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大邑县中小学校学生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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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学生安全教育总结15篇

小学生学生安全教育总结15篇

【第1篇】关于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的活动总结通过这次安全教育,我了解到学生在校园安全、交通安全、活动安全、食品安全、社会安全以及自然灾害防范等各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以及这些安全问题的防范、处理方法;另外,进一步培养小学生的爱国意识(包括爱家乡)、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注重法律启蒙教育,培养小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而且本书力求进一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力求吸收国家法制建设的最新成果和先进理念,以通俗、生动、易懂的方式表达出来,如三字经、儿歌、故事等孩子们非常喜欢的形式,让孩子们易懂乐看。

学生人身安全是关系稳定社会、稳定家庭,发展中小学基础教育的一件大事。

学生的安全问题,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极大重视。

国家教育部就此多次召开专门会议、下达文件,指导安全教育的实施。

那么,在教育岗位上的我,如何先做好对身边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呢?通过对本书的学习,我对此作了以下关于安全教育的总结:一、校内的安全教育1.在学校里不能进入绿化带,不能攀爬树木、栏杆、围墙;上下楼梯、走廊通道不能追逐打闹及奔跑;雷雨天不要触摸防雷引线;经常注意检查班里的门窗是否完好,经常注意检查班里的墙体是否有裂缝、倾斜的现象。

2.在校期间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学校老师的教育和门卫的管理;上下楼梯轻声慢步靠右走,不追逐不打闹,有同学摔倒要立即停止脚步,不惊慌、不尖叫;不要从事危及自身或者其他同学人身安全的活动,特别是上体育课和课间活动,不能做危险游戏,不得擅自离开校园,严格执行点名制度,有事确需外出必须征得老师的同意后方可离校。

4.在体育器械场活动时要有老师的指导,不能独自在场内做危险运动。

5.明确学生紧急撤离教室的要求。

二、校外的安全教育1.上放学路上不要把路边的公共设施、人文景观当玩具玩或当马骑;不要靠近建筑工地,更不要在工地下行走;注意预防周边树木的倒下;等候汽车时不要追着汽车跑。

中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范本(2篇)

中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范本(2篇)

中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范本导言:中学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品德修养的关键时期,维护校园秩序和学生纪律的健康发展对于塑造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维持校园秩序,保障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制定和完善中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以下是中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范本。

一、违反校规的处分1. 迟到:- 第一次迟到:口头警告,家长通知。

- 第二次迟到:书面警告,罚站10分钟,家长接送。

- 第三次及以上迟到:严重警告,罚写检讨,警示教育。

2. 缺课:- 第一次缺课:家长通知,补课。

- 第二次缺课:书面警告,家长到校检讨,退学通知。

- 第三次及以上缺课:记过,家长到校检讨,劝退。

3. 指导老师谈话未按时报到:- 第一次:口头警告,书面检讨,家长签字。

- 第二次:严重警告,家长到校适时检讨,限期整改。

- 第三次及以上:记过,严厉警告家长,思想教育。

4. 违反校园规定穿着不整齐:- 第一次:口头警告,提醒整齐穿着。

- 第二次:书面警告,通知家长,自行改正。

- 第三次及以上:严重警告,罚款,限期整改。

5. 携带带有攻击性或违法违纪物品:- 第一次:记过,没收物品,警示教育,家长到校检讨。

- 第二次及以上:留校察看,追究法律责任。

二、违反班规的处分1. 缺席班会:- 第一次:口头警告,保证不再缺席。

- 第二次:书面警告,限期改正。

- 第三次及以上:记过,家长到校检讨,领导班级道歉。

2. 违反课堂纪律:- 第一次:口头警告,举手报告,道歉。

- 第二次:书面警告,罚站批评,检讨,家长到校检讨。

- 第三次及以上:严重警告,批评教育,公开道歉。

3. 无故早退:- 第一次:口头警告,罚站30分钟,向任课教师道歉。

- 第二次:书面警告,罚款,向任课教师和班主任道歉。

- 第三次及以上:严重警告,家长到校检讨,限制参加课余活动。

4. 违反班级规定移动座位:- 第一次:口头警告,调整座位。

- 第二次:书面警告,罚站批评,整理座位。

2024年处罚学生通告

2024年处罚学生通告
以上同学在本学期综合测评成绩中给予扣1分处理。
违纪学生请于一周内到辅导员办公室填写理化系学生违纪处理登记表
通告单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处罚学生通告4
X年X月X日,本校学生上课时间内外出饮酒.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学校管理制度,影响了学校名誉,也在全校造成了恶劣影响!
希望其他同学能引以为戒,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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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处罚学生通告
处罚学生通告1
XXXX年X月X日,本校学生XXX上课时间内外出饮酒.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学校管理制度,影响了学校名誉,也在全校造成了恶劣影响!
现经研究决定,给予XXX通报批评一次,以观后效。
希其他同学能引以为戒, 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XXXX年X月X日
处罚学生通告2
现经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一次,以观后效。
希其他同学能引以为戒,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处罚学生通告5
理化系xxxx级电子信息班陈文东、xxxx级环境检测班支鑫博在3月11日晚上出去喝酒,与历史系同学在寝室发生口角,影响极坏,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经系内领导研究决定给予陈文东、支鑫博系内通报批评处分。
6、负责10月22日~11月28日内教室日常中午卫生的保洁(垃圾清扫、地面卫生、黑板保洁);
7、延迟20xx年10月严重警告处分申请撤消时间,具体时间视其表现后再定。
希望、两位同学能够从中吸取教训,努力学习。同时希望对其他同学起到警视作用,防止此类违纪的出现。
处罚学生通告8
xx—xx年x月x日,本校学生xx—x上课时间内外出饮酒。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学校管理制度,影响了学校名誉,也在全校造成了恶劣影响!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普二[2010]29号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普二[2010]29号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普二〔2010〕29号)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单位)、市管民办学校:现将《成都市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成都市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2.各学科学习过程性评价参考方案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附件1成都市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教育部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的要求,以及《四川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川教〔2010〕128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成教普二〔2010〕7号),为有效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的认定和管理,促进高中新课程顺利推进,结合我市高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要求普通高中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

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三年中需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和至少28个选修学分(选修Ⅰ至少获得22学分,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个学分方可毕业。

学校鼓励学生修习更多的选修模块,获得更多学分。

二、学分认定的管理1.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

学分由学校认定,学校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其成员由学校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担任,校长是学分认定的第一责任人,并根据不同学习领域的特点设立若干学分认定小组;学分认定小组成员由同学科或同课程内容的任课教师担任。

2024年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二篇)

2024年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二篇)

2024年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为贯彻《中学生守则》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结合《江临中学学生管理条例》与《江临中学学生品德和行为规范量化考核办法》的具体要求,以加强对后进生的规范管理,现特制定以下条例。

一、处罚类型:包括班内批评教育与班规处罚、政教处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涵盖通报批评、警告处分、记过处分、特训教育)。

二、处罚细则:1. 学生如违反《江临中学学生管理条例》相关条款,情节轻微者,须进行自我批评,并虚心接受他人批评教育及班规处罚。

2. 学生若违反《江临中学学生管理条例》相关条款,且影响较大者,将给予校内公开批评,并根据《江临中学学生品德行行为规范量化考核办法》进行扣分。

3. 学生若多次违反《江临中学学生管理条例》相关条款,或抵制值勤同学和老师管理,将受到政教处的批评教育,并依据《江临中学学生品德行为规范量化考核办法》进行扣分。

4. 学生出现以下任一情节者,将受到口头警告或警告处分:多次违反《江临中学学生管理条例》,经教育无效;打击报复管理人员(包括教职工和学生),情节不严重;累计旷课超过规定节数;不交作业累计超过规定次数;考试作弊;在校内参与斗殴;故意破坏公物且态度恶劣。

5. 学生出现以下任一情节者,将受到记过处分:已受警告处分,再犯严重过错;累计旷课超过规定节数;不交作业累计超过规定次数;违反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擅自涉及“五禁”活动,出入“四厅一吧”,经教育不改;聚众斗殴为首者或纠集校外人员斗殴;有偷窃、搜身、敲诈勒索行为;辱骂或诬告老师;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造成恶劣影响。

6. 学生若受记过处分后再犯严重过错,将被列入学校特训班接受教育。

三、附加条款:1. 打架斗殴致人受伤者,应赔偿医药费。

2. 参与赌博者,赌具、赌款一律没收。

3. 参与偷窃、搜身、敲诈勒索者,须交出赃款,已销赃或毁坏者应照价赔偿。

4. 破坏公物者应照价赔偿。

5. 受警告以上处分者,该学期品德等第为不及格,团员将受团内纪律处分,学生干部将受停职或撤职处分。

2024年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

2024年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

2024年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共有____字,下面是具体内容:第一条:迟到对于迟到的学生,根据迟到的情况和频率,采取以下处分措施:1. 第一次迟到:记录个人档案,并通知家长。

2. 第二次迟到:由班主任进行严肃警告,并进行思想教育。

3. 第三次迟到:班主任和家长共同讨论,制定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并进行书面保证。

第二条:旷课对于旷课的学生,根据旷课的情况和频率,采取以下处分措施:1. 第一次旷课:班主任进行严肃警告,并通知家长。

2. 第二次旷课:班主任和家长共同讨论,制定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并进行书面保证。

3. 第三次旷课:班主任和家长共同进行深入沟通,并采取临时性的学习辅导措施。

第三条:作业不交对于作业不交的学生,根据情况和频率,采取以下处分措施:1. 第一次作业不交:班主任进行警告,并通知家长。

2. 第二次作业不交: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共同进行严肃警告,并进行思想教育。

3. 第三次作业不交:班主任和家长共同讨论,制定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并进行书面保证。

第四条:偷窃行为对于有偷窃行为的学生,采取以下处分措施:1. 第一次偷窃:班主任和家长进行深入沟通,并严肃告诫学生。

2. 第二次偷窃:班主任和家长共同进行会谈,制定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并进行书面保证。

3. 第三次偷窃:学校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查,并根据情况,酌情采取严肃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停学、转学等措施。

第五条:打架斗殴对于有打架斗殴行为的学生,采取以下处分措施:1. 第一次打架斗殴:学校将对双方进行口头严厉警告,并进行调解处理。

2. 第二次打架斗殴:学校将要求涉事学生进行书面检讨,并进行家访,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

3. 第三次打架斗殴:学校将启动纪律审查程序,并根据情况,酌情采取停学、转学等措施。

第六条:欺凌行为对于有欺凌行为的学生,采取以下处分措施:1. 第一次欺凌行为:班主任和家长进行深入沟通,并对涉事学生进行严肃警告。

2. 第二次欺凌行为:班主任和家长共同进行会谈,并制定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并进行书面保证。

大邑县中小学安全教育(2篇)

大邑县中小学安全教育(2篇)

第1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校园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成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

大邑县高度重视中小学安全教育,通过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大邑县中小学安全教育的工作内容和成果。

一、安全教育的重要性1. 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安全教育是提高师生安全意识的有效途径,通过教育使师生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从而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2. 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校园安全事故频发,加强安全教育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3. 促进教育教学质量。

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大邑县中小学安全教育的主要措施1.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大邑县中小学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安全检查。

定期对校园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校园安全。

2. 强化安全教育课程(1)开设安全教育课程。

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定期开展安全教育讲座、培训等活动。

(2)开展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消防演练、地震逃生等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1)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通过心理辅导、心理咨询等方式,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心理素质。

(2)加强家校沟通。

学校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4. 落实安全责任(1)明确安全责任。

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学生共同承担安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定期对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教师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营造安全氛围(1)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2)利用媒体宣传。

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安全教育知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三、大邑县中小学安全教育的成果1. 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的通知-川教函〔2014〕793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的通知-川教函〔2014〕793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的通知
正文:
----------------------------------------------------------------------------------------------------------------------------------------------------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的通知
川教函〔2014〕793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校,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执法部门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的通知》(川办函〔2014〕81号)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原《四川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量化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制定了《四川省教育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现予以印发。

《四川省教育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2009年印发的《四川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自行废止。

附件:四川省教育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
四川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31日——结束——。

全国助残日活动总结_4

全国助残日活动总结_4

全国助残日活动总结全国助残日活动总结15月15日是第__次“全国助残日”,残疾人是一个特殊而困难的群体,需要社会给予特别的关心和帮助,在助残日来临之际,我街道组织社区开展了以“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为主题的助残日活动。

现将相关情况汇报一、开展献爱心活动。

一是积极联系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辖区残疾人进行义诊。

二是社区工作人员走访慰问困难残疾人送上米、油等慰问品,同时,对残疾人及家属宣传有关康复知识,了解广大残疾人的需求,与残疾人进行交流。

二、进行宣传活动。

一是通过走访慰问向残疾人及家属宣传残疾人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及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

二是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广泛宣传主题日活动,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积极营造志愿助残良好社会氛围,努力推进志愿助残理念深入人心,使志愿助残成为人们的自发意识和自觉行为。

全国助残日活动总结220xx年5月18日是第xx次“全国助残日”,主题为:“xx,xx”。

为进一步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满足残疾人基__化需求,发挥文化扶残助残作用,努力营造扶残助残风尚,朝阳新区管委会新华路社区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助残帮扶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助残氛围将助残日的有关信息在居民中进行宣传,营造全社区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板报、橱窗、宣传单等媒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活动,切实提高社区居民扶残助残的知晓率,带动大家一起加入到关心帮助残疾人的队伍中来。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助残帮扶系列活动1、举办一期残疾老年人危险救护知识专题教育,组织社区残疾老人和居民共同观看老年人危险救护知识教育片。

主要是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老年人的常见疾病以及如何预防意外事故、老年人的饮食起居和健康护理等知识。

2、建立健全残疾人健康档案。

3、社区在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了5名贫困残疾人,并为他们送去了慰问品。

4、关心关爱残疾人,尽心尽力为残疾人服务。

社区肢体残疾人李国柱,离异,两个女儿都在内地,父亲去世,母亲已瘫痪9年,被女儿接到江苏照顾,现李国柱孤身一人居住在建安小区皮革厂家属区平房,前不久,星期日8点左右,李国柱因突发脑梗,给社区工作人员打电话求救,社区工作人员立即赶到李国柱家,李国柱本就是小儿麻痹症,一条腿活动不便,现脑梗,另一条腿也发麻,活动不了,为了下床开门,摔了好几跤,此时已是满身泥土,坐在地下,社区工作人员立即将李国柱抱到床上,等救护车一到,和救护人员一起将李国柱送到九师医院急救门诊,社区工作人员又跑前跑后给李国柱办理各种医治手续,新华路社区主任杜鹏还亲自到医院,推着李国柱去做各种检查,一直忙到晚11点,才把李国柱安排好住院。

大邑县三岔镇高山小学办学章程

大邑县三岔镇高山小学办学章程

大邑县三岔镇高山小学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大邑县三岔镇高山小学校,简称:高山小学,英文表述为:“GAOSHAN PRIMARY SCHOOL”,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小学校。

学校地址:大邑县三岔镇高山社区,邮政编码:611334。

电话:88346113 第三条:本校由教育部门举办,经登记教育机关批准,属公益类事业单位。

本校是一所实施小学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核定办学规模为6个教学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办学理念:以人为本、以爱育人。

办学总体目标:把学校办成师资结构合理,质量较优,教育质量较高,文化底蕴丰富,办学特色鲜明,管有风格,教有特点,学有特长,在市、县内有一定影响的学校。

治校策略::规范立校以爱育人校训:志存高远心怀包容和谐发展校风:崇德尚学博爱和谐教风:厚德敬业博学爱生学风:乐学善思宽容勤劳校徽:高山小学校徽诠释:(1)、主体图案由变形字母“G 、S”组成,“G 、S”是汉语拼音“gaoshan”(高山)的拼音缩写,突出了学校所处地域名称。

字母“G”似红心,又似太阳,周围线条似太阳的光芒,象征我校教师爱心育人;字母“S”似绿叶,象征我校的学生。

图案象征了学生在教师的关爱下,用心回报,整体表达了寸草春晖的寓意。

(2)、下方是中文“高山小学”和英文“GAOSHAN PRIMARY SCHOOL”的字样,与主体图案组成完整的校徽。

(3)、整个图案呈红、绿、蓝三色,鲜艳醒目,象征着我校师生在爱的润泽下,充满活力,蓬勃向上,和谐发展,体现了我校“以人为本,以爱育人”的办学理念和“爱的教育”的办学特色。

第五条:学校在教职工中大力倡导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尊重、关心、协作、促进,共同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塑造个体,实现个体价值。

成都初中学生处分管理办法

成都初中学生处分管理办法

成都初中学生处分管理办法一、为了充分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严格学籍管理。

依据江苏省教育委员会的《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学生严重违犯《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规章制度以及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和法令,学校给予必要的处分。

三、根据省教委《学籍管理规定》,处分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和开除学籍六种。

四、凡犯有下列错误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1、旷课节数达三天(二十四)以上者;寄宿生经常不上夜自习,外出看电影或参加其它活动,经教育仍有发生者。

2、同学间谩骂、打架或严重不尊重教师和职工,经教育对错误不能认识者。

3、考试作弊、破坏考场纪律者。

4、故意破坏课堂纪律,严重影响教学秩序者。

5、经常逃避劳动者。

6、吸烟、赌博、酗酒或传看、传抄淫秽书画者。

7、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

8、违反公共秩序及其它社会法规,给学校声誉造成轻度影响者。

五、凡犯有下列错误之一者,应予以严重警告处分:1、受到警告的处分后,仍不思悔改继续再犯者。

2、违犯警告条文,后果特别严重者。

3、男女同学之间不正常交往,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4、在校内外有偷窃行为,损害学校声誉或经教育对错误不能认识者。

六、凡有下列错误之一者,应予以记过的处分:1、凡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处分后,仍不思悔改再次重犯者。

2、犯有严重警告第三条、第四条条文的错误,后果特别严重者。

3、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七、凡受到记过处分,仍不思悔改继续再犯者,应予以留校察看的处分,留校察看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八、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不记入学生学籍卡,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应记入学生学籍卡。

调查笔录、处理结果、处分决定等文件应存档备查,并将情况报市、镇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九、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由班主任提出,政教处核实、校长室批准后宣布。

十、警告处分在年级大会上宣布,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的处分在全校师生大会上宣布或张贴布告,并通知学生家长。

中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条例

中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条例

中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条例
中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可能会受到以下处分:
1.口头警告:学校老师或班主任会首先口头警告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提醒其遵守规定。

2.书面警告:对于重复违规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学校可能会给予书面警告。

3.罚款:学生可能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罚款,作为对违规行为的惩罚。

4.思想教育:学校可能会要求违规学生参加一定的思想教育教育活动,如学习班、讲座等。

5.延长学习时间:学校可以要求违规学生在放学后进行额外的学习时间。

6.停课:对于严重违纪的学生,学校可能会停止其上课资格,直到其改正错误。

7.社会服务:学校可能会要求学生进行一定的社会服务,如植树、打扫卫生等。

8.勒令退学:在极端情况下,学校可能会决定勒令违规学生退学,终止其在该校的学籍。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分条例可能因学校、地区以及不同的违规行为而有所不同。

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学校相关负责人或查阅学校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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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邑县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文件制度汇编精品

2020年大邑县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文件制度汇编精品

前言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我国教育史上的新生事物,要其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必须走规范之路,要有制度提供保障。

大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在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中,积极探索运行机制——划分督学责任区、选聘责任督学、规范督导流程、明确督导方法、定期召开例会、定期编发通报、“问效”问题整改、落实经费保障,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这本《成都市大邑县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文件制度汇编》,除了来自国家、省、市的部分文件外,其他内容均为我县原创,是大邑县中小学校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运行机制的具体体现。

“工作运行篇”收录了8个文件和制度,其中《大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通知》(大府教督〔2013〕11号)和《大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的通知》(大府教督〔2014〕3号)是统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两个核心文件,对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做了全面设计和总体要求。

管理制度篇收录了13个制度,对督学聘任、经费管理、会议制度、学习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这些文件制度,虽然我们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但难免还有疏漏之处,期望在执行过程中大家共同找出问题,便于今后修订完善。

制度出台,规矩始立。

依规办事,工作会减少失误、减小偏差。

以制度规范和约束我们的工作,我们相信: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一定会扎实有效推进。

-1-一、政策法规篇-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4号《教育督导条例》已经2012年8月29日国务院第2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2012年9月9日-3-教育督导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法律、法规规定范围的各级各类教育实施教育督导,适用本条例。

一、大邑县斜源小学内部管理

一、大邑县斜源小学内部管理

大邑县斜源小学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大邑县斜源小学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全称:大邑县斜源镇中心小学校。

第二条学校校址设在大邑县斜源镇太平街50号,电话88370405第三条本单位的经费来源类型是财政补助,申请设立登记时的开办资金为人民币79万元。

第四条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大邑县教育局。

第五条为了保证学校校长依法治校,依法自我管理,切实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六条大邑县斜源镇中心小学校是对儿童实施普通初等义务教育的国有学校。

第七条学生修业年限为六年。

第八条学校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按照“地方办学、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实施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章宗旨培养目标办学思想教学计划业务范围第九条办学宗旨:单位的宗旨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第十条培养目标:以课堂教学为中心,注重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文化知识教育,培养出具有进取心、创造力、责任感、动手能力强,自律、自强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二十一世纪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一条学校办学思想办学理念:以人为本,弘扬“廉、美、和、敬、乐”的高雅精神,努力为师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校风:诚信、至善、勤奋、团结校训:崇德、启智、健康、快乐学风: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快乐成长教风:爱生如子、勤奋钻研、施教严谨、敬业奉献办学特色: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做一个行为习惯好、快乐成长的人。

第十二条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是教学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国家教育局制定和颁发的有关学校教学和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学校的教学计划包括以下课程的设置:语文、数学、体育、科学、英语、综合综合实践、科学、品德与生活、音乐、美术、写字、阅读、文娱、健康、国防、班会\心理健康等,每节课45分钟。

大邑县出江镇学校

大邑县出江镇学校

大邑县出江镇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集第一章常规安全制度出江镇学校安全报告制度一、按照逐级上报安全事故、安全隐患的办法,凡是班级、科室发生的安全事故、发现的安全隐患,班主任、科室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学校行政办公室报告详细情况,请求处理;学校行政办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程度、隐患程度等予以相机安排、处理,并及时向教育局、镇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电话和书面报告。

学校报告人依次为: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

二、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的报告内容:1、影响范围;2、程度;3、整改措施;4、责任情况;5、时间。

三、安全事故的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急救措施、事故保护措施等。

四、重大安全事故报告的时间要求:弄清事故具体情况后,必须在30分钟内向教育局办公室和分管局长、相关科室电话报告,同时向相关职能部门电话报告;2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向教育局办公室报告。

五、班级、科室坚持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和教育,出现问题、隐患及时向行政领导汇报,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报告必须有文字性的详细记录;学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及时向教育局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对整改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并记录在案。

出江镇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武彬: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副组长::牟兵:分管学校安全工作成员:雷水洪、、陈树新、冯梅、陈发军、任林叶、伍雪松、冯毅、钱浩、宋志明、王霞、邓霞雷水洪:负责住校部、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宋志明:负责学校德育、学生日常行为安全工作陈树新: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冯梅:负责学校教师教育教学安全工作陈发军:负责学校食管部、小卖部、饮用水安全工作任林叶:负责学校安全档案和校园巡查、楼道安全管理工作冯毅:负责学校防汛、防地质灾害和防雷击工作钱浩:负责学校实验室、电教、图书安全工作邓霞: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伍雪松、:负责学校集会、大型文体活动安全工作王霞:负责学校学生心理健康安全工作出江镇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学校安全工作是关系到下一代健康成长、社会安定的大事,为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履行下列职责:1、结合县教育局规定,制定学校的安全工作细则的考核细则。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小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小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小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7.01•【字号】长教发〔2024〕17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小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各中小学校:现将《长沙市中小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教育局2024年7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生违规行为的认定第三章招生违规行为的处理第四章附则长沙市中小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招生行为,巩固提升“阳光招生”成果,切实维护中小学校招生秩序,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学校、各类机构及相关人员在招生入学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中小学校包括普通中小学校(普通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初级中学、小学、九年制学校、十二年制学校、子弟学校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含高等职业院校中职部等)。

第四条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依法依规进行招生,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招生违规行为的认定第五条普通中小学校在招生工作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违规招生:(一)无计划招生、违规超计划招生的;以签订协议、承诺录取等方式违规组织提前招生的。

(二)以任何形式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中高考喜报”“本科上线率”和“名校录取率”等信息的。

(三)以高额物质奖励、减免学费、欺骗误导、恶意诋毁、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

(四)因违规招生导致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的;为违规招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的;以保留学籍等名义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相关费用的。

2024学生就学纪律规定及处分措施协议

2024学生就学纪律规定及处分措施协议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学生就学纪律规定及处分措施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1.1 学生就学纪律规定1.1.1 出勤规定1.1.2 课堂纪律1.1.3 作业与考试纪律1.1.4 校园行为规范1.2 处分措施1.2.1 警告1.2.2 严重警告1.2.3 记过1.2.4 留校察看1.2.5 开除学籍2.1 纪律违规处理流程2.1.1 违规行为的报告与确认2.1.2 调查与核实2.1.3 处分决定与宣布2.1.4 处分执行与监督2.2 学生申诉机制2.2.1 申诉条件与范围2.2.2 申诉程序与时间限制2.2.3 申诉处理与结果反馈3.1 合同的有效期3.2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3.3 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3.4 合同的签署与生效3.5 合同的保管与复制3.6 合同的解除与废止3.7 违反合同的责任与赔偿3.8 保密条款3.9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3.10 合同的补充与附件3.11 合同的签字盖章3.12 合同的生效日期3.13 合同的修订记录3.14 其他约定事项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1 学生就学纪律规定1.1.1 出勤规定学生应按时到校上课,上课期间不得迟到、早退、缺课。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班主任或教务处请假,并获得批准。

未经批准缺课的学生,将根据缺课次数和性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1.2 课堂纪律1.1.3 作业与考试纪律学生应按时完成并提交作业,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业,也不得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的作业。

考试期间,学生应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作弊、传递答案或使用禁用物品。

1.1.4 校园行为规范学生在校园内应文明礼貌,尊重师长和同学,不得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在校园内骑车快速行驶或载人。

不得擅自进入禁入区域,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

1.2 处分措施1.2.1 警告学生有轻微违纪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将给予警告处分。

警告处分将记录在学生的档案中,并通知家长。

开学第一课活动总结

开学第一课活动总结

开学第一课活动总结开学第一课活动总结 1为深入落实立树人根本任务,扎实贯彻教育部颁布的新《中小学生守则》,积极做好新学期开学各项工作,我校积极遵照上级文件精神组织全校学生观看《开学第一课〈守则〉陪伴我成长》。

这项活动涉及到中小学生守则的一系列内容,活动开展过程中全体老师备课仔细、组织认真,让“开学第一课”为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为新学期的健康成长打下了铺垫。

现活动已圆满结束,将本次活动情况总结如下:一、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开学第一课系列活动”由学校德育处对班主任老师统一部署,通过班主任专题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要求各班积极响应、认真落实,以班为单位组织实施。

学校要对各班级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和总结,汲取经验,不断创新,提高教育效果。

二、组织集中收看20xx年2月24日上午9:00,在德育处的组织下全校师生准时收看了《开学第一课》。

各班班主任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积极组织学生收看《开学第一课》,收视率达到了100%。

观看过程中,同学们都积极主动地参与进来,认真观看视频,并积极了解中小学生守则涉及的内容,班主任则在一旁做好监督工作。

今年的'开学第一课围绕《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展开学习,视频重点从主动分担家务、自觉礼让排队、不比吃喝穿戴、养成阅读习惯、文明绿色上网、低碳环保生活等具体行为规范的内容展开,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学生成长发展中学校、社会和家庭高度关注的问题,更加接地气。

三、具体活动,深化教育1.利用国旗下讲话,做好中小学生守则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在国旗下讲话中,给学生们介绍新中小学生守则的重要内容,从爱国勤学、诚信明理、孝亲尊师、珍爱生命等几个方面,逐一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安全教育效果。

2. 为了能让学生对新学期有一个新的认识,对新的中小学生守则有新的了解,德育处要求班主任老师围绕爱党爱国、好学多问、勤劳笃行、明礼守法、孝亲尊师、诚实守信、自强自律、珍爱生命、勤俭节约等方面开展主题班会,让学生上好一次难忘的开学第一课,活动中生动的视频展示,让学生直观感受故事、案例带来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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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处分规定通知
附件1:大邑县中小学校学生处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严格学校管理,教育学生自觉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规范学生处分程序,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县教育行政部门所辖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机构)。

第三条处分学生应当遵循依法、公正、教育从先、保护学生合法权益、非歧视、严格控制受处分人数的原则。

第四条处分的种类:
对小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
对初中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
对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生的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注销学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增设其他处分种类。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含实习、社会实践期间)犯有错误,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可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30课时(含30课时)以上,寄宿制学校学生夜不归宿,行为不轨的;
(二)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三)在校内外不听劝告屡次吸烟、酗酒的;
(四)故意损坏公物或他人物品,造成较大损失的;
(五)打架斗殴,恶意辱骂他人的;
(六)有偷窃行为,或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的;
(七)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游戏厅等场所,或在校学习期间逃课进入网吧,屡教不改的。

第六条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学生,可给予记过、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一)同时有本规定第五条其中两项以上不良行为,经教育仍坚持错误不改的;
(二)无正当理由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60课时(含60课时)以上,寄宿制学校学生多次夜不归宿,行为不轨的;
(三)不服从教师正当管理,有辱骂教师行为,情节严重的;
(四)不听劝告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园,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
(五)纠集校外人员扰乱学校秩序,滋事打架,或毁坏、偷窃公物或他人财物的;
(六)参与团伙或聚众斗殴,情节严重的;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音像制品、读物,屡教不改的;
(八)多次拦截他人强行索要财物,或有抢劫、敲诈行为的;
(九)男女同学之间发生不正当交往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七条有下列严重不良行为之一的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给予注销学籍处分:
(一)受留校察看处分期间,仍坚持错误继续有违纪行为的;
(二)无正当理由连续旷课一个月,或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108课时(含108课时)以上的;
(三)不服从教师正当管理,殴打或唆使他人殴打学校教职工的;
(四)打架斗殴、行凶、赌博、吸毒等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传播淫秽读物或者音像制品,进行淫乱或色情、卖淫活动的;
(六)破坏公共设施,偷窃国家、集体或个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的;
(七)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八条对犯有本规定第七条情形之一的学生,在给予处分后,可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送有关部门进行矫治或管教。

第九条对不满10周岁的小学生,免予处分。

对不满14周岁的学生,一般不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对不满18周岁的学生,一般不给予注销学籍的处分。

对于被刑事强制执行的非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不得给予注销学籍的处分。

对于依法免于刑事处罚、被监禁、缓刑、假释或者刑罚执行完毕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必须复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非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学生,在复学、升学、就学等方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第十条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时限一般为一年。

学生在受处分期间坚持错误不改,继续出现违纪现象,构成新的处分的,可累加处分。

第十一条除注销学籍处分外,受处分的学生有明显进步的,应撤消其处分。

第十二条严格处分程序。

对学生处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处分决定前,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教导处、政教处)对学生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当事人写出书面材料,填写《学生违纪处分审批表》,告知当事学生;
(二)应当事学生的要求召开听证会;
(三)校务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四)需要备案的,按规定报批备案;
(五)通知被处分学生。

第十三条
建立处分听证制度。

学生在告知被处分后,3日内可向校长提出听证要求。

学校应当在7日内召开听证会,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包括当事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学校负责人及其知情的学生代表和教师代表,必要时可邀请社区知情人员参加。

当事学生有陈述权、申辩权。

学校对其陈述和申辩有责任进行复查,不得因其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处分。

第十四条学校校务会议讨论学生处分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全面分析学生过错的主客观原因,用表决方式通过处分决定。

表决处分决定出现较大争议时,校长应向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有责任进行调查了解,并做出裁决。

第十五条普通高中学校(职业高中)给予学生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必须事先向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具体由县教育局教育科、成职教室、德艺体室受理。

相关管理机构自受理备案之日起5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学校接到答复后,方可通知学生本人。

第十六条学校应在处分决定通过之日起3日内通知被处分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

学校视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状况决定是否发布处分通告。

第十七条
建立处分申诉制度。

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处分不服,允许保留意见,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大邑县学生申诉办法》向其所在学校和主管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具体由法制
工作机构受理。

第十八条对学生的处分决定应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撤销处分的,应将处分决定取出,存入学校的文书档案。

第十九条受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的学生,毕业时不论处分是否撤销,应当发给相应的学业证书,未完成规定学业的除外。

第二十条学校处分学生不得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处分学生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防止和避免发生意外事件。

第二十一条
撤销处分。

学生在受到处分后,在考察一定时间后,确有悔改表现者,可以撤销处分。

撤消处分的时间是:警告(严重警告),三个月;记过(记大过)六个月,留校察看一年(两学期)。

处分时间从宣布之日起计。

毕业时还不能撤消处分者,处分材料即装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二条撤销处分的程序是:
(一)本人申请。

受处分学生在到期后,自己写出书面申请,汇报受处分后自己的认识和现实表现等,申请交班主任。

(二)班主任审核。

班主任根据学生在受处分后的表现,征求班科教师意见后,认为可以撤消处分的,填写《学生处分撤销审批表》,经班主任、全体科任老师签署意见后,交全班班会讨论。

(三)班集体讨论。

班级召开班会,集体讨论并民主表决,全班必须2/3以上的人员通过,由班委会、团支部(少先队中队)干部写出意见后交政教处(教导处)。

(四)政教处(教导处)提交校务委员会审核同意。

(五)宣布结果。

学校最后作出撤消意见后,由政教处(教导处)将处理结果在本班宣布撤消处分。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修改或增设处分种类、违背处分程序、增加被处分学生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校长和主要责任人员纪律处分,触犯刑法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大邑县教育局原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学生处分的规定,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各中小学校可根据本规定和本校实际制定本校处分意见。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县教育局德艺体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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