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筑消耗量定额说明
湖南省2023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
湖南省2023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1. 引言本文档旨在明确和说明湖南省2023年房屋修缮工程的消耗量定额。
通过明确工程材料和人工的标准用量,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消耗和人工配备的合理性,进而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成本,保证工程进度。
2. 定额标准2.1 材料消耗量定额在湖南省2023年房屋修缮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消耗标准如下:- 砂石:每平方米需消耗X千克;- 水泥:每立方米需消耗X袋;- 砖块:每平方米需消耗X块;- 涂料:每平方米需消耗X升。
2.2 人工消耗量定额在湖南省2023年房屋修缮工程中,人工消耗的定额如下:- 泥水工人:每平方米需配备X名;- 油漆工:每平方米需配备X名;- 瓦工:每平方米需配备X名;- 电工:每平方米需配备X名。
3. 定额说明3.1 材料消耗量定额说明3.1.1 砂石砂石的消耗量取决于修缮工程中所需的基础工程量和墙体工程量。
根据工程的具体要求和设计规范,每平方米修缮工程所需的砂石消耗量为X千克。
3.1.2 水泥水泥的消耗量主要取决于修缮工程中砼结构的用量。
根据设计规范和计算公式,每立方米修缮工程所需的水泥消耗量为X袋。
3.1.3 砖块砖块的消耗量取决于修缮工程中墙体的用量。
按照材料规格和设计要求,每平方米修缮工程所需的砖块消耗量为X块。
3.1.4 涂料涂料的消耗量根据修缮工程中墙面和天花板的面积计算。
根据设计要求,每平方米修缮工程所需的涂料消耗量为X升。
3.2 人工消耗量定额说明3.2.1 泥水工人泥水工人在修缮工程中负责粉刷、粉刷准备和砌砖等工作。
根据工程施工要求和产能,每平方米修缮工程需要配备X名泥水工人。
3.2.2 油漆工油漆工在修缮工程中负责翻新、涂料施工和涂装等工作。
根据工程施工要求和产能,每平方米修缮工程需要配备X名油漆工。
3.2.3 瓦工瓦工在修缮工程中负责瓦剥、砖瓦砌筑和瓦盖等工作。
根据工程施工要求和产能,每平方米修缮工程需要配备X名瓦工。
3.2.4 电工电工在修缮工程中负责电路铺设、维修和电器安装等工作。
2024年湖南省市政消耗定额解释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详解
一、消耗定额解释说明消耗定额是指在工程建设中,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施工方法、质量要求等因素,以及工程材料的种类、用量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有效的计算和预算的一种方法。
消耗定额是指导工程预算和施工的依据,也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
2024年湖南省市政消耗定额解释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定额的依据:湖南省市政消耗定额的制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同时参考了国内外类似工程项目的经验和技术要求。
2.定额的结构:湖南省市政消耗定额分为物料定额和劳务定额两部分,其中物料定额是根据工程材料的种类和用量进行的预算,劳务定额是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和工序进行的预算。
3.定额的编制依据:湖南省市政消耗定额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等。
4.定额的修订:湖南省市政消耗定额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随着技术和工艺的发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更新,以保持其科学、合理、有效的特点。
1.工程量计算的原则:湖南省市政工程量计算的原则是按照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计算;同时,要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尽量准确地进行计算。
2.工程量计算的方法:湖南省市政工程量计算的方法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测量法、材料计算法、孔隧施工计算法和装备计算法。
测量法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测量,通过测量数据计算出工程量。
材料计算法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设计要求和规格,计算出所需材料的用量,并根据市场行情和供应情况估算材料的价格。
孔隧施工计算法是指根据孔隧施工的工序和施工方法,计算出所需的孔隧施工工程量,包括爆破量、挖土量等。
装备计算法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设备要求和工艺流程,计算出所需的施工设备的使用量和工时。
3.工程量计算的步骤:工程量计算的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了解工程项目的设计要求和规格,根据设计文件进行必要的解读和理解。
(2)根据设计文件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工程量计算的方法和依据。
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建筑工程总说明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规定要求,以建设部一九九五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消耗量标准作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
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四、消耗量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
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消耗量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消耗量标准将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消耗量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
工作内容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消耗量标准中已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的。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原材料(不含半成品、成品和周转材料)地面水平运距超过15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计算规定如下:其超运距按场内运距材料实际运距减去150m计算。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定额说明文档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定额说明文档目录总说明 (2)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3)第一节土石方工程 (3)第二节打拔工具桩 (7)第三节支撑工程 (8)第二章道路工程 (8)第一节路床(槽)整形 (8)第二节道路基层 (9)第三节道路面层 (9)第四节人行道侧缘石 (9)第五节防护工程 (9)第三章桥涵工程 (10)第一节打桩工程 (10)第二节钻孔灌注桩工程 (11)第三节砌筑工程 (12)第四节现浇混凝土工程 (12)第五节预制混凝土工程 (12)第六节立交箱涵工程 (13)第七节安装工程 (13)第八节装饰工程 (13)第四章隧道工程 (14)第一节隧道开挖与出渣 (14)第二节隧道内衬 (15)第三节隧道沉井 (15)第四节盾构法掘进 (16)第五节垂直顶升 (17)第六节地下连续墙 (17)第七节地下混凝土结构 (18)第八节地基加固、监测 (18)第九节金属构件制作 (19)第五章给水工程 (19)第一节管道安装 (20)第二节管道内防腐 (20)第三节管件安装 (20)第四节管道附属构筑物 (21)第五节取水工程 (21)第六章排水工程 (21)第一节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 (22)第二节定型井 (23)第三节非定型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 (23)第四节顶管工程 (24)第五节给排水构筑物 (25)第六节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 (27)第七章燃气工程 (29)第一节管道安装 (30)第二节管件制作、安装 (30)第三节法兰阀门安装 (30)第四节燃气用设备安装 (31)第五节管道试压、吹扫 (32)第八章钢筋工程 (32)第九章拆除工程 (33)第十章措施项目 (33)总说明一、《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共分十章,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道路工程";第三章"桥涵工程";第四章"隧道工程";第五章"给水工程";第六章"排水工程";第七章"燃气工程";第八章"钢筋工程";第九章"拆除工程";第十章"措施项目"。
2014年湖南省消耗量标准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总 说 明《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 总说明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的规定,以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本标准作用:1.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的依据;2.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3.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4.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本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并结合合理的工期、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是依据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国家标准编制的。
本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本标准如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本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
工作内容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本标准中已经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产品编制。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材料预算价格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工地仓库(或工地材料堆放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材料或小型构件地面水平运距超过8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依据表1规定计算,并对运距计算作以下规定:1.其超运距按场内材料实际运距减去80m计算;2.实际运距计算,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建筑物外围地面使用点、建筑物入口处或材料堆放中心为终点(有垂直运输者,以斜道口或机械吊处为终点)。
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建筑工程总说明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规定要求,以建设部一九九五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消耗量标准作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
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四、消耗量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
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消耗量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消耗量标准将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消耗量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
工作内容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消耗量标准中已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的。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原材料(不含半成品、成品和周转材料)地面水平运距超过15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计算规定如下:其超运距按场内运距材料实际运距减去150m计算。
湖南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湖南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是指在湖南省范围内进行建筑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时,根据该地区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建筑材料和劳动力的消耗量标准。
该定额的制定旨在合理规划和控制建筑工程的资源消耗,提高工程施工的效率和质量。
一、湖南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制定目的湖南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制定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理利用和节约资源:制定消耗量定额可以帮助合理规划和使用建筑材料和劳动力资源,减少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
2. 提高工程质量:通过规定消耗量定额,可以合理安排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和劳动力,保证工程质量。
3. 促进工程施工效率:准确控制消耗量可以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期,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二、湖南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相关标准和指导原则制定湖南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需要遵循以下标准和指导原则:1. 法律法规:依据相关的国家、省、市建设工程管理法规和标准,确保定额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项目特点:考虑不同类型的建筑工程项目,根据其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消耗量定额。
3. 技术标准:结合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消耗量定额与工程技术要求相匹配,保证工程质量。
4. 经济合理性: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控制消耗量,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三、湖南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内容和执行方法湖南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主要包括建筑材料、劳动力、设备和能源的消耗量。
具体内容根据不同工程项目的类型和规模而定。
1. 建筑材料消耗量: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要求和标准,确定各类建筑材料的消耗量。
如混凝土、砖石、水泥、钢筋等。
2. 劳动力消耗量:按照施工工艺和施工标准,合理规划和安排劳动力的使用量。
包括建筑工人、施工管理人员等。
3. 设备消耗量:依据工程项目需求,规定和控制设备的使用量。
包括各类机械设备、搅拌站、施工车辆等。
4. 能源消耗量: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和要求,规定和控制能源的使用量。
如电力、燃气、水等。
湖南省消耗量定额统 一解释
湖南省消耗量定额统一解释在建筑工程领域,消耗量定额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标准和依据。
湖南省消耗量定额的统一解释,对于规范建筑市场、保障工程质量、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等方面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消耗量定额。
消耗量定额是指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完成一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
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水平的劳动生产率、材料消耗水平和机械台班使用效率。
湖南省消耗量定额的统一解释,旨在消除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理解偏差和争议。
比如,在人工消耗量的计算方面,明确了不同工种、不同工作强度下的人工工时计算方法。
这不仅有助于准确计算人工成本,也能避免因计算方法不一致导致的造价差异。
在材料消耗量方面,统一解释详细规定了各种材料的损耗率。
比如,对于钢材的损耗,考虑了加工过程中的切割损耗、运输途中的少量损失等因素,给出了一个合理的损耗率范围。
这使得在编制预算和结算时,材料的用量能够更加准确地计算,避免了因材料损耗计算不准确而产生的纠纷。
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统一解释同样重要。
对于不同类型的机械设备,规定了其台班产量、工作时间、维修保养时间等。
这有助于合理安排施工机械,提高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同时也能准确计算机械使用费。
此外,湖南省消耗量定额的统一解释还对一些特殊情况和复杂工艺进行了明确。
例如,在高层建筑施工中,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时间和费用计算;在基础工程中,遇到复杂地质条件时的处理方法和费用调整等。
这些详细的解释,为解决实际施工中的难题提供了依据,保障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对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从业人员来说,湖南省消耗量定额的统一解释是他们进行造价编制和审核的重要准则。
只有准确理解和运用这些统一解释,才能编制出合理、准确的工程造价文件,为业主和施工单位提供可靠的造价依据。
对于施工企业而言,了解和掌握消耗量定额的统一解释,有助于他们合理组织施工、优化施工方案、降低施工成本。
通过对定额的深入研究,施工企业可以发现提高效率、节约材料和机械台班的途径,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南省消耗量定额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南省消耗
量定额
1. 简介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南省消耗量定额是为了指导和规范湖南省的建筑工程基础消耗量而制定的。
2. 定额内容
该定额以建筑工程的不同类型和规模为基础,包含了以下方面的内容:
- 混凝土消耗量
- 钢材消耗量
- 砖石、石材等材料消耗量
- 模板和脚手架消耗量
- 涂料和装饰材料消耗量
- 地基和基础工程材料消耗量
- 其他相关材料的消耗量
3. 使用方法
使用该定额时,需要根据具体的建筑工程项目进行调整,考虑
项目的规模、地理条件、工程要求等因素,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
体计算。
4. 注意事项
在使用该定额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确保使用的材料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避免使用低质量材料;
- 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定额中的消耗量,确保工程的质量
和安全性。
5. 结论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南省消耗量定额提供了对建筑
工程基础消耗量的指导和规范。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具
体项目的情况,灵活调整定额,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以上为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南省消耗量定额的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装饰定额
《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总说明(计算规则)一、《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消耗量标准)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装饰装修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计量标准。
二、本消耗量标准是编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装饰装修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消耗量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装饰装修。
四、本消耗量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五、本消耗量标准是按照正常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六、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1.本消耗量标准采用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本消耗量标准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损耗。
3.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材料费的百分比表示。
4.施工工具用具未列出消耗量,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工具用具使用费内考虑。
八、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1.本消耗量标准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测算确定的。
2.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考虑。
九、本消耗量标准均已综合了搭拆3.6m以内简易脚手架用工及脚手架摊销材料,3.6m以上需搭设的装饰装修脚手架按第七章装饰装修脚手架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十、本消耗量标准木材不分板材与方材,均以××(指硬木、杉木或松木)锯材取定。
湖南定额说明书及计算规则
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建筑工程总说明一、《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简称"计价规")规定要求,以建设部一九九五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消耗量标准作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
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消耗量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
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和施工验收规、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消耗量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消耗量标准将有差异,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消耗量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
工作容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消耗量标准中已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的。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原材料(不含半成品、成品和周转材料)地面水平运距超过15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计算规定如下:其超运距按场运距材料实际运距减去150m计算。
湖南省消耗量定额统一解释
湖南省消耗量定额统一解释湖南省消耗量定额统一解释一、修订消耗量定额的背景为适应建筑工程发展的需要,加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管理和指导,提高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原消耗量定额”),并于2004年7月1日发布实施。
原消耗量定额对于统一我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规范工程造价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和技术的不断进步,原消耗量定额已不能适应当前建筑工程计价的要求,为此,我厅对原消耗量定额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新消耗量定额”)。
二、修订消耗量定额的主要依据修订新消耗量定额的主要依据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LD/T72.1-94)、《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建标〔2003〕104号文)、《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版)、《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劳动定额》(2006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6版)等。
三、新消耗量定额的适用范围新消耗量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建筑物修缮工程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结算的依据,并可直接作为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的依据。
四、新消耗量定额的内容新消耗量定额由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消耗量水平系数三部分组成。
(一)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部分共11条,主要规定了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
(二)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及工程量计算规则部分共15章,包括: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砧石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和建筑物修缮工程。
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建筑工程总说明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规定要求,以建设部一九九五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消耗量标准作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
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消耗量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
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消耗量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消耗量标准将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消耗量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工作内容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消耗量标准中已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的.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用之和.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原材料(不含半成品、成品和周转材料)地面水平运距超过15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计算规定如下:其超运距按场内运距材料实际运距减去150m计算。
湖南2019安装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总说明《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总说明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的规定,以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本标准作用:1.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的依据;2.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3.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4.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本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并结合合理的工期、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是依据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国家标准编制的。
本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本标准如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本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
工作内容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本标准中已经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产品编制。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材料预算价格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工地仓库(或工地材料堆放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材料或小型构件地面水平运距超过8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依据表1规定计算,并对运距计算作以下规定:1.其超运距按场内材料实际运距减去80m计算;2.实际运距计算,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建筑物外围地面使用点、建筑物入口处或材料堆放中心为终点(有垂直运输者,以斜道口或机械吊处为终点)。
湖南省有关建筑消耗量定额说明.docx
总说明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 以下简称本标准) 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简称“计价规范”) 的规定,以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土建工程) 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本标准作用:1.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的依据;2.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3.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 指标 ) 、估算指标的基础;4.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本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并结合合理的工期、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是依据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国家标准编制的。
本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本标准如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本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
工作内容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本标准中已经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合格产品编制。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材料预算价格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工地仓库( 或工地材料堆放地) 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材料或小型构件地面水平运距超过80m 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依据表 1 规定计算,并对运距计算作以下规定:1.其超运距场内材料实际运距减去80m 计算;2. 实际运距计算,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建筑物外围地面使用点、建筑物入口处或材料堆放中心为终点( 垂直运输者,以斜道口或机械吊处为终点) 。
(完整word版)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定额说明及补充解释说明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补充解释说明目录总说明 (3)第一节土石方工程 (4)第二节打拔工具桩 (7)第三节支撑工程 (8)第二章道路工程 (9)第一节路床(槽)整形 (9)第二节道路基层 (9)第三节道路面层 (9)第四节人行道侧缘石 (10)第五节防护工程 (10)第三章桥涵工程 (10)第一节打桩工程 (11)第二节钻孔灌注桩工程 (12)第三节砌筑工程 (12)第四节现浇混凝土工程 (13)第五节预制混凝土工程 (13)第六节立交箱涵工程 (13)第七节安装工程 (14)第八节装饰工程 (14)第四章隧道工程 (14)第一节隧道开挖与出渣 (15)第二节隧道内衬 (15)第三节隧道沉井 (16)第四节盾构法掘进 (16)第五节垂直顶升 (17)第六节地下连续墙 (18)第七节地下混凝土结构 (18)第八节地基加固、监测 (19)第九节金属构件制作 (19)第五章给水工程 (19)第一节管道安装 (20)第二节管道内防腐 (20)第三节管件安装 (21)第四节管道附属构筑物 (21)第五节取水工程 (21)第六章排水工程 (22)第一节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 (22)第二节定型井 (23)第三节非定型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 (24)第四节顶管工程 (25)第五节给排水构筑物 (25)第六节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 (27)第七章燃气工程 (29)第一节管道安装 (30)第二节管件制作、安装 (31)第三节法兰阀门安装 (31)第四节燃气用设备安装 (32)第五节管道试压、吹扫 (32)第九章拆除工程 (33)第十章措施项目 (33)总说明一、《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共分十章,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道路工程";第三章"桥涵工程”;第四章”隧道工程”;第五章"给水工程";第六章"排水工程";第七章”燃气工程";第八章”钢筋工程";第九章"拆除工程”;第十章”措施项目".二、《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市政工程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也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全集)
《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总目录模块一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建筑工程总说明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规定要求,以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湖南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消耗量标准作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
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消耗量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
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消耗量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消耗量标准将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消耗量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
工作内容说明施工工序、次要施工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消耗量标准中已考虑。
六、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的。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系指材料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参见附表一:材料场内二次搬运用工及运输损耗表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原材料(不含半成品、成品和周转材料)地面水平运距超过150m者,或发生两次转运者,其费用计算规定如下;超运距按场内运距材料实际运距减去150m计算。
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装饰定额
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装饰定额《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总说明(计算规则)一、《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消耗量标准)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装饰装修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计量标准。
二、本消耗量标准是编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装饰装修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消耗量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装饰装修。
四、本消耗量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五、本消耗量标准是按照正常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六、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1.本消耗量标准采用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本消耗量标准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损耗。
3.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材料费的百分比表示。
4.施工工具用具未列出消耗量,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工具用具使用费内考虑。
八、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1.本消耗量标准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测算确定的。
2.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考虑。
九、本消耗量标准均已综合了搭拆3.6m以内简易脚手架用工及脚手架摊销材料,3.6m以上需搭设的装饰装修脚手架按第七章装饰装修脚手架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十、本消耗量标准木材不分板材与方材,均以××(指硬木、杉木或松木)锯材取定。
湖南省消耗量定额统一解释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工程消耗量标准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湘建价计…2008‟3 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工程消耗量标准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为了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使消耗量标准更真实、准确地反映社会平均水平,为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省建设厅“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06‟33O号)中关于对工程消耗量标准实行适时动态管理的要求,我站发出了“关于开展工程计价调研和收集消耗量标准水平调整意见的通知”(湘建价计…2008‟10号),对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要求对我省现行计价办法和有关消耗量标准执行以来,在实际工作中遇到新工艺、新材料需要补充的项目、对消耗量标准偏高或偏低需要调整水平的项目、以及需要作统一解释的问题等及时报送我站。
根据广大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反馈意见和要求,我们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统一了解释,对水平偏高偏低的项目进行了动态调整,对缺项部分予以补充,同时,对消耗量标准错漏之处予以勘误和完善,现将《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工程消耗量标准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印发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已办理工程结算的不予调整。
前期解释与本解释有出入的以本解释为准。
为便于社会使用,我们已将该通知上网,查询或下载请登陆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抄报:省建设厅一、水平调整及统一解释(一)建设工程计价办法1、发包方或发包方委托咨询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如有漏项、错算,其工程量是否可以调整?按照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06]330号)第九条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工程款结算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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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的规定,以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本标准作用:1.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的依据;2.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3.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4.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本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并结合合理的工期、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是依据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国家标准编制的。
本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本标准如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本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
工作内容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本标准中已经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合格产品编制。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材料预算价格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工地仓库(或工地材料堆放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材料或小型构件地面水平运距超过8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依据表1规定计算,并对运距计算作以下规定:1.其超运距场内材料实际运距减去80m计算;2.实际运距计算,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建筑物外围地面使用点、建筑物入口处或材料堆放中心为终点(垂直运输者,以斜道口或机械吊处为终点)。
表1 材料或小型构件场内二次搬运用工及运输损耗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人工、机械土石方1.土壤分为普通土和坚土。
坚土包括中密、密实的碎石,中密、密实砂土,密实粉土,坚硬、硬型的粘土;其他土壤为普通土。
2.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V的,其体积的1/2执行Ⅳ级,其余1/2执行坚土。
3.挖土方地槽(坑)以及运土方,不分干土、湿土均执行本标准。
4.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回填土按压实后的体积计算。
5.土(石)方工程中,施工期间工作面内发生的雨水积水排水费用,包括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中;其他排水费用,按实计算。
二、人工土(石)方1.如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应按相应挖土方子目乘以系数,支撑搭设前挖的部分土方不乘系数。
2.挖桩间土方(不包括人挖桩)人工乘以系数;人工挖孔桩间挖土,其人工乘以系数。
土方工程量应扣除大于600mm 直径的桩体积。
3.石方爆破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4.石方爆破是按电雷管、导线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标准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计算。
5.支挡土板项目分密撑和疏撑,不论挡土板采用何种材料均按本标准执行。
三、机械土石方1.推土机推土、石渣或铲运机铲运土上坡,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2.汽车、人力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标准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3.机械土(石)方工程量的90%执行机械挖土(石)子目,余下10%执行人工挖土(石)子目。
执行人工挖土方子目时,人工乘系数,执行人工石方子目时不另乘系数。
4.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
5.推土机(或铲运机)推(或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普通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
6.本标准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另外,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及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7.机械上下行驶坡道的土(石)方,合并在土(石)方工程量内计算。
8.土(石)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9.建筑物地下室基础机械土(石)方,本标准按自然地面深编制;自然地面以下超过深的工程量增加费用,按挖土且运距在1KM以内项目乘以系数。
10.桩基土方外运,执行普通土方外运子目,工程量按设计桩孔断面面积乘以成孔的土方部分深度以立方米计算;桩基石方外运,执行明挖出碴子目,工程量按设计桩孔石方部分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1.不论采用何种规格挖掘机械,均按定额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计积计算(另注明者除外)。
如为松散土方者,以下规定处理:普通土折松方乘以系数;坚土折松方乘以系数。
二、平整场地及辗压工程量,下列规定计算:1.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
厚度超过±30cm时,其全部土方工程量挖土方相应定额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3.建筑场地原土辗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辗压图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挖掘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下列规定执行:1.沟槽、基坑划分: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沟槽长小于槽宽3倍,且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度宽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均挖土方计算。
2.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要放坡时,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参照表1规定计算。
表1 放坡系数表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不同类别土方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做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3.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计算;挡土板面积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
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2规定计算。
表2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5.挖沟槽长度,外墙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6.人工挖土方、槽坑凿石方深度超过消耗量标准子目规定深度的部分工程量,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人工运输,运距每增加20m的项目增加人工。
7.沟槽、基坑深度图示槽、坑底面至外地坪深度计算;地沟图示沟底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8.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管沟槽全部土石方量的%计算。
9.独立基础、条基、管沟土方工程量在300m3以内的,执行人工挖槽坑土子目;工程量在300m3以上的槽坑小挖机挖土占70%人工挖占30%计算。
四、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1.人工凿岩石,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2.爆破岩石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宽允许超挖量(基底不计),被开挖坡面面积乘以如下数值以立方米计算:①ⅢⅢ级岩体:200mm;②ⅡⅡ、ⅠⅠ级岩体:150mm;超挖部分岩石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
五、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图示回填体积并依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1.沟槽、基坑回填:沟槽、基坑回填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构件(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体积计算。
2.房心回填土,回填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3.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下式计算: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上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须取土体积。
六、土方运距,下列规定计算:1.推土机推土运距: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土运距: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第二章地基处理和基坑支护工程说明一、本章适应于建筑工程的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
二、单(双)重管、重管高压旋喷的浆体材料(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用量与定额含量不同时,设计含量调整计算。
三、人工换填套用垫层项目时,人工、机械乘以;垫层用于独立基础、条形基础、房心回填时人工、机械乘以。
四、石灰桩、砂、碎石桩项目不分土质、桩长均定额子目执行。
五、土钉、锚杆孔底灌浆项目中水泥含量(砂浆配比)与定额不同时可实调整。
锚杆项目成孔直径150mm规格考虑,如直径小于150mm,则人工、机械乘系数;直径大于150mm,则人工、机械乘系数。
六、锚杆干法成孔穿卵石、松石层的孔,拔管费成孔费加10%。
七、锚杆湿法成孔遇卵石、松石层,粘土、砂土、圆砾项目乘系数。
八、锚杆灌浆(锚杆长15m以内)一次灌浆考虑,采用二次灌浆相应项目乘系数。
九、地基强夯需用石碴或土填坑时,换填相应项目执行。
十、格构梁砂浆找平项目中,砂浆找平宽度以内考虑,若实际找平宽度超过,可宽度比例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垫层,地面垫层地面面积乘以厚度计算,基础垫层实铺体积计算。
垫层中均包括原土夯实。
二、砂、石灌注桩工程量小于60m3时,其人工、机械乘以。
砂、石灌注桩材料用量已包括充盈系数及材料损耗率、级配密实系数。
、地基强夯夯坑数计量,夯坑数均设计规定计算。
低锤满拍处理面积强夯区域最外边夯点中心线外移1m确定的面积。
如设计只给定地基强夯面积,编制预算时可参考如下关系换算夯坑数:1000kN·m、2000kN·m、3000kN·m规格强夯机对应的坑点面积分别为6m2/坑、9m2/坑、12m2/坑。
四、注浆项目以实际注入水泥重量为计量单位。
五、锚喷支护1.土钉、锚杆成孔,土钉或锚杆伸入孔中长度另加计算。
2.钢筋(钢绞线)锚杆,设计图示尺寸确定的重量以吨计算。
3.喷护,设计规定的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三章桩基工程说明一、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桩,不适用于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工程。
二、本标准中预制机械沉桩、机械成孔的灌注桩成孔已综合各类土。
三、人工挖孔桩的土壤类别划分,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规定执行。
四、预制方桩沉桩,未包括接桩。
如需接桩,除按相应打桩项目计算外,按设计要求另计算接桩项目。
五、打试验桩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计算。
试验费用另行计算。
六、本标准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相应项目乘以系数;如斜度大于1∶6者,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