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硬化工程招标文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番禺区大岗镇增沙村村内道路硬底化工程
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番禺区大岗镇增沙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时间:2010年8月
目录
1、投标须知 (03)
2、工程综合说明 (04)
3、工程建设工期 (05)
4、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05)
5、承包方式、标价编制依据及考虑因素 (06)
6、工程材料及价差处理办法 (08)
7、工程付款方式 (08)
8、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09)
9、开标、评标、定标原则 (12)
10、招标时间安排 (13)
11、工程其它说明 (14)
12、附件和工程量清单 (17)
投标须知
工程招标文件
大岗镇增沙村村内道路硬底化工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发出如下招标文件。请领到招标文件的施工企业,遵照国家和省、市及我区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通过投标承包该项工程施工任务。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建设单位:番禺区大岗镇增沙村村民委员会
2、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大岗镇增沙村村内道路硬底化工程
工程地点:番禺区大岗镇
工程规模:番禺区大岗镇增沙村村内道路硬底化工程为在原路基平整后铺设22㎝厚c25混凝土路面,道路全长约1200米,宽3.6~4.0米.
具体工程内容按图纸及说明。
3、招标条件
⑴、工程已获有关部门审批;
⑵、工程已委托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
⑶、本工程招标工作由建设单位委托大岗镇招投标办主持进行,按招标的程序
择优选定承建单位。招标工作在广州市番禺区大岗镇招投标领导组的监督
下进行。
4、施工场地情况
建设单位按现况交场地并提供控制点,临时施工用电、临时施工用水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5、工程项目招标范围
由建设单位提供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全套工程施工图纸。招标的范围和内容有:全套图纸、招标文件、答疑会纪要及本工程招标全过程的相关文件内容。
6、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二、施工工期要求
1、招标工期按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要求不超30日历天。建设单位
欢迎各投标单位根据各自企业实际提出缩短工期的标书。
2、工期计算:工期起计时间以建设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日期的后七天开始计算。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所承包的全部工程完工后,应对承包的所有项目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7天内,招标单位认为具备初验条件后组织工程验收,并以工程初验合格之日作为工期完成日。
3、招标方要求中标方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时全部完工。由于招标单位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招标单位负责。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从逾期次日起开始计算对中标单位每天罚款额按合同总造价的2‰;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工程进度滞后于招标方或监理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进度达到10%时,中标单位应尽力及时调整工程施工安排赶回工期,招标方同时有权扣罚10%的工程结算款,上述权利招标方可以重复行使,行使次数达到3次或滞后进度达30%或接到开工令5日内没有开工时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中标退场并追究相关责任,赔偿招标方的一切损失。
三、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工程技术要求:本工程要求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
2、本招标工程的招标质量要求为合格,投标单位应根据本企业实际,在投标书中对工程质量予以承诺,中标后在合同中加以确认。
3、承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接受现场质量监督管理。质量等级不符合要求,质量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可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承建单位承担并扣减总造价5%作为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并按建设部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本招标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责任而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无偿返修,同时承担因此造成建设单位的损失责任。
5、工程质量等级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评定。
6、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竣工图及所有的技术档案资料一式三份,并按国家档案部门的要求规格编制成册,中标单位在编制竣工
验收资料时须按单位工程分别编制。
四、承包方式、标价编制依据及考虑因素
1、承包方式及变更计价、结算依据
(1)该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图纸说明内容、招标文件、答疑会议纪要等招标全过程相关资料文件,实行按内容大包干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2)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价款在合同条款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并由中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计价办法编制变更部分的预(结)算书送监理单位审查,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其余造价结算时不因市场价格变化、人员工资福利调整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下达而调整。—————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
—————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同意的施工现场变更、修改、签证等。(3)投标单位中标后,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合同价作为今后竣工结算的依据。(4)对本项目的增减工程部分:A、按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投标预算价×[壹减投标预算下浮百分点])×增、减工程量数量}计价结算;建设单位最终保留对不平行报价调整的权利;B、因计算原因漏项的不作增加工程处理,对投标预算中关联子目的漏项部分建设单位将视作已综合考虑到主项单价以内,以主项预算单价作为结算依据,施工单位结算时不得另设子项计费。
C、如施工期间发生材料及分项工程的变更而招标过程中没有包含本项变更
内容的情况时,施工单位应事先通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