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虫害防治原理》PPT课件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格封锁和就地消灭新发现得病虫和杂草。 简单的说:植物检疫是为了保护农业生产的安全发展,防止
人为地传播有害生物而采用的一种法规措施。 或者说是贯彻制止认为传播病虫草海法规的行为准则和技术
措施。
2、检疫对象的确定原则(三个必须) (1)必须是在经济上造成严重损失而防治又是极为
困难的危 险性病虫杂草。 (2)必须是主要依靠人为传播的。 (3) 必须是国内或某地区内尚未发生或分布不广的。
第五章 园艺植物害虫防治原理
第八章 园艺植物病虫害防治原
• 第一节 害虫防治策略 • 第二节 害虫综合治理概述
理
第一节
• 一、植物检疫 • 二、农业防治 • 三、物理机械防治 • 四、生物防治 • 五、化学防治
害虫防治策略
ຫໍສະໝຸດ Baidu
一、 植物检疫
起源:世界上最初源于鼠疫的流行,实行控制措施传播公布 法则逐步过渡到植物上,最早的检疫是小麦的一种杂草。 (一)重要性 1、保护农业生产 2、促进对外贸易 (二)植物检疫上的常用名词
1、害物 :有害生物的简称(pest)。指为害或可能为害植 物或植物产品的任何生命有机体。有的侧重病虫害或有害动
物或害虫。 2、疫情:泛指一个运载单位内的植物和植物产品上的凭手 镜就能发现的病虫草籽感染情况,必须通过镜检才能发现的
不在此列。1千克种子含草籽数克数
3、植物:泛指各种活的植物,活的植物部分(接穗、切花 )和活的种子。包括种子苗木、无性繁殖体(植物等)
3、 检疫的任务 (1) 进口检疫:禁止危险病虫杂草随同植物及产
品由国外输入 (2) 出口检疫:按照输入国要求,禁止危险性病
虫杂草随同植物及其产品由国内输出。 ( 3)疫区封锁与消除:把发生在国内局部地区的 危险性病虫杂草封锁在一定范围内,禁止随同植物及
其产品传播蔓延以便彻底消灭于发源地。
4、 检疫的内容: (1) 对外检疫:简单地说就是进出口检疫。 1)进口检疫(全面检疫):
①货物、邮件、栽培材料、运输工具 ② 地点:过境边界,车站、港口、机场。
2)出口检疫:可在产地或出口地点进行,抽样检查。 3)过境检疫(中途检疫):检查检疫证书及运输工具; 必要时抽样检查。若发现有检疫对象可拒绝停留。
(2)对内检疫:(国内或局部地区的检疫) 1) 调查区划:了解分布区,确定检疫对象,划出疫
死黄化植原体、番茄环班病毒、松材线虫、椰子红环腐线
虫、香蕉细菌性枯萎病菌、香石竹环斑病毒、椰子死亡类
病毒、李属坏死环斑病毒、南方菜豆花叶病毒。对内检疫
对象名单仍沿用1983年修订的《国内植物检疫对象名单》
区及保护区。 2) 封锁保护:严格封锁,周密保护。 3) 产地检疫:培育无检疫对旬的苗木等或就地消毒
。
(四 )制度和法令 由国家政府明文制定法令、条例,予以颁布,各个公
民必须遵守。我国1983年1月3日国务院颁布了《植物 检疫条例》,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 检条例》农业部、林业部等还制定了实施细则。 机构:全国动植物检疫点所下设分所,各省市有检疫 站。各县也设有检疫机构及人员配置。
物检疫对象名单是1992年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制定和颁布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进境植物检疫危险性病、虫、杂草名录》。该名录将
检疫对象分为一类和二类检疫对象,共列有40种检疫性病
害,其中园艺植物病害有香蕉穿孔线虫、咖啡美洲叶斑病
菌、菜豆萎蔫病菌、梨火疫病菌、可可肿枝病毒、椰子致
鲜果→加工罐头、烤制干 果
销毁→ 地中海实蝇 3、划定疫区和保护区:一旦发现立即调查划区,禁止外
调,消灭之。传入新区后和扩展: (1) 寄主植物
(2) 适宜条件(进口时间、地点) (3) 病虫害本身,有性繁殖
•
每个国家都有对内和对外检疫对象名单。各省、市、
自治区也都有对内植物检疫对象名单。我国现行的对外植
2、植物检疫的特点 (1)预防性(预见性) 植物检疫是禁止人为传播危险性病虫杂草。要做到 这一点,须制定检疫对象名单,就必须有大量的信息材料,
尤其是疫性信息。 (2)法律性
检疫是一项法规措施,要求每个公民必须遵守执行 。
植物检疫部门依照法律有权批准进出口过境或强行 消毒、销毁等处理,可责令改变运输时间、地点、路线,有
权监督各机关单位执行检疫法令情况。
(3)协作性
各检疫部门及有关政府机关的多方
协作共同完成。全国一盘棋,全世界一盘棋。
(4)地区性
联合国粮农组织很早就在全世界范围
帮助建成九个区域性的植保组织(1988年)中国、韩、
日、意加入东南亚植保组织。(有人认为应建立第十个
组织)。我国近2200个县级单位,但植保部门不足2000
1、植物检疫法 由国家最高立法机构或最高行政机构颁布。植 物检疫法或检疫条例(基本法规)。在授权给检疫主管 部门根据需要制定各种具体法令规章、实施细则等对一 类植物或有害生物为对象的单项法令、检疫对象名单、 禁止植物种类等等(具体法规)。
对于防止害虫人为传播有三种不同形式: 1) 列明禁止害虫的种类(有检疫对象)列出名单禁 止或限制入境。我国、前苏联、东欧各国、埃及等。 2) 列明禁止的植物种类(无检疫对象)澳大利亚、 美国(寄主植物) 3)列明禁止植物和应检害虫种类:加拿大、日本、东 非、英国、新西兰等。 多数趋向于第三种,我国也正向第三种转变。
个,内检力量很弱。
(5)技术性
应用各种先进科学技术手段,快速准
确彻底,进行检疫处理。
(五)植物检疫处理
发现后: 1. 熏蒸处理:溴甲烷、H3P、HCN(昆虫螨类)
2. 浸泡(药剂) 3. 高低温处理 4. 水处理 5. 速冻 6. 放射处理 7. 退回或销毁
进口后: 1、 隔离处理:网室、密闭 2、 改变用途:种子→食用、饲料
4、植物产品:来源于植物,但决不作繁殖孕育产品,不管 是否经过加工。
我国,最早于1935年开始,正式制定了植物病虫 害检疫细则,实际上本世纪二十年代就开始有了单项的检 疫工作。是因为引进美国的棉花而设的。对某些病虫进行
控制。
(三) 植物检疫的内容及任务 1、植物检疫的概念
根据国家法令,设立专门机构,采用各种检疫措施 及其它措施,严禁危险性的病虫杂草输入、传出和传播,严
人为地传播有害生物而采用的一种法规措施。 或者说是贯彻制止认为传播病虫草海法规的行为准则和技术
措施。
2、检疫对象的确定原则(三个必须) (1)必须是在经济上造成严重损失而防治又是极为
困难的危 险性病虫杂草。 (2)必须是主要依靠人为传播的。 (3) 必须是国内或某地区内尚未发生或分布不广的。
第五章 园艺植物害虫防治原理
第八章 园艺植物病虫害防治原
• 第一节 害虫防治策略 • 第二节 害虫综合治理概述
理
第一节
• 一、植物检疫 • 二、农业防治 • 三、物理机械防治 • 四、生物防治 • 五、化学防治
害虫防治策略
ຫໍສະໝຸດ Baidu
一、 植物检疫
起源:世界上最初源于鼠疫的流行,实行控制措施传播公布 法则逐步过渡到植物上,最早的检疫是小麦的一种杂草。 (一)重要性 1、保护农业生产 2、促进对外贸易 (二)植物检疫上的常用名词
1、害物 :有害生物的简称(pest)。指为害或可能为害植 物或植物产品的任何生命有机体。有的侧重病虫害或有害动
物或害虫。 2、疫情:泛指一个运载单位内的植物和植物产品上的凭手 镜就能发现的病虫草籽感染情况,必须通过镜检才能发现的
不在此列。1千克种子含草籽数克数
3、植物:泛指各种活的植物,活的植物部分(接穗、切花 )和活的种子。包括种子苗木、无性繁殖体(植物等)
3、 检疫的任务 (1) 进口检疫:禁止危险病虫杂草随同植物及产
品由国外输入 (2) 出口检疫:按照输入国要求,禁止危险性病
虫杂草随同植物及其产品由国内输出。 ( 3)疫区封锁与消除:把发生在国内局部地区的 危险性病虫杂草封锁在一定范围内,禁止随同植物及
其产品传播蔓延以便彻底消灭于发源地。
4、 检疫的内容: (1) 对外检疫:简单地说就是进出口检疫。 1)进口检疫(全面检疫):
①货物、邮件、栽培材料、运输工具 ② 地点:过境边界,车站、港口、机场。
2)出口检疫:可在产地或出口地点进行,抽样检查。 3)过境检疫(中途检疫):检查检疫证书及运输工具; 必要时抽样检查。若发现有检疫对象可拒绝停留。
(2)对内检疫:(国内或局部地区的检疫) 1) 调查区划:了解分布区,确定检疫对象,划出疫
死黄化植原体、番茄环班病毒、松材线虫、椰子红环腐线
虫、香蕉细菌性枯萎病菌、香石竹环斑病毒、椰子死亡类
病毒、李属坏死环斑病毒、南方菜豆花叶病毒。对内检疫
对象名单仍沿用1983年修订的《国内植物检疫对象名单》
区及保护区。 2) 封锁保护:严格封锁,周密保护。 3) 产地检疫:培育无检疫对旬的苗木等或就地消毒
。
(四 )制度和法令 由国家政府明文制定法令、条例,予以颁布,各个公
民必须遵守。我国1983年1月3日国务院颁布了《植物 检疫条例》,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 检条例》农业部、林业部等还制定了实施细则。 机构:全国动植物检疫点所下设分所,各省市有检疫 站。各县也设有检疫机构及人员配置。
物检疫对象名单是1992年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制定和颁布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进境植物检疫危险性病、虫、杂草名录》。该名录将
检疫对象分为一类和二类检疫对象,共列有40种检疫性病
害,其中园艺植物病害有香蕉穿孔线虫、咖啡美洲叶斑病
菌、菜豆萎蔫病菌、梨火疫病菌、可可肿枝病毒、椰子致
鲜果→加工罐头、烤制干 果
销毁→ 地中海实蝇 3、划定疫区和保护区:一旦发现立即调查划区,禁止外
调,消灭之。传入新区后和扩展: (1) 寄主植物
(2) 适宜条件(进口时间、地点) (3) 病虫害本身,有性繁殖
•
每个国家都有对内和对外检疫对象名单。各省、市、
自治区也都有对内植物检疫对象名单。我国现行的对外植
2、植物检疫的特点 (1)预防性(预见性) 植物检疫是禁止人为传播危险性病虫杂草。要做到 这一点,须制定检疫对象名单,就必须有大量的信息材料,
尤其是疫性信息。 (2)法律性
检疫是一项法规措施,要求每个公民必须遵守执行 。
植物检疫部门依照法律有权批准进出口过境或强行 消毒、销毁等处理,可责令改变运输时间、地点、路线,有
权监督各机关单位执行检疫法令情况。
(3)协作性
各检疫部门及有关政府机关的多方
协作共同完成。全国一盘棋,全世界一盘棋。
(4)地区性
联合国粮农组织很早就在全世界范围
帮助建成九个区域性的植保组织(1988年)中国、韩、
日、意加入东南亚植保组织。(有人认为应建立第十个
组织)。我国近2200个县级单位,但植保部门不足2000
1、植物检疫法 由国家最高立法机构或最高行政机构颁布。植 物检疫法或检疫条例(基本法规)。在授权给检疫主管 部门根据需要制定各种具体法令规章、实施细则等对一 类植物或有害生物为对象的单项法令、检疫对象名单、 禁止植物种类等等(具体法规)。
对于防止害虫人为传播有三种不同形式: 1) 列明禁止害虫的种类(有检疫对象)列出名单禁 止或限制入境。我国、前苏联、东欧各国、埃及等。 2) 列明禁止的植物种类(无检疫对象)澳大利亚、 美国(寄主植物) 3)列明禁止植物和应检害虫种类:加拿大、日本、东 非、英国、新西兰等。 多数趋向于第三种,我国也正向第三种转变。
个,内检力量很弱。
(5)技术性
应用各种先进科学技术手段,快速准
确彻底,进行检疫处理。
(五)植物检疫处理
发现后: 1. 熏蒸处理:溴甲烷、H3P、HCN(昆虫螨类)
2. 浸泡(药剂) 3. 高低温处理 4. 水处理 5. 速冻 6. 放射处理 7. 退回或销毁
进口后: 1、 隔离处理:网室、密闭 2、 改变用途:种子→食用、饲料
4、植物产品:来源于植物,但决不作繁殖孕育产品,不管 是否经过加工。
我国,最早于1935年开始,正式制定了植物病虫 害检疫细则,实际上本世纪二十年代就开始有了单项的检 疫工作。是因为引进美国的棉花而设的。对某些病虫进行
控制。
(三) 植物检疫的内容及任务 1、植物检疫的概念
根据国家法令,设立专门机构,采用各种检疫措施 及其它措施,严禁危险性的病虫杂草输入、传出和传播,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