权审查所有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第二章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第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股东会或董事会任命;第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每名委员均有表决权;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1名,负责召集、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的职责包括:1、股权投资项目须在项目组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主持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2、债权投资项目须在项目组提出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主持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3、组织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上发表意见并开展讨论;一般情况下,针对股权投资项目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在会后的7个工作日出具最终审核意见;针对债权投资项目应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最终审核意见,若未在固定时间内出具审核意见,则视为同意;4、负责在上报业务材料审核意见处明确审核意见,并由全体成员签字确认;第十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及主任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第十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更换: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审核工作纪律的;2、未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的;3、本人提出更换申请的;4、一年内2次以上不履行职责的;5、经董事会评定认为不适合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其他情形;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更换不受任期是否届满的限制;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更换后,股东会应及时推选新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第三章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责第十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责是:1、审订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2、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有效执行投资项目操作流程;3、适时引导公司管理层调整公司的投资方向及结构比例;4、审核投资项目的申请是否符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条件;5、听取项目组关于投资项目情况的汇报;6、审核项目组出具的初审意见;7、依照有关规定对投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经全体委员通过的投资项目经董事长决策后由项目组负责人组织实施;8、听取项目组负责人关于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的汇报;9、审议、制定投资逾期90天含以上的处理方案,并在出现上述情况的7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报告,全体委员在书面报告签字后报董事会审批;10、其他投资决策委员会认为需要审批的事项;第十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因故无法行使表决权时视为放弃权利; 第十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可以向董事长申请调阅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与公司有关的资料;第十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按要求出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并在审核工作中勤勉尽职;2、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3、不得向本公司以外人员泄露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讨论内容、表决情况等;4、不得利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身份或者在履行职责上所得到的非公开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者间接谋取利益;5、不得有与其他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串通表决或者诱导其他委员表决的行为;6、公司制定的其他有关规定;第十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会议可采用现场和非现场形式召开;采用非现场会议形式时,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必须以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出具审核意见,并在审批完成后规定的时限内在审批资料上补齐签字; 第二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公司对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接受公司的考核和监督;第四章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第二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二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根据审核工作需要,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适时负责召开;第二十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同意票和反对票,与会委员不得弃权;第二十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根据审核工作需要,可以邀请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以外的行业专家到会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以外的行业专家没有表决权;第二十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前的工作程序1、项目组负责人具体负责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会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申请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通知、项目申请文件和尽职调查报告;2、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会议;3、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收到审核材料后,须认真审阅;第二十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的工作程序1、出席会议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全部到会后,主任宣布会议开始并主持会议;2、项目组负责人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介绍投资项目情况,并就有关问题提供说明;3、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组织与会委员逐一发表个人审核意见;4、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须在项目报告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若需补签,须在出具审核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含内完成;第二十七条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全部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全部为未通过;第二十八条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通过的业务,不得实施;第五章对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工作的监督第二十九条董事会对投资决策委员会实行问责制度,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批准的投资项目形成了逾期90天含以上时,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将接受董事会的质询;第三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存在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行为,违反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纪律的行为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分别予以批评、更换等处理;第六章附则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于2016年5月16日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投资业务质量,控制资金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

第三条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行使的评审相关职能。

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本制度审核投资项目。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以投票方式对投资项目进行表决,出具审核意见。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公司的投资项目管理规程,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依照公司管理规定,审议、制定公司本息逾期90天(含)以上投资项目的处理方案,报董事会审批。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公司股东负责,有权审查所有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第二章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第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股东会或董事会任命。

第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每名委员均有表决权。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1名,负责召集、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的职责包括:1、股权投资项目须在项目组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主持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2、债权投资项目须在项目组提出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主持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3、组织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上发表意见并开展讨论。

一般情况下,针对股权投资项目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在会后的7个工作日出具最终审核意见。

针对债权投资项目应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最终审核意见,若未在固定时间内出具审核意见,则视为同意;4、负责在上报业务材料审核意见处明确审核意见,并由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及主任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更换: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审核工作纪律的;2、未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的;3、本人提出更换申请的;4、一年内2次以上不履行职责的;5、经董事会评定认为不适合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其他情形。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更换不受任期是否届满的限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更换后,股东会应及时推选新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编号:_____________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控制公司(以下简称企业)投资及其相关业务的风险,规范投资决策的程序,提高投资决策的质量,根据《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人员组成和召开方式、程序第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名成员经企业任命后组成,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1名,由企业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员担任,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第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业务秘书1人,由企业综合部负责人担任,负责会议的组织协调和记录,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应概括总结会议讨论的所有具体事宜,并对会议形成的评价结果和表决结果做出书面记录。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应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确认。

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投资决策会议开展工作,投资决策会议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不定期召开。

在必要时,可以通过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所有会议方式都应以书面形式形成《投资决策会议纪要》。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2/3以上成员出席时方可召开投资决策会议,会议可根据项目需要邀请行业专家和项目组成员列席。

第三章决策流程第六条经投资部负责人审核后,项目组应及时将《投资建议报告》、《尽职调查报告》及其附件、《立项审核会议纪要》、《投资立项报告》等申请材料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不含申请材料收到当日)召开投资决策会议。

第七条投资决策会议的参会委员应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客观、充分地分析,发表独立的评价,对项目是否准予投资出具明确的意见。

第八条判断交易金额是否在企业《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权限范围之内:1、判断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原则;2、重大尽职调查的工作质量是否充分、可靠,投资团队是否关注到了此次交易的所有风险因素;3、投资团队的估值和预测是否合理可靠,此次交易预期可实现的风险收益比是否可以接受;4、外部市场环境和政策面因素对此次交易的影响;5、对投资方案(价格、合同条款、控制权等)给予指导意见;6、根据企业的资金状况、财务安排等方面对项目发表意见。

投资决策委员会组成及议事程序

投资决策委员会组成及议事程序

欢迎共阅某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组成及议事程序(暂行)一、总则为加强公司的投资管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益,保障资金的运营安全,公司决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订该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首席财务官及其他执行副总裁组成,由公司首席执行官任该委员会主任。

计划资金部是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职责是:组织该委员会日常的具体工作;协调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投资方案的专家论证等工作;审查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投资方向和回报的要求,对项目是否符合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的标准进行把关,并协调安排该委员会开会的时间。

三、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责1. 审查并批准公司及所属分公司、事业部、全资和控股、参股子公司(以下称各单位)超过1000万元(120万美元)的投资项目。

2. 审查重要的在建项目的阶段性报告。

3. 审查公司的参股和股权的受让。

4. 审查公司资产的收购、兼并及处理。

5. 审查并批准所属各单位的年度计划预算。

6. 审查并批准投资项目和所属各单位的年度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7. 审查公司上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年度计划预算及执行情况报告。

8. 审查公司向董事会报告的年度计划预算及执行情况报告。

四、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程序1. 需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批准的项目,必须首先由项目申请单位提出申请,计划资金部组织论证。

2. 凡需要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的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提前两周向计划资金部提交符合规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 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的项目应符合公司投资方向和投资回报的要求,取得必要的政府部门审批,有可靠的资金筹措渠道,项目具备实施的基本条件。

4. 项目申请单位(或项目组)应根据有关人员的论证意见,在两周内修改、完善报审的文件和资料,报计划资金部和业务主管部门。

业务主管部门在两周内完成审查和认定,并将审查和认定意见送计划资金部。

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管理办法

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管理办法

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管理办法一、目的 (1)二、投资决策委员会将履行以下职责 (1)三、投资委员会组成 (2)四、投资会员会组织者 (2)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通过会议履行职责 (2)六、文件起草及归档部门 (2)七、议事流程业务部门拟将项目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应当将项目资料发送风险控制部初审。

(3)八、开会送达方式 (3)九、会议通知应包括内容 (3)十、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会议程序包括 (4)十一、投委会意见投票 (4)十二、附则 (5)附件: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意见表 (6)一、目的为保障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提高投资的质量,降低投资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建立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以下简称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二、投资决策委员会将履行以下职责(1)对已通过产品入池审批、进入产品池的投资标的产品在风险、收益、合规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审议决定是否投资,并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2)对投资过程中遇到的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组织机构变化做出灵活应对,确保产品投资的顺利进行。

三、投资委员会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具体成员为公司CEO、副总经理两名、营销总监、风控总监、合规总监以及投资顾问。

四、投资会员会组织者投资决策委员会由风险控制部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通过会议履行职责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的人员包括:全体委员、风险控制部主审人员、项目负责产品经理、提出投资需求的投资经理以及其他参与尽职调查的成员。

六、文件起草及归档部门风险控制部指派专人担任投委会综合岗,负责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会议筹备等日常工作,具体包括会议的组织协调、会议材料的发送、会议记录、决议文件的起草、会议资料的保管等。

七、议事流程业务部门拟将项目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应当将项目资料发送风险控制部初审。

(1)对于标类产品投资,若该产品已经相关审批并列入产品池,项目组应不晚于投资决策会前 12个小时向会议召集部门预约会议并提交上会材料;若该产品尚未经审批并列入产品池,项目组应提前向风险控制部提交产品相关材料,申请产品入池,并于入池审批完成后,不晚于投资决策会前12 个小时向会议召集部门预约会议并提交上会材料;对于非标类产品投资以一事一议为原则,应提前向风险控制部提交材料,由风险控制部上报总部风控中心及总部评审会评审,评审通过后,应不晚于投资决策会前12个小时向会议召集部门预约会议进行再次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投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某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
委员会组成及议事程序(暂行)
、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投资管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益,保障资金的运营安全,公司决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订该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首席财务官及其他执行副总裁组成,由公司首席执行官任该委员会主任。

计划资金部是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职责是:组织该委员会日常的具体工作;协调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投资方案的专家论证等工作;审查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投资方向和回报的要求,对项目是否符合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的标准进行把关,并协调安排该委员会开会的时间。

三、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责
1.审查并批准公司及所属分公司、事业部、全资和控股、参股子公司(以
下称各单位)超过1000万元(120 万美元)的投资项目。

2. 审查重要的在建项目的阶段性报告。

3. 审查公司的参股和股权的受让。

4. 审查公司资产的收购、兼并及处理。

5. 审查并批准所属各单位的年度计划预算。

6.审查并批准投资项目和所属各单位的年度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7.审查公司上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年度计划预算及执行情况报告。

8.审查公司向董事会报告的年度计划预算及执行情况报告。

四、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程序
1. 需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批准的项目,必须首先由项目申请单位提出申请,计划资金部组织论证。

2.凡需要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的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提前两周向计划资金部提交符合规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的项目应符合公司投资方向和投资回报的要求,取得必要的政府部门审批,有可靠的资金筹措渠道,项目具备实施的基本条件。

4.项目申请单位(或项目组)应根据有关人员的论证意见,在两周内修改、完善报审的文件和资料,报计划资金部和业务主管部门。

业务主管部门在两周内完成审查和认定,并将审查和认定意见送计划资金部。

5.修改报审的文件和资料经计划资金部确认符合要求后,于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召开日期的两周前送达各委员。

6.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决定召开审查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或专家)名单,计划资金部负责通知。

7.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主持,一般应按以下议程进行:
1)计划资金部总经理向会议报告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列席人员(或专
家)名单,项目预审情况。

2)项目申请单位(或项目组)简要汇报项目基本情况、投资及经济效益。

3)技术组报告论证意见及根据意见修改完善的情况。

4)计划资金部报告项目经济效益、资金筹措情况。

5)对年度计划预算、计划预算责任人执行情况报告的审查,由计划资金
部作主题汇报,相关业务部门作补充报告。

6)会议讨论,由列席专家发表意见。

7)各位委员发表意见。

8)委员会主任作会议总结。

8.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及项目跟踪:
1)计划资金部负责整理会议纪要,报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审核、签
发。

2)项目申请单位(项目组)应根据会议决定,在两周内修改完善报审文
件和资料,落实决定要求事项。

计划资金部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督促。

3)需上报国家主管部门或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批准的项目,投资决策委
员会同意后,由计划资金部负责上报,并跟踪催办,对进展情况和结果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投资项目被批准后,由计划资金部负责拟文批复。

5)对批准实施的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组)要严格做好项目进度、质
量和费用的三大控制。

在主要工程及设备招标结束时,建设单位(或项目组)应重新调整项目控制预算,报计划资金部、相关业务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如需超
出批准预算10%(含10%)以下,公司总裁批准;如需超出批准预算10%以上,
须重新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批准。

6)投资决策委员会一般应在受理对外长期投资项目立项申请后30
个工作
日内做出决策。

7)项目竣工后3 个月内,建设单位(或项目组)应负责编制并完成竣工
决算及项目总结,上报业务主管部门和计划资金部。

审计部门进行项目竣工审计,并将所有文件存档。

五、附则
本规定由公司首席执行官批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