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移民局关于做好移民安置点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度汛工作的通知(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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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移民局关于做好移民安置点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度汛工作的通知(2020)

各市(州)生态移民局,贵安新区农林水务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贵州省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指导意见》(黔汛旱发

(黔汛旱发〔2020〕〔2020〕1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移民安置点防汛工作,确保汛期移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移民安全度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升风险防御能力,为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稳定的基础保障。

防汛工作要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群防群治;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要坚持目标导向,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全力防范化解重特大水灾害风险,努力实现全省移民群众平稳安全度汛的总目标。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移民防汛度汛指挥体系。各级移民主管部门,要针对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补充本级移民度汛指挥成员,明确责任分工。同时要制订完善工作规则,主动对接上级及本级防汛指挥部,畅通防汛信息共享渠道,构建科学高效的协同联动体系。要突出抓好乡、村防汛组织指挥体系建设,防汛方案落实到每一个移民安置点和相对集中的移民安置区,确保实现有人员、有制度、有预案、有物资。

2、严格落实移民主管部门责任。汛前,各级移民主管部门要按照省防指关于开展2020年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重点围绕移民安置点、移民安置区、库岸失稳区和在建水库移民工程项目,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台账,明确隐患整治责任主体,逐项落实责任人和整治措施。汛期,各地移民主管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移民安置点、移民安置区防汛责任人。

3、修订完善移民防汛方案预案。各级移民主管部门要在摸底排查基础上组织修订完善移民防汛应急响应预案、地质灾害危险区防洪抢险应急等预案。要按照分级负责、县为基础的要求,督促指导县级移民部门认真落实好应急预案,防止敷衍应付。

4、强化信息研判,提高预警能力。汛期,要充分收集汇总气象、水文、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结合移民工作实际科学研判,预有准备,切实提升紧急避险能力。

5、强化基层预报预警信息传递。各级移民主管部门要指导各移民安置涉及乡镇和村、组建立防汛预报预警信息传达制度,有效解决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移民安置点预警信息到户到人。

6、强化安全度汛风险隐患管控。汛前,各级移民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移民安置点、移民安置区、库岸失稳区、移民工程区等区域,认真、全面开展防汛检查及度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漏一处,不留死角,查实摸清隐患分布情况、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及发展趋势,对排查出的隐患点,建立问题清单、巡查检查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

7、强化汛期安全度汛督查指导。汛期,要根据灾害预报预警信息,提前深入灾害可能严重影响的移民安置点、在建水库移民安置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重点区域动态持续开展巡查。要结合业务工作检查抽查辖区内各安置点移民度汛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指出问题,切实抓好整改,防患于未然。

8、严格落实防汛值班制度。汛期,要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工作制度,明确值班领导及工作人员,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移民度汛情况,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

9、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公益宣传,普及防灾避险知识,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安置点、进社区、进家庭,培育防灾避险文化,增强移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10、强化群测群防。积极发动群众力量,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挑选一些乐于奉献、责任心强、有一定防范工作经验的移民群众,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群测群防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2020年水库移民防汛度汛安全工作,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度汛隐患检查、排查及处置工作贯穿于整个汛期,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克服松懈情绪,要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二)各地要严格按黔汛旱发〔2020〕1号文件的要求,全面做好移民防汛度汛各项工作,加强移民防汛度汛指挥管理,建立移民防汛度汛应急各项管理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全力做好防洪保安工作,确保汛期移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各市(州)移民主管部门按黔汛旱发〔2020〕2号文件要求,于4月30日前将辖区内移民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书面报省移民局(含附件中附表2汇总表电子版),要结合各地各库区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移民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防汛工作方案。

附件:1.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贵州省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指导意见》(黔汛旱发〔2020〕1号)

2.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2020年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汛旱发〔2020〕2号)

2020年3月16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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