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尸体勘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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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现象在现场勘查中的运用

尸体现象在现场勘查中的运用

尸体现象在现场勘查中的运用
尸体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有着一定的规律性,正确地认识和运用尸体现象的规律和特点,具有重要的法医学意义,例如根据尸体现象就可以确定人是否已经死亡,推断出死亡的时间,判断死亡时尸体的位置和姿势,死后有无移尸,有时还可以推测死亡原因和死亡时的情况等,所以正确运用尸体现象对现场勘查有着重要的价值。

根据尸体是否腐败把尸体现象分为早期尸体现象和晚期尸体现象。

在早期尸体现象时,尸体会出现肌肉松弛、尸冷、尸斑、尸僵、局部干燥、角膜混浊和自溶等八种现象。

所以在现场勘查时,通过利用肌肉松弛这一特点,就可以借压扁的部位来推断尸体的位置有无变动,也可以根据压痕的特征来推断死后停放在何种物体上,进一步判断死后有无移尸,查明死亡时的原始现场;尸体温度的下降有一定的规律性,根据这一规律,对推断死后经过时间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尸斑的出现是印证死亡的一项指标,通过尸斑可判断人是否已经死亡,也可以根据尸斑的发展程度推断出死亡时间,根据尸斑的分布可以判断出死亡时尸体的位置和姿势及死后有无移尸,并且通过异常的尸斑颜色,可以推断某种毒物中毒或分析死因提供参考;尸僵的出现可以印证是否已经死亡,推断死亡时间,推断临死时的姿势和分析死亡原因;局部干燥、角膜混浊和自溶现象则能够推断死亡的时间。

晚期的尸体现象主要是出现尸体腐败,根据尸体腐败的发生发展,可推
断出死后经过时间及某些死因。

在保存型尸体现象中,由于尸体得以长期保存,因此像干尸和尸蜡可保留个人的特征和暴力痕迹,对识别死者和揭露犯罪具有重要意义,甚至可为推断死亡时间做参考;在毁坏的尸体现象中,可以判断出人为的毁坏、自然的毁坏和动物的毁坏,为揭示犯罪具有一定的意义。

法医学在尸体分析与鉴定中的技术手段

法医学在尸体分析与鉴定中的技术手段

法医学在尸体分析与鉴定中的技术手段法医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主要研究利用科学的方法来解决法律问题。

在尸体分析与鉴定中,法医学运用了多种技术手段,以确保对死者身份、死因等问题进行准确的判断。

本文将重点介绍法医学在尸体分析与鉴定中常用的技术手段。

一、尸体的外部分析与鉴定尸体的外部分析与鉴定是法医学中的基础工作,通过观察尸体的外部特征以及对尸体的测量、拍摄等手段,可以获得许多有用的信息。

法医学中常用的外部分析与鉴定技术包括:1.尸斑的观察与判断:尸斑是尸体死后所形成的暗红色斑块,根据尸斑的颜色、形状、分布等特征可以推断死亡时间、死亡姿势等信息。

2.腐败程度的判断:通过观察尸体的腐败程度,可以初步推断死亡的时间,进一步辅助确定死因。

3.伤口的描述与记录:对尸体上的伤口进行详细的描述与记录,包括伤口的形态、位置、大小等,为后续的法医学鉴定提供依据。

二、尸体的内部分析与鉴定尸体的内部分析与鉴定主要通过解剖与组织检查来获取信息。

常用的技术手段包括以下几种:1.尸体解剖:尸体解剖是法医学中重要且必需的步骤,通过解剖可以了解尸体各器官的情况,发现内部损伤,并进一步确定死因。

2.毒物分析:对怀疑中毒的尸体进行毒物分析是法医学中的重要手段,可以确定中毒物质,为案件的侦破提供有力的证据。

3.病理组织学检查:通过取样进行病理组织学检查,可以发现疾病的病理学改变,进而为鉴定和判断死亡原因提供支持。

三、法医学在尸体鉴定中的技术手段除了尸体分析之外,法医学在尸体鉴定中还运用了其他一些技术手段,以提高鉴定的准确性。

1.指纹鉴定:法医学通过提取尸体上的指纹,与被害人或嫌疑人的指纹进行比对,以确定尸体的身份。

2.DNA分析:DNA分析是一种常用的鉴定手段,通过提取尸体中的DNA,并与可能的亲属进行比对,可以确定尸体的身份。

3.骨骼鉴定:在一些无法通过外部特征进行身份确认的情况下,法医学可通过对尸体骨骼的形态、结构等特征进行分析和比对,进而确定尸体的身份。

法医学在尸体痕迹检验中的应用探究

法医学在尸体痕迹检验中的应用探究

法医学在尸体痕迹检验中的应用探究法医学作为一门交叉学科,涉及法律与医学的结合,广泛应用于刑事司法和法庭诉讼。

其中,尸体痕迹检验是法医学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通过对尸体上的痕迹进行科学分析和研究,可以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刑事案件的侦破和司法判决。

本文将探究法医学在尸体痕迹检验中的应用。

尸体痕迹检验是对尸体上的各种痕迹进行分析的过程,包括血迹、指纹、纤维、毛发、土壤等。

这些痕迹可以提供诸如身份确认、死因判定及凶器定位等重要信息,从而有助于还原案发现场的情景,揭示罪犯的作案动机和手段。

在尸体痕迹检验中,最常见的痕迹之一是血迹。

通过血迹分析,法医学可以确定死者的死亡方式、死亡时间以及作案手段等重要信息。

血迹痕迹分析可以通过检测血型、DNA鉴定以及血斑模式等来确定肇事者与尸体之间的关系。

血迹痕迹的形状、尺寸、颜色等也能够提供犯罪过程的重要线索,为案件侦破提供有力支持。

此外,指纹痕迹也是尸体痕迹检验中重要的一环。

每个人的指纹都是独一无二的,可以通过比对指纹数据库来确认嫌疑人与尸体之间的接触关系。

指纹痕迹不仅能够确认身份,还能够判断物体的持有者以及犯罪过程中的行为动作。

通过对指纹的研究和分析,法医学可以追溯嫌疑人的行动轨迹,为案件侦破提供重要线索。

纤维和毛发痕迹也是法医学研究尸体痕迹时关注的重点。

纤维和毛发来源于身体、衣物或物品,可以通过比对来确定与尸体之间的联系。

纤维和毛发的颜色、形状、纤维结构等特征都可以提供重要线索,为案件的还原和判定提供科学依据。

此外,在尸体痕迹检验中,土壤痕迹也有其独特的应用。

土壤样本在检验中可以通过比对样本间的物理、化学以及微生物性质来确定犯罪地点和移动路径,为定位凶器及犯罪动机提供关键信息。

综上所述,法医学在尸体痕迹检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对尸体上各种痕迹的科学分析和研究,法医学能够为法庭审判提供可靠的证据,助力刑事案件的侦破和司法判决。

然而,尸体痕迹检验也面临一些挑战,如痕迹的保存和分析技术的不断更新等。

浅议尸体勘验在火灾事故调查中的重要作用

浅议尸体勘验在火灾事故调查中的重要作用
议、 诉讼 、 上访等情况发生 , 为消防工作带来 了负面影响 。
关键 词 : 火灾; 尸体 ; 勘 验 【 分类号] x 9 2 8 . 7
亡 人 火 灾 中 对 尸体 勘 验 的常 见 问 题 ( 一) 尸体勘验不及 时。在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后 , 一般是基层大 队先 出 动 对 火 灾 现 场 进 行 保护 , 并开 展 勘 验 工 作 。 同时 , 向部 队 上 级 ( 支 队) 报 告火 灾情况 , 请 求 支 队 火 灾 调 查 人 员 到现 场 进 行 指 导 。 在此过程中, 由于 火 灾 调
分 工 对 尸体 进 行 勘 验 , 在 最 短 时 间 内确 定 尸体 身份 、 确 定 尸体 死 亡 原 因 。 2 - 要进 一步 细 化 尸 体 勘 验 的 法 律 文 书 。在 目前 使用 的火 灾 事 故 调 查 法
求: “ 现场 尸体表面观察结束后, 公安机关 消防机 构应立即通知本级公安机 关刑事科学技术部 门进行尸体检验。 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部 门应 出具尸 体检验鉴定文书 , 确定死亡原因” 。 但是, 在一些亡人 火灾事故调查 中, 往往 在 尸体勘验 中, 在没有法医到场的情况下, 简单对 尸体进行表 面勘验 , 照几 张 照片 , 就交 由其亲属进行掩埋, 根本没有公安机关 行侦部门出具的《 法医


及 时 总 结 火 灾 事 故教 训 。
( 四) 判断起火部位 。在火灾事故中, 人受到生命威胁时 出于求生的本
能, 都 会 向起 火 部 位 的反 方 向进 行 逃 避 。 根据这种现象, 可 以 推 断火 灾现 场 的起 火 部 位 和 起 火 点 。 另 外 , 火 灾 现 场 中尸 体 烧 损 和 碳 化 程 度 的轻 重 也 可

浅议法医对命案的现场勘查与分析

浅议法医对命案的现场勘查与分析

浅议法医对命案的现场勘查与分析1980年以前,现场分析主要由侦查人员完成;1980年~1995年,现场分析的主体开始由技术人员承担,但主要是痕检技术人员;1995年之后,尤其是2000年之后,法医专业人员开始介入参与现场分析①。

随着刑事犯罪的智能化,一些犯罪分子的反侦查手段越来越高明,法医仅搞好尸检、查明死因是不够的,还必须加强现场勘查与分析。

1法医参加命案现场勘查与分析的重要性目前我们有相当一部分法医工作人员,片面地认为法医只要搞好尸检、查明死因就大功告成。

这是非常错误的观点,说明对法医参加命案现场勘查与分析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①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明确规定:勘验、检查有尸体的现场,应当有法医参加。

这说明法医必须勘查命案现场,责无旁贷,命案现场勘查不只是痕迹人员的工作。

②法医与痕迹的研究方向不同,勘查现场可以形成互补。

③侦查人员需要的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死因问题,他们需要的是我们在通过尸检并结合现场勘查等方面的工作来分析(推断)死亡时间、死亡性质、死亡原因、致伤工具,以及犯罪分子在现场的作案过程、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等。

2如何加强法医对命案现场勘查与分析2.1总揽全局,心中有数我们首先应认识到犯罪行为必须在一定的时间与空间里进行,并会在现场留下与犯罪有关的痕迹和物证,犯罪现场都是由时间、空间、人、事、物所组成。

命案发生后,现场勘查实际就是一种侦查措施的开始,当痕迹勘查人员在固定现场等项工作时,我们法医要对整个现场进行由点到面的全面观察。

2.2及时、全面细致、客观、规范进行现场勘查①确定死者身份。

大多数杀人案件死者身份经过简单的现场调查就可以弄清楚,但是有些现场为无名尸体或者是部分碎尸块的案件,对死者身份的现场调查一时难以查清。

对于这样的杀人案件,确定死者是谁对于进一步查清死者职业、社会关系、活动情况、与他人的联系等对确定侦查方向显得尤为重要。

②明确死因及杀人手段。

这是法医要解决的最基本的问题,一般情况下通过尸体检验不难确定,但有些杀人案件,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采取的杀人手段十分隐蔽。

浅谈刑事案件现场中尸体的拍摄

浅谈刑事案件现场中尸体的拍摄

浅谈刑事案件现场中尸体的拍摄作者:刘奇夏祥志来源:《中国科技博览》2014年第36期中图分类号:D6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6-0114-01命案现场的勘查与分析必须以尸体为中心,以血迹为重点,拍照固定好现场后逐一进行检验。

尸体照片的质量是对分析犯罪过程、判明死因、推断凶器种类和提供犯罪的依据。

因此,刑事技术人员掌握尸体拍照技术至关重要。

在命案的侦破过程中,刑事技术人员不可能将整个犯罪现场搬回去进行分析研究,尤其尸体不可能保存,固定好现场上的每一个痕迹物证,并把这些痕迹物证作为证据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在案,重现犯罪现场,经得住历史的检验,笔者就多年来自身从事刑事刑事摄影工作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理清思路、总体谋划严格按照公安部照录专业行业化标准、《现场勘查规则》等要求进行拍照和制作,在拍照固定前一定要理清思路,如何拍照、如何将整个现场以及尸体的情况客观真实的再现出来,有针对性的进行拍照和编辑,拍照时宁多勿少,建好框架后再充实内容。

二、分工进行、密切配合在拍摄尸体钝器伤创腔组织间桥等特征时,要与法医配合好,用清水洗净创腔内的血迹,将创缘稍向两侧拨开,充分暴露创腔组织间桥特征,尽量用小光圈,加大景深,镜头光轴垂直于创腔口拍照。

锐器所致的创口类型,单刃锐器所致刺伤,创角一端尖锐,一端圆钝;双刃锐器所致刺伤,两创角均尖锐,创缘整齐,创壁光滑,无组织间桥。

将这些特征拍摄出来才能反映锐器创伤。

锐器创伤有的单独存在也有的很密集,有的数刀重叠呈锯齿状创口。

对这类创伤的拍摄,应顺创口拨离开,使创口界限明显,特别是对切割创有收刀时形成的鱼尾线特征,都要暴露出来,用均匀的光线拍摄,要清楚突出地表现出创伤的形态。

三、甄别场景、正确配光尸体创伤因形状、深浅和颜色等所形成创伤各有不同的特征存在,要想拍照出一张反差适中,层次分明,影像清晰的质量好的照片,关键是恰当地正确应用光源和配光的角度。

法医工作中的尸体检验与尸体鉴定技术

法医工作中的尸体检验与尸体鉴定技术

法医工作中的尸体检验与尸体鉴定技术在司法领域中,法医工作是至关重要的。

尸体检验与尸体鉴定技术是法医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尸体检验技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于破案和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尸体检验和尸体鉴定的基本原理、技术手段和应用案例几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尸体检验的基本原理尸体检验是通过对死者尸体进行研究和分析,以了解死因和确认身份。

尸体检验的基本原理包括外观观察、尸体损伤分析、病理学检查和毒物学分析等。

外观观察是最基本的尸体检验方法,通过观察尸体的颜色、肌肤情况、瞳孔大小等来推测死因。

尸体损伤分析是通过对尸体表面的损伤痕迹进行观察和分析,以确定是否存在暴力行为或其他可疑情况。

病理学检查是通过解剖和组织学检查来确定死因。

毒物学分析是通过检测尸体体内的毒物物质来判断是否中毒。

二、尸体鉴定技术的应用案例尸体鉴定技术在刑事案件中起着重要作用。

通过尸体鉴定技术,可以确定死者的身份、寿命、性别、种族等基本信息。

此外,尸体鉴定还可以帮助判断死者是否遭受暴力侵害,是否存在犯罪行为,以及犯罪手段和作案动机等。

在现代科技发达的条件下,尸体鉴定技术已经涵盖了DNA检验、指纹鉴定、遗骨分析等多种手段,为破案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

三、尸体检验与尸体鉴定技术在司法实践中的意义尸体检验与尸体鉴定技术在司法实践中的意义重大。

首先,它们可以为破案提供关键证据,帮助揭示真相。

其次,它们可以帮助确认死者的身份,为家属提供重要信息,帮助他们进行后续处理。

此外,尸体检验与尸体鉴定技术还可以为司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司法公正。

四、尸体检验与尸体鉴定技术的发展趋势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创新,尸体检验与尸体鉴定技术也在不断发展。

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如基因检测技术的快速发展和进步,将为尸体检验和尸体鉴定提供更加准确和可靠的方法。

此外,数字化技术在尸体检验与尸体鉴定中的应用也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如三维扫描技术在尸体重建和损伤模拟中的应用。

综上所述,尸体检验与尸体鉴定技术是法医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浅议尸体勘查-检验对亡人火灾事故认定的重要意义

浅议尸体勘查-检验对亡人火灾事故认定的重要意义

浅议尸体勘查\检验对亡人火灾事故认定的重要意义摘要:亡人火灾原因的准确认定对于稳定民心,安抚受灾群众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调查过程中尸体的勘查检查对于判定火灾性质,以及最终火灾原因的正确认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目前基层火灾调查人员对于尸体勘查检验工作认识程度不足。

本文从笔者亲身经历的案例入手对目前基层不进行尸体勘查、检验的原因进行分析,并阐述了尸体勘查、检验对亡人火灾事故认定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尸体勘查火灾认定On the body of exploration, testing of dead people identified the importance of fire Wang Zhiwen Kashgar City Police Fire Brigade Abstract: The exact causes of death were determined for the fire stability of the people, to appease the affected people have a vital role. The investigation process checks for the exploration of the body to determine the nature of fire, and eventually identified the correct cause of the fire has a vital role, and now the grass-roots fire investigators work for the body of knowledge of insufficient exploration test. This case from the start I experienced without the body of the current grass-roots exploration, test analysis of the causes, and describes the body of exploration, testing of dead people identified the importance of fire. Keywords: fire investigation identified the body近年来,随着消防安全宣传的不断深入以及消防监督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火灾形势逐渐呈现稳定态势,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的火灾在局部地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法医学中的尸体的病理学与物学鉴定

法医学中的尸体的病理学与物学鉴定

法医学中的尸体的病理学与物学鉴定法医学是研究运用医学知识和方法以解决法律问题的学科。

在法医学的研究领域中,尸体的病理学与物学鉴定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尸体的病理学研究可以帮助法医学家确定死因和死亡过程,而物学鉴定则涉及从尸体中获得的各种证据,例如痕迹、DNA等。

以下将从这两个方面谈论法医学中尸体的病理学与物学鉴定。

一、尸体的病理学研究尸体的病理学研究是通过检查尸体的各个器官和组织来确定死因和死亡过程的。

一般来说,病理学的研究包括外观观察、组织学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等多个方面。

外观观察是病理学研究的重要一环。

法医学家会通过观察尸体的外形、色泽、体温以及出现的特殊征象来初步判断死亡的时间和方式。

组织学检查是病理学研究中的核心部分。

通过使用显微镜观察尸体组织的形态结构,法医学家可以判断多种疾病和损伤的存在或变化,例如心脏病变、肿瘤等。

实验室检测则是指通过特殊的实验室方法来检测尸体组织或体液中的各种物质,如血液、尿液、毛发、胃内容物等。

通过这些检测,法医学家可以获得更加准确的信息,比如毒物分析。

二、尸体的物学鉴定尸体的物学鉴定是通过对尸体中获得的各种物证进行分析,以确定与案件相关的证据。

常见的物学鉴定包括以下方面:痕迹鉴定是物学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寻找和分析尸体及周围环境中可能留下的痕迹,如血迹、指纹、鞋印等,可以确定犯罪行为的发生经过、参与者的身份等。

DNA鉴定是近年来物学鉴定领域的重大突破。

通过提取尸体组织或体液中的DNA,法医学家可以与嫌疑人、受害人等参与者的DNA 进行比对,从而确定其相关性和关联度。

物理特征鉴定是通过观察尸体的各种特殊身体特征来确定尸体身份的方法。

这些特征可能包括面容、身高、体型、伤痕、刺青等。

证据保全和保管是物学鉴定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在处理尸体时,法医学家需要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信度。

综上所述,尸体的病理学与物学鉴定在法医学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通过深入研究尸体的病理学特征和物学鉴定方法,法医学家可以更准确地确定死因、识别身份,为司法和法律的公正提供有力的支持。

法医学在尸体恢复现场勘查中的技术手段

法医学在尸体恢复现场勘查中的技术手段

法医学在尸体恢复现场勘查中的技术手段一、引言法医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主要应用于刑事调查和司法鉴定中,其中尸体恢复现场勘查是法医学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尸体交接、尸体勘查和现场勘查等方面介绍法医学在尸体恢复现场勘查中的技术手段。

二、尸体交接尸体交接是指当尸体发现后进行转交的过程。

在尸体交接中,法医学运用了多种技术手段来确保尸体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首先,法医学会进行尸体勘验,在尸体表面进行详细的勘验,包括尸斑、尸僵、尸硬和尸体整体外观等。

其次,法医学还会对尸体进行拍照、照像和测量,以确保后续的勘查工作能够准确进行。

三、尸体勘查尸体勘查是指对尸体进行详细的检查和勘查,以获取相关的证据。

在尸体勘查中,法医学运用了多种技术手段来进行尸体的解剖和病理检查。

首先,法医学会进行尸体解剖,包括内脏的检查、肢解和切片等。

通过尸体解剖可以了解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和尸体的鉴定特征等。

其次,法医学还会进行病理检查,包括尸体组织的显微镜检查和化学检查等,以获取更加详细的信息。

四、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是指对尸体所在的现场进行勘查和调查,以获取相关的现场证据。

在现场勘查中,法医学运用了多种技术手段来进行现场的勘查和分析。

首先,法医学会对现场进行拍照和测量,以记录现场的状态和相关证据。

接着,法医学会进行现场调查,包括调查目击者、收集相关资料和采集现场物证等。

五、技术手段的发展随着科技的进步,法医学在尸体恢复现场勘查中的技术手段也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和创新。

首先,数字化技术的应用使得尸体交接、尸体勘查和现场勘查的数据得以更加准确和可靠地记录和保存。

其次,DNA技术的应用使得法医学在尸体鉴定和案件调查中具备了更强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六、总结尸体恢复现场勘查是法医学的重要领域,通过尸体交接、尸体勘查和现场勘查等技术手段,法医学能够为刑事调查和司法鉴定提供重要的依据。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相信法医学在尸体恢复现场勘查中的技术手段将不断完善和发展,进一步提高勘查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法医学在尸体检验中的技术与方法

法医学在尸体检验中的技术与方法

法医学在尸体检验中的技术与方法法医学是一门研究运用科学方法对法律事实进行解剖、检验、鉴定和研究的学科。

它在刑事侦查、司法审判和预防犯罪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尸体检验是法医学的核心内容之一,通过对尸体的检验和鉴定,能够为刑事案件的侦破和司法判决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将介绍一些在尸体检验中常用的技术与方法。

一、尸体外观检查尸体外观检查是尸体检验的第一步,通过观察尸体的外部状况,可以初步了解死亡的时间、方式及可能的致死原因。

检验员需要对尸体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检查,包括身体的各个部位以及可能的外伤痕迹。

在检查过程中,需要记录每一个观察到的细节,并拍摄尸体照片作为证据。

二、尸体解剖检查尸体解剖检查是尸体检验的核心环节,通过对尸体组织和器官的解剖,可以进一步确定死因,查明伤害程度,并获取其他相关信息。

尸体解剖检查需要进行器官、组织和细胞层面的检查,包括心脏、肺、肝脏、肾脏等器官的切割、称重和检测。

解剖检查的过程需要严格遵守法医学的操作规范和环保要求。

三、尸体毒物学检验尸体毒物学检验是对尸体进行毒物学分析,以确定死因与毒物之间的关系。

尸体毒物学检验通常包括血液、组织和体液样本的提取和分析,常用的检测方法包括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等。

通过这些技术,可以检测出尸体中存在的毒物,包括药物、毒药等,进一步确定死因的可能性和毒物的来源。

四、尸体损伤鉴定尸体损伤鉴定是对尸体上的外伤进行分析和判断,以确定死因和外伤的性质。

常见的尸体损伤包括烧伤、刺伤、挫伤等,通过对损伤部位、形态和性质的检查,可以初步判断死因是否与外伤相关。

在鉴定过程中,需要结合其他证据,如现场勘查、物证分析等,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尸体DNA鉴定尸体DNA鉴定是通过对尸体样本中的DNA进行提取、扩增和分析,以确定身份或亲缘关系的一种方法。

尸体DNA鉴定通常使用聚合酶链式反应(PCR)和电泳技术,通过与亲属样本的比对,可以确定尸体的身份。

试论我国法医命案尸检问题及规制对策

试论我国法医命案尸检问题及规制对策

试论我国法医命案尸检问题及规制对策摘要:法医命案尸体的检验分析是法医学的首要任务,命案尸体的检验和现场勘验直接影响着破案的进程。

然而,迄今为止,除去我国一些大城市外,绝大多数的基层法医工作条件依旧恶劣不堪,通常法医在检查凶杀案尸体时是不会像影视剧中的那样设有专门的检验场所,这种情况必定会对案件的侦破带来极大的影响。

本文通过对尸检在死亡案件中重要性的论述,剖析了我国法医尸检的现状,并结合《法医学》授课内容以及关于体现目前我国法医命案尸检中存在问题的相关案例进行总结分析。

最后查阅相关资料,提出了较为合理化的现场调查标准,强化案件现场的重建意识,妥善利用犯罪心理痕迹等改善建议。

法医命案尸检关系到案件的侦破和审理,因此必须注重命案尸检工作,并为法医人员提供相应的保障,确保法医人才队伍的稳定。

关键词:法医命案尸检1.法医命案尸检的法学意义(一)提供事实依据,维护审判公正虽然笔者对于法医学的了解处于十分有限的状态,但是结合法学专业知识,并不难看出其重要性。

我国《刑事诉讼案》第六条1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也就是说,在刑事诉讼的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环节,都需要有充分的事实和证据作为依据。

法医的工作也就与刑事案件能否得到公正判决有了直接而密切的联系。

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2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尸体,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这不仅仅给法医命案尸检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进一步说明了,法医命案尸检对于案件的侦破来说有着不可或缺的意义。

(二)提高凶案侦破率,维护社会治安尽管社会上对“命案必破”的提出颇有微词, 但是,在各种命案的侦破中,法医检验始终起着关键性、不可替代的作用,也同样是一个没有争议的事实。

在所有类型的犯罪行为,致人死亡的谋杀无疑是最有害的,最严重的。

针对这类案件,在长久的刑侦治理过程中,公安行政机关把命案侦察作为重中之重,致力于完成迅速精确的命案侦查,是公安机关一直以来不懈努力的目标。

法医学在尸体鉴定中的技术与方法探讨

法医学在尸体鉴定中的技术与方法探讨

法医学在尸体鉴定中的技术与方法探讨尸体鉴定是法医学领域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它通过对尸体的观察、分析和实验等手段,以科学的方法确定死亡原因、验尸结论等相关指标。

本文将探讨法医学在尸体鉴定中所采用的技术与方法。

一、尸体外观观察对于尸体的外观观察是尸体鉴定中最基本也是最直接的一种方法。

法医学在进行尸体外观观察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尸体的姿势:尸体的姿势可以提供一些关于死亡的线索。

例如,尸体弯曲的四肢可能意味着痛苦或反抗;尸体躺在地面上,是否有其它物品覆盖;头部的位置,是否有创伤等。

2. 尸体的颜色:尸体的颜色会受到死前和死后的一系列因素影响。

特别是在窒息、中毒或某些疾病死亡的情况下,尸体可能会呈现出特殊的颜色。

同时,对于溺水或低温死亡尸体的颜色也有一定的特征。

3. 溃烂和腐败程度:法医学在尸体外观观察中还需要注意尸体的溃烂和腐败程度,这可以帮助确定死亡的时间,并提供死亡前后的重要线索。

二、尸体内部解剖学鉴定尸体的内部解剖学鉴定是法医学的核心内容之一。

通过对尸体的内部器官、血管、骨骼等进行解剖学检查,可以获得更加精确的死亡原因和验尸结论。

常见的尸体内部鉴定方法包括:1. 尸体切割:尸体切割是一种传统的内部解剖学鉴定方法。

它通过对尸体进行切割,以便观察并记录内脏器官的异常情况。

2. 放射学检查:随着医学影像技术的发展,放射学检查在尸体鉴定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例如,X射线和CT扫描可以提供关于骨骼和内脏器官的详细信息。

3. 尸体组织取样:尸体组织取样是为了进行更加深入的病理学研究。

通过取样和组织切片的方法,可以观察和分析尸体组织的病理变化,从而确定死亡的原因。

三、法医毒理学分析在某些死亡案件中,毒物可能是致命的原因之一。

因此,法医学在尸体鉴定中需要进行毒理学分析。

常用的法医毒理学分析方法包括:1. 毒物检测:法医学在尸体分析过程中,可采用不同的检测技术对尸体、尿液、胃内容物、血液等进行毒物筛查。

尸体检验——精选推荐

尸体检验——精选推荐

⼫体检验在勘验有⼫体的现场或者遇有死因不明的⼫体时,必须进⾏⼫体检验。

⼫体检验分为⼫表检验和⼫体解剖。

⼫体检验的⽬的在于确定死亡的原因,判明死亡的时间、致死的⼿段和⽅法,判断凶器的种类,以便于分析研究案情,认定案件的性质,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

对⼫体检验,侦查⼈员必须持有⼈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证明⽂件。

检验⼫体,应当在侦查⼈员的主持下,由法医或者医师进⾏。

检验⼫体必须及时,以防⼫体上的痕迹因⼫体的变化和腐烂⽽消失。

对⼫体进⾏⼫表检验。

⾸先,在检验前应详细察看⼫体的位置、姿态、⼫体周围的环境和情况,注意发现⼫体周围痕迹和物品的情况,以免在⼫体检验时对其他痕迹、物品造成破坏,影响其证据价值的发挥。

然后,对⼫体的⾐着、⾝长、体格状况、⽪肤颜⾊进⾏观察、测量。

再者,观察⼫体是否已出现⼫斑、⼫僵现象,⼫体是否已开始腐败,腐败的程度如何。

另外,还需要观察⼫体各部位是否有损伤,损伤的具体位置、形状、⼤⼩、深浅和⽅向等等。

如果通过⼫表检验尚不能确定死因的,应当进⾏⼫体解剖。

《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根据卫⽣部《解剖⼫体规则》的规定,对于必须经过解剖才能查明死因的⼫体或者⽆名⼫体需要查明死因性质的;急死或突然死亡的;有他杀或⾃杀嫌疑的;因⼯农业中毒或传染病死亡涉及法律问题的⼫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检验,并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解剖⼫体可根据案件的不同要求进⾏局部解剖或者系统解剖.解剖的场所,仅限于在公安机关、⼈民检察院、⼈民法院以及医学院校附设的法医科室进⾏。

检验⼫体的⼀切情况,应详细写成笔录,并由侦查⼈员和实施检验的法医或医师签名或盖章。

依据指引:①《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17⽇)第⼀百零⼀条侦查⼈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体应当进⾏勘验或者检查。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在侦查⼈员的主持下进⾏勘验、检查。

浅议非正常死亡现场的勘验检查

浅议非正常死亡现场的勘验检查

浅议非正常死亡现场的勘验检查作者:王勋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36期摘要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处理,事关社会和谐与稳定,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要高度重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现场勘验工作,对非正常死亡案事件,要同刑事案件一样,进行科学、全面、细致的勘验,不能有先入为主的心理,防止和避免因处理不当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特别是影响社会安定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关键词非正常死亡现场勘验尸体检验作者简介:王勋,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刑警支队,研究方向:痕迹检验。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125-02当前,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频繁发生已成为网络和媒体关注的焦点。

一旦应对处置出现问题,引发社会公众、舆情和死者家属的质疑,如果不及时正确地解释和引导,政府部门就会变成众矢之的,就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大大提高处置成本,浪费公众资源,造成广泛的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和谐的干群关系,甚至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工作中,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处置已悄然成为一道摆在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面前,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课题。

一、现场勘查现场是案事件当事人活动的地点和遗留有与案事件有关的痕迹和物证的一切场所。

它是案事件当事人在特定的时间、空间范围内活动,与这一空间范围内的事物发生各种不同程度的联系,从而使有关事物出现不同于原先的变异形态。

对非正常死亡的现场勘查要紧密结合外围现场和中心现场,不能顾此失彼。

(一)外围现场外围现场的环境制约着案事件当事人的行为,在不同的现场环境下,可能会出现不同性质的现场。

通过研究外围现场环境可以帮助分析确定事件的性质。

进而采取相应的勘验措施,查明事件真相。

首先是要勘验现场所在的地理位置及周围的交通状况。

其次要对外围现场进行仔细的搜索,搜寻可疑物品及落脚点。

(二)中心现场非正常死亡现场的中心现场一般是指尸体所存在的位置或者事发点。

中心现场的勘查要把握好现场出入口,现场出入口是进出现场的通道。

浅谈非正常死亡类现场的勘验检查

浅谈非正常死亡类现场的勘验检查

浅谈非正常死亡类现场的勘验检查作者:黄愿雷斌张义军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年第29期摘要在当今社会当中,公安机关所受理的大部分非正常死亡类案件的死因是非常明确的,但也有极少部分发生在特定场合的案件,由于证据有限,如果不经过认真细致的勘查、检验和科学的分析,就很难排除其中是否隐含有故意杀人的可能。

因此,为了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严厉打击故意杀人等严重犯罪行为,从而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上访、群体访等事件,最大程度的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有必要对非正常死亡类案件现场进行研究和探讨。

关键词非正常死亡现场勘验痕迹检验尸体检验作者简介:黄愿,北京市石景山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技术中队,痕迹检验工程师,研究方向:痕迹检验;雷斌、张义军,北京市石景山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技术中队。

中图分类号:D918.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7.10.184一、非正常死亡案件的概念及特点非正常死亡是指由外部作用导致的死亡,包括溺水、火灾、高坠等自然灾难,或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自杀、他杀、受伤害等人为事故的致死。

非正常死亡案件的现场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1.现场形式的多样性,死亡原因的多种多样,决定了现场有不同的表现形式;2.现场易破坏性,进入现场的人员多,抢救的人员多,抢救人命等造成现场极易破坏。

因此,此类现场的勘验检查应该紧密围绕其特点来进行。

二、非正常死亡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的重点和方法现场环境一般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本文主要是指自然环境。

通过对案件现场环境的研究,为分析确定案件的性质,采取相应的勘验检查措施,查明案件事实提供重要依据。

对现场进行解读,需从现场环境等多方面进行诠释。

如北京的某个冬日,一个外地来京务工的电工被人发现死在自家的床上,现场为1间平房出租房,尸表检验无任何损伤,现场无异常。

经检验死者血内CO含量已达致死量。

据现场环境是冬天,北京出租平房均需火炉供暖,死亡原因得以查明。

法医如何进行尸体的验尸报告写作

法医如何进行尸体的验尸报告写作

法医如何进行尸体的验尸报告写作尸体的验尸报告是法医学中重要的一环,它对于破案和司法公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一个准确、详实的验尸报告需要法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写作技巧。

下面将介绍法医进行尸体验尸报告写作的步骤和要点。

一、案发现场勘查及尸体初步检查首先,法医需要详细勘查案发现场,了解尸体发现的具体情况,包括尸体的位置、周围环境、可能的物证等。

此外,还需要进行尸体的初步检查,包括外表特征,如伤口、病变等情况,并记录在案。

二、尸体解剖及器官检查尸体解剖是验尸报告的核心内容。

法医需要进行尸体的解剖,包括剖开尸体,观察内脏器官的病变情况。

在解剖过程中,需要对每个器官进行仔细的检查,并记录下来。

例如,对于心脏,需要检查其大小、外观、壁厚、冠状动脉的供血情况等。

三、特殊检验项目在完成尸体解剖后,法医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特殊检验项目,以提供更全面的信息。

例如,可以进行毒物检测、DNA检验、病理组织学检查等,以确定死因或尸体的特殊情况。

四、结果分析及结论在收集完所有相关的信息后,法医需要对所有的数据进行分析,并得出结论。

在结果分析中,法医需要根据尸体的病理特征、解剖所见、检验结果等等进行综合判断。

最终,法医会得出一个死因的推测,或者对尸体特殊情况的描述。

五、报告撰写最后一步是撰写验尸报告。

报告的写作要点如下:1. 报告应具备客观、准确的特点,不要使用主观的、带有情感色彩的言辞。

2. 报告应按照时间顺序,分段叙述,组织结构清晰。

3. 报告中应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如照片、检验结果等。

4. 使用术语时需确保准确性,并且配以解释,以便于非专业人士的理解。

六、报告审查与归档完成报告撰写后,法医需要进行报告审查,确保无误后进行归档保存。

这是为了保证报告的完整性和可查询性,以备日后参考。

综上所述,法医进行尸体的验尸报告写作需要细致入微的观察和解剖能力,同时要具备准确和客观的表达能力。

只有如此,才能为司法提供科学、准确的证据,以维护社会的公正和法治。

法医学在尸体检验中的技术与方法

法医学在尸体检验中的技术与方法

法医学在尸体检验中的技术与方法法医学是一门应用科学,通过运用多种科学方法和技术,来解决涉及法律的医学问题。

在解剖医学领域,法医学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尸体检验方面。

本文将介绍法医学在尸体检验中使用的技术和方法。

一、尸体的初步调查和外观观察尸体调查是法医学开始进行尸体检验的第一步。

法医学者会进行外观观察,包括尸体的血肉颜色,皮肤情况,是否有外伤等等。

这些初步观察可以提供调查员一些重要的线索,帮助他们下一步的检验工作。

二、X射线检查X射线检查是一种常用的法医学技术,用于检查尸体骨骼结构。

通过拍摄X射线片,法医学者可以确定是否有骨折、骨裂以及其他骨骼损伤,以此来判断死者是否遭受外力作用。

三、病理检查病理检查是法医学中最常用的技术之一。

通过对死者身体组织的显微镜观察和化学分析,病理学家可以发现各种各样的病变,包括内脏疾病、肿瘤、感染性病变等等。

这种检查可以提供许多关于死因和死亡机制的线索。

四、毒理学检查毒理学检查可以确定尸体中是否存在有毒物质。

法医学者会采取尸体样本,如血液、组织或体液,然后进行化学分析或使用其他高科技方法,以检测毒物在尸体中的存在以及其浓度。

这对于判断是否存在中毒死亡很重要。

五、遗传学研究遗传学的发展为法医学提供了新的工具和技术来进行尸体检验。

通过遗传学分析,法医学可以确定尸体的身份,以及是否有某种遗传性疾病或家族病史。

这对于解决一些困扰案件的身份问题非常有帮助。

六、法医图像学法医图像学是法医学的新兴技术之一,通过使用X射线、CT扫描、MRI等,可以非侵入性地观察尸体内部结构。

这些技术可以提供高分辨率的图像,帮助法医学者检测各种损伤和异常情况。

七、法医病理学数据库法医病理学数据库是法医学常用的工具之一。

通过建立和维护一个大量的病理学和法医学数据的数据库,法医学者可以将新的尸体检验结果与以往的数据对比和分析,以找出相关性和规律,从而更准确地判断死因和死亡机制。

综上所述,尸体检验是法医学中至关重要的一个方面。

浅议尸检照片的拍摄与整理

浅议尸检照片的拍摄与整理

浅议尸检照片的拍摄与整理随着摄影艺术在法医学鉴定中应用的不断普及与发展,以及法医学检验鉴定对摄影艺术要求的不断提高,法医学摄影越来越成为一门独具特色与含意的,融其艺术性与科学性为一体,完全按照法医学检验鉴定需要,专门为法医学检验鉴定服务的专项艺术。

它既是刑事摄影的一部分,又不同于一般的刑事摄影,而应是在一般刑事摄影的基础上,更加系统、完整,更加适应法医学检验鉴定的需要,真实、整洁、美观文明,达到最佳艺术效果与鉴定需要的完全统一。

法医学检验鉴定人员,应根据检验鉴定的需要,为摄影人创造条件,认真处理好每个要摄取的视野,科学地设计每个镜头。

拍摄尸体照片与拍摄普通照片基本相同,但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有些人尤其女性不愿意接触尸体,所以拍摄尸体照片成了刑事侦查人员和检察技术人员特殊的工作,其他工作人员或摄影摄像爱好者很少参与,从而使尸体的拍摄显得略有神秘色彩,初次参与者甚至束手无策。

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实践,就尸体方面的照片拍摄谈一些个人观点。

一、尸体照片的拍摄1、死亡现场的尸体摄影现场的勘验对于案件的定性、侦查、处理相当重要。

在现场拍摄尸体照片一定要保证尸体的原始状态,多角度进行拍摄。

在法医指导下,摄影者应该对重要部位进行特写摄影。

如颈部受压窒息死亡的尸体,对于现场整体状况、尸体姿势、颈部痕迹等都必须重点拍摄。

2、衣着尸表照片的拍摄衣着尸体表面照片是显示死者生前社会形象的最后记录,也是反应死者死亡前外部表征的直接记录,所以衣着尸体表面照片是整个尸体照片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忽视。

死者衣服的布料、色彩、样式、尺寸是衣着的视觉表现,都应该从照片上真实地显示出来,这就要求拍摄者合理使用光线,正确把握暴光,力争照片的色调接近自然。

由于尸体是静止的,所以在光线较暗的情况下,为了保证景深可以使用小光圈,采取减慢快门速度的方法保证感光。

如果死者衣着为多层,则应该显示出其层次。

可以先拍摄总体最外部情况,然后逐层暴露拍摄,最后逐层脱衣拍摄,这样可以尽全面地记录死者衣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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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类型尸体检查包括:
1、无名尸体检验。若是无名尸体,应当场查明死者体表的特征以及衣着的颜色、款式、牌号、面料和随身携带的物品,证件等。
2、碎尸检验。
3、重大灾害事故尸体检验。
4、挖掘尸体检验。(1)
三、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是案件技术侦查的重要环节。现场勘查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案件侦破的成败、案件的定性处理及刑事诉讼活动的进行。
关键词:尸体勘验、历史、方法、笔录、现场勘验
内容提要:从古至今,尸体勘验都是死亡刑事案件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因为其对案件有着重大的证明作用。它不仅关系到死者的死亡真相,也关系到我国司法机关审判案件的公正和正确性。尸体勘验涵盖的内容广泛,涉及的知识面宽,是导致其存在问题的根源,所以要提高勘验结论的正确性,就需要提高勘验者的知识水平和勘验的分工合作。
与此同时,欧洲各国先后出现了一批法医学研究的先驱者。16世纪末,法国的安勃罗斯·巴雷撰写了关于窒杀婴儿的肺脏特征和性犯罪特征的著作;意大利的福特尼奥·菲特利则介绍了自己在确定溺死者是自杀还是他杀问题上的研究成果。17世纪,意大利的帕奥
洛·查西亚在其著作中论述了“他杀与自杀之特征”、“自然猝死”、“性犯罪与精神错乱”等问题。18世纪,奥地利的约翰·弗朗克出版了《完备的医务警察体系》一书。19世纪初,英国的爱丁堡大学率先由安德鲁·邓肯教授开设了法医学课程。1835年,法国人马里·德维热的《法医·理论与实践》一书出版。1850年,德国人约翰·卡斯佩的《司法验尸》一书问世。1878年,法国人亚历山大·拉卡圣出版了《法医学论文集》并在两年后成为里昂大学的第一位法医学教授。他在古费案中成功地查明了一具高度腐烂尸体的身份并为警方侦破该谋杀案提供了有力的证据。这不仅使他名噪一时,而且扭转了公众对法医的传统偏见。与此同时,法国巴黎大学的医用化学教授马蒂尔乌·奥菲拉通过自己的著作和成功的鉴定而终于使法官们承认了毒物学检验结论的证据价值。(4)
四、尸体现象
人体死后受物理、化学以及生物学等各种内外因素的作用,在尸体上发生各种变化称为死后变化。这些变化使尸体表面和内部器官组织呈现与活体不同的征象,故亦称尸体现象。早期死后变化指死后24小时以内发生的变化;24小时以后发生的变化称为晚期死后变化。早期变化有超生反应、肌肉弛缓、皮革样化、角膜浑浊、尸冷、局部干燥、尸僵、尸斑、内部器官血液坠积、尸体痉挛、组织自溶和自家消化。晚期死后变化分为毁坏型晚期死后变化和保存型尸体。毁坏型晚期死后变化有尸体腐败、霉尸、白骨化以及昆虫等动物对尸体的毁坏;保存型尸体包括干尸、尸蜡、泥炭鞣尸等。(1)
7、尸体外表损伤取材时应注意尽量不影响尸体外貌,可作梭形或菱形切口取材,然后缝合。
8、进行尸体外表检验时仍需注意收集相关物证。
9、尸体外表检查不能解决死因等问题时,必须进行法医学尸体解剖。(1)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法医解剖:涉及刑事案,必须经过尸体解剖才能判明死因的尸体和无名尸体,需查明死因及性质者;急死或突然死亡,有他杀或自杀嫌疑者;因工、农业中毒或烈性传染病死亡,涉及法律问题的尸体。
2、疑有皮下出血的部位应切开检查以便与尸斑相鉴别。
3、有的损伤,在伤后短时间内不易观察,待过一段时间后则较易观察。
4、注意体表较隐蔽部位的检查。
5、枪弹创和刺创,仅作尸体外表检查则不完整,必须结合尸体解剖逐一完整的检查。
6、碎尸、爆炸死亡尸体等特殊类型尸体的体表损伤检查可按尸块检验,与解剖检查同时进行
3、推断死亡时间。一般根据现场勘察和尸体检验,法医应提出死亡时间或死后经过时间的推断性意见,这对于侦察人员分析案情、划定侦察范围、判断嫌疑犯有无作案时间等均有很大的帮助。国内外对死亡时间之后经过时间推断的研究甚多,由于受到人体内外环境诸多因素的影响,精确判断死亡后经过时间难度很大,加之目前使用的一些检测工具、检测方法在实际中的应用尚存在不少问题,死之后经过时间推断仍是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
8、为解决医疗纠纷提供证据。医疗事故的鉴定、医疗工作中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分清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及医护人员应负的责任,帮助医疗机构提高质量,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三)尸体检验中应注意的事项有:
1、尊重死者。尸体检验中必须严肃认真;尊重死者,尽量保证尸体的完整及清洁。
2、尸体检查要系统规范。尸体检查时要避免粗心大意和粗暴操作,要系统规范,不要人为将一些证据遗漏或破坏。分离内脏器官须查清其相互之间的联系。保持内脏器官原由色泽,尽量避免用水冲洗。切开内脏器官要取最大切面,而且要自左向右一刀切开,避免拉锯式在一个切面上切多次。
一、尸体勘验的历史发展
战国时期《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封诊式》是最早记录我国古代现场尸体勘验的著作。最有成就的是现存最早的系统的法医学著作《洗冤集录》。1248年《洗冤录》记载:“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国外最早的尸体检验案例见于1256年。国外最早的尸体解剖案例记载于1286年。第一例司法尸体解剖是在1302年。十六世纪上半叶维萨里是最早进行尸体解剖,最早对人体内部构造作出完全科学的阐述而摈弃先前思辩式的阐述的人。(1)
4、推断损伤时间。
5、推断和认定致伤物。致伤物的推断和认定,一是指根据损伤形态的特征,推断造成这一损伤的致伤物是什么;二是进一步获取确定该致伤物的证据。有助于判断死亡方式,还可以为审判机关提供科学证据。提别是对多人用数种致伤物参与的案件,致伤物的推断和认定更为重要,因为判明不同的凶器致伤的程度,涉及到法律定罪量刑问题。
(一) 法医学尸体检查包括尸表检查和尸体剖验。
尸表检查应包括衣着及其附着物的检查,尸体外表检验应在案发现场或现场附近适当的地方进行,也可到解剖室做尸检。尸表检查要详细检查死者的衣着状况。首先要注意起表面有无附着物,必要时提取备检。对纽扣、腰带、鞋带等应注意其是否完好和系着状态。然后,除去全
现场勘查应按一般原则:先是静态观察,后进行动态勘验。命案现场的尸体勘验一般应在痕迹勘验之后进行,避免破坏遗留下来的痕迹。现场勘查首先是静态观察,然后以尸体为中心再向周围扩展。并做到边观察、边记录、绘图,并同时拍照,必要是应录音、录像。观察尸体的位置及与周围物体的关系,有无移尸迹象;观察尸体体位、姿势和衣着,尸表若有血迹、毛发、呕吐物或其他附着物,应观察其形态、流注方向、干涸程度、有无特殊气味等,并在不变动尸体状态的情况提取各种物证检材备检。(1)
剖验要求全面系统,并应留取足够检材作组织切片、毒物分析和细菌学检查。一般应在一定期限内向委托单位发出尸体剖验报告。(4)
(二)尸体检验的作用有以下几点:
1、确定死亡原因。死因是指导致死亡的某种具体暴力或疾病。暴力死是指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化学性损伤以及其他各种物理性损伤等原因所导致的死亡,这类死亡常涉及法律问题。如发现有犯罪迹象,就要立
身衣服进行尸体体表检查,并摄像留证。尸体衣着和脱衣后的裸体至少应拍摄腹与背两面的全身照片。尸体外表检查主要记录尸体的死后变化,尸体的特殊体位及形态变化,体表个人特征、附着物、血痕、有无损伤及损伤具体情况。体表损伤的位置及形状应与衣服上的破损作对比,例如衣着有破损应鉴别其新旧,新的破损还应查明其与尸体上的损伤是否对应,并仔细检查破损纤维的断端状态以便推断致伤物。体表检查应在印好的体表图案上表明各损伤的位置,并用几何图形描述其形状,如有多个损伤应逐个编号,并按号码用文字说明其大小、方向以及损伤种类及程度,并提取有关检材(血、尿、胃内容等)。对无名尸体的相貌特征,病变特征,以及衣着、携带物品和尸体包装物的特征要进行细致检验,详细记载,并一律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
二、尸体检验。
尸体检验是指侦查人员指派或聘请法医或医师对尸体进行尸表检验或尸体解剖的一种侦察活动。检验尸体应当遵守现场勘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证据法专家拟制稿》第75条(尸体检验)“ 检验尸体应当遵守现场的有关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侦查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并让其在《解剖通知书》上签名或盖章。死者家属不到场,不影响检验的进行。由于尸体身份不明而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4条及公安部《规定》第199条,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或者开棺检验,并且通知家属到场。对于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尸体检验还要注意当地群众的风俗习惯。(2)
在检案工作中,检验对象主要是尸体,有时亦可遇见离体器官组织的检验、审查及与尸体检验有关的其声像资料。(1)死体检验是法医学研究的最重要对象,主要检查目的是判明死亡原因、推断死亡时间、确定损伤部位、形状和程度,鉴别生前伤和死后伤,以及受伤时间、伤后行为能力、推断致伤凶器、分析作案方式确定死亡性质(自杀、他杀、灾害)、有无中毒和疾病体貌特征检查,证明死亡是否涉及法律问题。(4)
随着实践的发展,欧洲一些国家的法律中开始出现了有关勘验鉴定的规定。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的《查士丁尼安法典》中已经有了关于鉴定的规定。1507年,德国班贝格主教管区的《班贝格诉讼程序》中规定法官在就杀婴案和人身伤害案做出判决之前必须征询医生的意见。1532年,德国的《加洛林法典》首次在条文中明确使用了“鉴定”一词。该法典共有219条,其中有40条涉及鉴定问题。例如,该法典第134和147条规定在杀人案件和伤害致死案件的调查中均要由医师进行鉴定。尔后,很多国家的立法者都相继把关于鉴定的规定写入法律之中。
3、高度的自我保护意识。尤其对疑有传染病的死者,在解剖时更应注意,要求动作轻柔、干净、利落。
4、尸体的保存。尸体常温下保存一般不超过48小时,冷冻尸体一般不超过
一周,若冷冻条件较好,可保存更长时间。
6、损伤和疾病的关系。之不仅涉及到刑事责任的法律诉讼和裁定,还关系到民事赔偿、劳保待遇以及医源性损伤和医疗纠纷等问题的处理。
7、个人识别。查明死者的年龄、种族、性别和姓名,进而了解其死前行踪及其社会关系。根据骨骼、牙齿、毛发推断人种、性别年龄、身高、职业特点、面貌特征,确定无名尸及碎尸的身源;研究如何根据颅骨复原生前面貌,以及将颅骨与嫌疑人相片重合以确定是否同一个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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