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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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今年七月至八月日,我有幸在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暑期社会实践。专业实习是提高自身素质及知识,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个过程。对于法学学生来说,实习显得更为重要。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监督机关,在其中的实践将对于学业发挥启发性的作用。
在实践过程中,我深感自身法律基础的欠缺以及法律理论和实践结合的重要性。实习期间,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虚心求教,获得了许多深刻的体会。与此同时,我也了解了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职能,对人们的法律意识及法律运用也有了大致的了解。为今后的法学专业学习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经了解,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检察院下设的科室主要有:纪检监察室、政工科、反贪局、侦查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控诉申诉检查科、民事行政检查科、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渎职侵权检查科、监所检察科、行政装备科、司法警察支队等14个部门。此次我实习的调查的部门是侦查监督科。侦查监督科的主要职能是:1、对本级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逮捕的决定,同时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对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漏犯进行追捕。3、对本级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及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监督。4、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和引导侦查取证。
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实习期间,我的主要实习内容有以下几项: 1、录入案卷材料。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材料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要证据,都必须一一审查。公安机关将要提请批准逮捕的案卷材料送达侦监科后,内勤先负责分案,收到案件的承办人
接手案件后,就要先进行阅卷工作。由于移送的案卷材料都是纸质的,就需要先进行计算机录入工作。案卷材料包括文书卷和证据卷,文书卷里需要录入的内容包括:提请批准逮捕书中关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资料,案情;受案登记表;立案时间;刑事拘留时间以及延长拘留时间;犯罪嫌疑人前科记录(如刑事判决书等)。证据卷需要录入的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供述;同案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陈述;指认笔录、鉴定书、扣押物品清单等。案卷材料录入虽然看似一项机械的文字处理工作,其实里面还是有不少学问。特别是对新人来说,录入案卷材料的同时,也是在进行一个阅卷工作,对案件整体会有一个把握。并且在录入案卷时,就可以尝试初步发现材料中是否有不规范的地方,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是否有瑕疵等等。这都是侦监科的本职工作。我开始录卷时,对录入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材料十分头疼,因为供述材料一般占证据卷的大头,内容很多也很重要,而且多次供述内容有时前后雷同,有时又反复翻供,前后大相径庭。在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我发现了一个录入供述材料的技巧:录卷前就以办案人的心态进行阅卷,在对嫌疑人的供述有了整体把握后再进行录卷工作,这样往往事半功倍。并且,每录完一个案件的材料,都经过了自己的思考,虽然还不够成熟,不够缜密,在办案老师办理完案件后,将自己的意见与其作对比,可以取得不少的经验和心得。因此,作为一项基本工作,虽然是小小的录卷,但却让我受益匪浅。
2、笔录工作。我们办理的每个案件都要去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而有时一些取保候审的嫌疑人会到检察院来接受询问,我就负责
进行笔录工作。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主要核实公安机关制作的讯问笔录是否真实、合法,核对公安机关获得的证据是否真实,以及犯罪嫌疑人构成何罪。一开始,从事笔录工作最大的障碍就是手写文字的速度太慢,不过经过不断的练习和实践,我还是习惯了手写笔录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笔录的任务。同时,在做笔录时,也从其他前辈那里学到了不少讯问的技巧和方法。
3、法律文书的写作。法律文书是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和其他文书。审查逮捕案件意见的格式是: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2、发案、立案、破案经过;3、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
4、需要说明的问题;
5、处理意见。我主要只是负责填写批准逮捕书或者不批准逮捕书。科室每办结一个案件,经过科长—分管副检察长—检委会的层层审核批准后,就分别制作批准逮捕书或者不批准逮捕书,一式三份,包括正副本各一份,回执一份。制作好的法律文书加盖人民检察院的公章,然后送达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虽然比较机械化和简单,但其实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需要十分的细心和严谨。
4、其他的一些事情。包括旁听侦监科内部案件讨论、承办人向分管领导汇报案件,旁听市院组织的视屏会议、讲座,以及参加了一些晚会活动,通过这些集体的活动,是我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积极向上的活力,增强了工作的热情。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这次暑期实践中我最大的收获就是感受到了实践与理论的差距。通过询问证人、录入笔录、旁听公诉案件、整理结案报告等工作后,我更加体会到自己专业素质
的匮乏。虽然接触法学专业的时间不长,知识积累还不够,但这次寒假的实践还是让我懂得了自己在法科专业上要走的路还很长。只有回到司法的实践中,法学学子才能够更加意识到“学无止境”的道理。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除了在实习期间收获到的业务上的知识和经验,我还有更多的对于法律与学校教育、社会实践的感受。通过实习,我感受到普通百姓法律意识的淡薄,很多犯罪案件都是因为嫌疑人的不懂法或者对法律的忽视造成的,社会应该多关注这些弱势群体并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和立法的完善。同时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需要理论的指导,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处理好课堂实践与社会实践的关系。总之,很感谢这次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检察院给我这个进步成长的机会,也让我更加坚定了向法学更进一步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