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主要国家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与监管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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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主要国家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与监管现状
世界主要国家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与监管现状,你了解吗?该论文从互联网金融的四种基本业态、各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情况、国际上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经验和我国互联网金融格局的成因与监管启示
来论述。
世界主要国家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与监管现状
摘要:互联网金融可划分为传统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化、网上支付体系、互联网信用业务、虚拟货币等四种业态。美国的传统金融业自发与互联网结合巩固自身地位,非传统的网络经纪商、p2p和众筹业务也占有一席之地;日本是网络公司主导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典型;英、法、德则另有创新模式。监管上,各国普遍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现有监管框架,根据业务性质归口管理,完善法制,建立行业自律标准,强化征信体系。建议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监管,但要放松准入,推动互联网与传统金融的融合与竞争,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互联网金融是指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信息技术,特别是搜索引
擎、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数据挖掘等相结合产生的新兴领域,是借助网络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创新型金融模式。自上世纪90年代,世界主要国家金融机构自发的对传统金融业进行产业升级,互联网企业也通过产品创新抢占了部分市场。我国金融业的信息化起步较晚,是互联网企业主导了本轮的业态革新,同时,利率市场化加快、增长方式面临转型等当前特殊的经济形势,也客观上为互联网金融的规模性增长创造了条件。
一、互联网金融的四种基本业态
根据性质不同,目前存在四种独立的互联网金融业态:
一是传统金融业务互联网化。这主要是传统商业银行的网络化、券商交易业务的电子化、保险、资产管理等业务的信息化升级,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本质上就是传统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渠道的网络化。二是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支付体系。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在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终端的支持下迅猛发展起来。如我国的支付宝、美国的paypal、DigitalGoods等,是支付体系与互联网的融合,也是互联网金融中的“基础设施”。三是互联网信用业务。包括网络存款、贷款、众筹。网络存贷款最主要的业务就是p2p,通过网络贷款平台,资金需求和供给双方在互联网上完成资金融通,它完全脱离传统商业银行,是脱媒的典型表现。众筹则是集中平台上众多参与者
的资金,为小企业或个人提供资金支持。四是网络虚拟货币,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比特币。网络虚拟货币存在与真实货币转换的可能性,将使得互联网金融与传统货币政策框架交织在一起。
二、各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情况
从全球范围看,结合互联网高效性、规模化、普惠性的优势,实现金融资源更有效的配置已是大势所趋,但各国的发展路径略有不同,也就形成了不同的互联网金融生态。
(一)美国传统金融业通过自发的与互联网结合巩固了地位,独立的互联网金融业态对市场冲击有限
美国的传统金融体系经过长期发展,产品和服务较为完善,而且金融机构自互联网诞生之初就开始了自发的信息化升级,金融的互联网化整体上巩固了传统金融机构的地位。例如,美国信用卡市场较为成熟,2012年人均持有1.2张信用卡,其方便快捷的特征抑制了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同时,银行业积极推动自主创新,信用卡的移动支付、手机银行等业务在2012年增速分别达到24%和20%,这不但没有冲击银行的地位,反而提高了传统业务的覆盖率。
在强大的传统金融体系下,独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生存空间较
小,只能在传统企业涉及不到的新领域里发展。
1.货币市场基金。典型的例子是paypal于1999年推出的将余额存入货币市场基金的服务,也就是我国余额宝的美国版。paypal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拥有一张支付牌照,在财政部注册,受联邦及州政府的两级反洗钱监管,其资金托管也受到FDIC的监管。在
2005-2007年利率上行期间,该基金规模曾达到过10亿美元,但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其流动性和保本两大优势纷纷丧失,2008年后美联储降息至接近0%,该产品最终在2011年退出市场。事实上,美国的货币市场基金在1980-1986年的利率市场化期间,迎来过爆炸式的扩张,而90年代其与互联网结合并未带来“第二春”,可见,货币市场基金长期是否繁荣并不在于营销渠道,而是主要取决于利率市场的格局。
2.网络银行。建立于1995年的SFNB是世界上第一家纯网络银行,受美联储和各级政府监管。由于成本低,费用和存贷款回报率都很有竞争力,创建初期发展迅猛,曾一度通过收购成为全美资产规模第六大的银行。不过,随着花旗、大通等老牌银行加快网络银行布局,SFNB 优势不在,加之内部风险管控不善,1998年被加拿大皇家银行收购。此后,美国的商业银行体系就又回到了传统大银行割据的局面。
3.网络经纪商。90年代中期,折扣经纪商嘉信理财
(CharlesSchwab)在营业部业务的同时推出网上经纪业务,1996年,纯网络经纪商E-Trade上线,开创了完全基于互联网交易的模式,1999年,以美林为代表的传统券商全面开展网络业务。美国SEC对网络经纪商实行备案制,认为这只是传统经纪业务的延伸。时至今日,这三类经纪商针对不同客户形成了差别的盈利模式。纯网络经纪商通过极低的交易佣金吸引客户,尤其是个人投资者;嘉信等则在提供经纪通道服务的同时,附加咨询服务;而美林等则针对机构投资者提供全套金融服务,收取高额佣金。目前这三种模式三分天下。
4.p2p借贷。美国的p2p借贷平台受SEC的严格监管,典型的例子是LendingClub(LC)。LC成立于2006年,2013年该平台的贷款规模已经达到20亿美元。LC只收中介费不提供担保,借款人主要依靠信用融资,筹款主要用于支付信用卡债。该平台平均违约率为4%。
5.众筹。在美国,众筹业务由SEC直接监管。典型的例子是Kickstarter(KS)。KS于2009年成立,主要向公众为小额融资项目募集资金,致力于支持和鼓励创新。2012年美国通过JOBS法案,允许小企业通过众筹融资获得股权资本,使得众筹融资替代部分传统证券业务成为可能。
(二)日本是由网络公司主导互联网金融变革的典型