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权的内涵与外延实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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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实习报告5篇

人民检察院实习报告5篇

人民检察院实习报告5篇人民检察院实习报告篇1通过学校统一安排,个人填报志愿的方式,我们一行十人被分配到了____市人民检察院实习。

在实习期间我努力将在学校所学习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践想结合,在实习期间我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得到了领导的表扬。

在实习过程中我学习到了很多在书本中学习不到的东西,这将为我以后步入社会打下一定的基础,同时在实习过程中我也发现了自身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我被安排到检察院民行处工作,因此主要的实习内容为民法和行政法方面的相关内容。

民行处的案件是由上级院交办或者由本院控申部门统一受理交办,在经过立案前的审查决定可以立案后,在三个月内承办人要进行案件的具体审查,并制作出审结报告。

在经过集体讨论后,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报经领导批准。

民行处并不像反贪、反渎局那样会出于审判秘密的方面的考虑和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非检察人员不得参与案件的审理过程,我接触到实际案件的机会还是不少的。

同时,为了不使我白白的浪费掉这次实习机会,我的指导老师孙处长经常向我介绍他亲身办过的很多案件。

他把案件的来龙去脉,从立案到判决的全部环节都向我描述的明明白白。

通过这些案件的再现,我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查的全部过程和环节有了比较完整的了解,而且学习到了许多以前在课本上被忽略的实体性内容。

总而言之,通过学习孙处长讲的这些案例我获得了巨大的收益,同时也发现了我的不足之处。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习的知识的肤浅和在实习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因为在实际司法实践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案情,这要求办案人员必须具备各方面的综合素质,不仅需要对法律条文、司法程序等了如指掌,还需要综合运用其他学科的知识,灵活运用。

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1、通过阅览相关案件的法律文书,熟悉掌握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的程序要求和证据的重要性,实现专业学科理论和法律实务工作的互动,进而培养自己运用学科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检察行业分析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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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行业分析报告模板1. 引言检察是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正义的重要力量。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检察行业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

本报告旨在对当前检察行业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深入了解其现状和未来趋势。

2. 行业概述2.1 检察的定义和职责检察是指依法行使公诉权、监督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活动、维护法律和司法公正的行政职能机关。

其主要职责包括公诉、监督和参与诉讼。

2.2 检察行业的重要性检察作为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以及打击犯罪的重要使命。

通过公正的审判和监督,检察为社会稳定及公平正义的维护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3 检察行业的发展历程检察行业的发展可以追溯到我国古代的刑律制度,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推进,检察机关的设置和职能逐渐完善。

近年来,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进行,检察行业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果。

3. 检察行业的现状3.1 机构设置和人员规模目前,我国的检察机关主要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级人民检察院组成,从最高到基层设有多个层级的检察机构。

同时,检察行业拥有庞大的检察干警队伍,为各级检察机关的正常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持。

3.2 工作职责和职能发挥检察机关在行使公诉权、监督和参与诉讼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严格的司法程序和公正的审判,检察机关确保了法律的实施和司法的公正。

3.3 业务范围和工作内容检察机关的业务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

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案件审查、法律监督、犯罪预防等方面。

4. 检察行业的挑战和问题4.1 人员素质和能力提升由于检察行业的工作要求高度的专业性和责任感,因此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对于提升整个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目前,仍存在着一些检察干警素质参差不齐、能力不足的问题。

4.2 制度和机制不完善虽然我国的司法改革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存在着一些制度和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例如审判与检察脱钩、刑事证据保护不足等。

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改进。

浅析公务员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浅析公务员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一 )概念的演变 。公务员制度源起于英国的文官制
的使用 ,多未从学理上加以厘清与界定 , 国内学者对于公务 员的定义也基于依据和标准的不同而众说纷纭 。有说公务 员是“ 行使行政职权 ,履行国家公务 ,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 的人员 ” [ ] (P
) ; 有说公务员“ 一般是指通过非选举程序
度 ,在英文中该项制度的主体被称为 Civil Servant, 其中并无 “ 官” 的含义 ,主要是指“ 文职人员 ” 、 “ 文职服务人员 ” , 但早 期的译 著 中将 其译 为“ 文官 ” 。在 美 国 , 有 时 会 使 用 Civil
Servant一词 ,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会使用 Governmental Emp loy2 ee来称呼政府公职人员 , 意为“ 政府雇员 ” 。中国是个官本
而被任命担任其政府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 ” [ ] ( P ) ; 有说 公务员是“ 由国家依据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 , 代表国家依法 行使行政职权 , 执行国家公务的公职人员 ” [ ] ( P ) ; 我国 《 公务员法 》 规定“ 本法所称公务员 , 是指依法履行公职 、 纳 入国家行政编制 、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 。 笔者认为 : 其一 , 对公务员内涵的界定最核心最关键的 因素就是其手中“ 握有 ” 公权力 ,即“ 依法履行公职 ” ,至于是 否纳入了国家行政编制 、 是否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和福利则 是形式上的判断因素 , 是具有辅助性的 , 更是需要严格的立
(一 )如何理解“ 行政系统工作人员 ” 。首先 ,这里的“ 行
出文件 ,通知人大常委会机关 、 政协机关“ 参照 ” 执行《暂行 条例 》 进行管理 ; 后来又增加了完全行使国家行政职能 ,但使 用事业编制的单位“ 依照 ” 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 。由此 可见 ,在我国现行的《公务员法 》 颁行之前的《暂行条例 》 时 期公务员的主体范围包括有四 ,其一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 工作人员 (工勤人员除外 ) ,其二是中共各级党委机关的工作 人员 ,其三是各级人大和政协机关工作人员 , 其四是完全行 使国家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可以说 , 在《暂行条 例》 的框架下辅之以通知 、 文件的“ 参照 ” , 基本囊括了党政 立法机关以及部分事业单位的所有带有公职性质的人员 。 而 年颁布的《 公务员法 》 的主体范围较之过去有了 比较大的扩充 ,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将“ 法官 、 检察官 ” 纳入了 公务员的主体范畴 ,此外就是通过对公务员交流制度的规定 否定了一般性国有企业 、 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人员的公务员 主体身份 ,即在该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达到副处 级调研员及以上职务时 ,通过调任进入公务员序列的方才具 有公务员主体身份 。由此得出 ,我国公务员的范围应当包括 中国共产党机关 、 人大机关 、 行政机关 、 政协机关 、 审判机关 、 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这七大机关的工作人员 。

检察职业道德的内涵及特征范文

检察职业道德的内涵及特征范文

检察职业道德的内涵及特征范文检察职业道德的内涵及特征范文任何职业道德不可能脱离行使职责的人而单独存在,因此检察职业道德实际上就是检察官职业道德。

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检察官在行使检察权、履行检察职责过程中或从事各项社会活动时应当遵循的行为标准和具备的道德品质,是检察官职业信念、职业态度、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集中表达,是对检察官职业特点和职业本质的特殊要求,是法律职业道德的有机组成局部。

2023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了《检察官职业道德根本准那么(试行)》,将检察官职业道德内涵概括为“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忠诚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本质要求,是检察官必备的政治品质。

公正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是检察官根本的价值追求。

清廉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内在规定,是检察官应有的人格操守。

文明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检察官重要的纪律要求。

一、检察职业道德的内涵忠诚是一种崇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准那么。

忠诚问题作为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命题,是人类的一个独特的文化现象,承当着价值要求和评判标准的双重功能。

从古至今,忠诚经历了从身份附属性质的忠诚要求到契约自觉的忠诚要求、从盲目忠诚到理性忠诚的深入变化。

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都对忠诚有明确要求。

在我国现阶段,忠诚的内涵包括: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人民检察事业。

这五个方面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忠于党是政治前提,忠于国家是法定义务,忠于人民是根本归宿,忠于法律是本质要求,忠于人民检察事业是职责所在。

忠诚是检察职业道德的基石,是检察官必须坚守的政治品格。

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灵魂和最高价值追求,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

公正即崇尚法治,依法独立行使法律监视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维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公正是中国古代的四大官德之一。

管仲提出:为人君者,公正而无私。

荀子也说:公生明,偏生暗。

西方正义理论集大成者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开宗明义地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第一美德,一如真理是知识的第一美德一样。

关于在检察院实习报告4篇

关于在检察院实习报告4篇

关于在检察院实习报告4篇在检察院实习报告篇1一、前言(一)实习单位20__年4月25日,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们一行八人来到杭州市检察院,由于之前学院与检察院已有接洽,所以我们凭着学院的介绍信顺利的进入了检察院,并受到检察院政治处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

政治处的徐老师召集我们召开了一个短暂的会议,随后我们八人即被分配到各个实务部门,正式开始实习工作。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发展历程历经坎坷和曲折,其前身为杭州市人民检察署,始建于1950年6月,由曾担任过国务委员、时任杭州市公安局长的王芳同志兼任检察长。

1955年5月,中共杭州市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决定:撤销杭州市人民检察署,成立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由中共杭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万进东兼任检察长。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现辖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滨江、萧山、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富阳、桐庐、建德、淳安、临安县(市)人民检察院,代管临平地区人民检察院。

1953年底,杭州市人民检察署设一科(司法、一般监督)、二科(财经监督)。

时至今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为十一处三室一局一部,即侦查监督处、公诉处、渎职侵权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处、刑事技术检察处、行政装备处、警务处、组织教育处、干部人事处、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反贪局、政治部。

(二)实习目的本次实习的性质鲜明,目标明确。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进入检察院、法院实习是必要的,因此学院将本次专业实习纳入教学内容,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我们每一个参加实习的同学都有着共同的目标:1、熟悉实习单位的工作运作,2、检验自己法学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3、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4、初定自己将来的发展、奋斗方向。

二、实习内容(一)实习岗位我们一行八人中,其中有五人被分配到公诉一处参加实习工作。

之所以会这样分配,原因有二:其一是公诉部门任务繁重,亟需实习生分担部分工作,其二是公诉部门是一个实务性很强的部门,实习生在这个部门能够获得更多的实践机会,对实习生而言,无疑具有强大的诱惑力。

检察院实习报告5篇

检察院实习报告5篇

检察院实习报告5篇检察院实习报告篇1__年9月23日—__年11月20日,我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实习。

实习期间,将理论与实际结合,把课堂上学到的知识用到具体案件中,从而对课本上的东西理解得更深刻,也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同时,在现实生活中我也了解了国家司法机关的相关职能,对社会基层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大致的了解。

以下是我对实习的总结报告:一、实习概况我在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实习了两个月,实习的过程中,在科长及几位叔叔的热心帮助下,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用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件。

在这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虽顺利完成了每一项任务,收获颇丰,但也发现了许多问题。

在检察院,我被分配到了控告申诉科,这是检察院最基层的部门,可是说是窗口,大多数案子都是从这里开始的。

这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就是负责并受理公民的举报、控告和申诉;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申诉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或初查,对分流到本院各业务部门及基层检察院的举报线索和控告、申诉进行催办、督办;依法复查由本院管辖的申诉案件并负责抗诉和出庭工作,承办由本院管辖的刑事赔偿案件;负责实施保护、奖励举报人等等。

期间,我们接待了很多来举报、申诉的群众。

对于属于检察院管理的案件进行了登记、分流;对于没有管辖权的案件,根据所学知识给予一定的解释和回答,再告知其应该找的有关部门。

例如:一个老人敲开了控申科的门,说要申诉。

他的两个儿子占了他的房子,致使老人有家不能回,有病无人管,现在住在女儿家中。

老二媳妇还扣下了老人的一些生活用品,并扬言要养老也可以,但要老人跟老大断绝父子关系(老大和老二之间有过节),这让老人忍无可忍。

以前曾因赡养纠纷诉至法院过,判决两儿子轮流赡养老人,可至今未能实现。

老人很可怜,但此事不属于控申科的管辖范围,所以我们不能对此加以干涉,安慰了老人之后,我们建议老人到法院的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举报控申科的工作繁杂又是规范化的,不能凭个人任意发挥。

校正版关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研究报告

校正版关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研究报告

(校正版)关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研究报告关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研究报告关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研究报告/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检察人员进行科学的分类,是对检察人员实行科学、有效管理的基础。

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由于对检察人员实施分类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检察官队伍过于庞大,这其中既有不在检察业务工作岗位上的行政人员,也有虽在检察业务工作岗位上但从事辅助性工作并不行使检察权的辅助人员。

检察官队伍人员庞杂、队伍臃肿、素质良莠不齐、检察辅助人员相对萎缩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检察工作开展,也不利于管理,目前它已成为妨碍深化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瓶颈”。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下称《检察官法》)的颁布施行,特别是20__年对《检察官法》的修订,专门提出要“制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人员编制内员额比例”,其本义就是要对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精简检察官队伍,提高检察官的整体素质,使检察官真正成为检察权的主体,以加快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进程。

高检院在19__年和20__年先后出台的《检察工作五年发展规划》、《检察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和《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中都提出了要对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对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是深化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对检察人员科学管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人员队伍从而提高检察效能的客观需要。

一、检察人员分类现状及其弊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促进了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

随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

但是,国家机关专业化进程相对滞后的问题日益突出。

其中,有操作层面的原因,也有制度层面的原因;有管理上的原因,也有管理基础的原因。

检察人员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简单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个序列。

即使《检察官法》的实施使检察官的职业特征日益彰显和强化,制约检察效能的主要矛盾——体现机关职权高度集中这一属性的、具有实质意义和决定意义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分类制度与检察人员专业化进程之间的矛盾——依然很突出。

检察文化内涵与发展路径

检察文化内涵与发展路径
关键 词 检 察文化 检 察 事业 检 察权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 童编 号 : 0 90 9 (0 00 - 8 -2 1 0 -5 22 1 )92 30 中图分 类号 : 2 _ D9 63


检 察文 化建设 是检 察工作 的 重要 组成 部 分
严 明 、 风上优 良, 作 业务 上精通 、 办法 上创 新、 作上高 效 、 果上 工 效 优质。 二、 当前 检 察文 化建 设存 在 的主要 问题
( ) 一 检察文化建设可以保证检察权行使的正确方向
检察 机关肩 负着维 护宪法 和法律 统一 实施 的神 圣使 命 , 察 检 文化 不仅与 经济 和政 治相互交 融 , 不可 分 , 密 而且 在 影响人 、 塑造
人, 保证 检察权 的正确运 行 方面担 负着 重要 责任 。 要巩 固 马克 思
方 略, 逐步 实现社 会主义 民主 的制度 化 、 制化 , 法 检察 文化 正是推 为检 察 文化建 设提供 基础 , 质文化 的建 设不是 目的, 物 而是手 段 。
进 这一进 程 的不懈 动力 。 过检 察文 化建 设的教育 引 导功 能 、 通 指
以往 , 我们 总 是把检 察文 化建 设的意 义等 同于机 关环 境的美 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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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嚓I T 内 涵 与 发 展 路 径 立 乞

摘 要

张咏 梅
检 察文化 是 中 国特 色社会 主 义先 进文 化的 重要 组成部 分 ,是检 察 事业发 展 的精神 动 力 。充分 认识检 察 文化 建设

精选在检察院的实习报告合集10篇

精选在检察院的实习报告合集10篇

精选在检察院的实习报告合集10篇在检察院的实习报告篇1暑假,我去县人民检察院实习了将近一个月。

去实习期间,在科长及几位叔叔的热心帮助下,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用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件。

在这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虽顺利完成了每一项任务,收获颇丰,但也发现了许多问题。

一、实习目的毕竟法律是一门理论性、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光靠课堂是绝对学不精的,所以我利用暑假去检察院实习,目的就是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自己的本领。

社会实践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使我们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通过亲身体验社会实践,锻炼自己的才干,培养自己的韧性,更为重要的是检验一下自己所学的知识能否被社会所用,自己的能力能否被社会所承认,并且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所在。

二、实习部门我此次实习的主要部门是侦查监督科。

侦查监督科的主要职能是:1、对本级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逮捕的决定,同时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对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漏犯进行追捕。

3、对本级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及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监督。

4、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和引导侦查取证。

以上列出的几条都是我在检察院实习期间所从事的主要工作。

三、实习内容1、审查逮捕。

我去检察院实习的当天下午,科长就让我去复印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的格式文本,因为这是侦查监督科的主要工作。

意见书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发案、立案、破案经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及证据,需要说明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去的前两天,我主要是看一些档案材料,跟着科长去看守所提审,再就是向主管机关、刑事检查工作的田检汇报。

最后就是处理一些法律文书的问题。

检察院见习报告范文三篇

检察院见习报告范文三篇

检察院见习报告范文三篇一、实习目的:首先,我想通过在我们学校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实习,获得一次认识社会的时机。

社会是法律学科的源头,没有社会就没有法律,法律因社会的需求而产生,所以认识社会是一个法科学生能够真正学好法律的必备条件。

其次,我想通过此次在市中区人民检察院的实习,来了解一下处于基层的人民检察院所处理的案件的特点,包括案件的来源、数量,案件的性质等等。

从而在此基础上发现基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所遇到的问习题并提出解决问习题的方法。

最后,我想把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社会实践当中,以到达学以致用的目的。

法律是极其讲务实践的,所以实践应是法律的出发点和归宿。

二、实习内容:在检察院实习,有法律实务方面,也有法律理论方面,由于我主要在批捕科实习,所以更多的是做一些法律实务方面的工作。

批捕科的工作是环环相连,从接到案件到做出决定,任何一个环节都必不可少,都非常重要。

实习这一个月我的主要工作集中在以下几方面:第一、翻阅卷宗,协助检察官制作阅卷笔录。

侦查监视科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卷宗材料,以及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内江市市中区人口密度大,经济开展不平衡,直接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率较高。

单从一般的刑事案件来看,这一个月来,我们科一共办案三十八件,涉及人数达四十人之多,也就是说,均匀每天我们科要收到一到两个案件。

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材料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要证据,我们都必须逐一审查。

有的案件复杂,卷宗材料厚达七八十页,每天的工作量相对较大,通过这一个月高工作量的实习,我深刻领会到理论知识不足会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实践中运用最广泛。

所以,学好这两门学科对于任何一个将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到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

这是案件承办人制作阅卷笔录的一个辅助工作,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的卷宗材料内有一项重要证据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为了行使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这一监视职能,对每一个犯罪嫌疑人,我们都要认真、认真地讯问,核实公安机关制作的讯问笔录是否真实、合法。

论作为检察权基石范畴的法律监督权

论作为检察权基石范畴的法律监督权

社会博览摘要当前,由于在规范和理论层面对检察权的性质和地位界定模糊,客观上导致实务层面检察权全面履行的不能,亟须在公法视野下立足于国家权力划分的,提炼检察权的基石范畴,明晰检察权的内涵和外延,实现检察权的宗旨与职能的耦合。

关键词检察权基石范畴公法视野On the Power of Legal Supervision as the Cornerstone Category of Prosecutorial Power//Liu Yong,Zhang Shitao Abstract At present,the vague definition of the nature and status of prosecutorial power at the normative and theoretical level,has objectively led to the failure of fully implementing prosecutorial power at the practical level,so it is urgent to refine the corner-stone category of prosecutorial power,clarify the connotation and extension of prosecutorial power,and realize the interconnection between the aims and functions of prosecutorial power,based on the division of different powers from the vision of public law. Key words prosecutorial power;cornerstone category;vision of public law1检察权的基石范畴1.1缘起当前,由于在规范和理论层面对检察权的性质和地位界定模糊,客观上不利于了实务层面检察职权的全面履行和实现检察权维护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立法宗旨。

2023在检察院实习报告三篇_2

2023在检察院实习报告三篇_2

2023在检察院实习报告三篇在检察院实习报告篇1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任务是依照我国《宪法》和法律,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此次我很荣幸有机会到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专业实习,通过这两个月的实践学习,我对我国的检察业务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了解了检察系统的架构,认识了检察系统各部分的职能运作,尤其是民事行政检察科人员的检察工作实务。

本次专业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增加了我的见识,实现了法学学科理论与法律实务知识的良好互动,充分领略到了法律的力量,培养了我严谨与公正的观念,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和综合法律能力,积累了不少相关法律实务经验,更加坚定了我在法律之路前进的步伐。

实习部门:人民检察院是我国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机关。

民事行政检察科是检察机关的内部职能机构之一,其具体职责是“通过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实习目的: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学科理论主要是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促进学习;2、熟悉检察制度和检察院管理、工作流程;3、熟悉与检察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检察人员工作纪律;4、通过检察工作与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接触和沟通,接受指导,虚心学习;实习内容:1、协助具体民事行政案件的处理:如参与具体民事行政案件的和解、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监督执行等相关工作;2、随同检察官赴各机关单位进行工作上的接洽:如赴同级人民法院送达和接收相关法律文书、赴上级人民检察院交接相关业务、赴各涉案机关单位参与相关案件的情况调查;3、随同检察官去法院旁听具体民事行政案件的庭审;4、撰写各类法律文书:如填写案件登记表,制作案件审批表、立案决定书、检察建议书、审结报告等;5、整理各类卷宗、复印打印各类文档、查询相关案件资料等内勤工作6、协助处理民事行政检察科的日常工作;实习过程: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检察立化内涵与发展路径

检察立化内涵与发展路径

Legal S ys t em A n d So c i et yf叁篁!圭塾垒:竺!!!里堕童耋誓翻固圜圈露检察立T乞内涵与发展路径陶明张咏梅摘要检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事业发展的精神动力。

充分认识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分析和解决检察文化建设中的现状与问题,进一步坚定推动检察文化建设的信念和决心,必将对检察文化建设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促进各项检察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检察文化检察事业检察权审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l O)09.283.02一、检察文化建设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检察文化建设可以保证检察权行使的正确方向检察机关肩负着维护宪法和法律统一实施的神圣使命,检察文化不仅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密不可分,而且在影响人、塑造入,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运行方面担负着重要责任。

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对检察工作的指导地位,教育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必须通过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检察干警,深入回答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把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些理念融入检察文化建设的全过程,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强化检察宫“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和“忠诚、公正、清廉、严明”职业道德观念,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转化为检察干警的自觉追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服务。

(二)检察文化建设可以推进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是法治社会,必须依靠实施依法治国方略,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检察文化正是推进这一进程的不懈动力。

通过检察文化建设的教育引导功能、指导约束功能、激励协调功能、亲和凝聚等功能,可以使检察人员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形象。

浅析检察行为的宪政内涵和宪政意义

浅析检察行为的宪政内涵和宪政意义

浅析检察行为的宪政内涵和宪政意义作者:李建坤来源:《法制与经济·上旬刊》2011年第01期检察行为是具有检察权的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授权行使检察权的行为。

作为国家权力之一的检察权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检察行为,作用于社会各相关领域。

在我国检察行为的宪政内涵和意义最终体现的是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议行合一”权力配置模式下检察权的性质、内涵和意义。

本文将以宪法的明确规定为基本出发点,在我国“议行合一”权力配置制模式下探讨检察行为的宪政内涵和宪政意义,还检察权以正统地位,恢复检察行为的宪法精神。

一、我国检察权的理论渊源及发展历程学者们一般认为“检察权诞生于中世纪的法国”,萌芽于国王代理人制度。

随着发展演变,法国的检察制度成为大陆法系检察制度的典型代表,法国检察权在性质上兼具行政与司法的双重属性,且以司法属性为主。

而美国的检察制度是英美法系的典型代表,在美国宪政模式中,检察机关隶属于行政,与司法部在功能上有很多重合之处,这是三权分立体制衡量检察制度定位利弊后的设计,0因此,学者们一般认为美国的检察权是一种行政权。

世界各国的检察制度的设计都或多或少的受到这两大法系的影响,我国亦不例外,近年来,学者们更加注重对两大法系检察制度的借鉴以改良我们现有的检察制度。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检察制度是以列宁的检察理论、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人民代表大会理论和分权制衡理论为理论渊源,发扬中国古代政治法律制度特别是御史制度的精华,逐步探索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而建立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现行的1982年《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同时规定了检察机关的设置及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关系,并且现行宪法对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能作了如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关于检察机关行使职权的原则,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部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六课《我国国家机构》第5课时《国家司法机关》说课稿

部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六课《我国国家机构》第5课时《国家司法机关》说课稿

部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六课《我国国家机构》第5课时《国家司法机关》说课稿一. 教材分析《我国国家机构》是部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六课的内容,本节课的主要内容是介绍我国的国家司法机关。

教材通过介绍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能和作用,使学生了解国家司法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教材内容丰富,结构清晰,理论联系实际,有助于学生深入理解国家司法机关的内涵和外延。

二. 学情分析八年级的学生已经具有一定的法治观念,但对国家司法机关的认识尚浅。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学生需要掌握国家司法机关的基本概念、性质、职能和作用,提高法治意识,增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关注学生的认知水平,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国家司法机关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三. 说教学目标1.知识与技能:了解国家司法机关的基本概念、性质、职能和作用,掌握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设置、运作和职责。

2.过程与方法:通过案例分析、讨论交流等方法,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培养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提高学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自觉性。

四. 说教学重难点1.教学重点:国家司法机关的基本概念、性质、职能和作用,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设置、运作和职责。

2.教学难点:国家司法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学生对现实生活中的司法案例进行分析的能力。

五. 说教学方法与手段1.教学方法:采用案例分析、讨论交流、小组合作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提高学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教学手段:利用多媒体课件、网络资源、教学案例等手段,丰富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六. 说教学过程1.导入新课:通过播放一段关于司法公正的新闻报道,引发学生对国家司法机关的兴趣,导入新课。

2.讲授新课:介绍国家司法机关的基本概念、性质、职能和作用,讲解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设置、运作和职责。

检察权的概念、性质、功能及运行特征-司法制度论文-法学论文

检察权的概念、性质、功能及运行特征-司法制度论文-法学论文

检察权的概念、性质、功能及运行特征-司法制度论文-法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检察权的性质关系着检察职权的配置以及检察职能的发挥,充分理解检察权和检察职能与检察职权的对应配置关系,从而科学合理的配置检察职权,是推动中国特色检察事业不断前进的重要前提.一、检察权的概念检察权作为我国国家权力机构的基本形式之一,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领导下的一府两院的结构形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检察机关的检察权是为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依法由检察机关地对宪法遵守和法律实施进行监督的一种国家权力,是对检察机关所行使的一系列职权的抽象和概括,是我国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属性是法律监督.二、检察权的性质第一、从根本性质上看,检察权是法律监督权( 一) 从国家权力结构体系来看,我国的检察权是控权型的检察权,其根本性质是法律监督.《宪法》第129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是我国检察机关职能的定位,检察权是通过法律监督来行使权力的.( 二) 从对法律监督概念的理解来看,所谓法律监督,即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是指检察机关通过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以实施维护法制的统一的活动.由此我们可以得出: 首先,法律监督的主体只有一个,就是检察机关.( 三) 从对法律监督的行使方式来看,法律监督是一种全面监督.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是法律监督权,其基本功能是维护社会法制的统一.只有全面监督,才有利于法制的统一.第二、从其归属来看,检察权是我国司法权的组成部分( 一) 从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来看,审判权与检察权具有共同的权力属性.《宪法》第三章国家机关一章,通过七节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第七节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宪法》第129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在对国家权力的规定上,不是直接规定国家权力,而是根据不同国家机关的权力性质,在国家机构中分别采取列举和定义两种方式规定职权,而检察院的职权就是采取定义式规定.( 二) 从党的执政文件看,我国司法机关是由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共同组成的.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 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在党的文件中没有出现司法权的概念,但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审判权、检察权总是同时出现的.因此在国家机构体系中是存在国家司法机关的,国家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二者分别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国家司法职能包括审判职能和检察职能.( 三) 从国家权力的分化过程看,我国审判权与检察权来源于传统司法权的分化.我国宪政体制在对传统司法权进行拆分的过程中,对国家权力机构体系进行了重新构建,至少考虑了两方面的因素: 一是对传统司法权的各项职权的性质进行分析,将传统司法权中审前程序的司法权力归入检察权,将审判程序的司法权归入审判权; 二是基于国家权力分立制衡的需要,在对传统司法权进行拆分之后,将审判权与检察权一起作为的国家权力,纳入与行政权同一层级的国家权力机构体系中,赋予了检察权在这一层级的国家权力结构体系中新的职责,即接受上一位国家权力的授权,承担起对行政权、审判权的监督任务.我国的司法体制是一种二元化的司法,国家司法机关有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共同组成,司法权是由审判权与检察权共同构成的统一体.检察权主要通过主动地进行程序控制,维护司法公正,审判权主要通过被动地进行实体裁判,实现司法公正,二者成为统一的国家司法权的有机组成部分.我国检察权的职责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一是传统司法权中审前程序的司法权,主要是程序性的裁判权.二是行使对行政权、审判权的法律监督权.三是对守法行为的监督.三、检察权的功能从检察权功能的层级结构上看,检察权功能可分为基本功能和辅助功能两类,基本功能是指检察权直接满足一定的主要目标要求的功能.辅助功能是指保证实现检察权的基本功能所附加的功能.在我国宪政体制下,检察权在整个社会系统中的基本功能是维护法制的统一,为实现之一基本功能,附加了三个次一层级的功能,即权力控制、权益保障、秩序维护三个辅助功能,形成了我国检察权的功能结构.从另一角度来看,检察权的三个辅助功能整合起来,实现检察权的基本功能,在这个意义上讲,维护法制的统一也是我国检察权的基本功能,权力控制、权益保障、秩序维护也是我国检察权的部分功能.四、检察权的运行特征检察权的特征包括: 性、国家性、司法性等.检察权的运行特征是与审判权、行政权相比较而显示出来的,主要有以下三个特征: 程序性、主动性、综合性.第一、程序性.行政权、审判权都是一种实体性的权力,基于监督关系的要求,检察机关对行政权与审判权的监督、控制只能是一种程序性的权力.检察权的程序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检察权的运行必然引起程序的变更.基于法律监督关系,检察权运行过程中,作为被监督对象,必须对检察机关的行为作出一定的反映,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 二是检察权运行只是引起程序的变更.检察机关不能认为被监督对象的行为违法,而直接对被监督对象违法行为作出的实体权益决定进行变更; 三是检察权决定的内容是程序.检察机关在调查、侦查之后,为履行监督职责作出的处理决定,并非对实体权益作出的处理决定,只是对程序作出决定,不涉及当事人的实体权益,这与行政权和审判权有本质的区别.第二、主动性.在我国二元司法体制下,审判权的运行遵循被动、消极、中立的原则,行使实体性权力; 检察权的运行遵循积极、主动的原则,行使程序性权力.二者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从程序到实体确保了司法的公正.检察权的积极主动性,是由检察权根本性质决定的.检察权的根本性质是法律监督,监督是一个具有主动性的概念.法律监督本身蕴涵着两种行为: 一是检查发现违法行为; 二是督促纠正违法行为.这两种行为都是一种主动性的行为,检察机关消极和被动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是不可能的.检察权行使职权的手段表现出明显的主动性.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察看、调查、侦查、审查、公诉、提出检察建议、发出纠正违法通知等手段都具有主动性.第三、综合性.检察权运行的综合性,是指检察权在运行过程中,需要综合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手段,才能完成检察机关的任务.检察权是一种法律监督权,是一种全面监督,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等各个部门法律,涉及守法、执法和法的适用等法治运行多个环节,涉及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涉及对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监督等.监督范围的宽泛,监督对象的多样性,监督内容的复杂决定了检察机关必须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和手段,才能实现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任务.参考文献:[1]冯仁强. 文明建设与检察制度改革[J].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4( 4) .[2]王桂五. 中许人民共和国检察制度研究[M]. : 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12 -13.[3]丘志乔. 以法治创新社会管理: 规范公权与保障私权相结合[J]. 开放导报,2012( 3) .[4]陈兰,孙寅平. 运用风险管理理论完善风险评估程序[N]. 3 版. 检察日报,2013 -2 -22.。

大学生检察院实习报告范文5篇

大学生检察院实习报告范文5篇

大学生检察院实习报告范文5篇大学生检察院实习报告篇1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根据学校的安排我被分配到开封市金明分局检察院进行为期六周的实习,实习时间是从3月13号至4月22号。

进行此次实习的目的是为了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深化自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为将来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院工作人员交付的工作,得到了领导和检察人员的好评,但同时也发现了自己有许多不足之处。

一:实习单位情况这次实习,我是被安排在检察院公诉科,刚到科室的时候我主要从事的是内勤工作。

学习一些文书的制定,包括起诉书、公诉意见书不起诉书等,帮老师打印有关的案卷材料,做好卷宗的装订归档工作。

空闲时间向科室的老师们请教问题,得到很多的指点。

在公诉处老师的知道下,很快我就熟悉了进行公诉的一系列法律程序。

二:实习过程的主要情况在公诉科的实习过程中,我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对一些没有完全经过程序的卷宗进行补充和修订,以及一些辅助性质的工作。

在次期间,我又认真学习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完备深化自己的法律知识,这对我的工作起了很大的作用。

以下是具体的实习工作。

(一)学习公诉程序的具体规定刚进入实习单位,领导给我介绍了一些关于公诉科工作的基本情况,又给我一些关于公诉工作的书籍让我学习。

我通过认真的学习理解,大致了解了公诉的具体工作范围和内容。

同时也体会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浅薄,所学东西过于的肤浅。

(二)法律文书处理在实习期间,我工作的重点就是法律文书的处理和卷宗的装订归档。

例如起诉书.审问笔录.裁决判定书等等,在经过长时间的工作后,对这些文书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也更加熟悉了这些文书的书写格式和内容要点,极大的丰富了我的法律知识,对我有很大的帮助。

在卷宗装订归档的过程中,我又学习到了在课堂上见不到的知识。

例如公安局和法院等相关文件在检察院文件提起公诉后,怎样去整理?各种文件和文书在归档时是否都应该装订上?这些问题在检察院老师的指点下,我慢慢地掌握了。

中国检察官职业伦理理论分析与实践

中国检察官职业伦理理论分析与实践

中国检察官职业伦理理论分析与实践作为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官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检察官职业伦理是检察工作的基石,是检察官履行职责的道德准则。

本文将从理论分析和实践两个方面,探讨中国检察官职业伦理的内涵与实践。

伦理理论是指对道德标准和道德行为的科学研究。

在中国的检察官职业伦理中,廉洁自律、公正司法、忠诚职守、勤勉尽责是最基本的要求。

首先,廉洁自律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核心,要求检察官不受贪欲侵蚀,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

其次,公正司法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灵魂,要求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公正、严谨、客观的原则,维护司法公正。

再次,忠诚职守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要求检察官忠于党和人民,忠于法律职责,坚守法治信仰。

最后,勤勉尽责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素养,要求检察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工作,尽心尽力为人民服务。

在实践中,中国的检察官职业伦理需要不断加强。

首先,要加强检察官职业伦理教育,培养检察官正确的职业伦理观念和道德品质。

其次,要建立健全检察官职业伦理规范,明确职责和权责,规范行为准则,为检察官的行为提供明确的指引。

再次,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检察官职业伦理监督机制,对检察官的职业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为。

最后,要加强检察官职业伦理激励机制,通过制定激励政策,提高检察官的职业积极性和责任感。

总之,中国检察官职业伦理是维护司法公正、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

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践,我们应当深入研究检察官职业伦理的内涵与实践,加强教育培训,规范行为准则,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检察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作出更大的贡献。

检察院研究室实习报告

检察院研究室实习报告

一、实习背景与目的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研究和政策制定在司法实践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更好地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高自身的法律研究能力,我于XX年XX月至XX年XX月在XX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

此次实习旨在让我深入了解检察院研究室的工作内容,掌握法律研究的基本方法,培养独立思考和研究的能力。

二、实习单位简介XX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是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研究和政策制定的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起草、修改、审核各类法律文件;开展法律政策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等。

三、实习内容与过程1. 参与法律文件起草在实习期间,我参与了多份法律文件的起草工作,包括检察建议、工作报告、调研报告等。

在起草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2. 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在研究室老师的指导下,我参与了多个法律政策研究项目。

通过查阅资料、分析案例、调查研究等方法,我对相关法律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撰写了相应的调研报告。

3. 参与案例研讨研究室定期组织案例研讨活动,邀请检察官、专家学者等共同探讨典型案例。

在研讨过程中,我学习了如何从法律角度分析案件,提高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

4. 协助完成日常工作在实习期间,我还协助完成了研究室的其他日常工作,如文件整理、数据统计、会议组织等。

四、实习收获与体会1. 提高了法律研究能力通过参与法律文件起草、法律政策研究等工作,我掌握了法律研究的基本方法,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

2. 增强了团队协作意识在实习过程中,我与研究室的其他同事共同完成了多项工作任务,培养了团队协作意识。

3. 深入了解了检察院工作通过实习,我对检察院研究室的工作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为今后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打下了基础。

4. 明确了职业发展方向实习期间,我更加坚定了从事法律工作的决心,明确了自身的职业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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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社会实践报告实践课题
姓名教育层次
学号分校
专业教学点
指导教师日期
检察权的内涵与外延
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检察权的定位一直争论不休,难以形成统一的认识。

与此相对应的是,我国检察权的配置也缺乏整体架构上的协调,在配置的各个检察权能之间、具体检察职能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之间,也缺乏必然的关联性。

一、检察权的内涵与外延
(一)、检察权的内涵检察权的内涵指检察权的权力属性
近年来,理论界对检察权的定位论争可谓激烈。

主要有:行政权说,认为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在诉讼活动中追诉犯罪,具有主动性和积极性的职业特质,与中立消极的司法权迥然不同,因此检察权就是行政权。

行政和司法双重属性说,认为检察权虽然具有行政权的属性,但是检察官与法官在诉讼性质上具有“同质不同职”的职业特点,均依照同一法律目标行事,同时享有受宪法人身及事务独立性的保障,所以说也是司法权,具有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双重属性。

司法权说,认为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行使侦查、起诉等权力,必须依统一的诉讼程序进行,是诉讼中行使司法权的重要部分。

法律监督说,认为法律监督权和检察权本是同等语义,检察机关的各项权能都由法律监督权派生而出,“诉讼程序成为法律监督的载体系统”。

笔者认为,根据我国宪法,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就是一种"法律监督"权。

(二)、检察权的外延
检察权的外延指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权范围。

在检察权能中,以监督权为核心,由职务犯罪侦查权、批准和决定逮捕权、公诉权、诉讼监督权构成权力体系,我国的的检察权能主要包括: 1、侦查权。

一是职务犯罪侦查权。

检察机关有权立案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渎职行为,从而达到检察国家工作人员、保障公职人员廉洁勤政、依法行政的目的。

二是普通刑事犯罪侦查权。

主要指对公安和其他刑事犯罪侦查机关侦查不充分的案件进行补充侦查,以满足对案件提起公诉的证据要求。

2、公诉权和参与诉讼权。

这是检察权的核心内容。

公诉权是指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违反法律的行为提出控诉并在审判过程中出席法庭支持其主张的权力。

参与诉讼权是指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参与由其他公民、法
人、社会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权力。

3、依法行使批捕的司法审查权。

4、诉讼监督权。

维护司法公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使命。

诉讼监督包括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监督。

检察改革的方向应是强化法律监督,而不是削弱甚至取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检察机关据以行使法律监督职责的各项检察权能是法律监督权的外延,新形势下检察权功能的发挥不仅不能偏废,而且应当继续充实和完善。

二、检察权内部配置结构
从结构上看,我国检察权的内部配置呈三个层面:
1、检察系统的层级权力配置
根据宪法和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检察机关从上到下分为四个层级。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省、市、县三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行使的检察权不尽相同。

2、检察机关内设机构间的权力配置
目前,各级检察机关内部设立的主要机构及其职能是:(1)侦查监督部门。

行使对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权;对公安机关立案和侦察活动的监督权;(2)公诉部门。

主要行使提起公诉权、刑事抗诉权以及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权;(3)反贪污贿赂部门,主要行使对贪污贿赂犯罪的侦查权;(4)渎职侵权检察部门,主要行使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的侦查权;(5)监所检察部门,主要行使对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执法活动的监督权;(6)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主要行使控告、举报的受理和刑事申诉案件的复查权;(7)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主要行使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案件审判的监督权;(8)法律政策研究部门,主要对检察权的行使中的法律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并承担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的职责;(9)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主要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研究、分析全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预防对策等。

此外,各级检察院还设有政工、纪检监察、办公室、行政装备等专司党务、行政事务的部门。

3、检察人员的权力配置检察人员的权力配置,主要体现在几个关系上:(1)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关系。

检察院组织法规定,检察长统一领导检察院的工作,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在检察长的主持下讨论重大案件和重大问题。

其中,检察长在重大问题
上不同意多数人意见,可以报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

从立法寓意上可以看出,虽然检委会是检察机关的权力机构,但作为检察机关的法定代表人,检察长在同一检察机关的权力架构中起主导作用。

(2)检察官和部门领导的关系。

检察院组织法确定了检察机关的上下级的领导关系,而检察官法虽将检察官分为四等十二级,却未对高级别检察官可以领导低级别检察官从事检察业务工作作出规定。

在检察官和部门领导的关系上,延用至今的机制具有非常典型的行政机关的特点。

检察官的权力来源于检察长或者检委会授权和委托。

检察院部门领导对检察官的职权行使具备审核权和一般指示权,并当然拥有日常行政管理权。

检察官在部门领导的督促、指导和检查下完成职责任务,检察官本人不具备履职的独立性。

(3)检察官和检察院行政人员之间的关系。

除检察业务部门以外,检察机关的运转还必须配置机关事务、行政装备、政治部、纪检监察、警务等综合部门,负责检察人员的管理、培训、保障,涉及的人员包括政工员、纪检员、书记员、档案员、保密员、技术人员和法警、司机等。

这些人员对检察机关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有力支持。

多年以来,检察机关的综合部门和业务部门的人员并未进行角色界分,检察官专司后勤、政工工作的现象非常普遍,而综合后勤人员作为有生力量介入检察业务和参与办案也很常见。

三、我国检察权配置存在的问题
(一)、权力分拆过细,导致法律监督力的整体弱化。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权覆盖了侦查、公诉和参与诉讼、批捕、诉讼监督四大层面,检察机关的内部职能部门应主要依据法律监督的任务进行配置,不宜拆分过细。

从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上看,一是由于缺乏一体化的制度支撑,在办案任务的立查结案指标需分级统计,业绩均单独以各个检察院作为考评主体,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的领导更注重监督和指导,如侦查职务犯罪,基本按属地原则由案发地检察机关独立完成,上级检察机关的介入和指挥十分有限。

二是内部职权分解过细,容易引起职能重叠和冲突,造成工作扯皮,致使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必要的知信力和查究力整体疲软。

如公诉部门与侦监部门分立导致刑检案件的审查存在重复劳动之嫌,并有可能出现批捕部门和公诉部门案件判断上的矛盾,捕了以后诉不出去,在侦查监督上也容易引起监督脱节;反贪和渎检部门分立造成侦查资源分散,侦查实效降低,且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均属
职务犯罪,二者往往相互交织难以界分,两部门分别单独画地为牢,自家各扫门前雪的传统调查方式违背职务犯罪的侦查规律;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实施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监督时,由于没有配置侦查权,不能对民事行政案件诉讼中的枉法裁判及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及时发现和进行查处,这种诉讼监督显然会打折扣。

监所检察部门的刑罚执行监督和看守监狱场所的监督同样存在监督不力之嫌。

(二)、权力的行政性质突显,导致检察官履职能力的萎缩
我国检察权的定位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很大程度上抹杀了检察权自身的司法属性,也桎梏了检察官履职能力。

这反映了检察机关内部体制上即为:(1)检察官缺乏独立性
检察活动的司法属性要求保障检察官的独立性。

而在我国,“检察权独立行使”的传统解释和制度设计指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而非检察官独立行使检察权。

从检察院的权力层级上,检察长乃检察职权的集权者和代表人,其他检察官的履职行为均来自其授权,并不具备行使检察权的独立性。

此外,检察官须接受分管副检察长、科处长的直接领导,他们可以否决检察官的办案意见,也可以通过集体讨论的途径决定检察事务,然后报检察长批准。

在这样的体制中,检察官只是行政垂直线上底部的一个点,其所承办检察事务,必须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经由检察长批准,且上级的决定检察官亦必须执行。

检察权是司法权。

司法权的核心内容即为司法机关的机构独立和司法官的履职独立。

这种管理方式有悖于检察权的性质与检察业务本身的要求,在此种情况下,检察官很难发挥主观能动性,张显办案个性,积极开展工作。

(2)检察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混合
当前我国检察机关沿用的主要是自上而下的纵向位阶式的行政领导方法,检察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混合并以行政为主导。

(3)检察长、检委会之间的权力配置关系不顺
从人民检察院这一机关法人的内部建构来看,检委会是该法人的权力机构,检察长是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但在二者具体运行过程中,现行立法却赋予了检察长对检委会强大的制约权,即提请人事任免权、会议当然主持权和最后排众请示权。

这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检察长主导并实际凌驾于检委会之上,破坏了检委
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之法定原则的真正贯彻,也使检察委员会其他委员讨论检委会事项的责任感的参与热情受到难以避免的体制性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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