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廊政办[2014]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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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正文:----------------------------------------------------------------------------------------------------------------------------------------------------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廊政办〔2014〕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2号),鼓励我市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努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结合我市科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主要目标到2017年,全市企业研发投入和创新能力主要指标大幅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形成企业技术创新的市场引导机制。
(一)企业研发投入大幅增加。
全市企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0.25%以上,通过提高企业研发投入,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断提升。
(二)企业创新产出明显提高。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产值率达到6%以上。
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显著增强,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幅增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拥有量年均增长15%以上。
(三)企业创新平台进一步完善。
以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为重点,争取三年内建设省级以上研发机构40家,市级以上研发中心120家;企业孵化器累计达到23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10家。
(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争取三年内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6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240亿元;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600家,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科技小巨人企业150家,并培育2-3个科技型中小企业聚集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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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6.15•【文号】国资发规划[2011]80号•【施行日期】2011.06.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资发规划〔2011〕80号)各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中央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中央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围绕做强做优、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以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为中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以国家技术创新工程为依托,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与国家发展需要相结合。
企业科技创新活动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将国家发展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统筹创新布局,在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引领和骨干作用。
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
要把握企业科技创新的内在规律,加强科技规划导向,确保组织机构落实、科技投入增长和重要研发平台建设。
要努力突破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激发科技创新体系中各要素的创新活力,增强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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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4.02•【字号】潍政办发〔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为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按照《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18〕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7〕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增加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一)鼓励开展技术研发与创新。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要从加强源头创新抓起,紧扣工作短板,健全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着力增强源头创新能力。
强化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有机衔接,推动科技与产业贯通,加速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更多源泉。
加大我市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体制改革力度,赋予科研人员及团队在研发路线选择、科技经费支配、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及知识产权归属方面更大自主权,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动力,创造更多具有转化前景的科研成果。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大力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措施。
科技人员就地转化科技成果所得收益可按至少80%的比例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以及对成果转化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该部分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作为调控基数。
科技人员可将高新技术成果或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入股创办科技型企业,所占注册资本比例最高可达100%。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fe35d7f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a35c25d.png)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科技创新发展决策部署,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员动员、全过程参与,推动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取得更加重大的突破。
(二)切实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构建创新驱动型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努力实现在核心技术和关键领域取得自主可控的重大突破。
(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科技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实行科技创新优先发展战略,培育发展一批世界级创新企业,引领推动科技创新的发展方向。
二、重点任务(一)加大科研投入力度。
中央企业要合理确定科研经费预算,适当增加科研资金投入,推动企业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建设,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深入合作,形成科技创新合力。
(二)加强创新平台建设。
中央企业要发挥企业科技创新平台的作用,加强平台建设,提升平台的运营管理水平,推动创新资源的共享和互通有无,构建科技创新资源集聚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创新人才培养。
中央企业要注重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加强科研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努力打造一支科技创新的强大人才队伍。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中央企业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加强技术标准制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确保科技创新成果的安全和合法性。
三、组织实施(一)各中央企业要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
(二)各级政府要积极创造有利于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衔接,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caab0416a76e58fafab0035e.png)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实施以来,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激励企业创新的政策措施逐步完善,企业研发投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研发能力得到增强,重点产业领域取得一批创新成果,为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目前我国企业创新能力依然薄弱,许多领域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企业尚未真正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应用的主体,制约企业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统筹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的引导支持作用,以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为重要抓手,建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培育发展一大批创新型企业,企业研发投入明显提高,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提高到1.5%,行业领军企业达到国际同类先进企业水平,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实现翻一番。
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深入发展,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突破一批核心、关键和共性技术,形成一批技术标准,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
企业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形成一批资源整合、开放共享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面向企业的科技公共服务能力大幅度提高,涌现出一大批富有活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民办科研机构。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06d57e185254b35eefdc8d376eeaeaad1f316c2.png)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29•【字号】顺政发〔2013〕29号•【施行日期】201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的通知顺政发〔2013〕29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顺义区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办法》已经2013年7月19日第14次区委常委会议和2013年6月14日第10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2013年7月29日顺义区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办法第一条为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全面提升科技支撑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国家重点新产品,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上一年度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二)上一年度通过市科委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三)上一年度取得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第三条鼓励企业申报市级以上研发机构,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一)通过国家重点实验室认证,并取得证书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通过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证,并取得证书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通过北京市科技研究开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证,并取得证书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四条鼓励发展一批具有整合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能力的科技服务机构。
(一)通过市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中央《意见》明确的6个方面突出问题,改进措施
![中央《意见》明确的6个方面突出问题,改进措施](https://img.taocdn.com/s3/m/b3e63380ba4cf7ec4afe04a1b0717fd5370cb24b.png)
中央《意见》明确的6个方面突出问题,改进措施一、推进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政府应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增加科研投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建立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吸引国际高端人才来华创新创业。
- 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为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推动科技成果更快落地。
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通过减税降费、简化审批流程等措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加强创新驱动。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政府应加大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产业竞争力。
三、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市场主体活力- 精简行政审批程序。
简化企业开办、注册、税务等程序,降低企业办理手续的成本和时间。
- 加强法治保障。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确保市场公平竞争。
- 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政府应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提高政务效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四、扩大内需市场,提高消费能力- 扩大消费需求。
通过增加居民收入、扩大社会保障等措施,激发居民消费需求。
- 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企业应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消费者购买信心。
- 促进消费升级。
引导居民加大对高品质、环保、智能化产品的消费,推动消费升级。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 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加强对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 推动绿色生产。
鼓励企业采用绿色生产技术,减少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 加强生态环境监管。
建立健全环境监管制度,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化改革。
推动国企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等,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 扩大开放。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吸引更多外资和国际先进技术。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cb22967224c52cc58bd63186bceb19e8b8f6ec2b.png)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25•【字号】杭政[2006]5号•【施行日期】2006.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杭政〔2006〕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打造“天堂硅谷”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决定》(市委〔2006〕11号)精神,进一步确立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提升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自主创新意识,充分调动企业自主创新积极性(一)充分认识企业自主创新的重大战略意义。
自主创新能力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是实施城市创新战略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切实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有利于杭州造就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是杭州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从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的重大战略任务。
我市要站在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性和战略意义,不断推进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二)充分调动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
通过有效的政策引导与扶持,支持和鼓励企业成为自主创新主体。
通过带动企业自身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自主创新活动。
企业要把坚持自主创新作为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的主要任务,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稳步提高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组织新产品开发、科研攻关和技术改造等创新活动,掌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加快企业研发机构以及产学研创新载体建设,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加快引进和培育创新人才;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包括专利战略、标准战略和品牌战略;建设适应自主创新的企业文化和激励创新的分配机制,调动和激发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意见》的解读
![《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意见》的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aa8a32bac9d376eeaeaad1f34693daef5ff71356.png)
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稳步增长,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但与国际一流企业相比,我国企业在技术创新、管理水平、品牌影响力等方面仍存在差距。
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我国提出了《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意见》,这是对企业发展方向和目标的重要指导,也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举措。
二、政策解读《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
其中包括:1.加强技术创新。
政府将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2.加强人才培养。
政府将加强对企业人才培养的政策支持,推动企业加大对人才的吸纳和培养力度,培养更多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3.优化营商环境。
政府将简化审批手续,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税收政策,降低企业成本,促进企业发展。
4.加强品牌建设。
政府将加大对企业品牌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提升品牌形象,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品牌竞争力。
5.开展国际合作。
政府将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一流企业的交流合作,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
三、意见解读《意见》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战略目标已经明确。
这对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加强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而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对于企业的创新能力提升至关重要。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基石,而政府的政策支持将有助于企业吸引和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推动企业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
再次,优化营商环境将减轻企业的负担,降低成本,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
另外,加强品牌建设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产品竞争力和销售额。
开展国际合作有助于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拓展国际市场。
政府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意见》为企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为企业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政策引导,有利于推动企业加快提升,实现跨越式发展。
山东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研究
![山东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研究](https://img.taocdn.com/s3/m/12909496970590c69ec3d5bbfd0a79563c1ed4b9.png)
山东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研究
尹葳;周巧玲
【期刊名称】《科技进步与对策》
【年(卷),期】2010(027)020
【摘要】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对区域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对整个区域创新能力的提高具有决定性作用.多年来,山东省一直是全国经济贡献的大省,但是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还很薄弱.基于大量的数据资料整理,对山东省企业的创新能力进行了分析,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提高山东省企业创新能力的建议.
【总页数】3页(P35-37)
【作者】尹葳;周巧玲
【作者单位】山东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山东,淄博,255049;山东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山东,淄博,255049;淄博师专,山东,淄博,25504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127.52
【相关文献】
1.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山东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研究
2.山东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分析及提升对策
3.济南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及其制约因素分析——基于山东省三大主要城市的比较研究
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试行)
5.山东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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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有关科技年度工作计划四篇
![2023年有关科技年度工作计划四篇](https://img.taocdn.com/s3/m/4d00fb09cdbff121dd36a32d7375a417866fc182.png)
2023年有关科技年度工作计划四篇科技年度工作计划篇1工作要点20年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以科技富民强县为宗旨,构建科技创新体系,实施科技创新行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自主创新的主体作用,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采取切实措施,营造良好的自主创新环境。
争取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引导全社会对科技进步和创新工作的重视,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自主创新的主体作用,聚集创新要素,激活创新资源,转化创新成果,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
设立专利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促进专利技术及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继续健全和完善相关科技扶持政策,推动财政科技投入向增加企业研发投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和自主品牌等方面倾斜,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引进或培育创新人才;引导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
(二)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20年,农村科技工作继续以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为抓手,力争做到“一新、二抓、三培、四提、五度”。
“一新”:开创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新局面;“二抓”,抓科技特派员队伍结构优化调整,抓农业科技专家大院规范管理;“三培”: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农村专业技术合作社,培育新型农民;“四提”:提升科技特派员综合素质,提炼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提升产业技术升级,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五度”: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向深度发展,辐射带动农民向广度覆盖,创业领域向宽度拓展,产业链条向长度延伸,农民收入、农村经济向高度增长。
(三)加大工业科技工作力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
国家及兵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
![国家及兵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2b1b77e3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bb.png)
国家及兵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一、背景和意义科技创新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提高核心竞争力和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当前,随着国际科技竞争的加剧和我国发展进入新时代,科技体制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以推动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的质量和效益。
深化科技体制和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意义在于:1.加强科技创新体制建设,推动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2.提升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在核心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3.构建协同创新机制,促进科研人员和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实现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4.推动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相结合,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级科技人才;5.加强科技创新生态环境的建设,为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法律、政策和人文环境。
二、深化科技体制的基本原则1.加强党的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强化科技创新中的党建工作,建立科技创新领域的党组织和组织体系;2.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各级政府和科研机构的职责和权责,推动科技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3.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体制,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市场的配置作用;4.注重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的结合,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级科技人才;5.加强科技创新评价体系的建设,建立科技创新绩效评价机制,激励科研人员积极投身创新工作;6.加强科技创新的国际合作,推动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提高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水平。
三、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1.加强科研机构和大学的,提高科研机构和大学的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研人员的梯队建设和评价体系的;2.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加强企业与科研机构的合作,搭建科技创新合作平台,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3.建设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制度体系、创新要素体系、创新环境体系、创新评价体系、创新资源体系的建设;4.构建协同创新模式,加强科研人员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机制,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的能力,促进科技创新进行有序和良性发展。
科技部印发《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科技部印发《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90dc1530a1c59eef8c75fbfc77da26925c59601.png)
科技部印发《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9.08.05•【文号】国科发区〔2019〕268号•【施行日期】2019.08.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科技部印发《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科发区〔2019〕2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民营企业特别是各类中小企业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引导与精准支持,科技部制订了《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科技部2019年8月5日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科技创新能力是企业打不垮的竞争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推动民营企业特别是各类中小企业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现就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规模、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为主要着力点,完善科技创新政策,加强创新服务供给,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企业竞争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主要措施(一)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规模。
1. 完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434974f4988fcc22bcd126fff705cc1755275fd8.png)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22•【字号】武政规[2010]13号•【施行日期】2010.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武政规〔2010〕1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使企业真正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和创新人才聚集的主体,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武汉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步伐,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设立企业研发投入补贴专项资金,通过网上申报和专家审核,对企业研发投入予以补贴。
对最近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小于5000万元、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的科技企业,及对最近1年主营业务收入大于5000万元、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的科技企业,按照研发费用的1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最近1年主营业务收入小于5000万元、〖HJ1〗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的科技企业,及对最近1年主营业务收入大于5000万元、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的科技企业,按照研发费用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二)鼓励企业建立自主创新平台。
对企业申报的市级自主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优先纳入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日常管理按照“事前立项备案、事后考核补贴”的原则予以支持。
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产业基地)等自主创新平台。
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创新政策
![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创新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12b38ece3086bceb19e8b8f67c1cfad6195fe9df.png)
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创新政策四川省科技厅【期刊名称】《内江科技》【年(卷),期】2013(034)010【总页数】4页(P16-19)【作者】四川省科技厅【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制约科技创新的突出问题,四川省坚持“整合科技资源、提高创新能力、加速成果转化”的科技工作取向,大力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一号工程”,营造自主创新环境,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工作。
(一)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
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
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提高。
(《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二)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年初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
(国发〔2006〕6号)(三)切实保障重大专项的顺利实施。
《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专项的实施要遵循“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组织专家进一步进行全面深入的技术、经济等可行性论证并根据我省发展需要和实施条件的成熟度报经省政府批准后统筹落实专项经费,以专项计划的形式逐项启动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政策的通知》川府发〔2007〕18号)(四)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
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落实科技投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科技进步的需要适时加大科技投入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确保财政用于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金融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
构建兼顾基本科技投入和专项科技投入的政府科技投入机制。
省、市(州)设立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支持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科技工程的实施。
积极培育科技创新风险投资主体,鼓励企业、金融机构、个人、外商等各类投资者参与风险投资。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国资委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国资委](https://img.taocdn.com/s3/m/b221d6fcf705cc17552709f6.png)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中央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围绕做强做优、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以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为中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以国家技术创新工程为依托,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与国家发展需要相结合。
企业科技创新活动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将国家发展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统筹创新布局,在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引领和骨干作用。
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
要把握企业科技创新的内在规律,加强科技规划导向,确保组织机构落实、科技投入增长和重要研发平台建设。
要努力突破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激发科技创新体系中各要素的创新活力,增强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
坚持立足当前和谋划长远相结合。
要围绕主导产业,针对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确定科技创新方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满足企业当前发展需要。
要结合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着眼提升长远竞争力,注重前瞻性、战略性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强技术储备,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掌握核心技术与提高系统集成能力相结合。
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选择具有良好发展基础的重点领域,集中优势资源,实现重点突破,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要注重系统集成能力的提升,完善企业功能和业务链,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增强工程化能力,实现从单项技术创新向系统化、集成化创新的转变。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狮市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狮市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eb9f6695627a5e9856a561252d380eb6394231d.png)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狮市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狮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15•【字号】狮政规〔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狮市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狮政规〔2024〕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上级驻石有关单位:《石狮市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若干措施》已经2024年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狮市人民政府2024年3月15日石狮市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闽政〔2023〕7号)、《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委发〔2023〕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14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动“开放创新、智造未来”,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支持我市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激发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打造科创智造之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一)打造高水平产业技术研发平台。
探索实行“基本运行经费科技创新券科技成果转化奖补”的支持方式,对我市引进的科研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及服务企业收入达到50万元(含)以上的,按收入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
对已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建设运营补助资金的科研平台,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申请。
支持闽南理工学院、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等在石高校优化学科布局,联合行业龙头企业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
支持有条件的平台机构创建省级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争取省级资金支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补齐科技短板加快创新驱动的十二条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补齐科技短板加快创新驱动的十二条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4378e29a85254b35eefdc8d376eeaeaad1f31690.png)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补齐科技短板加快创新驱动的十二条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0.14•【字号】湖政办发〔2016〕81号•【施行日期】2016.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补齐科技短板加快创新驱动的十二条意见湖政办发〔2016〕8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赶超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75号)精神,按照市委七届十次全会要求,着力补齐科技创新短板,持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意见:1.支持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五年倍增计划,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高知名度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培育“高技术、高成长”的“双高”企业为抓手,大力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经市科技局认定的“双高”企业,以认定年度上一年所交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权责发生制)产生的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认定年度超基数部分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完善企业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重点企业研究院梯度培育机制,继续实施企业研发平台建设、重大瓶颈技术攻关、领军型创新团队培养“三位一体”产业技术创新政策,对考评优秀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最高给予10万元的奖励。
进一步加大科技项目支持力度,对企业承担的重点研发项目,单个项目最高可资助50万元,对特别重大的创新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重点支持。
支持企业牵头制订国际和国家技术标准。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4c95c17bb1aa8114431b90d6c85ec3a87c28b69.png)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02•【字号】南府发[2009]20号•【施行日期】2009.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09〕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企业单位:现将《南宁市关于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南宁市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市和自主创新战略,加快科技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宁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和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的单位和个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四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维护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加大财政性资金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
市人民政府定期发布科技成果转化重点领域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指南,公布经认定的市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目录。
市和县(区)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结合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把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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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经批准在企业建立的国家级 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 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由企 业据实报送相关资料,其科技人员实际 发放的工资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 据实扣除。
第十一条:鼓励和允许企业从科研成 果转化产生的经济效益中,按比例提成 奖励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所有人, 及对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研发有重 大贡献的科技和管理人员。
《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 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第一条 允许和鼓励在鲁高等院校、科研 院所职务发明成果的所得收益,按至少 60%、最多95%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 人员及其团队拥有,省及市、县(市、区) 科技计划对该成果转化项目给予优先立项。
《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 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意义--对于促进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打造一
流产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必将起到积极的 推动作用。
《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 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第六条 允许和鼓励在鲁高等院校、科 研院所和科技推广机构的科技人员(包 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在完 成本单位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前提下兼 职从事科技创业、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其收入归个人所有。
国外: “硅谷的支柱”--斯坦福大学,很
多教授都拥有双重身份,既是教授,又是企 业家。很多科研成果,直接在教授的公司就 实现产业化。
《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 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第七条 鼓励在鲁高等院校允许全日制 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凡创办科技型企业 的学生,可视为其参加学习、实训、实 践教育的时间,并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 在规定时间内,可重返学校完成学业。
破,有很多现实阻力。
操作性:引导符合要求的三类企业开展
企业股权激励以及分红激励试点。操作时, 参考2010年2月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印发 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 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激励方案应当依 法提请股东会审议。涉及国有资产,报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 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申请设立企业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下 的(1人有限公司除外),可以申请免缴首 期注册资本,股东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 月内缴付不低于3万元的注册资本金,其 余出资2年内缴足。
《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 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突出支持创业。对新创企业知识产权所占
股份可以达到50%-70%;对发明人的股权 奖励,保障了成果发明人的长期收益权,有 效调动了成果发明人创业的积极性,让发明 人的智慧为国家社会创造价值的同时为自己 创造财富。
《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 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解决机制问题。该条款解决了在职科技人
兼职创新、创业和进行科技服务活动合法化 问题,确保科技人员创业没有后顾之忧。鼓 励具有专长的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后投 入到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并合法获得收益。
过去:科研院所的研究员和大学教授,兼职
被认为是不务正业,这种传统做法已经不符 合“科研-产业化”一体的科技发展新趋势。
术开发费用,不仅可以通过税前进成本的 方式给予据实补偿,而且还可通过加计扣 除方式给予追加奖励。
《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 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政策实施。为实施好这项政策,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省经信委、省科技厅联合出台了 《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管理操 作指南(试行)》,对哪些属于技术开发费 用以及企业如何办理都作了明确规定。企业 可向市经信、科技部门或省级行业管理部门 和机构,提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 目鉴定申请,项目通过鉴定后交由企业所在 地税务机关具体办理,办理时可参考2008年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 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 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研发费用按3%计提。该条款对省重点工
业企业(集团),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依 托企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牵头企业 的研发投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研发 费用占销售总额的比例按不低于3%计提, 并逐年增长。
税收优惠。面向所有企业,只要投入技
允许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产业技术创新
合作组织登记为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法 人,目的就是为了引导参与产业技术创新的 各方深度合作,有利于合作组织单位以整体 的形式对外开展活动、组织项目申报和承担 课题研究。
《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 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第九条: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 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 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 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 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第三条 鼓励在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国有控股 的院所转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企 业股权(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 权)激励以及分红激励试点。
《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 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目的:利用股权和分红来激励广大科技
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广大科研人 员向企业流动,有助于企业吸引高层次科 技人才。股权激励是对现有体制非常大的突
《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 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
通过科技和金融结合,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 式,引导和促进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 融机构及创业投资等各类资本创新金融产品、 改进服务模式、搭建服务平台,实现科技创 新链条与金融资本链条的有机结合,为从初 创期到成熟期各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差 异化的金融服务。力争在以下七个方面有所 突破:
税收优惠。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
给与科技人员个人奖励,获奖人取得的技术 股份,基于收益的不确定性,在不违反现行 政策的前提下,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鼓励和支持科技创பைடு நூலகம்,注册资本在10万元
以下的企业,允许免缴首期注册资本,就可
办理注册登记,其余可两年内“分期支付”。
《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 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 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
力的意见》
2020/11/5
《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 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意见》条款内容
前八条:激发在鲁高等院校、科研院 所的各类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尽快将其科技成果和科技资源转化为我 省的创新优势和发展优势。
第九至十六条:突出我省企业技术创 新的主体地位,集成各类资源向企业倾 斜,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 争力。
《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 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第十二条: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 融资服务,创新业务品种和服务模式。 鼓励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中小板、 创业板等实现上市融资。支持科技型企 业发行集合融资工具、企业债券、公司 债、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及其他新 型债务融资工具,加快推进区域集优债 务融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 步伐。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 企业利用场外股权交易市场进行融资。
《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 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第八条鼓励产业技术创新合作社会组 织登记为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 人,推进有关单位建立持续稳定的合作 关系。
《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 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鼓励科技类合作社会组织登记为社会团体或
民办非企业法人,给予其一定的法律地位, 一方面是为合作社会组织长期持续运转提供 保障,另一方面则为其开展合作交流活动、 申报项目等活动提供便利,还能够享受国家 相关优惠政策。
明确了各级科技计划优先立项支持成果转
化。
《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 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第二条 在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务发 明成果1年内未实施转化的,在成果所有 权不变更的前提下,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拥 有成果转化处置权,转化收益中至少70%、 最多95%归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拥有。
《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 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 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核心目的--支持企业的研发机构建设,提
高企业创新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绩效奖励待遇。 企业创新的关键在人才,确保人才的高待遇 不受计税工资标准的限制。经税务部门审定, 企业建立的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包括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 心、工程中心)科技人员实际发放的工资额 可在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凡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出据有关批复、企业研 发机构科技人员名单等有关资料直接在向当 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 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一是在知识产权抵押贷款方面,能够进一步 鼓励商业银行针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 型中小企业缺少有形资产而多拥有知识产权 的特点,提高开展知识产权抵押的积极性, 扩大可供抵押的知识产权的种类和范围,加 大信贷成数,支持此类企业的扩大发展。
《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 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第十三条: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 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2年(24个月)以上,凡符合规定条件的, 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 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 创业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 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 年度结转抵扣。 逐步扩大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 建立政府引导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支持 初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风险投资机制, 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五条 对在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 技人员新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和认定的省 级以上新产品,由各类科技专项资金、 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专项资金优先扶持、 重点倾斜。
《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 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目的--扶持新创科技企业和支持新产品开发。
科技创业企业的四大难题:科研成本高、融 资渠道少、产品销路窄、财税负担重,通过 各类科技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专项 资金重点倾斜、优先扶持。一方面缓解了新 创科技企业研发资金成本问题,另一方面也 能提高财政科技资金的针对性,大大提升使 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